污染物排放标准及运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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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标准及运行控制.
第九部分:污染物排放标准及运行控制
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操作工培训教材
一、污染物排放标准系列
城镇污水处理厂最早的国家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88;
之前使用设计出水标准,行业有双30。
目前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的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相关性最紧密,重点;
《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制》
DB
32/T1072-2007,部分地区、时段相关,了解与GB 18918-2002一级A 标的区别;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基准,需要时可参阅;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相关,需要了解。
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1.适用范围
城镇污水处理厂
明确:
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
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管理;
参照执行范围:居民小区、工业企业内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2.控制项目及分类
⑴出水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19项。基本控制项目必须执行。
①基本控制项目细分:
部分一类污染物(有毒重金属),在城镇污水厂去除率难以确定
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
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物
主要常规污染物.
BOD、SS、COD、NH-N、TN、TP 35其它常规污染物
PH、色度、粪大肠菌群数、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②选择控制项目是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共计43项。
其中可分为:
总铜、总锌等金属类7项;
苯类、酚类、有机磷等有机化合物34项;
总氰化物、硫化物。
选择控制项目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污水处理厂接纳的工业污染物类别和水环境质量要求选择控制。
⑵废气控制项目4项
氨、硫化氢、甲烷、臭气浓度。
⑶污泥稳定化控制指标
有机物降解率(厌氧氧化>40、好氧氧化>40、好氧堆肥>50)
蠕虫卵死亡率(好氧堆肥>95)
粪大肠菌群菌值(好氧堆肥>0.01)
⑷污泥含水率指标%
好氧堆肥要求<65%
污泥机械脱水含水率要求<80%
⑸厂界噪声控制要求
按GB12348执行。
3.标准分级
出水标准
一级A标,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
一级B标,排入GB3838-2002地表水Ⅲ类水域及湖、库等封闭、半
封闭水域;
二级标准,出水排入GB3838-2002地表水Ⅳ、Ⅴ类水域;
三级标准,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出水;
废气排放标准
根据污水厂所在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要求和大气污染物治理技
术和设施条件,4项控制项目按GB3095分区,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二类区和三类区分别执行二级标准和三级标准。.
污泥稳定化控制指标不分级。
噪声控制按GB12348执行。
4.出水取样频率
取样频率为至少每2h一次,取24h混合样,以日均值计。5.监测分析方法
三、《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32/T1072-2007
1.适用范围
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尾水;直接排入水体的纺织染整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味精工业及啤酒工业水处理设施排放尾水。
2.污染物控制项目
COD、NH-N、TP、TN四项。33.排放限值分类
(1)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限值分类
城镇污水处理厂Ⅰ:接纳污水中工业废水量小于50%的城镇污水处理厂;
城镇污水处理厂Ⅱ:接纳污水中工业废水量大于50%(含50%)但小于80%的城镇污水处理厂;
城镇污水处理厂Ⅲ:接纳污水中工业废水量大于80%(含80%)的城镇污水处理厂;
200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Ⅰ、Ⅱ,执行表1的规定,其中Ⅰ类TN排放限值20,Ⅱ类COD排放限值60,宽于GB 18918一级A标;其余排放限值同GB 18918一级A 标。
200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接纳污水中工业废水量小于50%的城镇污水处理厂TN排放限值定为20主要是因为一
部分污水厂进水中碳氮比不能满足生物反硝化要求,原工程设计难以使出水TN达到一级A标准。
200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接纳污水中工业废水量大于50%但小于80%的城镇污水处理厂COD排放限值定为60主要是考虑一部分污水厂进水中不可生物降解的溶解性的COD含量较高,原设计工艺难以去除。.
2008年1月1日之后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Ⅰ、Ⅱ,执行表2的规定,排放限值同GB 18918一级A标。
城镇污水处理厂Ⅲ按照接纳工业废水的性质,执行相应的标准。(2)工业企业排放限值分类
按七个行业分行业规定;化学行业和造纸行业又按生产工艺各分为3类和
2类规定。
4.出水采样频率
城镇污水处理厂常规性监测的采样频率按GB 18918-2002的规定执行。
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机采样。
样品采集和保存应符合GB12997、GB12999的规定。
5.监测分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