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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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目标,以服务全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以全面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主线,统筹推进交通运输执法、普法和执法监督,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坚持系统观念谋划法治交通。根据中央和省市各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对我市今后五年法治交通工作作出全面安排,提出具体要求。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适时制定菏泽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强化规范意识、程序意识,进一步健全科学的领导班子工作程序和决策机制,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3.积极发挥法律顾问重要参谋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囊、助手作用,组织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决策出台、规范性文件和政务合同起草等重要事项,开展法律风险评估,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支撑。
4.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根据工作需要,制定2021年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规范制定程序,健全合法性审核机制。
二、着力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5.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动态调整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事项清单。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基本规范及模板。
6.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换发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明察暗访、案卷评查、现场督导等形式加强执法监督。深入推进“四基四化”建设,开展“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深入开展行业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培训
7.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编制行业“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深入机关、交通企业、港站开展调研走访活动,推动行业普法扩面增效。结合“12.4”法制宣传日,采取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8.扎实开展法治培训工作。把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采取集中领学、专家辅导、难点疑点集体会诊等形式,开展集中学
法活动,结合公务员学法考法,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者的法律素养。
9.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启动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在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专题培训、以案释法、法律知识考试等方式,加大对一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培训力度。适时召开全市交通执法技能大赛,提升执法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四、持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10.继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简政放权。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做好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权力的承接、取消和下放工作,统筹推进“市县同权”,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及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指导各县区做好权责清单的认领工作。
11.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实施方案,提升监管效能。常态化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抽查计划,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持续推动信用交通建设,在安全生产、公路水路运输等领域领域率先开展信用评价、公示和联合奖惩,分发挥信用在新型监管机制中基础作用。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适时调整监管事项清单,加强数据汇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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