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业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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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业务简介
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出入境证件业务种类包含电子普通护照、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三大类:
一、电子普通护照
1.电子普通护照
本市居民及部队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因出国定居、旅游、探亲、商务、留学、劳务等,可以到我局申请办理电子普通护照。
2.换发、补发电子普通护照
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换发护照:(见附件)
3.电子普通护照加注
申请人已持有护照,但护照资料登记页内容发生变更,包括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可以申请办理加注。
二、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1.赴港澳探亲(T)
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的居民、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在我市的军队人员,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
2.赴港澳商务(S)
工作单位在我市的人员和我市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以申请赴港澳商务。
3.赴港澳个人旅游(G)
个人旅游是指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4.因特殊事由申请赴港澳(Q)
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以及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在我市的军队人员,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港澳的人员
5. 赴港澳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D)
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可以申请赴港澳逗留。
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1.因私赴台
本市居民或者定居国外现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中国公民,因私事前往台湾探亲、旅游、定居、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以及前往台湾进行本企业经贸交流活动的,可以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2.应邀赴台
本市居民、工作单位在本市的非本市居民以及定居国外现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中国公民,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已经国务院台办审核的,可以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提交的材料:
(一)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并提交同样照片一张。
(二)本市居民交验有效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免交身份证),户口簿要求复印首页和本人页
(三)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见附件)
(四)其他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
(见附件)
办理流程:
一、证件首次申请、换发、补发流程:
1.首先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然后持申请表到照相室进行人像采集。
3.复印身份证和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见附件)
4.到咨询台核验材料并且申领办证号码。
5.等待叫号后,本人持申请材料到前台民警处受理。
6.受理完结后到缴费窗口缴费,有需要的群众还可以办理邮政速递业务。
7.未办理邮政速递业务的申请人,于5~6个工作日后到本大厅取证窗口取证。
二、港澳、台湾签注,自助办理流程:
1. 持证件到自助申请机,选择办理签注的种类,打印自助办理条码。
2. 持证件和自助办理条码到前台民警处受理。
3. 受理完结后到缴费窗口缴费,有需要的群众还可以办理邮政速递业务。
4. 未办理邮政速递业务的申请人,于一小时后到本大厅取证窗口取证。
三、网上预约自助办理流程:
1. 上网登录“天津市出入境管理局服务网”或登录手机微信客户端关注“天津市出入境管理局”
2. 进入网站点选“中国公民网上预约业务”。
3. 输入个人信息,选择需要办理业务的种类,并确认。
4. 选择预约办证的受理点(共四个)和预约时间(分上下午)。
5. 将网站给出的预约码保存或打印。
6. 在指定的时间持预约码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来指定受理点办理预约办证业务。
7. 持预约码或身份证到受理点内“申请易”机器打印《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8. 然后持申请表到照相室进行人像采集。
9. 复印身份证和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见附件)
10. 本人持申请材料到前台民警处受理。
11. 受理完结后到缴费窗口缴费,有需要的群众还可以办理邮政速递业务。
12. 未办理邮政速递业务的申请人,于5~6个工作日后到本大厅取证窗口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