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保护规划文本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发〔2017〕40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发〔2017〕4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湖州市“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11月13日湖州市“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实施“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全面落实“森林浙江”建设目标责任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强化森林资源监管,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提高科学利用水平,实现森林资源“三保、三增、三防”(三保,即保森林面积总量、保林地〈湿地〉面积总量、保林区秩序稳定;三增,即森林蓄积量增加、受保护国土面积增加、林业经济增长;三防,即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重大生态破坏行为防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17年底,市、县区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立。
到2018年底,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两级“林长制”全面建立,全市全面实施“林长制”,全市25度以上陡坡地无新增毁林开垦及非法占用林地现象,实现高速、国省道、骨干河道、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两侧第一山脊线及25度以上陡坡地生态修复50%以上。
到2020年,全市森林保有量达到405.4万亩,重点公益林保有量达到121万亩,湿地保有量达到65万亩,森林蓄积量每年净增长率达5%以上,林木蓄积量达到864万立方米,实现高速、国省道、骨干河道、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两侧第一山脊线及25度以上陡坡地生态修复90%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7‰以内,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国土保护面积实现增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林区保持持续稳定,生态系统初步实现良性循环。
湖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文本
湖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文本1. 引言湖州市地处浙江省北部,是一座拥有丰富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的城市。
为了进一步挖掘湖州市的旅游潜力,促进旅游业的发展,特制定本总体规划,旨在构建湖州市旅游发展的长期规划和目标,为湖州市的旅游产业发展提供指导。
2. 规划目标2.1 旅游资源挖掘通过调查研究,全面梳理湖州市的旅游资源,制定挖掘和开发旅游资源的具体计划。
2.2 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道路交通、酒店住宿、旅游服务设施等,提升湖州市的旅游服务水平。
2.3 旅游宣传推广加大旅游宣传推广力度,提升湖州市的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游客前往湖州市旅游。
3. 旅游资源挖掘3.1 自然景观湖州市拥有丰富的自然景观资源,如太湖、南浔古镇、乌镇等。
在本规划中,将制定具体措施,保护和开发这些自然景观,打造更多的旅游景点。
3.2 历史文化遗产湖州市拥有众多的历史文化遗产,如雷峰塔、南太湖湖滨旧址等。
在本规划中,将重点保护和传承这些历史文化遗产,加强旅游解说服务,增加游客对湖州市历史文化的了解。
3.3 特色产业湖州市有着丰富的特色产业,如茶叶、丝绸等。
在本规划中,将挖掘这些特色产业与旅游业的结合点,打造旅游特色项目,吸引游客参观体验。
4. 旅游基础设施建设4.1 道路交通加强湖州市内外的道路交通建设,提升交通便利度。
同时,加强交通信息化建设,方便游客了解和选择交通工具。
4.2 酒店住宿增加酒店住宿设施的投资,提高酒店的品质和服务水平。
鼓励开发具有湖州特色的民宿和客栈,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
4.3 旅游服务设施加强旅游服务设施的建设,包括游客接待中心、导游服务中心、旅游巴士等,提升游客的旅游体验。
5. 旅游宣传推广5.1 媒体推广加大媒体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向全国推广湖州市的旅游资源和特色产业。
5.2 旅游活动举办各类旅游活动,如旅游文化节、旅游推介会等,增加湖州市的旅游知名度。
5.3 旅游合作加强与周边地区的旅游合作,共同推广整个区域的旅游资源,形成“合力推广、共同发展”的局面。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31•【字号】浙政函〔2024〕46号•【施行日期】2024.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浙政函〔2024〕46号湖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批准《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规划》。
《规划》是湖州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方位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
二、筑牢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湖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9.82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8.8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13.7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993倍以内。
严格“三条控制线”管控,明确历史文化保护、灾害风险重点防控等安全保障空间,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等管控,筑牢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城市协调布局,接轨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等长三角中心城市,联动嘉兴市共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实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夯实“太湖熟、天下足”农业空间基础。
保护太湖溇港、平原水乡和山区林区的生态本底,守护天目山、顾渚山等生态屏障,提升东西苕溪等流域水生态品质。
强化中心城区承载力和辐射力,完善县域中心城市功能。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湖州市旅游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湖州市旅游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公布日期】2021.10.28•【字号】湖发改规划〔2021〕149号•【施行日期】2021.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湖州市旅游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湖发改规划〔2021〕149号一、现实基础与发展环境(一)"十三五"评估1.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依托湖州山水清远的独特景致,深入解码文化基因,紧紧抓住文化和旅游融合的大好机遇和大众旅游、休闲时代的发展趋势,直面市场和人民,大胆改革,勇于创新,走出了一条把"绿水青山"优势转化为旅游产业优势的发展之路,成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旅游业造成的巨大冲击,基本完成"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综合贡献率不断提升。
过去五年,全市接待国内游客人次和旅游总收入分别从2016年的8752万人次、882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12亿人次、1285亿元,旅游业成为我市第二个超千亿大产业。
2019年湖州旅游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8.62%,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的综合贡献更加凸显。
二是旅游影响力明显增强。
旅游项目建设连续五年实现年度投资超百亿,龙之梦、慧心谷、云上草原、开元森泊度假乐园等一批旅游业标杆项目纷纷落户湖州,莫干山"洋家乐"、水口乡"上海村"两大特色民宿集聚区品牌享誉长三角,形成全域旅游的"安吉样本"和文旅融合的"南浔经验"、吴兴网红项目打卡热,"乡村旅游第一市、滨湖度假首选地"旅游品牌全面打响。
湖州市总体规划
水
工
1
程
规
划 图
排水制度:城市新 区采用分流制排
水体制,现状建成
区的直排式合流
制改为截流式合
流制
雨水工程 按一年一 遇标准设 计,就近排 入水体
近期重点对旧城区的 合流制排水系统进行 改造.新区开发时,应 同步建设相应的污水 管、雨水管和污水提 升泵站
2020年建成 220kv变电站 5座,110kv变 电站15座
第十二章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第十三章 给水工程规划 第十四章 排水工程规划 第十五章 电力工程规划 第十六章 电信工程规划 第十七章 环境保护规划 第十八章 燃气工程规划 第十九章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第二十章 综合防灾规划 第二十一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二十二章 城市远景规划 第二十三章 实施城市总体规划措施 第二十四章 附则
110kv电网采 用环网结线, 开环运行
2000年建成
220kv电网采 用双回路或多 回路结线方式
2020年共建市话母 局10个,其中新建7 个,扩建3个
通 信 工 程 规 划 图
中心城区新建邮件处理 中心1座,邮政支局5个。 邮政支局尽可能与市话 局合建。
近期对现有长途交换局扩容改造, 中远期在凤凰邮电综合大楼内增加 1个长途局。长途线路近期利用邮 电部一级宁杭光缆和现有省二级光 缆,中远期建设省二级湖嘉光缆和 邮电部一级湖申光缆
❖ 远期:展现了城市跨世纪发展前景,规划期 末城市人口5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63.15平方 公里。
❖ 远景规划:从城市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着 重关注城市未来发展的若干控制要素。人口 规模控制在70万人左右。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正申报国家级 ❖ 典型代表----飞英塔:唐塔其内、宋塔其表 ❖ 特点:历史文化遗产类别广、分布散 ❖ 名城保护原则----以旧城区为主体、以市河为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湖州生态美丽茶园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湖州生态美丽茶园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布日期】2024.03.19•【字号】湖农发〔2024〕27号•【施行日期】2024.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正文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湖州生态美丽茶园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湖农发〔2024〕27号各区(县)农业农村局,南太湖新区社发局:现将《湖州生态美丽茶园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19日湖州生态美丽茶园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省、市对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发展的要求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入推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实现产业兴旺,加快转变生产方式,推动产业生态低碳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塑造茶产业新辉煌,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一)总体要求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坚定实施生态文明立市、创新发展强市、改革开放兴市战略,围绕建设“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要求,深化“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推行茶叶生态低碳生产,助力湖州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以“茶园生态美丽”为发展目标,到2026年,全市建成生态美丽茶园面积26万亩、占茶园总面积60%以上,认定生态美丽茶园星级基地100个以上,茶园累计新种树木30万株,开展相关技术培训3000人次以上。
通过生态美丽茶园建设,使湖州市茶叶品质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品牌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一)实施茶园生态美丽建设工程1.打造生态美丽茶园样板。
鼓励企业和合作社等主体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规划设计,综合运用一系列生态绿色生产管理技术,全面推进生态茶园转型升级,打造一批基础设施完善、生产过程环境友好、产品优质安全和具有湖州特色的生态美丽茶园样板,鼓励立地条件较差的主体打造生态美丽茶园。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30•【字号】湖政办发[2013]115号•【施行日期】2013.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13〕1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6月30日湖州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的通知》(湖政发〔2011〕10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湖政发〔2011〕27号)的要求及国家、省工作部署,为组织开展好全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意义中长期规划评估是保障规划有效实施的必要环节和重要手段。
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客观评价“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评价规划实施成效,发现并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根据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提出进一步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完成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评估重点“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采用数据的截止时点为2013年6月底,同时预测到2013年底和2015年底的完成情况。
评估重点是:(一)规划目标实现程度评估。
对规划提出的目标和省里有考核要求的指标落实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包括指标实现的进度、完成五年目标的趋势判断、到2015年指标实现程度预测等。
湖州老小区改造计划书模板
湖州老小区改造规划书模板一、项目背景湖州市是一个历史文化名城,拥有许多老旧小区,这些小区多建于上世纪80时期,存在着一些老化、设施简陋以及居住环境不佳的问题。
为了提升市民居住质量,改善城市面貌,提出了湖州老小区改造规划。
二、项目目标1. 提升居民生活品质:通过改造老小区,改善居住环境,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2. 改善城市面貌:通过改造老小区,更新建筑外立面,统一管线,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3. 推动城市更新:通过改造老小区,带动周边区域的进步,推动城市更新。
三、改造内容1. 住宅改造:对老旧住宅进行内外装修,更新设备设施,提升居住舒适度。
2. 公共设施改造:改善老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包括照明系统、绿化、垃圾处理等,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3. 环境整治:对老小区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包括道路修复、排水系统改善等,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4. 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在老小区内建设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健身设施等,提供更多的社区服务。
四、实施步骤1. 宣扬动员:通过社区广播、宣扬栏等方式,向居民宣扬改造规划,并征求居民意见。
2. 规划设计:组织专业团队进行规划设计,包括住宅改造方案、公共设施改造方案等。
3. 资金筹措:通过政府投资、社会资本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改造规划的顺畅进行。
4. 建设施工:按照规划设计方案,组织施工队伍进行改造工作。
5. 竣工验收:对改造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进行居民满足度调查。
五、预期效果1. 居民满足度提升:通过改造,居民的生活环境得到改善,居住品质提升,居民满足度得到提高。
2. 城市形象提升:改造后的老小区外立面更新,整体面貌焕然一新,提升了城市形象。
3. 城市更新带动:老小区改造的成功,将带动周边区域的进步,推动城市更新。
六、项目成本1.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社会资本等。
2. 估计总投资:XXXX万元。
七、项目风险1. 资金不足风险:由于改造规模较大,资金筹措可能会面临一定困难。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6.07.05施行日期2016.07.05文号主题类别风景名胜、世界遗产与历史名城保护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湖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要求批准湖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请示》(湖政〔2015〕11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湖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
二、湖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范围为湖州市域,总面积约5818平方公里。
历史城区范围为:东至环城东路、西至龙溪南路、西南至环城西路、南至环城南路、北至龙溪港北岸,面积约3.76平方公里。
历史城区内划定衣裳街、小西街2处历史文化街区。
衣裳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总面积为1014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面积为557公顷;小西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总面积为1768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面积为381公顷。
三、《保护规划》是湖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的依据,各项开发建设活动必须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
你市要将《保护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加强相关规划与《保护规划》的衔接,按照保护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维持生活延续性的原则,保持湖州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内原有的街巷和水系格局、空间尺度和整体色彩。
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落实好具体的保护与整治措施,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通信、环卫、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并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的监督。
四、你市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加强《保护规划》的宣传,增强全社会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意识,维护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文化特色,实现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湖州桑基鱼塘生态系统保护的现状与规划
塘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进行积极探索, 积累了丰富的 经验, 桑基鱼塘文化在课堂与实践教育中得到了有 效的传承与推广。同时将桑基鱼塘文化纳入美丽 乡村建设内容, 进入农村文化礼堂, 使特色文化更 好地得到传承与发展。 2.2.5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近年来, 湖州市及南浔区两级政府每年安排专
四、 五比五或四比六, 一般情况下四分为基, 六分为 鱼 - 鱼粪肥塘 - 塘泥肥桑等各个生物链所构成的完
塘。桑基鱼塘形成了基上种桑 - 桑叶喂蚕 - 蚕沙养 整的水陆相互作用的人工生态系统。在这个系统 内, 桑树是 “生产者” , 蚕是第一 “消费者” , 鱼是第二 “消费者” , 微生物是 “分解者” 。 “ 分解者” 将鱼粪和 蚕沙、 饵料 “加工” 成肥沃的塘泥, 而塘泥又是桑树 的优质肥料。 “桑基鱼塘” 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保 护, 整个系统没有废弃物, 处于一个良性循环之中。 菱湖一带的农民每年秋冬季 “罱河泥” 和冬季 捕鱼后清整鱼荡, 将荡底淤泥挖运到四周塘基上作 为桑树肥料。塘泥可给桑地新增有机质新土以补 益一年雨淋土剥的损失, 晒上几天后坚实又松干, 适应桑树性喜燥的特性, 由此促进了桑叶和蚕茧的 增产, 同时也使鱼塘千百年来保持塘深基固的良好 状态。另外, 桑地土壤中的营养盐类随着雨水冲刷 源源流入鱼塘, 又能提高鱼塘生产力。而蚕蛹和蚕 沙又可作为家鱼的饲料和肥料, 节约了养鱼生产成 本, 从而在养鱼和养蚕业之间建立一种能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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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桑基鱼塘生态系统形成过程与演变
古代, 我国大部分人口都居住在中原地区, 而
2
湖州桑基鱼塘生态系统保护现状
湖州现存的桑基鱼塘主要分布在菱湖一带, 有
2.1 系统现状 近 4000 hm2 桑地和近 10000 hm2 鱼塘, 桑基鱼塘系统 成为湖州的一颗璀璨明珠。基和塘的比例为六比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14•【字号】湖政办发〔2016〕99号•【施行日期】2016.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湖政办发〔2016〕9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湿地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调节气候、涵养水源、蓄洪防旱、净化水质、维护生物多样性及美化环境、传承文化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湿地保护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根据《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2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要求,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湿地管理,严守湿地保护红线,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尊重自然、生态和谐的湿地保护管理机制,实现湿地生态系统的统一、科学、有效管理。
到2017年,全市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划定湿地保护红线,确定县级以上湿地保护名录,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重要湿地、一般湿地面积不减少;到2020年,全市建成湿地公园5个,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2个;水生态环境持续好转,湿地多种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保护湿地、尊重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力争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湿地保护管理的示范市。
二、主要任务(一)加快湿地保护名录确定和公布。
列入保护名录的湿地是实施抢救性保护、生态修复、生态补偿的重点领域。
依据全市湿地资源调查成果,结合各地湿地资源状况,进一步推进县区级湿地保护名录的确定、公布工作和省重要湿地名录的申报工作。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5.29•【字号】湖政办发〔2015〕62号•【施行日期】2015.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湖政办发〔2015〕6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29日湖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湖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统称“控规”)的编制、审批、实施和修改,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统筹,保障规划科学性、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湖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控规的编制、审批、实施和修改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经依法批准的控规是城乡规划管理的依据。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四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控规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其依法设立的各派出机构按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控规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控规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第七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控规的组织编制:(一)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控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二)镇规划建设用地的控规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八条控规的具体编制工作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
第九条编制控规,应当综合考虑本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27•【字号】湖委办通[2010]71号•【施行日期】2010.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湖委办通〔2010〕71号)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湖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总体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10月27日湖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总体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
根据“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的目标,结合生态城市、美丽乡村和国家现代林业示范市建设,以重点生态工程为抓手,加快“森林围城、森林进城”,推进乡村绿化,大力培育、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着力构建城市生态屏障,努力建设绿化覆盖率高、生态功能优、城乡景观美的国家森林城市。
(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惠民富民。
坚持把生态优市的方针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实现发展惠民和生态惠民的有机统一。
坚持把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作为检验、评判创森实绩的基本标准,努力以森林建设的实际成效致富群众、造福人民。
--生态优先、崇尚自然。
坚持把发挥森林生态效益放在首位,改善森林经营,提高森林质量,促进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积极倡导近自然化建设理念,逐步构筑生态林、产业林、景观林“三林共建”的生态体系。
--工程带动、统筹发展。
湖州南太湖滨湖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
湖州南太湖滨湖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1第一章认识:区域价值第1条编制背景为保护湖州南太湖区域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资源,稳步推进湖州经济社会科学健康发展,落实湖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十二五”期间建设“现代化生态滨湖大城市”的战略决策,践行湖州作为全国第一个地级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示范责任,编制《湖州南太湖滨湖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项目缘起1、“环太湖风景路”贯通,环湖城市(苏、锡、常、嘉、湖)的联系加强。
2、湖州市“十二五规划”提出生态型滨湖大城市概念,滨湖地区将成为湖州发展的重点区域。
3、湖州市获批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滨湖区域发展具有良好示范效应。
4、湖州环南太湖沿线各行政主体分头发展,缺少一体化规划管控,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凸显第3条指导思想统一认识、树立品牌价值对滨湖区域资源本底、限制条件和建设情况进行摸底,进一步明确城市竞争优势;对长三角地区、环太湖城市和湖州自身进行研究,对滨湖区域的价值意义、发展判断和定位目标达成共识,树立以太湖山水为核心的品牌。
预先控制、保护资源环境对特色资源和生态敏感地区进行管控,划定控制边界,防止城镇建设无序蔓延,对适宜发展地区进行空间结构、用地功能、主导产业及项目准入等方面的引导。
整体管理、一体协同发展形成全市上下一盘棋、一张图,加强对滨湖区域的整体规划管理,突破行政主体间的约束,强化跨地区跨部门协作,建立滨湖区域一体化管理机制,提升政府有效统筹市域城乡发展的能力。
明确建设、协调分工实施由底到图,划定滨湖区域禁止建设和适宜发展地区,制定空间结构、发展模式、功能布局、产业选择、生态修复、机制建设等管控性内容,统筹各部门工作统筹时序、落实行动计划对滨湖区域不同区段制定分期行动计划和重点实施项目,强化整体控制、统筹发展的引导。
第4条规划范围湖州市吴兴区、长兴县环南太湖地区,包括夹浦镇、太湖新城、洪桥镇、图影度假区、太湖度假区、高新区、织里镇部分区域,规划面积226平方公里,太湖岸线长度65公里。
湖州市妙西镇总体规划
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4)第一节村镇发展战略 (4)第二节村镇体系结构规划 (4)第三节镇域综合交通规划 (5)第四节镇域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5)第三章镇域生态保护和旅游发展规划 (6)第一节镇域生态保护规划 (6)第二节镇域旅游发展规划 (7)第四章镇区用地布局规划 (9)第一节城镇性质与规模 (9)第二节镇区用地发展方向与总体布局 (10)第三节道路交通规划 (10)第四节居住用地规划 (11)第五节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2)第六节工业仓储用地规划 (13)第七节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14)第八节绿地水系规划 (14)第五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5)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15)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15)第三节电力工程规划 (16)第四节通信工程规划 (16)第五节燃气工程规划 (17)第六节管线综合规划 (17)第七节环卫设施规划 (18)第六章环境保护规划 (19)第一节规划目标 (19)第二节环境保护措施 (20)第七章综合防灾规划 (21)第一节防洪规划 (21)第二节消防规划 (22)第三节人防规划 (22)第四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3)第八章近期建设规划 (24)第九章规划实施措施 (25)第十章附则 (26)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与依据)为深化《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中对妙西镇规划的要求,积极贯彻湖州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适应新形势下妙西镇生态保护、社会经济和城镇协调发展的需要,有效指导妙西镇的发展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特制定本规划。
第2条(规划层次与范围)第一层次:镇域行政管辖范围,面积106平方公里(东山村、沙家浜村、基山村已划入杨家埠镇,本次规划未包括该3个行政村),是妙西镇总体发展目标确定、区域发展战略、村镇体系规划、城镇性质论证的基本范围。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高质量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高质量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28•【字号】湖政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高质量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湖政发〔2024〕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湖州市高质量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湖州市高质量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全市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片区清单湖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1月28日湖州市高质量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7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等决策部署,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文件精神,聚焦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高质量推进我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全面提升湖州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以"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为载体,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在规划实施、要素配置、存量盘活、集约利用等领域先行先试,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探索"高水平保护、高效能治理、高质量保障、高效率利用、高品质生活"的实现路径,推动城乡发展从增量依赖向存量挖潜转变,奋力建设绿色低碳共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州。
(二)工作原则按照"转得快、挪得动、干得了、出得彩"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并形成实施机制、政策支撑体系,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湖州经验、湖州样本,为全省乃至全国作出制度贡献。
湖州市城市规划文本
第一章规划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了促进湖州市城市建设有序、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适用范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本规划相关规定。
此外尚应符合国家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
第三条规划层次本次城市总体规划分以下三个层次:1.市域重点确定区域整体协调发展战略、产业结构优化、城市化战略、城镇体系布局、工业区整合、大型基础设施的衔接与建设、生态环境与流域保护及风景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等问题。
2.市区吴兴区、南浔区所管辖的行政范围,国土面积1567平方千米。
重点处理中心城市与周边城镇及农村地区的协调发展关系。
3.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指具体进行城市用地布局及城市建设用地平衡的范围,总面积为336.6平方千米。
重点确定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调整和优化用地结构,确定城市用地发展方向,进行用地布局和项目安排。
第四条规划期限近期:2003年~2007年,重点做好实施项目的布局;远期:2008年~2020年,重点协调好城市功能、空间、基础设施等关系,预留城市未来发展的空间和通道。
远景:2021年以后的30~50年,重点做好城市空间形态和结构的布局。
第五条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以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指导,确定以人为本、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优先、市场导向与整合提升、设施一体化、引导与管制相结合的弹性原则。
第六条约束效力本规划自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正式生效,由湖州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对于规划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章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第七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近期2007年,经济社会快速增长,市域初步实现现代化,小康建设进入新阶段;远期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目前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市域基本实现现代化。
第八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确立“以接轨上海进而接轨国际”的大思路,与上海建立稳定的协作配套关系,拓展湖沪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形成独特的、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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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5)第三章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6)第一节镇域村镇体系结构规划 (6)第二节镇域道路交通规划 (6)第三节镇域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7)第四章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 (8)第五章城市总体布局规划 (8)第六章城市用地规划布局 (10)第一节居住用地规划 (10)第二节工业、仓储用地规划 (10)第三节公共设施规划 (11)第四节对外交通用地规划 (12)第五节道路广场用地规划 (13)第六节市政设施用地规划 (15)第七节绿地水系规划 (15)第七章城市景观风貌规划 (17)第八章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 (18)第九章工程设施规划 (21)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21)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22)第三节供电工程规划 (23)第四节通信工程规划 (24)第五节燃气工程 (25)第六节热力工程规划 (25)第七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25)第八节综合防灾规划 (26)第十章旅游发展规划 (28)第一节镇域风景旅游规划 (28)第二节旅游资源保护 (29)第三节近期开发重点 (29)第十一章环境保护规划 (29)第一节规划目标、指导思想及主要任务 (30)第二节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30)第三节水域环境保护规划 (32)第四节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区规划 (32)第十二章城市分期建设规划 (33)第一节近中期建设 (33)第二节远期建设 (34)第十三章规划实施措施 (35)第十四章附则 (3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新形势下南浔镇经济、社会和城市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建设新世纪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现代化城市,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次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采用先进的规划设计方法和技术手段编制。
本规划是南浔镇镇域范围内城市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第三条为保障南浔镇城乡整体优势的形成,有效指导和协调南浔镇的各项建设活动,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确定南浔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南浔镇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141.3平方公里。
第四条南浔镇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五条规划期限近期:2002年——2005年中期:2006年——2010年远期:2011年——2020年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1)科学论证、合理定位。
合理确定南浔未来的发展方向、速度及规模。
(2)远近结合、上下衔接。
加强规划弹性和应变能力,引导城市建设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3)遵循土地价值规律,提高规划对城市建设、城市经营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4)结合古镇区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突出古镇保护,在规划中融入现代城市设计概念。
第七条本规划至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由南浔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第一条战略目标:到规划期末,南浔成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地区之一,南浔社会经济主要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000美元。
实现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形成以现代农业为基础,高新产业、新兴地方产业与第三产业为主导的经济结构。
实现人口、社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发展战略:构建高新技术产业化、支柱产业规模化、传统产业高新化、产业布局合理化、技术装备现代化的现代工业经济格局。
以建设市场强市为目标,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旅游业的发展;调整农业结构,创建现代效益农业生产体系。
第三条南浔城市发展战略: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实施城市化战略,扩大南浔城市规模,增强集聚和辐射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古镇区的保护;建立和完善城市发展的集聚机制和政策环境,以经营城市的理念加快城市新区发展。
第四条远景城市发展目标:城市物质环境和生态环境达到高度统一,建成设施完善、条件优越的现代化城市,促进城市健康快速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城市远景空间发展战略:以向南为主,沿着和兴路、南林路向马腰、横街方向延伸;适度向西,总体用地空间控制在东宗线与省界之间的南北型地域内,尽量避免跨越东宗线。
第六条战略措施主要内容:1、大力发展市场与旅游业,带动第三产业的同步增长。
2、大力改造提升地方产业,积极引进高新技术产业。
推动工业经济的快速扩张。
3、强化城市的服务功能与带动作用,形成稳定的吸引力与辐射力,带动全镇发展。
4、提高政府部门的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以改革求发展,以管理求效益。
第七条人口发展规划:规划根据南浔人口构成特点,镇域和城市人口由本市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两部分组成。
规划2005年、2010年、2020年的镇域实际总人口约为17万人、24.5 万人、36万人;城市人口为10万人(其中城市户籍人口7万人,暂住人口4.2万人)、18万人(其中城市户籍人口14万人,暂住人口5.6万人)、31万人(其中城市户籍人口为23万,暂住人口11.4万)。
第三章镇域村镇体系规划第一节镇域村镇体系结构规划第一条职能结构规划(强制性规定):南浔镇村镇职能等级划分为三级,中心城市、中心村、基层村。
职能类型分为工贸、旅游城市和农村居民点。
第二条等级规模结构规划(强制性规定):重点发展南浔城市;建设马腰、东迁、横街、三长、英雄等五个中心村;以基层村为单位,形成若干农民居住点。
规划至2005年镇域农村人口7万人,2010年农村人口6.5万人,至2020年农村人口5万人。
第三条空间布局结构规划:形成南浔城市为极化中心的城镇空间结构形态。
强化城市的地位,以城市全方位带动全镇经济社会的发展,提高镇域经济在大区域中的地位。
第四条村庄建设用地规划(强制性规定):中心村按人均95平方米、基层村按人均85平方米控制,2020年村庄建设用地433.31公顷。
第二节镇域道路交通规划第一条镇域道路网结构结合城市规划的路网构架形成方格网状。
第二条利用现状横长公路,在镇域南部形成西至双林,东至桃源镇的镇南公路。
规划按二级公路实施。
第三条湖织浔公路(强制性规定):远期湖织路东延至南浔形成的湖织浔公路,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道路红线及道路附属绿地控制120米。
第四条规划和兴路南延至浔练公路,成为北至高速公路,南至浔练公路的南北向主干道。
第五条航道(强制性规定):长湖申线以及城市西侧的白米塘(东宗线)规划均为四级航道。
第六条镇域村级公路主干道宽12米,改善镇村、村村之间的联系。
第三节镇域社会服务设施规划第一条教育设施规划1、提高九年制义务教育质量,2010年实现普及高中教育。
2、规划至2010年,镇域范围内设中学4所。
2020年,镇域范围内设中学7所,城市内5所,马腰、横街各一所。
3、规划至2010年,镇域范围内设小学9所,至2020年,镇域范围内设小学13所,城市内9所,东迁、马腰、横街、三长各一所。
第二条卫生设施规划1、规划目标:形成健全、完善的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
每万人拥有床位数45张,万人拥有医生数25人,万人拥有护士数20人。
2、规划至2010年,床位数达到450张。
2020年,床位数达到600张。
医院为整个镇域及南浔区服务。
保留镇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南浔第一人民医院;新建医院一所。
3、村卫生室以行政村为基点,做到村村都有卫生室,发展和完善医疗制度,提高医疗水平和设施水平,为农村地区居民的健康提供保障。
第三条文体设施规划1、规划目标:完善文化设施,扩大文化设施的规模,提高设施标准,大型文化设施与中心城市互补,实现区域共享。
2、集中于城市建设市级、居住区级的文体设施,体育中心、旅游宾馆、科技馆、图书馆、文化馆、少年活动中心、影剧院等,以满足镇、区域基本文体活动的需要。
3、规划于各村配置部分小型基本文体活动设施,以方便基层村居民的需要。
第四条农业服务设施规划:规划设立农机推销、维修站、兽医站、农业技术推广站等为镇域服务的农业服务设施,为农业生产服务。
第五条村级社会服务设施规划1、中心村应配建项目有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卫生站、村民活动中心、日杂商店、公厕等;宜配项目有邮政所、理发店等。
2、规划以行政村为单位,应配项目有托儿所、综合基层店、老年活动室、公厕、日杂商店、卫生室等;宜配项目有邮政所、理发店等。
第四章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第一条城市性质(强制性规定):湖州市域的副中心城市;以江南水乡古镇风貌为代表的历史文化名镇;地处江浙边界的现代化工贸、旅游城市。
第二条城市职能(强制性规定):湖州市域的副中心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区,湖州市区东部政治、经济、文化、商贸、交通中心。
重要旅游城市、工业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地区性商品流通中心、江浙两省交界地区的物质集散地和华东地区的建材集散地。
第三条城市规模(强制性规定):规划确定南浔城市人口为:近期2005年10万人(城市户籍人口7万人),中期2010年18万人(城市户籍人口14万人),远期2020年31万人(城市户籍人口23万人)。
用地规模为中期20平方公里,远期按34平方公里控制。
第四条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强制性规定):根据对南浔镇用地适用性评价,近中期以国家级华侨投资区、高速公路、和兴路为带动,主要为向北、向西发展,适度向南;远期及远景发展依托浔练公路,向南拓展。
第五章城市总体布局规划第一条用地布局原则:生长型结构的原则;保护古镇,发展新区,尊重城市文脉的原则;集中、紧凑,功能分区的原则;远近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规划结构(强制性规定):规划通过河流和绿带自然分隔,形成具有江南水乡城市特色的用地布局结构。
形成南北向四条轴线、五个城市分区。
(1)旅游发展轴:延续古镇市河向南,以旅游开发、旅游配套设施为主。
(2)城市居住用地发展轴:沿南林路以东、古镇以西。
(3)公建发展轴:沿南林路设置大型商业网点、行政办公区等公建设施。
(4)工业发展轴:沿南林路以西,顺应和兴路设置。
(5)五个城市分区:老城区、北部新区、西部新区、新中心区、南部新区;第三条功能分区主要内容:1、老城区——即以古镇为核心的南林路以东,年丰路以北区域,形成具有居住、旅游景区、旅游接待为主的功能区。
2、北部新区——318国道以北地区,形成以国家级华侨投资区为龙头的工业新区。
3、西部新区——长湖申线以南,和兴路、南林路以西,年丰路以北区域。
形成现代工业与水乡风貌相结合的工业区。
4、新中心区——南林路以东,联谊路以北,年丰路以南区域,规划形成未来城市的新中心。
设置办公、文教、科研、商贸、广场等。
5、南部新区——和兴路以东,南林路以西,年丰路以南区域,规划为以居住用地、市场用地和部分工业用地为主的城市生活区。
第六章城市用地规划布局第一节居住用地规划第一条居住用地分类:居住用地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适度安排一类居住用地。
古镇风貌协调区范围内住宅以2—3层为主;新区住宅建设以多层(4—6层)为主,适量建设低层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