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 文物古迹的保护和恢复应满足观赏要求,便于今后开发利用,在拟定文物点的保护措
2
施时,应对文物点的历史风貌、Biblioteka Baidu境协调及防护安全等提出具体保护目标。 3. 文物保护点应进行详细的保护性整治规划,并增加必要的市政工程及游览配
套设施。 4. 对连片集中的文物点,应加强环境风貌的保护和协调,并考虑到视线走廊的
1
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梁平工作室 2007.07.10
蓬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适用范围
在本次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 二 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为 2006 年-2020 年,其中 2006-2012 年为近期。
第 三 条 规划区范围
蓬安名城保护范围为北至嘉陵江二桥,西至太阳岛、月亮岛,东南至成达铁路线的区域, 包括蓬安旧城、周子古镇、城市建成区和城市发展新区以及龙角山、笔架山、嘉陵江漫滩等自 然生态特征区,总面积约 18 平方公里。
第 四 条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2005 年) 5. 《蓬安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5-2020) 6. 《国务院批转国家建委等部门关于保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通知》及附件(1982 年) 7. 建设部《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3 年)
流动和对景要要求;对分散的文物点,应加强对文物本身的保护,防止人为破坏和建 设性破坏。
5. 对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建筑(构筑)物、石刻、近现代优秀建筑、 民族宗教场所等实施保护。
6. 县域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珍稀植物应做好调查、登记,并挂牌说明、明确保 护等级;落实保护责任人和保护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破坏。
目录
蓬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名城保护框架 ...........................................................................................................1 第三章 县域历史文化环境保护规划 ...................................................................................1 第四章 名城城区保护规划 ...................................................................................................2 第五章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4 第六章 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5 第七章 传统风貌格局保护规划 ...........................................................................................6 第八章 旧城保护与更新 .......................................................................................................8 第九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9 第十章 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规划 ...................................................................................9 第十一章 防灾与环境保护规划........................................................................................10 第十二章 近期保护规划....................................................................................................10 第十三章 实施保障措施.................................................................................................... 11 第十四章 附则 ....................................................................................................................12 附件 .................................................................................................................................13
2. 历史城区为本次规划的重点区域,其内应重点保护传统空间格局、各级文保单位、历 史建筑、遗迹、遗址、古树名木、传统商业、传统地名、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历史文化遗存。历 史城区内的城市建设工作应以对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为前提。
3. 山水环境保护区内应重点保护、营造自然环境。 4. 人文环境控制区内的各类建设活动(包括建筑、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防 灾设施等的建设活动)都应考虑到其附近历史城区的保护要求,并与之协调。
第二章 名城保护框架
第 五 条 名城定位
蜀东嘉陵江畔,具有以相如文化为代表的深厚文化底蕴的千年古城。
第 六 条 规划指导思想
尊重历史、协调自然,注重保护和恢复蓬安县地方历史文化特色;挖掘物质与非物质历 史文化资源,且赋予其恰当的城市功能,激发名城活力;继承发扬蓬安地方传统文化,协调社
1
会、经济发展,促进城市内涵的整体提升。
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梁平工作室 2007.07.10
蓬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
第 十 二 条 县域范围内的保护控制对象
包括作为历史文化背景的自然环境、作为传统文化滋生和传承土壤的社会基础与空间环 境、实物遗存、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详见附表 1)。
第 十 三 条 县域古镇(村)保护控制要求
7. 文物古迹的保护与利用方案,应由文管、城建、旅游、风景、园林、环卫、 市政等部门共同商定,并兼管实施。
8. 因城市建设和开发需要,确要实施拆迁的文物点或近现代的建(构)筑物(建 筑历史超过 50 年的),应做好记录,以备查证;同时对其中有保护利用价值的文物 点做好异地保护规划。
第 十 五 条 县域历史文化环境控制要求
保护规划体系的 2 个重点为:蓬安旧城与周子古镇。
第三章 县域历史文化环境保护规划
第 十 一 条 建立县域保护体系
1. 在蓬安县域(辖 1 县 14 镇,总面积 1333.95 平方公里)范围内,应建立统一 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2. 对县域内的古镇、古村落、历史文化遗存、遗址、民俗、地方特产等进行系 统登记、评估、注册。
第 七 条 规划目标
1. 物质和非物质的历史文化遗存得到妥善保护,优秀历史文化内涵得到延续。 2. 强化蓬安特色的地域文化,结合当地山水自然生态环境,建设历史文化内涵 丰富,生态环境良好的历史文化名城。 3. 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促进城市整体品质提升,推动经济进步、文化繁荣、 社会文明。 4. 努力建设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第 十 四 条 县域文物古迹点保护控制要求
1. 县域范围内的文物古迹应进一步调查,树碑立传,并分别按其历史和艺术价值确定保 护范围和保护等级。按《文物保护法》落实“四有”保护;分别制定恢复、整治和使用计划; 被其他单位占用,且一时不能迁出的文保项目,应由使用单位和文物管理部门共同拟定保护方 法和措施。
(1) 保持民族传统的色彩。 (2) 工艺上采用传统的工艺和做法。 (3) 应主要采用地方传统材料建造。 9. 对古镇(村)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应实施保护。 10. 改造古镇(村)市政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的居住条件。在古镇(村)内原则上不得新 建架空线路,已有架空线路应当逐步进行地埋、内设。 11. 古镇(村)应当保持原有的生活状态,适度发展旅游和文化产业,但是应当防止无序 和过度开发。
第 八 条 规划原则
1. 保护历史真实载体 2. 保护历史环境 3. 合理利用、永续利用 4. 以人为本的保护与利用 5. 名城保护与城市建设发展相结合
第 九 条 保护规划的体系层次
保护规划体系分为 4 个层次:蓬安县域历史文化环境的保护、名城城区的保护、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文物古迹的保护。
第 十 条 保护规划的重点
1. 应明确古镇(村)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布局各区块功能,保持古镇(村)的传统 风貌和民族、历史文化气息。
2. 保护古镇(村)的整体空间环境和风貌的完整性。 3. 保护地貌遗迹、古树名木等。 4. 保护古镇(村)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传统戏曲、传统工艺、传统产业、民风民俗 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5. 古镇(村)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高度、形式、体量、色彩等必须与古镇(村) 的历史风貌相协调。 6. 古镇(村)内原有与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应当逐步加以整治或者拆除。 7. 古镇(村)内的古建筑和古牌坊、古桥梁、古砖刻门楼等古构筑物、古建筑构件不得 擅自拆除或者迁移。 8. 古镇(村)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正确处理各历史城区的保护与整个城市现代化建设之间的关系,以及历史城区内部保护 与利用之间的关系;尽一切可能严格禁止破坏性建设;适当赋予历史城区文化和休闲功能,积 极促进历史城区的功能转变和整个城市的全面发展。
第 十 九 条 城区分区规划
1. 城区内共分 10 个片区,包括蓬安旧城、周子古镇等 2 个历史城区;龙角山、笔架山、 嘉陵江漫滩、太阳岛月亮岛等 4 个山水环境保护区;嘉陵江农耕、蓬安旧城沿江、蓬安旧城新 区、周子古镇建成区等 4 个人文环境控制区(详见附表 2)。
保护县域的特色山水环境,尤其是与文物古迹关系密切的水系、山体和具有蓬 安风貌特色的农业区和渔业区。
第四章 名城城区保护规划
第 十 六 条 城区保护规划思路
在城区范围内,划分历史城区与历史文化环境保护控制区,统筹考虑历史城区 与历史文化环境保护控制区的城市建设活动。在致力于历史城区保护的同时,兼顾历 史文化环境保护控制区的环境整治,使二者协调发展,努力达到空间风貌有机衔接, 功能活力相互促进,城市整体提升的理想效果。
第 二 十 条 历史城区保护规划
1. 历史城区内的现有设施和建筑的保护和更新,不得破坏历史风貌和传统格局。 2. 应尽快编制各历史城区的详细规划,对其用地性质变更、道路调整、人口疏散、市政 设施改善、环境美化等提出实施的具体要求。 3. 应逐步改造或拆除历史城区内对传统风貌造成不良影响的现代建(构)筑物。 4. 应加快历史城区内市政设施的配套,形成完整、有效的施政管线系统。
第 十 七 条 城区保护规划原则
1. 最大限度保存历史真实性 2. 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结合保护 3. 区域协动
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梁平工作室 2007.07.10
蓬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
4. 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与适度利用相结合 5. 有重点、分层次、分阶段逐步整治、改善和更新
第 十 八 条 城区保护规划目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