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董事管理制度

专职董事管理制度
专职董事管理制度

专职董事管理制度

北控专职董事管理制度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强公司向下属企业推选的董事队伍的建设,完善公司制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出资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控股权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北控向下属企业推选的专职董事。

第三条推选专职董事的工作主要由股权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专职董事是指由北控向下属企业推选,不在北控或其任职董事公司担任行政职务,专职从事董事工作的董事。专职董事一般作为北控在下属企业的股权代表,根据授权,代表北控履行股东权利,维护北控权益。

第二章选任条件及程序

第五条专职董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公司法》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熟悉并能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控的有关规章制度; 2

3、具备下属企业所处行业及相关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工作经验;

4、掌握财务管理、法律以及宏观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5、能够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北控的合法权益;

6、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和文字撰写能力,并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第六条专职董事的选任程序为:

1、股权管理部提出专职董事的配备方案;

2、人力资源部提出人选并报北控总裁办公会审定;

3、北控向下属企业股东大会提名推荐;

4、经下属企业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董事委任后,北控与专职董事签订《委托责任书》,明确任期、任职的目标要求、责任和权利,以及严重违约、损害北控利益应承担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第七条专职董事的任期与所任职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期相同,— 1 —

任期届满经北控推荐可连选连任。但在同一公司担任专职董事一般不得连续超过两届。

第八条北控实行专职董事任职资格制度。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参加资格培训,培训期满,考试合格者,颁发《专职董事资格证书》,由北控向下属企业推荐。

第九条北控建立专职董事后备人选库,从北控系统内选拔德才兼备,符合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人才,作为北控专职董事的后备人选。

第三章职责与义务

第十条专职董事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职责;

2、维护并促进北控与所任职公司之间信息渠道的畅通。做好相关行业和公司的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3、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必要时提出股权处置意见;

4、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其他信息进行研究,为北控股权管理决策提供支持;

、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依据出资比例,按照北控股权管理意见,对重大5

经营决策、管理者选择、收益分配等重要事项进行表决,并代表北控提交议案或进行质询;

6、指导并督促北控有关职能部门,对依法应得的资产收益,及时、全额收缴入账。

第十一条专职董事在所任职公司的实地调研时间一般每年不少于四个月。

第十二条专职董事应承担下列义务:

1、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义务;

2、接受北控股权管理部的业务管理;

3、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时必须执行北控股权管理意见,并在授权的权限范围内进行表决;

4、向北控履行报告义务。

第四章报告制度

第十三条北控建立专职董事报告制度。报告以书面形式完成。报告分为述职报告、研究报告和专项报告。

— 2 —

第十四条述职报告是专职董事每年向北控就其履行职责情况做出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公司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简要状况、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等。

2、履职情况

(1)参加董事会次数、在董事会上的发言情况、在董事会上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对董事会决议的表决情况;

(2)对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3)北控股权管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4)主要分析、研究成果。

3、新年度工作计划;

4、需向北控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研究报告是专职董事根据对所任职公司经营活动和发展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后形成的报告。研究报告可根据专职董事所任职公司的规模和经营特点,每半年向北控提交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概况:包括公司沿革、组织结构框架、资本结构、财务状况等。 1

2、行业发展情况:主要包括行业的发展阶段分析、竞争结构分析、行业未来发展预测等。

3、公司经营情况:包括公司主营业务情况、技术水平、市场竞争能力分析等。

4、公司管理情况:包括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组织管理和用人制度、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科技开发管理等。

5、财务状况及评价:包括企业具体的财务状况、财务变动情况及原因、对财务状况的评价等。

6、风险分析:包括市场风险、业务经营风险、政策性风险等。

7、综合评价:包括对公司价值的分析评价及有关经营管理建议和股权处置意见。

专职董事根据所任职公司的特点,在报告内容上有所侧重,其中,对参股投资的公司应重点分析公司价值,并提出股权处置意见。

— 3 —

第十六条专项报告是专职董事就专门事项向北控提交的报告。主要包括:对股东大会议案材料的建议意见报告;在股东大会上的行权报告;其他重要事项报告。

1、对股东大会议案材料的建议意见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对会议议案的简要分析,包括与以前年度或同行业指标的比较分析;

(2)存在的主要问题;

(3)建议意见。

2、行权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2)会议议案的内容;

(3)会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4)北控股权管理意见的落实情况等。

3、其他重要事项报告是专职董事按北控要求,或专职董事认为必要时对重要事项做出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重要事项基本情况介绍; (

(2)对重要事项的分析和评价;

(3)处理意见或建议等;

第十七条专职董事报告程序为:

1、专职董事独立撰写报告;

2、将报告递交给股权管理部;

3、股权管理部对专职董事的报告建立档案,进行整理分类,并在2个工作日内分送给相关职能部门;

4、职能部门进行研究、分析,并在5个工作日内形成建议意见,与专职董事报告一并呈报北控决策层;

5、北控决策层研究并形成股权管理决策意见;

6、股权管理部将北控股权管理决策意见反馈给专职董事,由专职董事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质询或以其他方式落实北控决策意见;

专职董事专项报告中对股东大会议案材料的建议意见报告按《北控股权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

— 4 —

第五章薪酬与考核

第十八条专职董事的薪酬标准按北控规定的相应岗位标准确定。

第十九条对专职董事实行年度评议和任期考核制度,由人力资源部按专职董事《委托责任书》中约定事项进行评议和考核,对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予以表彰和物质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进行警告或调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股权管理部每年对专职董事行权履职情况进行一次评议,评议意见作为专职董事年度评议和任期考核的参考依据。

第六章离任

第二十一条专职董事任职期满未获连任时可正式离任。

第二十二条专职董事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

第二十三条专职董事辞职应向北控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报北控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才能申请辞职。未经北控批准于任期届满前擅自离职并由此给北控和所任职公司造成损失的,该专职董事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在获准辞职申请后,专职董事需向所任职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后才能辞职离任。

第二十五条北控对经考核后不称职的董事可以要求其辞职,也可以通过下属企业股东大会免除其董事职务。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由股权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 5 —

董事会管理制度

( 规章制度)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24344 董事会管理制度Management system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董事会管理制度 为规范合伙经营的组建方式、决策程序和行为准则,保证合伙经营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伙经营组成及职责范围 本合伙经营实行服务中心主任领导下的具体事务分工负责制,办公地点在晋中学院新校区东区学生服务中心顶端阁楼,设立主任办公室、财务部、市场运营部、后勤保障部、安全部。 一、财务部: 职责:建立规范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帐目的清晰准确,保证合伙人资金的安全。 二、市场运营部: 职责:负责学生服务中心的具体招商工作、对所有入住商户的合同签订、档案建立和行为规范的培训等工作,对入住商户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使其健康、文明经营,给学生创造一个和谐、温馨的消费环境。 三、后勤保障部: 职责:负责学生服务中心的日常维护、环境卫生等工作,确保学生服务中心

内所有商业活动的正常运行。 四、安全部: 职责:负责学生服务中心内的消防、禁烟、用电、防盗等。 二、行为准则 全体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自觉维护股东权益、自觉履行对股东权益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自觉保守秘密; 1、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2、未经全体合伙人批准,不得私自与其他利益方进行私下交易。 3、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不得从事损害全体合伙人利益的活动。 5、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合伙人的财产。 6、不得挪用合伙人资金或者将合伙人资金借贷给他人; 7、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合伙人的商业机会。 8、不得将合伙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9、不得以合伙人的资产为自己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10、未经合伙成员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不得泄漏任何机密信息。 三、奖励与惩罚 为了更好的维护全体合伙人的权益,增强合伙经营人员的责任意识,采取奖励与惩罚并行制度。 1、全体合伙经营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于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对于恪尽职守的予以补助。

办公室管理制度

办公室管理制度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第九章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印信管理制度 第一条印信的种类 (一)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二)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三)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四)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信。 第二条印信的使用规定 (一)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总经理职章。 (二)以公司名义对国营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章。 (三)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者,盖经理职衔签字章。 (四)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第三条印信的监印 (一)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得由总经理核定本公司的监印人员。 (二)总经理职衔签字章得核定由管理部主管为监印人员。 (三)经理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得由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第四条印信盖用 (一)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附表1),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二)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信存档。第五条各种印信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情事,由监印人全权负责。 第六条监印人对未经判行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 第七条印信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 第八条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董事会管理制度范本

董事会管理制度范本

有限公司董事会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董事会组成 第三章董事会职责、职权 第四章董事及董事长职责、职权 第五章董事会机构 第六章董事会决策程序 第七章董事会会议 第八章董事会议案及决议执行 第九章董事报酬和董事会经费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组建方式、决策程序和行为,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经营决策权,保障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三)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应尽义务; (四)按照分工,认真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决策研究和监督工作; (五)对自己行使的决策表决权承担责任; (六)自觉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九条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所议事项拥有表决权; (二)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 (三)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查阅有关报表和资料,发现问题,向公司总经理及有关人员提出质询; (四)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五)受董事长委托,主持召开董事会、股东会。 第十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原则上不兼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十一条董事长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代表董事会定期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 (三)组织研究公司经营目标、方针和发展战略; (四)按照决策权限和程序,做到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五)自觉遵守公司董事会制度,协调董事会和经理管理层的关系,保证总经理依法和依据《公司章程》正确行使职权;

监事会管理制度

监事会管理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中国青少年美育协会监事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中国青少年美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协会各项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障协会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的独立行使监督权,明确监事会职权范围和议事规则等相关事项,根据《中国青少年美育协会章程》、《中国青少年美育协会工作细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监事会为协会的监督机构,接受协会的领导,监事会依照法律法规、联合章程、协会工作细则和本制度行使监督职责,监督协会、理事会、秘书处及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二条 监事会应遵守法律法规,以实事求是、谦虚谨慎、勤勉尽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对协会的监督权。 第二章监事会的产生 第三条监事会任期两年,任期与协会的理事会任期相同。 第四条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副监事长一名,秘书长一名,监 事若干,监事会人数三到九名。监事会成员经过协 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监事在任期内如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或辞去监事职务的, 有监事会推荐符合任职条件的人选,报监事长审核 同意后,监事会表决通过。 第六条监事会成员在任期内不兼任协会理事会成员和协会专门 工作委员会成员。 第七条监事具有知情权、审查权、出席权、提议召开理事会、 监事会临时会议等权利。 第三章监事会的职权 第八条监事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年度工作。 第九条监督理事会遵守国家法律、协会章程和协会工作细则的 情况。 第十条监督理事会的选举、罢免、履行协会代表大会的决议; 监督代表大会的会议组织和选举程序。 第十一条检查、监督协会的财务工作,有权审核财务账簿和相关 文件资料,必要时经监事会决意同意,可代表协会 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其知情权应得到充分保 障。 第十二条监事会成员有权列席理事会会议,监事长有权列席(如 监事长因故不能列席,可授权一名副监事长列席) 常务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工作及提案提出意见或

办公室综合部管理制度

综合部(办公室)工作规章制度 为完善公司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范围 综合部工作的职责范围:行政管理、人事管理、项目拓展管理。 1、拟定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目标,编制经济责任制方案。起草公司合同及行政工作安排、总结、报告等文件。 2、负责公司各种相关证件、资质的年检考核工作。 3、负责保管好公司公章、业务章、工程章、合同章,并做好使用登记工作。 4、管理公司的车辆、电脑、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5、负责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及员工的录用、考核、奖惩、离职工作。 6、负责人事档案、技术档案、文书档案等资料的归档和管理。 7、负责按月缴纳公司的电话费、水、电、暖、气、网费等物业管理费用。 8、负责采购、分发、管理公司的办公用品、图书、音像资料等。 9、做好各种文件的收发、传递、催办、整理等工作。 10、负责协同经营部制作招投标文件等工作。 11、负责公司办公会议的召集和会议纪录,整理会议纪要和决定,印发相关文件,并负责督促检查文件的执行情况。 12、督促检查部门职责和员工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搞好综合管理,协调公司各部关系。 13、负责员工的社会保险工作。 14、负责员工后勤工作,搞好员工的工作餐。 15、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卫生清洁工作,为员工创建良好的工作环境。 16、处理好公司与外部的公共关系,做好接待工作。 17、完成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二、具体工作规定 第一条文件收发规定 一、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 二、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三、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四、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五、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六、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七、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八、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九、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十、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第二条文印管理规定 一、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二、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三、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公司董事会管理制度73794

公司董事会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董事会组成 第三章董事会职责、职权 第四章董事及董事长职责、职权 第五章董事会机构 第六章董事会决策程序 第七章董事会会议 第八章董事会议案及决议执行 第九章董事报酬和董事会经费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组建方式、决策程序和行为,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金鲁班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经营决策权,保障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第二章董事会组成 第三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组成人数为7人。

第四条董事会成员任职资格、条件和行为准则,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各方推荐人选,股东会选举和更换,其中德州市公路工程总公司推荐人数为4人,德州路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陵县路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临邑畅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庆云通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四家法人股东共同推荐2人。自然人股东代表1人直接为公司董事会成员。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成员以简单多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章董事会职责、职权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履行和行使下列职责、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制定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 (四)审议批准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年度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固定资产购置投资方案以及多元经营投资项目、购买有价证券、参股投资项目等计划和对外提供的经济担保; (五)审核由公司经营班子制订的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并提交股东会批准;

6业主监事会管理办法(试行)

业主监事会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业主监事会是社区、业主代表推举并经业主大会表决同意产生的监督机构,由监事若干名(3至5人的单数)组成,其中一人担任召集人、一人担任副召集人。 业主监事会依据业主大会的决定、决议及授权开展工作,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并接受街道、社区的指导监督。 第二条业主监事会的宗旨是,依据业主大会的决定、决议及授权,坚持“公正、公平、独立”的原则,监督业主大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监督业主委员会及其委员的工作情况,监督业主代表的工作情况,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物业服务质量情况,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物业区域业主物业自我管理依法、有序、良好的进行。 第三条业主监事会对本物业区域物业管理的监督工作的 具体计划、方案、步骤、方法、措施等有决策权和实施权;对本物业区域物业管理的其他工作无决策和实施权,可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建议。 第四条业主监事会的成员可以是业主,也可以是居住在小区的业主的直系亲属,租住在小区满三年的租赁户。业主监事会的成员由社区居委会、业主代表推选,并经业主大会表决同意产生,产生方式如下:

1、 2、 3、 第五条业主监事会监事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坚持原则; 4、有相关的知识、技能或经验; 6、有工作时间。 业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监事会监事: 1、违反《管理规约》有关房屋租赁使用规定的; 2、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 3、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 4、拒交物业服务资金的; 5、拒交专项维修资金的; 6、与本物业区域业主物业管理权益存在利害冲突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为。 第六条业主监事会职责 1、制定任期内的工作计划,报业主大会备案; 2、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汇报物业管理监督工作的实施情况;业主大会闭会期间,以简报形式向业主大会汇报日常工作;

办公室管理制度

办公室工作规章制度 为完善公司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范围 综合部工作的职责范围:行政管理、人事管理。 1、拟定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目标,编制经济责任制方案。起草公司合同及行政工作安排、总结、报告等文件。 2、负责公司各种相关证件、资质的年检考核工作。 3、负责保管好公司公章、业务章、工程章、合同章,并做好使用登记工作。 4、管理公司的车辆、电脑、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5、负责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及员工的录用、考核、奖惩、离职工作。 6、负责人事档案、技术档案、文书档案等资料的归档和管理。 7、负责按月缴纳公司的电话费、水、电、暖、气、网费等物业管理费用。 8、负责采购、分发、管理公司的办公用品、图书、音像资料等。 9、做好各种文件的收发、传递、催办、整理等工作。 10、负责公司办公会议的召集和会议纪录,整理会议纪要和决定,印发相关文件,并负责督促检查文件的执行情况。 11、督促检查部门职责和员工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搞好综合管理,协调公司各部关系。 12、负责员工的社会保险工作。 13、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卫生清洁工作,为员工创建良好的工作环境。 14、处理好公司与外部的公共关系,做好接待工作。 15、完成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二、具体工作规定

第一条文件收发规定 一、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 二、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三、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四、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五、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六、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七、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八、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九、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十、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第二条文印管理规定 一、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二、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三、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四、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

公司董事会事务管理

公司董事会事务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公司有关股份事务管理及手续费的收取,以公司章程为依据;本规定目的在于有效地处理股份转让等事务,满足股东的基本权益。 第二条(事务办理场所并办事处理事) 本公司股份事务由下列更名代理人负责处理: 1.更名代理人为某市某区某街某号某银行。 2.股份事务办理场所为某市某区某街某号某银行证券代理部。 3.办事处为该银行证券代理部的各地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第三条(股票和种类) 本公司发行的股票全部为记名股票,其种类为一元股、五元股、十元股、五十元股、百元股、五百元股、千元股与万元股。 第四条(申请方式) 1.在本规定范围内的各种申请,都必须按标准的、本公司规定的格式提出,并按条十一条规定,加盖印章。 2.前项手续如果由代理人办理的话,则必须出具代理权的书面证明。 第五条(证明文件) 本公司有权向申请人索取本规定以外的其他各种必要的证明文件。 第二章更换名义 第六条(更名) 1.在申请股票更名时,必须提交正式申请书,并附上股票。 2.如果有法律等手续上的必要时,除了前项规定外,还必须提供这类法律有关的书面证明,或者法律有关手续办妥的证明文件。 3.由遗产继承或赠予或法人合并等引起的更名申请,如果已经按第九条规定对所继承或接受的股份提出申请,即希望继承或接受股票,在这种情况下,暂不涉及提交股票手续。

第三章质权及信托 第七条(质权登记与注销) 在申请以股份进行质权的登记与注销时,必须在书面申请书上同时签署质权人与受质人的姓名,并附上股票。 第八条(信托财产的表示与注销) 1.在申请以股份表示信托财产或注销信托财产时,必须由受托者提交申请书并附上股票。 2.在申请注销信托财产时,除前项规定外,委托者还必须提交书面说明或声明,并具明理由或事由。 第四章股票的不持有 第九条(股票不持有申请) 1.股东在股票发行之前,如果不希望持有股票,必须提交正式申请。如果股票已经发行,必须在提交正式申请同时,提交股票。 2.在涉及第六条第三项,或者希望托保管时,必须重新提交正式申请书,明确表示继承或接受股票的意愿。 第十条(股票交割申请) 按第九条提出不持有股票的申请者,在股票交割时,必须提出书面的股票交割申请。 第五章各种申报 第十一条(住址、姓名及印章申报) 1.股东、登记的质权人、法定代理人以及由法律确定的财产管理人,必须申报其住址、姓名(法人名称、其代表者以及职务名,或者法定代理人或财产管理人资格上的名称)以及印章。外国人中以签名代替印章。 2.按前项规定所申报人如果居住国外,必须确定并申报一名国内的常住代理人及国内联系地址。 3.如果所申报内容发生变更,必须及时申报变更情况。 第十二条(共有股份的代表) 共有股份的股东必须选举一位代表予以申报,并签署股份所有者全体人员的姓名。如果代表改变,需重新申报。 第十三条(股东原名册及股票名义的变更)

管理制度-如何完善监事会制度

如何完善监事会制度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内审机构设置,在隶属关系上一般有3种模式:(1)隶属于管理层,由总经理、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或公司办管理;(2)隶属于决策层,由董事会或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管理;(3)隶属于监督层,由监事会管理。 三种模式中第三种模式,符合三权分立原则,监督层好比“裁判”,运动员、教练、裁判各司其责、相得益彰。我国《公司法》分别规范了有限责任公司(第52—54条)和股份有限公司(第124—128条)的监事会制度。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上述规定过于宽泛,只给了监事会“说”的权力,而没告诉其怎么“做”,无制裁条款的法律规范永远不会发挥其作用。此外,监事大多是兼职,无自己的常设办事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监督职能根本就得不到正常发挥,,有时监事会还不得不听董事会或董事长的安排,因为有些监事本身就是董事长的下属。缺乏应有的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以致“监”与“不监”一个样,“监好”与“监坏”一个样,更何况有些公司高管层本身就不希望自己给自己找麻烦,认为是养一批与自己作对的“经济警察”。 当前应从以下5个方面对监事会制度进行完善。 1、强化职权。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长期以来一直设在股东大会之下,与董事会平级。但笔者认为,监事会受股东大会委托,代表全体股东对董事会和管理层行使监督权,层次相对较高,应该单纯地赋予其监督职能,至于董事会的监督职能则应该让渡给监事会,以免权力交叉,出现互相扯皮、推诿的现象。因此,应该根据需要适当增加一些职权,如扩大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的权力,赋予监事会通知纠正权、处理处罚权、股东大会特别召集权以及建议任免和奖惩董事权等。 2、设立独立监事。兼职的、点缀性的“明星”独立监事虽然能为监事会添光加彩,但却不能为监事会提供实质性的服务,故在选任时,一定要慎重,可以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也可以由相关监管部门委派,但不能由董事会任命。为了监事会能够实行有效的监督,独立监事在监事会的比例应占半数以上。为了独立性和公正性,独立监事不能与董事、经理有任何“关系”,其人格、利益、独立性以及工作时间要有保证。 3、严格挑选一些与公司利益相关的人进入监事会,以保证其监督动机。监事会成员的人数应根据公司规模的大小来决定,专职监事人数应多于兼职监事人数,以保证监事会有必要的

某公司的分公司管理制度

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 释义 母公司:指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指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分公司:指业务或财务等相对独立,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战略发展部:指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发展部。 董事、监事:除特别说明外,指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指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人事经理、其他经子公司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支持、指导和管理,促进各子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

股东的权益,提高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母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包括: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三条战略发展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专业职能部门,代表母公司对子公司行使控股股东的权利。战略发展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唯一接口部门。 第四条母公司战略发展部和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子公司遵守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将作为子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的因素之一。 第二章股东会 第六条子公司股东会由投资各方组成,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议应于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四个月内进行。股份有限公司性质的子公司必须单独召开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和其他性质的子公司可安排年度股东会和董事会同时或合并举行。 第七条子公司可根据《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一经通过,应报送战略发展部备案。

总经理办公室管理制度

河南前所商贸有限公司各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经理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会议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规范总经理办公会议的管理,提高总经理办公会议的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制定,呈准后通知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2章会议的主持与内容 第3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或分管业务的副总经理提议并主持,由总经理办公室协调组织、准备和召集。 第4条会议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四点。 1. 研究、部署并讨论商场超市的重大问题,如确定商场超市的发展方向及规划,制定商场超市的各项规章制度等。 2. 总结评价每月商场超市工作情况及营业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总结每一季度的工作情况和成绩。 3. 表彰奖励先进集体、个人经营活动,汇报、分析商场超市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 4. 提出改进措施,广泛采纳能提高商场超市经济效益的良策。 第5条总经理办公室要做好会议记录,及时传达所需要贯彻的内容,并检查其落实情况。 第6条会议主持人、召集部门和与会人员都应做好准备工作,如拟好会议议题和提案,确定汇报总结的提纲、要点。 第3章会议的安排 第7条安排例会。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公司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 1.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讨论决定公司行政工作重大事项。 2. 行政事务会:总结评价当月销售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3. 经营活动分析会:汇报、分析公司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指出失误,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4. 安全工作会(含治安、消防工作):汇报总结前期安全、防损、消防工作

监事会工作规章制度

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监事会工作程序和行为方式,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确保监事会依法独立、有效行使监督权,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监事会是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公司内部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和国家有关主管机关负责,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报告。 第三条监事会应当依法行使企业监督权,保障股东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章 第四条监事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能够维护股东的权益; (2)坚持原则、公正廉洁; (3)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 第五条公司监事会成员由二名股东代表和一名公司职工代表组成。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罢免。 第六条《公司法》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七条监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或委派单位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八条监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监事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监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予以撤换。 第九条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十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十一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十二条新任监事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命后一个月内签署《监事声明及承诺书》,并向公司监事会备案。 第三章监事会的性质和构成 第十三条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董事会、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并负责向股东大会报告的机构。 第十四条监事会由三人组成,其中一人出任监事会主席。 第十五条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外派董事管理制度

外派董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宏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的关系,加强集团公司对各控(参)股企业的支持、指导和管理,促进各控(参)股企业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的权益,提高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宏华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的适用对象包括:集团公司及其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参股企业可参照执行。控股公司是指集团公司拥有50%以上股份或出资的绝对控股公司,以及拥有50%及以下股份或出资且为第一大股东,由于股权分散或其它原因而拥有实际控制权的相对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是指集团公司拥有其股份数额较小,且无控制权的公司。 第三条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和各控(参)股企业相关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四条控(参)股企业遵守执行本管理制度的情况将作为控(参)股企业董事绩效考核的因素之一。 第二章派驻董事的权责界定 第五条控(参)股企业派驻董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提出董事会会议提案; (2)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 (3)尽职参与董事会会议,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权利和职责; (4)维护并促进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信息渠道的畅通。做好相关行业和子公司的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对子公司的财务、业务发展和管理情况进行分析、研究, 并提出建议意见。 (5)关注、质询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时审阅子公司报送文件和经营管理信息; (6)参与对子公司派驻高管的评价、制定派驻高管的奖惩方案; (7)分析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情况,提出增资、减资或清算建议; (8)与子公司经营层、其他董事结合集团公司统一部署,讨论确定子公司年度经营

董事会会议管理制度

董事会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为保证董事会有效发挥作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第二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第三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三章董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制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1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会议形式 第五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主要以会议的形式进行集体讨论和审议。 第六条董事会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在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由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 第五章董事会会议的议事规则 第七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它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九条董事会会议对于《公司章程》第八章第八十二条第2 (四)、(五)、(六)、(七)项的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再报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十条对于《公司章程》第三十四条其它一般决议事项,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一条董事长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有两票表决权。第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存档保管。

监事会管理制度知识讲解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监事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第四条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监事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五条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报告工作。 第六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如不予纠正,有权向股东大会报告;

(四)经出席监事会监事一致表决同意,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经全体监事一致表决同意,对董事会决议拥有建议重新审议权; (六)对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行使监督权; (七)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八)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七条监事会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和重大失职行为,经全体监事一致表决同意,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更换董事或向董事会提出解聘公司总经理、副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议。 第三章监事会的产生 第八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以下人员: (一)自然人股东推荐的监事1名作为监事候选人; (二)股东共同推荐监事2人作为监事候选人。 第九条监事会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更换时亦同。 第十条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

总经理办公室工作制度与程序

总经理办公室工作制度与程序 执行程序: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监督检查大厦各项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按照董事长指示组织和参加董事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组织和参加酒店经理办公会、行政例会,并负责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 —组织起草各种业务报告,起草和修改工作计划、报告、总结、请示、通知等文件,并审查鉴发前的文稿。 —搞好大厦的信息管理,开展市场调查研究,做好综合分析和统计工作,制定大厦的规章制度和决定供总经理参考 —组织制定大厦行文管理的各项规定,努力使公文管理规范化、专业化,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本部门的自身管理,抓好员工的政治、业务学习及考评等,提高工作质量。 —负责大厦对外各类经济合同签定前的审阅、定稿,安排有关人员做好文件打印、分发、归档、接待、印章管理等工作。 —会同质检部巡视、监督、检查大厦各部门的办公秩序。 —做好信访接待和处理工作。 —代表大厦与外界有关部门机构联系与合作。 —负责大厦保密工作落实。

总经理办公室工作制度与程序 执行程序:办公室秘书岗位职责 —为董事长、总经理提供相关资料和事务性服务。 —负责文件、信函的处理、登记和回复。 —负责起草大厦的请示、报告、总结、通知等文件。 —负责使用和保管大厦的介绍信、印章、负责与地方职能部门联系,办理各类许可证的审批与管理工作。 —准确无误地传送各级文件和信件的投寄,做好分类保管工作。 —做好各类材料打印、分发、各类文件的立卷、归档、保管工作。 —严格保密纪律,对各种“秘密”等级以上的文件,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处理。 —完成总经理、主任交办的其他事宜。

总经理办公室管理制度

总经理办公室管理制度 目录 总则2行文管理制度2公司证照信函管理 2 办公用品管理 2印章管理 3 车辆管理3人事管理 3

一、总则: 1、总经办负责公司日常行政后勤事务的开展与人力资源相关业务处理和协调工作。 2、总经办负责完成总部职能部门赋予的任务,编制、完善公司各项制度,并督导执行, 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公司决策、决议和总经理决定的情况,公司印鉴、证明信、介绍信等文件档案的管理;公司文件及函电的收、发;公司车辆的管理工作。 3、总经办根据部门职能设总经办主任一名、总经办助理一名,所选人员应当挑选工作认 真、细致、责任心强、熟悉钢铁保管知识,熟悉公司各项管控制度及了解公司行政办公流程人员; 4、严格规定纪律,建立总经办制度和工作规范,实行规范化管理。 二、行文管理制度: 1、本公司行文由总经理办公室部门主任起草,并在发文单中填写文件标题、发送范围、 印制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报总经理签发后打印; 2、经总经理批准签发的文稿由总经理办公室打印,由起草人校对修正后及时打印、统 一编号、登记、存档、分发。 3、公司各项制度、规定、决定、决议、纪要、任命以及向政府有关部门的请示、报告 等需以红头文件形式印发。 4、印制文件材料要有科学性和计划性。要根据文件材料印制要求及数量选择合适的印 制方式,要求使印制数与需用数基本相符。 5、公司各部门应妥善保管各种文件,并及时整理归档,公司总经办将定期进行检查。 三、公司证照信函管理: 1、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管理,因公需要借用时,应 严格办理借用手续,需要复印时,由总经理办公室并在复印件上写明“此复印件仅用于办理**事使用”。 2、公司总经办应在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 年检工作。 3、公司信函(信纸、信封等)采用统一格式和市场可购买到的一般稿纸、公文袋作 为公司办公之用。 四、办公用品管理: 1、公司总经办核准、汇总办公用品计划并做出预算,经公司财务部审核和公司经理审 批后,公司总经办进行购买、入库、登记、分发。 2、库存办公用品的种类和数量要科学确定,合理控制。常用、易耗、便于保管和适于 批量采购的办公用品可适量库存。要避免不必要的储存或过量积压,确保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 3、办公用品管理部门及人员应恪尽职守,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控制办公用品的 领取数量和次数,保证办公需要。对于消耗品,可根据历史记录和经验法则设定领

董事会管理制度

董事会管理制度 总则 1、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管理,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物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2、凡须经董事会会议或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或决定的事项,提案的方向向董事会提出。 3、下列主体,可以按本制度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出提案: (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二)1/3以上董事; (三)1/2以上独立董事; (四)董事长;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六)监事会; (七)总经理办公会; (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天的其他主体。 4、提交董事会的提案,必须内容充分完整、论证明确、形式规范,提案主体应就提案涉及的下列因素提供详备资料,做出详细说明: (一)损益和风险;

(二)作价依据和作价方法; (三)必要性、可行性和合作性; (四)交易相对方的信用及其与上市公司的关联联系 (五)该等事项对公司持续发展的潜在影响等事宜。 提案应由提案人签字或盖章;提案经由提案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应一并提供提案人就该事项召开会议的有效决议。 提案应同时提交书面版本和电子版本。提案人对书面版本和电子版本内容的一致性负责。当书面版本与电子版本不一致时,以书面版本为准。 5、拟提交董事会的提案,最迟于董事会会议召开前13日、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前5日,交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备案。 董事会秘书应于前款规定期限2日前,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征询提案权人的提案意向。 6、董事会秘书处负责董事会会议提案的形式和合规性审查。 董事会秘书处在收到有关会议提案的书面材料后,应于3日内完成审查。审查气馁,董事会秘书处可以就提案的形式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提案人进行修改或补充。 董事会秘书处完成提案初审后,报董事会议书审查。 7、董事会秘书审查后,呈报董事长审核同意后形成正式提案。董事长认为提案有关材料不具体或不充分时,可以要求提案人修改或补充。当提案与公司实际不相符时,董事长有义务与提案人进行沟通,及时修改调整有关提案内容,沟通的方式、时间及内容应有记录,该

监事会管理制度

监事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监事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第四条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监事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五条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报告工作。 第六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所属员工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对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行使监督权; (四)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五)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七条监事会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和重大失职行为,经全体监事一致表决同意,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更换董事或向董事会提出解聘公司总经理、副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议。 第八条监事会对中层管理人员以下员工的违法行为和重大失职行为,责成分管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理,处理过程中监事会全程跟踪监督。 第三章监事会的产生 第九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包括以下人员: 第十条监事会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更换时亦同。 第十一条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四章监事的任职资格、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监事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办事公道; (三)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