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司法局行政队伍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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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司法局行政队伍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近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指导下,我局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为抓手,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全系统干部职工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为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我局队伍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队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xx区(县级)司法局成立于18年4月24日,18年1月,xx区司法局更名为xx县司法局。18年8月依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沙政办发[2010]91号)文件,依职责确定县司法局内设6个股室: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股、律师公证工作管理股、基层工作股、法律援助工作股(县法律援助中心)、政治(警务)处。

(二)人员编制

我局共有编制40名,其中政法专编39名,工勤编1名。目前在职在编人员38名,工勤人员1名。核定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政治处主任1名、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股级干部职数6名。另设县公证处为直属公证机关(核定行政编制2名,公证处主任1名,副主任1名)。18年4月根据《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xx县社

区矫正工作管理局的批复》(沙机编[2013]06号)文件,成立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核定行政编制2名,设局长1名,高配为副科级)。全县13个基层司法所为派驻机构,人员编制为18名,每所配备1名司法所长(副科级)。

1、职级情况:现有正科级人员4名(其中班子成员1名;主任科员3名);副科级18人(含班子成员4名,及2名今年9月新提拔任职尚在试用期人员)。副科级人员在职分布情况为:机关在职副科级人员6名、基层司法所副科级人员11名、副主任科员1名;科员13名(其中机关在职9名;基层司法所4名);办事员3名(机关在职1名;基层司法所2名)。

2、年龄结构: 30岁以下共12人,占30.7%;30-40岁1人,占2.6%;40-50岁共14人,占36%;50岁以上共12人,占30.7%。

3、性别结构:共有男同志27人,占69.2%,女同志12人;占30.8%。

4、文化结构:本科共16人,占41%;大专共22人,占56.4%;中专1人,占2.6%。

(三)司法所人员配备情况

目前我县13个司法所共配备人员17人.除五里、曾集、后港、高阳分别配备2人外,其余均为1人所。司法所人员中共有男同志15人、女同志2人。司法所人员平均年龄44岁,其中30岁以下共4人,占23.5%;40-50岁共5人,占29.4%;50岁以上共8人,占47.1%。司法所人员中本科学历共6人,占35.3%;大专学历共11人,占64.7%。除官当、拾桥外,其余11个司法所所长均已落实副科级,其中18年

9月落实10人,18年落实1人。各司法所负责人中本科学历的1人,占7.6%;大专学历的12人,占92.4%。

(四)受表彰情况

2012-18年,我局连续两年共受到县委县政府各类表彰12项,系统内各单位受市级表彰6个;受县级表彰6个。省级表彰2人次;受市级表彰8人次;受县级表彰13人次。

(五)人员变动情况

自18年来,我局共招录12人(其中通过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考试招录6人;全省公务员招录共6人。进入人员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平均年龄25.3岁);共调出4人,借调2 人;机关和司法所之间调整4人;职务变动6人

(六)司法所在乡镇发挥作用情况

各司法所在乡镇发挥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各所能及时落实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工作要求,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不折不扣地完成了各年度业务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要务,积极出谋划策,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已成为全县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和人民群众的充分信任。具体地讲,起到了“六大员”作用:

一是纠纷调解员。各所组织镇、村、企业调解组织积极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1—9月,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案件709起,涉及当事人1728人,调解成功706起,成功率99.9%。涉及金额1269.91

万元。排查纠纷233次,预防纠纷803件;防止民事纠纷引起自杀案件4件5人;防止民转刑案件26件50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7件278人。

二是法律宣传员。各司法所充分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宣传方式,有效推进了法治创建。1—9月,全县司法所围绕全民学法、用法需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00余场。

三是工作信息员。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新动向,各所都在第一时间向县局、镇党委政府汇报,为及时研判、处置提供了第一手资料、赢得了时间。

四是法规顾问员。各镇在出台重大工作措施时,各所都能及时提供法律意见,为地方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帮助。及时参与辖区内企业的经营活动,为企业的重大经济活动提供法律咨询。

五是社会管理员。各所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工作,配合政法各单位加强社会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落实“周巡查、月核对、季排查”制度,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手段,确保刑罚规范执行,截至目前,无一矫正对象脱管漏管。

六是民生协调员。对群众的法律需求,各所能及时与相关机构联系协调,做到有求必应,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如在法律援助中,各所能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及时指派、督查、回访,为法律援助政策真正服务民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所做的工作

1、抓学习。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领导导学、研讨交流、观看教育片、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机关整体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同时,积极组织干警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

2、抓教育。一是定期开展交心谈心。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和包联片所谈心。通过谈心,找准了问题,坦诚交流了思想,融洽了人际关系。二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到范家台监狱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广大干警在思想上受到极大教育,掀起了人人争当好干警的热潮。为下阶段整改奠定了基础。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在全系统形成了风清气正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3、抓制度。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县委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相继修订完善了考勤、干部履职考核、财务财产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规章制度,确保政策落实,纪律严明,廉洁高效。

4、抓考核。为了进一步提高干部管理科学化水平,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自18年8月开始,我局以干部网上工作日志为基础,实行干部履职积分制考核,通过对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和工作业绩等方面实行量化考核,激发了大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全体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明显转变。

5、抓培养。局党组十分注重干部的选拔、培养,及时把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同志选拔到关键岗位锻炼。18年以来,共调整2名同志到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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