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油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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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油企业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石油为原料制得的2个牌号250号重油的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用于调和船用燃料油的基础油,也适用于钢铁厂等特定用户作燃料的重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9 石油产品水溶性酸及碱测定法
GB/T 260 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
GB/T 261 闪点的测定宾斯基-马丁闭口杯法
GB/T 387 深色石油产品硫含量测定法(管式炉法)
GB/T 508 石油产品灰分测定法
GB/T 1884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
GB/T 1885 石油计量表
GB/T 3535 石油产品倾点测定法
GB/T 4756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GB/T 6531 原油和燃料油中沉淀物测定法(抽提法)
GB/T 6533 原油中水和沉淀物的测定(离心法)
GB/T 7304 石油产品酸值测定方法(电位滴定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1137 深色石油产品运动粘度测定法(逆流法)和动力粘度计算法
GB/T 17040 石油和石油产品硫含量的测定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SH/T 0164 石油产品包装、贮运及交货验收规则
3 产品分类
本产品按密度细分为250号A和250号B两个牌号
4 要求
4.1 一般要求
本标准规定的250号重油是均质烃类油,不含无机酸、无过量固体物质或外来纤维物。
4.2 质量指标
重油的质量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重油的质量指标
5 试验方法
5.1 运动黏度
按GB/T 11137规定的方法执行。
5.2 闪点(闭口)
按GB/T 261规定的方法执行。
5.3 硫含量
按GB/T 17040规定的方法执行。
注1:允许使用GB/T 387,有争议时,以GB/T 17040为仲裁试验方法。
5.4 水和沉淀物
可以用GB/T 260蒸馏方法测得的水分加上用GB/T 6531抽提法测得的沉淀物的总量表示,当有异议时,以GB/T 6533测定结果为准。
5.5 灰分
按GB/T 508规定的方法执行。
5.6 酸值
按GB/T 7304规定的方法执行。
5.7 馏程
按GB/T 6536规定的方法执行。
5.8 倾点
按GB/T 3535规定的方法执行。
5.9 密度
按GB/T 1884和GB/T 1885规定的方法执行。
5.10 水溶性酸碱
按GB/T 259规定的方法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和检验项目
本产品检验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 出厂检验
出厂批次检验项目包括:运动黏度、闪点、倾点、水和沉淀物、灰分、密度。
在原材料和工艺条件没发生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变化时,出厂周期检验项目为硫含量、酸值、馏程和水溶性酸碱。硫含量每月检验一次,酸值、馏程和水溶性酸碱每季检验一次。
6.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表1技术要求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在下列情况下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
b)原材料、工艺等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6.4 组批
在原材料和工艺不变的条件下,产品每生产一罐为一批。
6.5 取样
取样按GB/T 4756进行。取2L作为检验和留样用。
6.6 判定规则
产品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 8170中全数值比较法进行,出厂检验的结果全部符合表1要求时,则判定为合格。
6.7 复检规则
如果出厂检验结果中有不符合表1技术要求时,按GB/T 4576的规定自同批产品中重新抽取双倍量样品进行复检,复查结果如仍有不符合表1技术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所属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交货验收规则按SH/T 0164进行。
8 使用说明
本产品通常需要预热到装卸、运输和正常雾化所需要的温度使用。本标准没有指出使用中所涉及的所有安全问题。用户在使用本标准之前,有责任建立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建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