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大地财务造假审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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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大地财务造假审计分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云南绿大地财务造假

审计案例分析

一、云南绿大地的公司简介与性质分析: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96年,2001年完成股份制改造,2007年12月21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中小板挂牌上市,成为A股唯一一个园林行业的上市公司。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绿化苗木种植及销售。注册资本15,万元人民币。拥有自主苗木生产基地万余亩,是国内领先的特色苗木生产企业。

2011年3月17日,绿大地公司发布公告称,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公安机关逮捕。4天后,中国证监会在其官网上表示,证监会在2010年3月就因绿大地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立案稽查,发现公司存在涉嫌虚增资产、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一)所有权结构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何学葵女士于2001年到2011年3月任公司董事长,持43,257,985股,占比%,是第一大股东,占有绝对优势。其既是管理层又是公司所有者,并于2008年10月到2009年9月兼任公司董事长。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公司无其他持股10%以上的股东。董事会成员中,2009年除了董事长外,其余人不持股。虽然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做到一定程度相互分离,但是一度存在控股股东以公司的名义进行不当行为的情形。

由所有权结构可知:绿大地公司属于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以下风险:1.民营企业持续快速发展,但总体经济实力不强,企业生命周期较短;

2.产权不清;

3.经营者素质普遍不高。民营企业的资产始终没有从个人资产中剥

离出来,所有权和经营权没有实现分离,管理权高度集中,导致最终所有者和他的层层经营者之间关系不清,权责不分的现象经常出现。

(二)治理结构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本应分别履行权力机构职能、决策职能、监督职能和执行董事会决策的经营职能,形成权责分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组织机构。但在现阶段,绿大地的治理结构存在以下问题:

1、何学葵董事长曾长时间兼任总经理,在2009年9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才聘任徐云葵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实现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分离。

2、公司组织架构尚不完善,组织机构设置仍需调整,管理团队及专业水平和职业素质需进一步完善提高。

3、2010年4月起,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兼任,董秘一职长期缺位,影响了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运行。

4、没有对组织机构设置、职务分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控制。

5、现有管理团队在专业教育背景、行业职业背景和规范经营的职业素质方面都需进一步完善提高的必要。

虽然公司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管控模式,但由于历史原因,董事会并没有真正形成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决策机制,控股股东事实上影响了董事、监事和管理团队的正常履职,“三会”等很难发挥应有作用,组织架构形同虚设,没有真正形成有效的治理结构,这导致了企业经营决策失败,难以实现企业战略和发展目标。

(三)经营活动

1、主营业务性质及主要产品:

1)主营业务范围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绿化苗木种植及销售,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具体的经营范围为:植物种苗工厂化生产、观赏植物盆景、植物科研、培训、示范推广、技术咨询服务、绿化园艺工程设计及施工、园林机械、工艺美术品、花木制品、塑料制品、陶瓷制品的生产及本公司产品的销售(经营范围中涉及需专项审批的须批准后方可经营)。

2、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1)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第一大股东自然人何学葵。

2)子公司情况

绿大地的组织结构较为简单。公司有五家子公司,一家控股公司,四家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何学葵。

3)本公司的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与绿大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是云南花木世界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木世界”)。其实际控制人为同一关键管理人员。

a)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与云南花木世界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绿大地公司向云南花木世界物流有限公司销售价值7,300, 元的苗木。

b)关联租赁情况

绿大地公司向云南花木世界物流有限公司租赁土地,每年应支付租赁费115, 元。

c)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其中绿大地公司所欠云南花木世界物流有限公司1年以内的往来款金额为

(四)投资活动

2009 年7 月2 日,公司以9000 元/亩的价格向云南美华地农林投资有限公司购买位于广南县莲城镇的12, 亩林地使用权,转让总价款110,110,500 元。

二、云南绿大地会计造假分析

1、资产的虚增

绿大地2007年上市时的招股说明书显示,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绿大地的固定资产净额为万元,但是经法院后面判定认为2004年2月,绿大地购买马龙县旧县村委会土地960亩,金额为955万元,虚增土地成本900万元;2005年4月购买马龙县马鸣土地四宗计3500亩,金额为3360万元,虚增土地成本3190万元;截止2007年6月30日,绿大地在马龙县马鸣基地灌溉系统、灌溉管网价值虚增797万元;2007年1-3月,绿大地对马鸣乡基地土壤改良价值虚增2124万元。

2、收入的虚增

为达到上市目的,又被告人赵海丽、赵海艳等级注册了一批又绿大地公司实际控制的关联公司,采用伪造合同、发票等手段虚构交易业务,虚增资产、收入。绿大地许多大的收入采用了玩弄现金流,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10年第一季报中可以看出,仅合并现金流量这项目种就有多达27项差错,其中有8项差错为几千万元,而出现几亿元的差错的地方多达12项。此外,绿大地公司在此间的筹资活动中现金流出小计差异为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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