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误导宣导培训课件销售人员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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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者必究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 ▪ 第二部分 ▪ 第三部分 ▪ 第四部分
为什么要学习本课程 什么是销售误导 销售误导的后果 如何避免销售误导
2
第一部分
为什么要学习本课程
保险行业销售误导问题日益严重
毁坏公司商誉,破坏销售人员 生存发展平台
公布全国统一投诉维权电话,发动媒体 明察暗访
为落实监管政策,公司于2012年全面深入开展综合治理销售误导 工作,并将持续开展此项工作。
公司深入开展销售误导治理工作
开展地毯式排查 彻查销售误导违规
检查
严格处罚每一件 销售误导行为
处罚
严厉追究治理 误导不力公司的
领导责任
责任追究
为规范销售误导行为的认定,保监会下发《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 指引》(保监发〔2012〕87号 )
隐瞒观察期的起算时间、对投保人权益的影响。 隐瞒犹豫期起算时间、期间及投保人犹豫期内享有的权 利。
18
销售误导的常见表现形式
5. 阻碍如实告知 阻碍投保人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以利诱、唆使等不当引导方式,诱导投保人不履行 《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诱导投保人隐瞒病史,带病投保 唆使投保人提供不实投保信息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中销售保险的工作人员,在人身保险
业务活动中,违反《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 关规定,通过欺诈、隐瞒或者诱导等方式,对有关保险产品的情 况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说明行为。
欺骗行为
1. 夸大保险责任或者保险产品收益; 2. 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作虚假宣传; 3. 以赠送保险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实际并未赠与; 4. 以保险产品即将停售为由进行宣传,实际并未停售; 5. 对保险公司的股东情况、经营状况以及过往经营成果作虚假宣传; 6. 以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 7. 将本公司的保险产品宣传为其他保险公司或金融机构的产品,或将本公司销售人员宣传为其他保
率进行简单比较; 5. 阻碍投保人接受回访,诱导投保人不接受回访或者不如实回答回访问题; 6. 其他销售误导行为。
13
销售误导 常见表现形式
1. 夸大收益或责任 2. 虚假宣传 3. 混淆产品界定 4. 隐瞒告知 5. 阻碍如实告知 6. 承诺收益 7. 诱导退保或转保 8. 不公平比较 9. 阻碍回访
还的生存金介绍为“利息”
这与银行存款是一样的性质,却比银行存款实惠的多,既送保
险保障,利息又比银行. 隐瞒告知 故意隐瞒保险产品保单收益的不确定性、投连和万能产品费用扣除情况、免责条款、犹豫期、观察期、 退保损失、产品保险期间、交费期限,以及不按期缴纳保费的后果等涉及投保人利益的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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唆使投保人退保,购买其他保险产品
21
销售误导的常见表现形式
8. 不公平比较 使用保险产品的分红率、结算率等比率性指标,与银行存款利率、国债利率等其他金融产品收益率进 行简单比较。
绝对不会比银行利息低 收益比银行一年定期利率( 3.5% )高
公司
行业
销售误导
客户资源
引发社会公众的不信任,危及 销售人员发展根基
破坏销售人员口碑与声誉,侵蚀潜在 客户资源
4
保监会重拳打击销售误导
2012年2月14日,保监会下发《关于人身保险 业综合治理销售误导有关工作的通知》(保监 发〔2012〕14号 )
处罚力度空前 监督力度空前
追究各级高管管理责任, 吊销公司许可证照
以赠送保险名义宣传销售产品,实际并未赠送。 以产品停售为由进行宣传,实际并未停售。
销售误导的常见表现形式
3. 混淆产品界定
故意混淆保险与其他金融产品的区别,把保险产品等同于储蓄产品、投资理财产品,或其他公
司的产品向客户进行推销,蒙骗保险消费者。
将保险缴费介绍为“存款”,保险期间介绍为“存款期”,返
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 (保监发〔2012〕87号 )
列举21类误导行为
明确执法标准
课程目的
诚信是公司销售队伍的品格
但个别销售人员因认识不足,导致了销售行为的瑕疵, 引发了一些不良后果
本课程将帮助您掌握相关行为规 范,维护您的职业安全
8
第二部分
什么是销售误导
根据保监会《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销售误导是指
销售误导的常见表现形式
1. 夸大收益或责任 夸大保险产品收益水平,故意夸大保险责任和保险保障范围。
分红保险是保本商品,保证永远不赔钱 这个险种保障全面,生老病死样样齐全
15
销售误导的常见表现形式
2. 虚假宣传 对保险业务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公司经营状况、产品信息等进行虚假陈述,或利用虚假宣 传手段销售产品。
险公司或者金融机构的销售人员; 8. 其他欺诈行为。
隐瞒行为
1. 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2. 提前解除人身保险合同可能产生的损失; 3. 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费用扣除情况; 4.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 5. 人身保险产品保险期间、交费期限,以及不按期缴纳保费的后果; 6. 人身保险合同观察期的起算时间以及对投保人权益的影响; 7. 人身保险合同由于其起算时间、期间及投保人犹豫期内享有的权利; 8. 其他重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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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与欺诈行为
1. 阻碍投保人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不得以利诱、唆使等不当引导方式,诱导投保人 不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2. 对保险产品的不确定利益承诺保证收益; 3. 诱导、所示投保人为购买新的保险产品终止保险合同,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合法权益
; 4. 使用保险产品的分红率、结算利率等比率性指标,与银行存款利率、国债利率等其他金融产品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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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误导的常见表现形式
6. 承诺收益 对保险产品的不确定利益承诺保证收益,一旦产品到期,则无法兑现承诺,客户自身权益较难得到有 效保障。
绝对不会比银行利息低 今年收益绝对比去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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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误导的常见表现形式
7. 诱导退保或转保 诱导、唆使投保人为购买新的保险产品中止保险合同,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合法权益。
违者必究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 ▪ 第二部分 ▪ 第三部分 ▪ 第四部分
为什么要学习本课程 什么是销售误导 销售误导的后果 如何避免销售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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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为什么要学习本课程
保险行业销售误导问题日益严重
毁坏公司商誉,破坏销售人员 生存发展平台
公布全国统一投诉维权电话,发动媒体 明察暗访
为落实监管政策,公司于2012年全面深入开展综合治理销售误导 工作,并将持续开展此项工作。
公司深入开展销售误导治理工作
开展地毯式排查 彻查销售误导违规
检查
严格处罚每一件 销售误导行为
处罚
严厉追究治理 误导不力公司的
领导责任
责任追究
为规范销售误导行为的认定,保监会下发《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 指引》(保监发〔2012〕87号 )
隐瞒观察期的起算时间、对投保人权益的影响。 隐瞒犹豫期起算时间、期间及投保人犹豫期内享有的权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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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误导的常见表现形式
5. 阻碍如实告知 阻碍投保人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以利诱、唆使等不当引导方式,诱导投保人不履行 《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诱导投保人隐瞒病史,带病投保 唆使投保人提供不实投保信息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中销售保险的工作人员,在人身保险
业务活动中,违反《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 关规定,通过欺诈、隐瞒或者诱导等方式,对有关保险产品的情 况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说明行为。
欺骗行为
1. 夸大保险责任或者保险产品收益; 2. 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作虚假宣传; 3. 以赠送保险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实际并未赠与; 4. 以保险产品即将停售为由进行宣传,实际并未停售; 5. 对保险公司的股东情况、经营状况以及过往经营成果作虚假宣传; 6. 以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 7. 将本公司的保险产品宣传为其他保险公司或金融机构的产品,或将本公司销售人员宣传为其他保
率进行简单比较; 5. 阻碍投保人接受回访,诱导投保人不接受回访或者不如实回答回访问题; 6. 其他销售误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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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误导 常见表现形式
1. 夸大收益或责任 2. 虚假宣传 3. 混淆产品界定 4. 隐瞒告知 5. 阻碍如实告知 6. 承诺收益 7. 诱导退保或转保 8. 不公平比较 9. 阻碍回访
还的生存金介绍为“利息”
这与银行存款是一样的性质,却比银行存款实惠的多,既送保
险保障,利息又比银行. 隐瞒告知 故意隐瞒保险产品保单收益的不确定性、投连和万能产品费用扣除情况、免责条款、犹豫期、观察期、 退保损失、产品保险期间、交费期限,以及不按期缴纳保费的后果等涉及投保人利益的重要信息。
万一一网网制保作险收集资料 下载 门户网站 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 , 违者必究
唆使投保人退保,购买其他保险产品
21
销售误导的常见表现形式
8. 不公平比较 使用保险产品的分红率、结算率等比率性指标,与银行存款利率、国债利率等其他金融产品收益率进 行简单比较。
绝对不会比银行利息低 收益比银行一年定期利率( 3.5% )高
公司
行业
销售误导
客户资源
引发社会公众的不信任,危及 销售人员发展根基
破坏销售人员口碑与声誉,侵蚀潜在 客户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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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重拳打击销售误导
2012年2月14日,保监会下发《关于人身保险 业综合治理销售误导有关工作的通知》(保监 发〔2012〕14号 )
处罚力度空前 监督力度空前
追究各级高管管理责任, 吊销公司许可证照
以赠送保险名义宣传销售产品,实际并未赠送。 以产品停售为由进行宣传,实际并未停售。
销售误导的常见表现形式
3. 混淆产品界定
故意混淆保险与其他金融产品的区别,把保险产品等同于储蓄产品、投资理财产品,或其他公
司的产品向客户进行推销,蒙骗保险消费者。
将保险缴费介绍为“存款”,保险期间介绍为“存款期”,返
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 (保监发〔2012〕87号 )
列举21类误导行为
明确执法标准
课程目的
诚信是公司销售队伍的品格
但个别销售人员因认识不足,导致了销售行为的瑕疵, 引发了一些不良后果
本课程将帮助您掌握相关行为规 范,维护您的职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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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什么是销售误导
根据保监会《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销售误导是指
销售误导的常见表现形式
1. 夸大收益或责任 夸大保险产品收益水平,故意夸大保险责任和保险保障范围。
分红保险是保本商品,保证永远不赔钱 这个险种保障全面,生老病死样样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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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误导的常见表现形式
2. 虚假宣传 对保险业务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公司经营状况、产品信息等进行虚假陈述,或利用虚假宣 传手段销售产品。
险公司或者金融机构的销售人员; 8. 其他欺诈行为。
隐瞒行为
1. 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2. 提前解除人身保险合同可能产生的损失; 3. 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费用扣除情况; 4.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 5. 人身保险产品保险期间、交费期限,以及不按期缴纳保费的后果; 6. 人身保险合同观察期的起算时间以及对投保人权益的影响; 7. 人身保险合同由于其起算时间、期间及投保人犹豫期内享有的权利; 8. 其他重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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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与欺诈行为
1. 阻碍投保人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不得以利诱、唆使等不当引导方式,诱导投保人 不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2. 对保险产品的不确定利益承诺保证收益; 3. 诱导、所示投保人为购买新的保险产品终止保险合同,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合法权益
; 4. 使用保险产品的分红率、结算利率等比率性指标,与银行存款利率、国债利率等其他金融产品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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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误导的常见表现形式
6. 承诺收益 对保险产品的不确定利益承诺保证收益,一旦产品到期,则无法兑现承诺,客户自身权益较难得到有 效保障。
绝对不会比银行利息低 今年收益绝对比去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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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误导的常见表现形式
7. 诱导退保或转保 诱导、唆使投保人为购买新的保险产品中止保险合同,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