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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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行政公务人员
一、行政公务人员概述
(一)行政公务人员的概念和特征
第一,行政公务人员是个人。
第二,行政公务人员是直接或间接代表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职务的人员。
第三,基于一定公务身份关系是行政公务人员实施行政管理行为的法律基础。
第四,行政公务人员所实施的行政职务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他所代表的行政主体。
(二)行政公务人员的范围
二、行政职务关系
(一)行政职务关系的含义与特征
第一,行政职务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国家委托关系。
第二,行政职务关系内容是行政职务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行政职务关系具有劳动关系因素,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劳动法律关系。
第四,行政职务关系属于内部
(二)行政职务关系的内容
行政公务员的法定义务有以下几项: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行政公务员的权利包括以下几项:
1.职务保障权。
2.身份保障权。
3.工资福利权。
4.岗位培训权。
5.批评建议权。
6.申诉控告权。
7.申请辞职权。
8.其他法定权。
三、我国现行公务员制度
(一)公务员的范围
(二)职位的分类
(三)职位的取得
1.公务员的录用。
第一,积极条件。
第二,消极条件。
第三,机关职位条件
(六)纠纷处理(补充)
1.申诉制度。
2.人事仲裁。
1995年6月,张某用自行车驮着两筐白菜到农贸市场上去出售。到农贸市场之后,张某因为急于出售,便没有到指定的摊位,而是在存放自行车处叫卖。这时,在农贸市场执勤的工商管理员王某以张某未在指定摊位出售为由,将张某的秤杆和秤砣拿走。张某便赶到工商管理局市场办公室去索要自己的秤杆和秤砣,王某不给。张某便抓起王某脱在地下的鞋子,说:“你不给我秤,我便把你的鞋子拿走。”王某急忙往回抢鞋,双方拉拉扯扯,厮打在一起。很快,其他市场管理人员也赶过来帮王某一起厮打。在厮打过程中,张某全身多处受伤,不得不住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千余元。
张某出院后,要求工商管理局赔偿其医疗费1500元,误工补贴2000元,精神损失和其他费用4000元,总计人民币7500元。该县工商管理局审查后认为,本案王某和其他几位肇事者的伤害行为与工商管理局无关,属个人行为,故工商管理局对张某的赔偿请求不予受理。张某不服,遂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政赔偿。
王某等是公务行为?
公务员的个人行为和公务行为在理论上比较容易区分,但在现实中有时却非常难以分辨。为此,学者们从现实中总结出了一些用来区分的客观因素,一般而言,区分公务行为和个人行为,以下因素值得考虑:
1、时间要素。公务员在上班和执行任务期间实施的行为,通常视为公务行为,而在下班和非执行任务期间实施的行为,则通常视为个人行为。
2、名义要素。公务员的行为是以其所属的行政主体的名义作出的,通常视为公务行为;非以其所属的行政主体的名义作出的,通常视为个人行为。
3、公益要素。公务员的公务行为涉及公共利益的,同公共事务有关的,通常视为公务行为;不涉及公共利益,与公共事务无关的,通常视为个人行为。
4、职责要素。公务员的行为属于其职责范围的,通常视为公务行为;超出其职责范围的,通常视为个人行为。
5、命令要素。公务员按照法律或者行政首长的命令、指示以及委托实施的行为,通常视为公务行为;无命令和法律根据的行为,通常视为个人行为。
6、公务标志要素。公务员执行公务是佩带或出示能表明其身份的公务标志的行为,通常视为公务行为,反之则属于个人行为。某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李某下班骑自行车回家途中,看到一辆小轿车驶入禁行道,便将车拦住,司机王某看到警察拦车就停车问什么事,李告知这是禁行路,王说对不起,不知道。对话中,李某闻到王某的
酒味,便问你喝酒了吗?司机王某回答喝了点,没事,再说你下班了,不是多管闲事吗?李某说不行,酒后驾车属违章,罚款50元。对此,王某不服,于次日向市公安局提出申诉。
问:本案中,交通警察李某的行为属公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为什么?
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公民甲在某服装店试衣时与店主乙发生纠纷。事后,甲找到其在工商局工作的表兄丙,希望丙借职权教训乙。丙听后,于公休日约同事丁一同前往该服装店,二人向店主出示工作证后,不经调查就以店主出售假冒伪劣服装为由暂扣了该店营业执照并扣押了一批高档时装。
如何认定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