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2017年临海市基准地价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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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整理】上海市土地基准地价

【2017年整理】上海市土地基准地价

上海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征求意见稿)一、上海市基准地价土地级别(基准日2003年6月30日)一级区域:浦西:黄浦江岸线-苏州河南岸-四川中路-延安东路-黄浦江岸线南京西路-成都北路-淮海中路-西藏南路-西藏中路-南京西路南京东路、南京西路(西藏中路至乌鲁木齐北路)、淮海东路、淮海中路(西藏南路至陕西南路)沿线两侧浦东:黄浦江岸线-东昌路-银城中路-浦东南路-黄浦江岸线世纪大道(银城路至浦东南路)沿线两侧二级区域:由一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二级地区域:浦西:苏州河南岸-石门二路-新闸路-泰兴路-北京西路-乌鲁木齐北路-乌鲁木齐中路-复兴西路-复兴中路-重庆南路-自忠路-西藏南路-寿宁路-人民路-河南南路-方浜中路-中华路-复兴东路-中山南路-王家码头街-黄浦江岸线苏州河北岸-吴淞路-天潼路-长治路-大名路-溧阳路-黄浦江岸线广元路-广元西路-宜山北路-宜山路-南丹路-南丹东路-宛平南路-宛平路-广元路浦东:黄浦江岸线-张杨路-世纪大道-浦东南路-银城中路-东昌路-黄浦江岸线三级区域:由二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三级地区域:浦西:黄浦江岸线-公平路-东大名路-商丘路-东汉阳路-溧阳路-周家嘴路-九龙路-武进路-河南北路-天目东路-天目中路-共和新路-交通路-恒丰路-长安路-天目西路-长寿路-长宁路-江苏路-华山路-广元路-宛平路-?D嘉浜路-徐家汇路-陆家浜路-黄浦江岸线仙霞路-古北路-延安西路-仙霞路四川北路(武进路至溧阳路)两侧;浦东:黄浦江岸线-民生路-浦东大道-源深路-杨高中路-世纪大道-浦电路-东方路-浦建路-塘桥新路-黄浦江岸线四级区域:由三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四级地区域:浦西:黄浦江岸线-怀德路-杨树浦路-大连路-大连西路-密云路-中山北二路-伊敏河路-运光路-邯郸路-中山北一路-西宝兴路-北宝兴路-延长路-延长中路-延长西路-志丹路-光新路-华池路-岚皋路-真如港-中宁路-武宁路-杨柳青路-枣阳路-金沙江路-大渡河路-冕宁路-苏州河南岸-古北路-天山支路-天山路-威宁路-北虹路-虹古路-水城路-虹桥路-虹许路-古羊路-姚虹西路-虹桥路-中山西路-宜山路-桂林路-钦州南路-钦州路-龙华港-黄浦江岸线国定路-政通路-淞沪路-虬江-国和路-翔殷路-黄兴路-国定路浦东:黄浦江岸线-上南路-浦东南路-龙阳路-罗山路-黄浦江岸线五级区域:由四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五级地区域:浦西:黄浦江岸线-宁国路-长阳路-隆昌路-营口路-中原路-长海路-恒仁路-政立路-国权北路-三门路-逸仙路-场中路-共和新路-汶水路-真北路-北虹路-哈密路-仙霞西路-虹桥机场外边界-迎宾三路-虹桥路-程家桥路-合川路-吴中路-莲花路-上中西路-上中路-龙吴路-环南二大道-黄浦江岸线浦东:黄浦江岸线-川杨河-杨高南路-博文路-川北公路-张江路-金桥路-黄浦江岸线六级区域:由五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六级地区域:外环线以内浦西:五级以外、外环以内扣除桃浦工业区及宝山七级地部分浦东:黄浦江岸线-东高路-杨高北路-巨峰路-申江路-申江路南段(规划)-张江路-华夏中路-华夏西路-杨高南路-环南一大道-黄浦江岸线外环线以外(宝山区)长江沿岸-黄浦江-北泗塘-马路河-铁路-练祁河-老蕴川路-长江沿岸(莘庄地区)沪杭高速公路-莘奉路-春申塘-南新铁路环线-沪杭高速公路七级区域:外环线以内:浦东:六级以外区域(不包括浦东孙桥八级区域)。

20171231 《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表》(厦府[2017]413号附件)

20171231 《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表》(厦府[2017]413号附件)

翔安区:翔安北路—滨海东大道—同安区与翔安区交界线—洪塘东路—新
圩路—山岬路—龙新路—新霞南路—新 G324—G15沈海高速厦泉交界线—小盈
岭山脊北侧、民安大道南侧500米—锦田路—九溪—翔安南路—厦大翔安校区外
环路—沙美路—翔安南路—厦泉交界线—海岸线—翔安东路—巷南路—舫阳西
路—内田溪—G15沈海高速—翔安大道—翔安北路;
D4:枋湖北二路—环岛干道—吕岭路—金泰路—仙岳路—云顶北路—枋湖北
二路; E1:长岸路—南山路—嘉禾路—SM 一期北侧—兴山路—仙岳路—铁路—成功
大道—殿前六路—高殿路—长岸路;
E2:南山路—嘉禾路—思明区与湖里区交界线—仙岳路—长岸路;
三级
F3:白石炮台遗址—海岸线—湖里山炮台—白城人行天桥—厦大白城校门—
道。
同安区:同翔大道(西溪至大轮山段)规划路—朝元路东侧500米处—泉天
下项目东侧—汀溪水库进场道路—朝元路—翠丰项目北侧规划道路—翠丰项目
西侧规划道路—汀溪镇至路下村路—路下村至田洋村道路—西溪—同翔大道
(西溪至大轮山段)规划路;
同安区:溪声路—银湖西路—银湖西路与华诚三路交叉口至凤岭路东侧— 五级 凤岭路—二环西路—新民大道—双祥路—霞煌路—双富路—霞辉路—阳翟二路 Ⅴ —滨海西大道(不含西溪)—环城南路—环城东路—轮山路—梵天寺东侧—大
H4:嵩屿码头—建港路向西—京口岩小区沿线至海景东三路北—未来橙堡小
区南侧—南海三路向西—南海路向南—沿厦成高速连接线向西至厦漳交界线一线
以南至海岸线;
H5:蔡尖尾山脊北侧—厦成高速—孚莲路—后祥路—新阳路—新景路—新阳
北路—霞阳南路—霞光路—翁角路—新阳大桥延长段—蔡尖尾山脊北侧。
-3-

舟山市区基准地价一览表

舟山市区基准地价一览表

舟山市区基准地价一览表
一、基准条件
1.基准地价内涵:基准地价评估期日为2007年7月1日。

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市政基础设施开发配套要求。

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征地费用和开发费用。

土地使用年期为国家规定的最高出让年期(即商业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

2.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的界定
表1 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界定一览表
3.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表2 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二、舟山市区基准地价表
表3 舟山市定海区城区级别基准地价表
表4 舟山市定海区乡镇级别基准地价表
表5 舟山市临城新区级别基准地价表
表6 舟山市普陀区城区级别基准地价表
表7 舟山市普陀区乡镇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2017年整理】全国土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2017年整理】全国土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全国土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加强对工业用地的调控和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土地等级、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等,部统一制订了《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详见附件1),现予以发布。

一、本《标准》是市、县人民政府出让工业用地,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时必须执行的最低控制标准。

二、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详见附件2)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

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时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不得以土地取得来源不同、土地开发程度不同等各种理由对规定的最低价标准进行减价修正。

三、工业项目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

对少数地区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最低价标准的60%执行。

其中,对使用未列入耕地后备资源且尚未确定土地使用权人(或承包经营权人)的国有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最低价标准的30%执行。

对实行这类地价政策的工业项目用地,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部备案。

四、对低于法定最高出让年期(50年)出让工业用地,或采取租赁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的,所确定的出让价格和年租金按照一定的还原利率修正到法定最高出让年期的价格,均不得低于本《标准》。

年期修正必须符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的规定,还原利率不得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五年期存款利率。

2017年浙江省的最低工资标准

2017年浙江省的最低工资标准

2017年浙江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发布时间:2017-07-04 20:13 | 文章来源:互联网资讯将我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860元、1660元、1530元、138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7元、15.2元、13.8元、12.5元四档。

行政区类别月最低工资标准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6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7元)二类地区:166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5.2元)三类地区:153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3.8元)四类地区:138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2.5元)浙江省地区划分明细一类地区:杭州市区、余杭区、宁波市区、温州市区二类地区:萧山区、富阳市、余姚市、慈溪市、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乐清市、瑞安市、湖州市区、绍兴市区、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绍兴县、新昌县、金华市区、义乌市、永康市、东阳市、台州市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县三类地区:淳安县、临安市、建德市、永嘉县、洞头县、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兰溪市、浦江县、武义县、舟山市市区、岱山县、嵊泗县、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衢州市、江山市、龙游县、常山县、开化县、丽水市区、青田县、缙云县。

四类地区: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磐安县、龙泉市、云和县、景宁县、松阳县、遂昌县、庆元县、嘉兴市区、海宁市、平湖市、桐乡市、嘉善县、海盐县。

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应法律政策一、最低工资标准的含义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婚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二、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三、最低工资不包含的项目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定价策略)工业用地价格走势分析最全版

(定价策略)工业用地价格走势分析最全版

(定价策略)工业用地价格走势分析工业用地价格走势分析2007年国家出台《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标准》的颁布加强工业用地调控的一项重大政策,是国家运用土地价格手段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有效的避免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资中竞相压低地价甚至以零地价、低于成本出让工业用地。

2008年,为了保证13亿国人的吃饭问题,中国政府设定了18亿亩的耕地红线,这是个不可触及的底线。

而据最新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的耕地总数是18.26亿亩,已经逼近最低底线。

因此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当中,政府势必会更加严格地实施耕地保护制度。

这样就导致未来房地产开发中,农用地开发越来越难,更多的是拆旧盖新。

2010年国家又颁布一系列土地管控措施,加大土地使用管控力度。

从新的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出,更多的出发点是从保护被征收人的利益出发。

未来在搬迁过程中,不论是在搬迁难度还是搬迁成本上,都有一定的增加。

这在一定程度上,给接下来的房地产开发提升了难度,增加了成本。

同时因土地指标管控的严格及各地可用工业用地指标的不断减少,各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加大了对企业的筛选力度,提高企业进区门槛,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工业用地出让价格的提高。

工业用地主要价格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一般因素(1)自然因素:城镇地理位置、水文气候条件等;(2)社会因素:城镇发展与公共设施建设等;(3)经济因素:地区经济增长、财政金融状况与利率水平、交通体系、产业政策、产业结构、技术创新、物价工资及就业水平、此类市场状况等;(4)行政因素:城镇土地利用规划、房地产租金与税收政策等。

2.区域因素(1)交通状况:对外交通便捷程度、交通管制、距货物集散地(车站、码头、机场)距离及货物集散地的规模档次、道路构造及档次、道路体系等;(2)基础设施状况:供水、排水、供热、供电、供气等状况;(3)环境状况:污染排放状况及治理状况、距危险设施或污染源的临近程度、自然条件等;(4)工业区成熟度:相关产业的配套及集聚状况、工业区的未来发展趋势等;(5)行政因素:规划限制、政府的特殊政策、产业管制等。

临海市城镇规划区压覆矿产资源白名单一览表

临海市城镇规划区压覆矿产资源白名单一览表
附件13
临海市城镇规划区压覆矿产资源白名单一览表
序号
城镇规划区名称
位置
区块面积(Km2)
管理机构
1
古城街道城建区块
古城街道
1.17
临海市古城街道办事处
2
大洋街道城建区块
大洋街道
22.60
临海市大洋街道办事处
3
江南街道城建区块
江南街道
7.04
临海市江南街道办事处
4
大田街道城建区块
大田街道
22.60
临海市大田街道办事处
5
邵家渡街道城建区块
邵家渡街道
1.40
临海市邵家渡街道办事处
6
杜桥镇城建区块
杜桥镇
15.65
临海市杜桥镇人民政府
7
白水洋镇城建区块
白水洋镇
3.15
临海市白水洋镇人民政府
8
汛桥镇城建区块
汛桥镇
1.79
临海市汛桥镇人民政府
9
桃渚镇城建区块
桃渚镇
3.27
临海市桃渚镇人民政府
10
东塍镇城建区块
东塍镇
0.74
0.93
临海市尤溪镇人民政府
17
河头镇城建区块
河头镇
0.07
临海市河头镇人民政府
18
永丰镇城建区块
永丰镇
0.61
临海市永丰镇人民政府
19
汇溪镇城建区块
汇溪镇
0.38
临海市汇溪镇人民政府
临海市东塍镇人民政府
11
沿江镇城建区块
沿江镇
1.72
临海市沿江镇人民政府
12
括苍镇城建区块
括苍镇
0.32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绍兴市级基准地价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绍兴市级基准地价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绍兴市级基准地价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2.21
•【字号】绍政发〔2014〕18号
•【施行日期】2014.02.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绍兴市级基准地价的通知
绍政发〔2014〕18号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绍兴市级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由市国土局编制完成,并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现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基准地价内涵
基准地价内涵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

二、基准条件
(1)基准日:2013年12月1日。

(2)土地使用年限:
表1 基准地价土地使用年限表
(3)土地开发程度:按熟地设定,即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要求(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通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

(4)土地利用状况:
表2 基准地价土地利用状况表
三、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表3 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四、基准地价表
表4 绍兴市级商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单位:元/平方米
表5 绍兴市级商业路线段基准地价表单位:元/平方米
表6 绍兴市级住宅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单位:元/平方米
表7 绍兴市级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1日。

临海市矿产资源一览表

临海市矿产资源一览表

岩、石英二长岩
0.075%, Cd 0.010.12%
火山热液交代型,
容矿构造为张性小断裂,
围岩地层为
J C-1 3
长约 400 米,宽约 4 米。T Fe 17.65
矿点 -27.78%,Mo 0.032 -0.046%
火山沉积交代型,
T Fe 14.59 - 40.
断裂控矿,
围岩地层为
J C-1 3
附表 2 临海市矿产资源一览表
地理 图号 产地及矿种名称
坐标
121°03´06"
1
周家岙萤石矿
28°58´16"
121°01´46"
2
缸窑萤石矿
28°51´32"
121°13´00"
3
东山萤石矿
28°50´58"
121°15´09"
4
茅周亭黄铁矿
28°58´43"
120°52´28" 5 白水洋高岭土矿
121°25´44" 16 石牛坑多金属矿
28°55´11"
121°24´34"
17
西坑磁铁矿
28°57´21"
121°15´24"
18
长甸镜铁矿Βιβλιοθήκη 28°44´22"
中低温热液交代型,
压扭性断裂控矿,
围岩地层为
J C-1 3
中低温热液裂隙充填型,
压扭性断裂控矿,
围岩为
J C-1 3
Pb0.64-0.65%,Zn 矿点
断裂控矿,
含矿原岩为
J C-1 3
长约 200 米,宽 50-100 米,厚 5-8 米 。 SiO2 74.15% Al2O3 15.15%

临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临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和规划目标 ............................ 7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土地利用战略.......................................... 7 规划总体思路.......................................... 7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8 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指标.................................. 8
临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临海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五月
《临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 年调整完善版)文本
目录
前言 ..................................................... 1
第一章 规划总则 .......................................... 3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规划目的.............................................. 3 规划依据.............................................. 3 规划原则.............................................. 4 规划期限.............................................. 5 规划范围.............................................. 5 规划基础数据.......................................... 6

浙江省最新基准地价表

浙江省最新基准地价表

杭州市基准地价表(含余杭、萧山)发表时间:2015-03-06杭州市区土地级别划分范围表附件2:杭州市区基准地价表单位:(人民币)元/平方米宁波市基准地价发表时间:2015-03-06宁波市城区土地级别范围二、宁波市城区基准地价宁波市城区基准地价按商业、住宅、综合、工业四大类划分,基准地价类型除工业用地采用净地基准地价表示外,商业、综合、住宅同时采用楼面基准地价和净地基准地价表示,其中临主要道路商业用地还采用路线价表示。

具体类别基准地价标准如下:1、宁波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楼面基准地价)单位:元/平方米2、宁波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净地基准地价)单位:元/平方米3、城区临主要道路商业用地路线价表(净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关于调整北仑区各街道乡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第十七次区长办公会议和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五日关于调整北仑区各街道乡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实施意见为加强土地管理,进一步完善土地价格体系,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土地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土地开发建设和地产市场交易的实际情况,就区内各街道、乡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调整提出如下意见:一、调整的土地范围。

本次调整覆盖面为北仑区和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全部土地。

二、土地级别的调整。

为方便土地管理,有利于与有关政策的衔接,本次土地级别调整以辖区内各街道、乡镇为单位进行分等定级,根据各街道、乡镇经济发展程度,土地开发规划、利用等因素和地产市场交易状况将辖区内7个街道、乡镇划分为五等。

同时根据各街道、乡镇内部土地开发现状和城镇规划,将各街道、乡镇辖区范围划分三个级别,在具体级别划分时兼顾不同土地用途分别确定。

对一些街道、乡镇区域地价差异不明显的,合并设定级别和基准地价。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舟山市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舟山市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舟山市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18•【字号】舟政发〔2018〕46号•【施行日期】2018.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舟山市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舟政发〔2018〕4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舟山市区地价管理,规范土地市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3号)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基准地价更新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土资办〔2014〕107号)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市区基准地价更新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18年12月15日起执行,原《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舟山市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舟政发〔2012〕65号)同时废止。

附件:舟山市区基准地价一览表舟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18日附件舟山市区基准地价一览表一、基准地价内涵及条件(一)基准地价内涵。

基准地价更新基准日:2018年1月1日;土地开发程度按熟地界定,即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要求(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通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土地权利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土地使用年期为最高土地出让年期(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交通运输用地50年,水利设施用地50年,特殊用地50年)。

(二)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三)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的界定。

二、舟山市区基准地价表表3 舟山市区商服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表4 舟山市区住宅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表5 舟山市区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表6 舟山市区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表(一)表7 舟山市区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表(二)。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州市区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结果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州市区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结果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州市区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2.06•【字号】湖政发〔2017〕5号•【施行日期】2017.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州市区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结果的通知湖政发〔2017〕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根据地价管理有关规定,湖州市区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结果已经《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湖州市区基准地价更新结果的批复》(浙土资函〔2017〕3号)批复同意,现予公布。

原《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区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湖政发〔2012〕3号)同时废止。

一、基准地价是指城镇各级别土地用于商业、住宅、工业等不同用途时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平均价格。

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为湖州市区(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行政区范围内的商业、住宅、工业等三类用地的级别基准地价。

二、湖州市区基准地价作为政府对土地市场地价水平进行宏观引导和管理的依据,主要用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抵押、入股等。

三、以本基准地价为基础评定宗地价格时,应对影响地价的商业繁华程度、交通方便程度、基础设施完备程度、环境质量优劣程度等区域因素和容积率等个别因素进行修正。

宗地价格评估须由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其评估结果应按有关规定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四、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湖州市区基准地价一览表湖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2月6日附件湖州市区基准地价一览表一、基准地价内涵及条件1.基准地价内涵:基准地价更新基准日:2017年1月1日;土地开发程度按熟地界定,即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要求(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通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土地权利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土地使用年期为法定最高土地出让年期(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渭南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更新与调整成果的通告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渭南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更新与调整成果的通告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渭南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更
新与调整成果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渭南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11.03
•【字号】渭政发〔2017〕41号
•【施行日期】2017.11.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价格
正文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渭南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更新与调
整成果的通告
渭政发〔2017〕41号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建立健全城市地价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与调整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用发[2014]71号)文件要求,渭南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将更新调整后的基准地价标准予以公布,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渭南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表
渭南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日渭南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表(2014年12月31日)。

临海基准地价

临海基准地价

临政发…2008‟17号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临海市基准地价的通知临海经济开发区、东部区块、临海港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了加强我市土地资产的科学管理,强化基准地价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进一步促进我市土地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浙政发[2001]61号)和《浙江省基准地价更新管理实施意见》(浙土资发[2005]105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地产市场实际,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并报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浙土资函[2008]76号),决定调整临海市区、各镇区的基准地价及修正体系,于2008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临海市基准地价一览表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1 -附件:临海市基准地价一览表一、基准条件1、基准地价内涵:基准地价评估期日为2007年12月1日。

土地开发程度按熟地设定,即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要求(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下水、通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开发费用。

土地使用年期为国家规定的最高出让年期(即商业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

2、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的界定表1 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界定一览表- 2 -3、基准地价表达方式表2 基准地价表达方式二、临海市基准地价表表3 临海市区级别基准地价表- 3 -- 4 -表4 临海市区商业路线段基准地价表- 5 -- 6 -- 7 -- 8 -表5 临海市区住宅区片基准地价表- 9 -- 10 -表6 临海市杜桥镇级别基准地价表- 11 -表7 临海市杜桥镇商业路线段基准地价表- 12 -- 13 -表8 临海市杜桥镇住宅区片基准地价表- 14 -表9 临海市建制镇级别基准地价表- 15 -- 16 -- 17 -表10 临海市建制镇商业路线段基准地价表- 18 -- 19 -- 20 -- 21 -- 22 -主题词:城乡建设土地地价△通知抄送:台州市府办,临海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台政函〔2017〕150号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台政函〔2017〕150号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台政函〔2017〕150号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14〕1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重新公布如下:本次重新公布市区征地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行计算,具体标准由各区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实施范围包括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和台州经济开发区。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原相关文件同时废止,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椒江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2. 黄岩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3. 路桥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台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19日附件1椒江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区片级别范围补偿标准一级海门街道东方红、幸福、枫山、星辉、陶王、民辉、岳头、百果、群辉耕地、园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补偿标准8.2万元/亩;林地、未利用地补偿标准6.7万元/亩白云街道岩屿、红旗葭沚街道星明、星光、五洲、马庄、栅桥、白岳、建库、中村、前村、锦扇桥、东上洋、乌石、金洋、上马前大、下陈坝、东庄、井马、上洋、董家洋、平桥石、上马后大、花泾、高坎、三山、水门、下北山、上北山、东山头、繁荣、富强、方桥、南洋、永宁、前进、后村洪家街道上徐、陶家洋、前高桥、后高桥、大板桥、小板桥、兆桥、西王、钗洋、义民、统一、港头徐、档港桥、街洪、大路王、后洋王、虎啸坦、杨家陇、塔下程、朱家店、祝昌、仓前王、后街、河头陈、上洋厂、上洋桥台州经济开发区海门街道:赞扬、吴叶、沙田白云街道:星星、塘岸、界牌头、横河头、春潮、三台门、殿后陶、下马、麻车、高园、泾边、沙王葭沚街道:东京、平桥、东方、红星、枧头、后许、尚澄下陈街道:巨东、后徐、当角桥、倪李张、南野份、沙北、南岸里、日山份、桥南三甲街道:飞龙、高闸、半坦二级海门街道岩头、王家、东丰、东辉耕地、园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补偿标准7.4万元/亩;林地、未利用地补偿标准5.9万元/亩洪家街道山头墩、前洪、烟墩坝、王桥、上林桥、下洋张、墩头方、上洋邱、灵香店、坦邱、上杠(音)前所街道前所、下浦、新民、东路章安街道华景、回浦、建设台州经济开发区下陈街道:东新堂、大桥头、岸里、横河陈三甲街道:新王、解家、和平椒江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区片级别范围补偿标准三级三甲街道三丰、晨光、街浦、三甲、利益、青龙、保家、沿海、海丰、卫国、改革、海岸、海明、街下、石柱、解放、优胜、优良、坚决、甲南、裕广堂、一心、老海域、金家、楼里、明亮、同利、四甲、海保、五塘、东海、三塘、六甲、翻身、光辉、郭家、七塘耕地、园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补偿标准6.7万元/亩;林地、未利用地补偿标准5.2万元/亩下陈街道下陈、杨家、街南、牛轭、后邱、湖田、草坦洪、下洋潘、椒洋、合作、水陡、下六份、高张、同心、陈洪、下洋邱、桥上王、刘洋、横塘、勇进、前阮、水仓头、永胜、明星、甲头、三顶桥、台门里、两爿墩前所街道椒江、下西、六联、陈岙、下岙、上徐、下徐、妥桥、王礁、朝西、陶家、上西、新殿、胡东、下墩头、中西、河坎下、树桥头、赵家、沿江、松浦闸、道感堂、大树岙、七年、横蒋、横西、汾头洋、隔桥、外东、外西章安街道柏加王、柏加徐、柏加张、柏加沙、东埭、下洋、黄礁、杨司、湖角、柏树里、前街、梓林、西洋、古桥、闸头、合旗、西洋王、蔡桥、长汇、双洋、马峙、塘里、道头金、山横、向阳、山前、山门、九子、湖巉、陈宅、李宅、下洋孔、花园、范岙、东西、谢张、谢杨其他八塘、九塘、椒江农场四级大陈镇全部土地耕地、园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补偿标准5.7万元/亩;林地、未利用地补偿标准4.2万元/亩附件2黄岩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区片级别范围补偿标准一级东城街道全部土地耕地、园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补偿标准7.2万元/亩;林地、未利用地补偿标准3.6万元/亩南城街道全部土地西城街道全部土地北城街道全部土地江口街道全部土地澄江街道仙浦汪、童家洋、桥头王、仙浦喻、东江河、江田、仪江、星江、百果园全部土地,凉棚岭、葛村、余家屿、石柜岙口、大巍头、焦坑部分土地(山以北土地)新前街道屿下、新建、泾岸、西范、塔山、牟村、双丰、七里、七里王、前洋方、东江、后洋黄、前洋全部土地,屿新、下曹、杏头、北洋岙部分土地(黄坦水库中排渠以东、江北渠道以南土地)二级澄江街道凤洋、山头舟、东岙、桥前、沈岙里、后林、横屋、临西、三官堂、下灰洋全部土地,凉棚岭、葛村、余家屿、石柜岙口、大巍头、焦坑部分土地(山体及以南土地)耕地、园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补偿标准6.3万元/亩;林地、未利用地补偿标准3.15万元/亩新前街道剑山、群力、中恩、峰丘、车口、东林岙、洪家山、西岙、高岙、石捣臼、苗圃全部土地,屿新、下曹、杏头、北洋岙部分土地(黄坦水库中排渠以西、江北渠道以北土地)高桥街道杏林、车下洋,石牛渡、胡家灰、邬家岙、外洋陶、大埭、徐家洋、下浦郑、坦桥、八份堂、前店、溪岸、上山、三坦全部土地黄岩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区片级别范围补偿标准二级院桥镇泾南、前王、梁湖桥前、梁湖桥、水家洋、永乐、三友、下店头、店头街、前宅、后宅、上桥、升上洋、水淋头、高洋、浦口西、浦口东、浦口杨、后郑、前郑、横泾前岸、横泾后岸、前庄、下抱、院桥街、南街全部土地,唐家桥、横林、灯塔、华屿、下店、岙林(高速公路以东土地)、繁荣、洋岙、沙门於、沙门店(白岭山-沙门於山-西林山西山脚线以西土地)、王家岙、东家峰部分土地(王家岙山-东家峰山北山脚线以北土地)耕地、园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补偿标准6.3万元/亩;林地、未利用地补偿标准3.15万元/亩头陀镇永宁江以北、江北渠道以南土地(下路、魏家、新界、孙东、孙西、浦口、汇头、双楠全部土地,山头姜、上路、广兴岙、断江、前陈、洪屿、白湖塘、小里灰、头陀,百丈柑桔场部分土地)北洋镇北洋、移建全部土地,康山、联群、特产、前蒋、后窑、苎厂、小里桥、百亩洋部分土地宁溪镇下宅全部土地,上宅、小街、桥亭、大横街、下周、圣岩岙、春建、坦头、浮山庄、石坦、福利部分土地(集镇规划区土地)三级除一级和二级外的其他土地耕地、园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补偿标准5.5万元/亩;林地、未利用地补偿标准2.8万元/亩附件3路桥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区片级别范围补偿标准一级路桥街道良一、良二、章杨、蔡於、河西、浃里陈、新路、永跃、龙头王、田洋王、辽洋、丁岙、石浜、下包耕地、园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补偿标准7.2万元/亩;林地、未利用地补偿标准6.2万元/亩路南街道石曲、上马、方林、肖谢、杨戴、李家、应家、古岙、洪洋、张李、方家、竞争、坦田王、胡田施、茅林、联合、南岸、后阮、司城、永福、长浦、上张、西夏、邵家、肖王路北街道三山、山马、松塘、洋张、洋叶、洋洪、洋官、南洋、下宅於、后蔡、后范、赵王、管淋、墙里贺、升谷寺、前蔡、管前、徐翁、三角陈、士岙、朱家、马铺二级峰江街道十份、浮排、玉露洋、山后许、白枫桥、沧前、车家、上陶、八份、下陶、谷岙、苍东、苍西、桥洋、上蔡、白峰岙、安溶、亭屿、下泾头、路西、西山、葛家、筻里王、黄施洋、后黄、左川胡、施家、钟家、蒋僧桥、打网桥、李蓍埭、下洪、孙家、新峰耕地、园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补偿标准6.3万元/亩;林地、未利用地补偿标准5.3万元/亩螺洋街道南山、池头、藕池、螺洋、樟岙、上保、向北屋、双庙、后郑、高洋应、上倪、岙王、二友、火炬、东风、枧头林、罗家池、大岙、园珠屿、上寺前、下寺前、永远、车头桐屿街道桐杨、山羊、立新、新保、勤丰、建设、坐应、下岭、岙后、高桥章、后洋金、新山、新龙岙、白墙、共和、中后、高峰、埠头堂、盐岙、杜岙、小稠、民主、梁家、凉溪、东明、徐洋、下庄卢、坝头、丁前路桥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区片级别范围补偿标准三级新桥镇新桥、凤阳铺、新良、前七份、东蓬林、桥头叶、下林桥、十甲陈、中林、郑际、田际、凤阳章、里洋、长泾、前平桥、韩家、金大田、长洋、横龙桥耕地、园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补偿标准5.7万元/亩;林地、未利用地补偿标准4.7万元/亩横街镇横街、山后潘、前洋、上云、下云、湖头、泉井、上林、墙下陶、陈家、马院、尚家、洋屿山、沙山、坦田、百洋、洋屿、洋宅西、杨桥、四甲、份水金清镇先锋、金丰、上塘、勤劳、五丰、腰塘、上盟、南盟、白沙、白果、黄海、山头、长大古、海胜、海滨、海燕、海南、剑门港、解放、友谊、民丰、三坨、下盟、新联、高升、双升、联红、联中、联北、德升、双西、红旗、加惠、双东、新中、新东、南街、联盟、潘家、富强、繁荣、日升、上沈、坦头、沥南、蒋桥、霓岙、九份、沙头、南梁、前尚家、沥北、下梁、下陆、高田、卷桥、泗水、塘上、大浦、汝泉、林家、三金、前郭、金星、二塘蓬街镇五联、塘王、幸福、光明、浦北、小伍份、启明、花园里、二房、双和、水缺头、尚家、民利、百步、万胜、浦南、山下李、四份头、厅里、於家桥、金中、新北、金华、新丰、双联、新南、八塘、新红、新市、新星、浦东、蓬东、镇海、联东、盐业、镇东、新光、徐三、旭日、镇西、新华、蓬街、杨府庙、高坝、新阳、赛龙、花门、新民、新东、金联、蓬西——结束——。

矿产

矿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矿产

矿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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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临海市基准地价一览表
一、基准条件
1.基准地价内涵:基准地价评估期日为2015年3月1日。

土地开发程度按熟地设定,即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要求(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下水、通通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土地取得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及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不含另行交纳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土地使用年期为国家规定的最高出让年期(即商业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

2.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的界定
表1 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界定一览表
3.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表2 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二、临海市基准地价表
表3 临海市商服和住宅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表4 临海市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表5 临海市商服路线段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表6 临海市商服和住宅区片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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