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货币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资金的支付行为,落实资金支付责任,加速资金的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会计法》、《支付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可以随时用于对外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和其他可以用于对外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等。
本公司资金支付的原则是:计划控制、权限划分、归口审批、集中分配支付、跟踪落实。
第二章资金支付的一般程序
资金的支付申请:资金支付申请部门必须根据公司资金计划表安排本部门的具体资金分配。有业务经办人员填写付款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在申请单上签字。
资金的支付审批:所有资金的支付必须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字批准同意。
资金的支付结算:公司出纳人员根据支付申请单办理货币资金的支付手续。
第三章资金支付的职责分工
公司对资金的公司对资金的支付业务实行受权批准制度,审批人应对资金支付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负责,并在受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公司资金对外支付统一由财务办理。财务应加强资金的调度和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完整,手续严密,结算畅通,服务周到。对于审批人超
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资金支付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资金的支付业务的职责要求如下:
支付申请部门的职责:
业务经办人员必须根据公司规定管理有关原始单据,对原始单据进行分类、整理、自查、粘贴、汇总,保证手续齐全,填写业务内容、用途、金额、支付方式、收款人全称、开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等,并在单据上签字。需要向收款单位索要发票或收据的,应保证在一周内将发票交财务。
公司的分管副总经理根据公司的资金计划在责任权限内合理支配使用资金,对资金支付的计划、合理性负责,按照资金支付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并敦促下属人员做好业务单位或个人的工作,维护公司信誉和形象。财会部门职责:
根据审核无误的手续,办理银行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业务;及时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在月末做出相应的调整,落实未达账项。
认真审查付款申请和有管原始单据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复核资金支付手续及相关单据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做到手续完备、单证齐全。
公司出纳人员必须保证资金支付的准确性,不得屋里拖延支付,不得刁难业务经办人或收款单位人员。对于出纳人员违反公司资金支付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公司将严肃处理。
出纳人员有权拒绝一切不符合公司资金支付规定的申请,如果出纳人员工作失职,办理了不符合该规定的资金支付,一经查实,公司将严肃处理。
第四章资金支出的责任权限
资金支出权限的一般规定
各所属单位(职能部门)经理/负责人在该单位许可的财务预算和限额以内,受权行使终审权。
所属单位经理(负责人)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分权限,以文字形式,受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
授权方式:
固定授权
授权书由受权者向公司总经理出具并报送经理办公室。
经理办公室认证此文件有效后,在两个工作日之内,将以被经理及总会计师确认的复印样本交财务执行。
财务在接收此文件后应全面配合,及时针对有关财务的行政管理、内部控制等事宜作出探讨,向该所属单位致函生效并明确列出相关的财务措施。如财务发现疑问必须及时向经理办公室汇报。
临时受权
一般适用于经理外地出差或休假期间的委托。在此情况下,经理须最迟在受权生效二十四小时之前向总经理出具授权书并同时通知总经理办公室、财务。
在授权书内说明授权方、被授权方、原因、权限和期限。如果时间紧迫,发电子邮件或传真加口授亦可。(临时授权于他人并非相互排除经理对授权期间的具体责任,由此,经理应该认真避免在此期间受权、断定非惯例性、金额庞大的交易。)
资金支出的金额权限
现金支付的责任权限
单笔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支付必须有公司副总经理签字。
单笔金额在2000元(含2000元)至10000元的支付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签字和总会计师签字。
单笔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有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字。
银行存款支付的责任权限
单笔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支付必须有公司副总经理签字。
单笔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至5万元的支付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签字和总会计师签字。
单笔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有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字。
银行票据的管理
视同银行存款管理。
第五章付款的原始单据规定
预付账款性质的资金支付,应符合相应合同的要求,付款申请必须有相关授权人员的签字,付款后收款单位应开具收据。
工程项目的预付款还需必须附有开工证明,并经公司审核认可。原材料采购的资金支付,必须附有采购发票,收到条、入库单、验收证明、审价证明,经相应受权人员签字的付款申请单等。
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严格按照工程合同条款、实际完成工作量及工程监理情况,并经公司审计认可。
其他费用性资金支付必须有发票和相应授权人的签字。
公司其他债务性资金支付必须有对外债务证明和相应的付款受权审批手续。
工程项目结束后,公司必须保留一定的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验收合格和相应的审计证明完备后方可全额支付。
现金和转账支票的支付,收款单位应开具收据。
第六章资金支付的基本要求
现金支付要求
公司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控制现金的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后结算。
任何单位或部门取得的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
公司确定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每日现金结存数额不能超越限额,超出部分应及时宋村银行。各单位或部门需用大额现金必须提前向财务通报。
现金支付必须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收款方盖章或签字以示付讫。
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支付要求
出纳人员办理汇款、转账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申请单办理,付款申请单应附在付款凭证后备查。
出纳人员不得早付或迟付,不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不准改变收款单位。
银行支票的支付要求
业务人员领取支票必须登记“支票领用登记簿”,结算完毕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注销。因票据传递延误造成单位损失的,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资金的支付管理
第一节材料采购支付管理
债务确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