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台站资料申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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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台站资料申报系统
操作说明
目录
一、台站填表系统概述 (3)
二、台站填表系统用户操作流程 (5)
三、台站填表系统操作说明 (6)
1、设台申请表 (6)
2、频率使用许可/使用期限 (7)
3、请选择频率填写方式 (7)
4、全表显示 (7)
5、以30MHZ为例说明技术资料申报表填写事项 (8)
5.1 台站数据 (8)
5.2 设备和频率数据-设备 (8)
5.3 设备和频率数据-频率 (8)
5.4 天线和馈线数据 (8)
一、台站填表系统概述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台站填表系统可以帮助用户完成申请表录入、资料表录入、单位/用户服务等日常工作,并为用户提供填表指南,方便用户使用。
申请表录入:可以帮助用户录入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的申请表编号、设台申请/缴费单位信息、设台(站)申请网络信息、频率使用许可/使用期限、请选择频率填写方式、使用信(波)道的中心频率、备注,录入各项信息后系统将以表格的形式显示各项输入信息(全表显示),将上报表格存成.html文件。“继续填写技术资料申报表”可进行资料表信息录入操作。
资料表录入:资料表包括H-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LM-陆地移动电台、TF-地面固定业务台(站)、E-地球站、B-广播电台、S-船舶电台、A-航空器电台、R-雷达站、C-蜂窝基站、D-直放站、V-无线电台(站)、ME-移动地球站。
填表指南:包括系统使用说明、地区编码规则、系统代码编码规则、业务/系统选表说明、业务系统与体制。
单位/用户服务:系统为用户提供数据导入及意见反馈功能。
系统采用所见即所得,智能填表方式,提供灵活、快捷的填表功能。为配合全国台站清查工作,结合设台单位或个人多数已有相关申请和技术申报表数据的前提下,本系统量身定作,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基本流程如下:
1.填写设台申请表
申请表采用国家最新标准,通过向导实现数据的录入。操作时,首先打开全表,根据导航步骤输入数据,完成所见即所得的录入功能。
2.填写技术资料申报表
设台单位或个人录入完成设台申请表后,系统自动提示应该输入的技术资料申报表范围。操作时,首先打开全表,根据导航步骤输入数据,完成所见即所得的录入功能。
3.设备、频率和天线关系验证
设台单位或个人录入台站设备、频率和天线数据后,通过系统所提供的关系验证功能,仿真三者间的数据关系,辅助用户检查,保证上报数据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4.申报文件的保存
设台单位或个人录入所有台站数据后,通过系统所提供的生成上报文件功能,将申报数据保存在本地,保证数据的安全性,防止在INTERNET网上,单位或用户资料数据的泄密。
5.已有申报数据的导入和修改
设台单位或个人需要对以前所申报过的数据进行修改和拷贝时,通过系统所提供的数据导入功能,完成上述工作。
二、台站填表系统用户操作流程
三、台站填表系统操作说明
1、设台申请表
台站填表系统采用国家无线电监测制定的新版申请表,新版申请表中有通信业务/系统类型、技术体制项,老版的申请表中没有以上两项,新版的申请表将无线电业务进行细化,业务主要包括以下:
卫星固定业务—卫星电视通信系统
卫星固定业务—模拟频分多路系统(FM-FDM)
卫星固定业务—单路单载波通信系统(ADPCM/SCPC)
卫星固定业务—甚小口径终端通信系统(VSAT)
卫星固定业务—中等速率数字通信系统(IDR)
卫星固定业务—中等速率商业通信系统(IBS)
卫星固定业务—卫星数字多路系统
卫星固定业务—卫星多媒体通信系统
卫星固定业务—卫星IP系统
卫星固定业务—海事卫星系统(INMARSAT)
卫星移动业务—卫星移动非静止轨道系统
卫星广播业务—卫星移动静止轨道系统
卫星广播业务—卫星数字声音系统
卫星无线电导航业务—卫星导航非静止轨道系统
卫星无线电导航业务—卫星导航静止轨道系统
卫星水上无线电导航业务—卫星水上无线电导航系统
卫星水上无线电导航业务—卫星水上无线电导航非静止系统
卫星气象业务—卫星气象静止轨道系统
卫星地球探测业务—卫星探测静止轨道系统
卫星地球探测业务—卫星探测非静止轨道系统
卫星标准频率和时间信号业务(空对地)—卫星标准频率系统
卫星标准频率和时间信号业务(地对空)—卫星标准频率系统
空间研究业务-空间研究系统
空间操作业务-空间操作系统
卫星业余业务-卫星无线电业务系统
固定业务-多路多点分配系统
固定业务-无线接入通信系统
固定业务-短波通信
固定业务-微波接力通信系统
固定业务-点对点/点对多点扩频通信系统
航空移动业务-航空移动地空语音通信
航空移动业务-航空移动地空数据通信
陆地移动业务-公众移动通信系统
陆地移动业务-无线宽带通信系统
陆地移动业务-集群(调度)通信系统
陆地移动业务-超短波通信系统
陆地移动业务-无线数据通信系统
无线数据通信系统-Mobitex
陆地移动业务-寻呼通信系统
陆地移动业务-无中心通信系统
陆地移动业务-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陆地移动业务-微功率无线电设备
水上移动业务-遇险和安全系统
水上移动业务-全球水上遇险和安全系统
水上移动业务-水上自动识别系统
水上移动业务-VHF调频对讲机
水上移动业务-30MHZ频段渔船对讲机
水上移动业务-33MHZ安全救助通信
广播业务-电视广播
广播业务-AM中波声音广播
广播业务-AM短波声音广播
广播业务-FM单声道声音广播
广播业务-FM双声道声音广播
广播业务-地面数字声音广播
无线电测定业务-无线电定位系统
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航空导航无线电信标
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仪表着陆系统
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航空无线电导航系统
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无线电导航系统
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水上无线电导航系统
气象辅助业务-气象辅助二次测风雷达
业余业务-业余无线电系统
2、频率使用许可/使用期限
日期型的字段、信息只可点选“”,不可手工输入。
3、请选择频率填写方式
以信(波)道的中心频率方式申请,以频段范围方式申请频率范围。以上两者只能任选其一。
选择以上任何一种方式申请,输入一条频率信息后,需点选“增加”按钮,否则输入信息无效,视为未增加。
4、全表显示
信息输入完全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无线电监测中心制定的最新版的填写表格。如对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