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曲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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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目的
本规划旨在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在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城镇发展用地需求,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效益,促进曲江区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编制原则
1、依法编制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国家和广东省有关土地管理法规的要求。
2、统筹兼顾
统筹考虑经济、社会、资源、环境条件和土地供需状况,妥善处理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合理安排土地资源的利用,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3、上下结合
曲江区区、镇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在确定土地利用目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土地利用布局与用途分区过程中,注重上下级规划协调衔接,确保规划目标的落实。
4、充分协调
与相关规划在用地规模和布局等方面做好协调。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等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5、公众参与
采取多种可行方式,广泛吸纳基层政府、专家和社会公众对规划目标、方案、实施措施等的意见和建议。
三、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
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5、《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
6、《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电〔2010〕30号);
7、《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
8、《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
9、《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1—2009);
10、《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
11、《广东省国土规划(2006-2020)》(报批稿);
12、《广东省韶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3、与本规划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和规划。
四、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是曲江区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马坝镇、大塘镇、枫湾镇、小坑镇、沙溪镇、乌石镇、樟市镇、白土镇和罗坑镇,土地总面积1620.77平方公里。
五、规划期限
本规划基期年为2009年,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规划近期目标年为2015年,规划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一、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2009年全区土地总面积162077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1477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1.17%;建设用地面积为94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5%;其他土地面积48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8%,土地利用率为97.02%。土地利用结构详见表2-1。
表2-1 2009年土地利用结构表单位:公顷、%
注:1、表中数据来源于2010年3月11日报送国土资源部审查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并已按《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及《关于印发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22号)的土地规划用途分类进行基数转换,下同;
2、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均含可调整地类面积,其中可调整林地面积为1029公顷,可调整园地面积为168公顷,可调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05公顷。
二、土地利用主要问题
(一)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2009年全区人均耕地面积为0.06公顷/人,略高于联合国粮农组织设定的人均耕地0.05公顷的警戒线。随着城镇化进程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日趋增加,新增建设用地对耕地的占用不可避免。曲江区自然保留地面积为2372公顷,仅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46%,由于全区山地多平地少,受地形地貌、环境保护、经济等因素的限制,导
致实际可开发为耕地的其他土地面积较少,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增建设将占用部分其他土地,耕地后备资源愈加不足。
(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水平不高
曲江区城镇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马坝镇和大塘镇,由于部分项目建设缺乏整体规划,造成用地布局分散,同时存在部分废弃工矿,未能形成规模集聚效应。2009年曲江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237平方米/人,高于韶关市165平方米/人的平均水平,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偏大;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为76万元/公顷,低于武江区的228万元/公顷。土地利用相对粗放,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益水平有待提高。
三、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1、良好的政策环境对土地合理利用的引导
2008年1月3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对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作出了相关的规定;2009年2月广东省印发了《广东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方案》,提出了节约集约用地和拓展用地空间的创新举措,为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曲江区在相关政策的引导下,结合全区土地利用现状情况,深入挖潜、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积极推进“三旧”改造工程,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用地量的加大,以及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的实施,耕地保护和耕地补充的压力将进一步加重。《广东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