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声学:独立董事关于聘任段会禄、胡双美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意见 201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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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段会禄、胡双美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意见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1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段会禄、胡双美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作为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事前认真查阅了提名程序、个人资料及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认为:
本次聘任的副总经理段会禄、胡双美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
同意聘任段会禄、胡双美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签字页)独立董事:
宁向东朱武祥
李晓东杨晓明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