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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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工作总结
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及时召开全市会议,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推进,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主要情况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系列文件精神,对照4月27日和6月15日两次全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围绕“建立公益性的管理体制、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激励性的分配机制、规范性的药品采购机制、长效性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的总体目标,制定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线路图和时间表,积极推进各项综合改革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省政府会议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等分别专门听取医改办及相关部门汇报。4月23日上午市长李强带队专题现场调研,下午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5月7日市长李强再次主持市规划委员会会议,5月6日常务副市长陈正邦主持召开办公会,分别研究部署推进综合改革工作,会办综合改革热点、难点问题,明确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卫生、人社、编办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综合改革工作。5月14日召开全市深化医改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深化医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全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6个文件,形成全市推进综合改
革的政策框架。
二是落实责任。市政府与各地政府签订深化医改目标责任书,将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作为重点内容。各县(市、区)政府按照“一人一院”的要求,建立了以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为主体的科级干部包干责任制,全市153个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责任人188名(盐都、阜宁、建湖同步落实了镇政府包干责任)。市卫生部门与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机关各处室签订医改目标责任书,突出综合改革工作要求,明确完成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
三是健全制度。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督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建立周报工作制度,将综合改革组织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多渠道补偿机制建立纳入周报内容,每周通报全市,有序有力推进工作开展。
四是加强督导。6月20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正邦带领市相关部门到亭湖专题督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综合改革任务;5月12日市政府分管市长朱传耿在XX县召开专题会议,督导推进第三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明确时序要求,强力推进了第三批实施地区工作的落实。6月22日至24日,市政府成立由发改、人社、卫生部门负责人分别任组长的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有效地推进了各项综合改革任务的落实。市卫生部门将综合改革工作纳入动态考核,加大督促推进力度。
二、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我市第一、二、三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地区分别于2010年2月、12月和2011年6月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市政府办132个乡镇卫生院、2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49个村卫生室全面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19个社会力量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实施。全市1-6月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占当地门急诊人次70.38%,住院人次占当地住院人次40.16%。
一是规范基本药物配备。按照《江苏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坚持低价入围原则,各地选择不同层次品种,经过综合评审,遴选出1652个品种为全市基本药物,统一了全市基本药物产品目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地区在启动时,全面清点库存药品,停止目录外药品的采购,制定目录外药品清理计划,如期完成目录外药品清理任务,今年实施的阜宁、滨海和响水共清理目录外药品523个品种、2100万元。
二是规范基本药物采供。按照省要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地区在省入围的配送企业中选择1-2个负责本地的集中配送,9个县(市、区)及市开发区确定配送企业13个,签订了配送协议。各地以县(市、区)为单位在“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集中采购基本药物,合计采购基本药物1.58亿元,达到省提出的“统一组织机构、统一招标平台、统一规范操作、统一网上采购、统一药物配送”的要求。
三是规范零差率销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实施制度起,基本药物严格实施零差率销售,库存目录外药品按进价销售;针对体量较大的乡镇卫生院实际情况,确定二级医院代购品种20个,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公示基本药物种类、零售价、省中标价、销售价格,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保证零差率销售落到实处。
四是规范开展人员培训。4月份,市卫生局组织《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基本药物处方集》、《基本药物用药指南》等专题骨干培训三期,参训人次552人。各县(市、区)卫生局分别组织不同层次的基本药物制度培训,组织30多人参加江苏省基本药物制度专题培训,全市合计培训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业务人员13113人次,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培训全覆盖。
五是规范医保报销政策。全市乡镇卫生院的新农合药物报销目录调整为国和省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提高不少于5个百分点。人社部门执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的通知》要求,将基本药物纳入城镇居民、职工医保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5个百分点。
三、着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一是认真核定机构编制。全市政府办132个乡镇卫生院、2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省统一部署,组织机构编制核定。6个省财政转移支付县由省编办按每万常住人口13名事业编制的标准,非省财政转移支
付的XX区、XX市和XX县按照每万常住人口13、15或18名事业编制的标准,全市共核定编制10389个,比以前增加673个,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完成机构编制核定任务。
二是科学进行岗位设置。市人社局印发了《XX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组织岗位设置管理培训,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工作。全市153个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岗位9812个,其中卫技岗位8458个、管理岗位538个、工勤岗位816人,分别占86.2%、5.48%、8.32%;卫技岗位高、中、初级及以下职称的分别是831个、3722个、3905个,分别占9.82%、44%、46.18%。
三是规范开展竞聘上岗。全市132个乡镇卫生院和2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负责人,按照改革要求实施公开选拔,对以前已通过公开选拔上岗的负责人以履职考核的方法,全部签订落实任期目标责任制。各地制定职工岗位竞聘办法,编制岗位说明,公示岗位条件,全面开展职工双向竞争选岗。
四是规范签订聘用合同。全市已经签订合同7235人,其中卫技人员6123人,管理人员504人,工勤人员608人,分别占84.63%、6.97%、8.4%;高、中、初级及以下职称的分别是489人、2694人、2940人,分别占7.98%、43.99%、48.03%。
五是稳妥开展人员分流。全市
合计需要分流620人,已经分流328人。长期外借人员通过规范程序办理商调手续调出124人;劝其辞职14人;清理无资格人员19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