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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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制度大全
目录
1、党委议事制度
2、党务公开制度
3、政务公开制度
4、村务公开制度
5、“村账乡(镇)代理”制度
6、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7、村务民主决策制度
8、“一事一议”管理制度
9、廉政谈话制度
10、诫勉谈话制度
11、乡镇机关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
12、村干部和党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
13、村干部勤廉双述评议制度
14、乡镇村小型工程招投标制度
15、乡镇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
16、“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八荣八耻”、“六要六不要”
17、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18、2008年度全县农村基层“双创”工程目标和要求
19、关于县纪委常委挂点“双创”工程示范点的通知
20、2008年鄱阳县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方案
21、鄱阳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22、村委会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制度
党委议事制度
(一)党委会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党委成员应遵循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
(二)党委会议实行集体领导,由党委主要负责人召集并主持。党委会应有明确的议题,并应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初步意见,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会议讨论的文件由党委主要领导或有关部门准备。除特殊情况外,会议一般不研究临时动议提出的问题。
(三)召开党委会的日期和议题,除临时召集以外,一般应在会前通知委员。
(四)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决定重要干部的职务任免或提名,必须有三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开会和表决。
(五)委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议召开前提出。
(六)党委会在决定问题时,应当进行充分的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举手表决或口头决议等方式进行,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到会委员半数以上方能生效。
(七)党委会通过的决议和文件,经会议同意可在党内通报或传达。未经会议批准传达,不得向外泄露,更不准把否定了的个人意见向外散布。
(八)每次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和委员的意见要如实记录,以便党内监督和备查。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须传达时由书记签发,或由书记委托其他领导签发。
(九)任何人无权改变集体作出的决定,党委集体讨论的任何事项形成决议后要坚决执行,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将落实情况向党委汇报。
党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密切党群关系,构建民主,开放、和谐、规范的基层党务工作机制,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内容
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务工作应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党员、群众要求公开,但基层组织认为不便公开的,应书面提出理由,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党员、群众反馈。一般情况下,应当公开的主要内容有:(一)党和国家的重要方针政策;
(二)本级党组织对重大问题决策的情况;
(三)领导班子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及完成的情况,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及完成的情况;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五)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六)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
(七)干部选拔任用、奖惩考核的情况;
(八)党内选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评比表彰,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情况;
(九)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情况;
(十)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
(十一)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方式和时限
党务公开应根据不同内容确定公开范围,采取适当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内容,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向全社会公开的内容,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有线电视等形式公开。
党务公开的时限也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具体分为以下四种:(一)长期公开。主要指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
(二)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原则上每季度首月的15日公开一次。
(三)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四)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工作,应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公开。
三、公开程序
(一)制定公开方案。(二)确定公开内容。(三)实施公开。(四)收集和处理意见。(五)立卷和归档。
四、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的主要领导是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党务工作的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乡、镇党委要加强对所辖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政务公开制度
为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建立健全廉洁、高效、勤政、务实的政务运行机制,促进党政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推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是:(1)依法公开。政务公开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2)真实公开。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可信。(3)注重实效。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4)有利于监督。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实施政务公开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形成制度,见到实效,努力达到以下目标:(1)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和企业、事业单位办事。(2)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管理。(3)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4)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5)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主要内容和形式
政务公开主要公开事权、财权、人权和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等。重点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中央和上级有关农村工作政策,党委和政府的廉洁规定,乡镇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上级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乡镇的债权、债务情况,乡镇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有关政策性问题的审批条件、手续和程序(如计划生育、征兵等),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和信访接待日具体安排情况,所属机构部门的职能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等情况。
政务公开的形式,要结合实际,灵活多样,注重效果,主要采取设立政务公开中心和固定的便于群众观看的政务公开栏,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宣传资料、办事手册和明白卡,利用广播、有线电视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其它形式公开。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