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总分馆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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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总分馆服务协议
甲方: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总馆)
乙方:(分馆)
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鄞州区图书馆)现有藏书四十余万册,网上数据库十几个。为了提高图书馆文献资源的利用率,实现文献资源共建共享,让学校师生享受到图书借阅“一卡通”的便利,根据乙方提出的申请,甲方经审核后,报有关领导批准,同意乙方成为大学园区图书馆(鄞州区图书馆)分馆。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职责与义务
1、负责研究制定图书馆业务工作标准和规则。实行统一运作模式,统一形象标识,统一服务标准。
2、协助乙方做好图书采购指导和编目加工。
3、根据实际需要提供或调拨给乙方的流动图书、期刊总数不多于1000 册。
4、负责图书通借通还管理系统的安装、维护等技术工作。
5、负责对乙方图书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6、为各分馆免费提供数字资源的共享服务。开展网上参考咨询服务,解答乙方工作人员及读者的咨询。
7、负责对乙方的服务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保留对分馆的授予或取消的解释权。
二、乙方职责与义务
1、乙方需提供100平方米以上的借阅场地。
2、乙方自配藏书要求达到10000册以上,图书编目要求规范化、数字化,是否纳入到甲方(总馆)的联合书目数据库,视具体情况决定。如需甲方加工图书,需交加工费每册2元。
3、乙方应与总馆统一计算机管理系统,统一借阅制度和办证手续,实现图书借阅“一卡通”。分馆内至少配有工作电脑和读者查询电脑各一台(硬盘160G,内存1G),配有读卡器、网络及宽带连接设备等。
4.乙方应配备1名以上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图书管理人员。
5、乙方应保证每周开放时间不低于36小时。并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业务规范,按要求完成应承担的工作任务。按月递交当月业务情况统计表。
6、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传递读者需求信息,配合甲方共同做好读者服务工作。自觉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和读书活动,自觉接受甲方的相关业务考核及分馆运作的绩效考评。
7、乙方到总馆借阅或更换图书,物流自行解决。图书更换前需提前预约,要求每年至少轮换两次。
8、甲方分配给乙方的图书条码号为YTXX88 至
9、乙方自愿选择借书证类型为E卡和免押金卡两种,其中E卡为学生用卡,免押金卡为教师用卡。规定通借通还的范围为总馆和本校分馆。
10、乙方在提交办证读者名单前,须与甲方签订免押金办证协议,甲方免收首次办证工本费,但补证时收取补证工本费10元/张。
11、甲方在乙方统一挂牌,牌子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协议内容。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乙方(盖章)
鄞州区图书馆
代表: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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