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消费金融公司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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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消费金融公司研究报告2020年以来,新增批筹5家消费金融公司,目前我国共有30家消费金融公司,不过这并非终点,可以预见的是,在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大背景下,未来消费金融公司仍有申设空间,且批筹进程有所加快。现在对30家消费金融公司剖析如下:
一、基本背景:关于消费金融公司的最新动态
(一)2020年以来新成立5家消费金融公司
1、消费金融公司数量达到30家
2020年以来,监管部门相继批筹5家消费金融公司,分别为2020年1月10日获批筹建的重庆小米消费金融和北京阳光消费金融、2020年9月14日获批筹建的重庆蚂蚁消费金融以及2020年9月29日获批筹建的苏银凯基消费金融和唯品富邦消费金融。这意味着我国消费金融公司数量已经达到30家。
2、2014年与2016年之外获批筹建数量最多的年份
2020年也是继2014年(批筹6家)、2016年(批筹7家)后,批筹数量最多的一个年份。此外2010年批筹4家、2015年批筹4家、2017年批筹1家、2018年批筹2家以及2019年批筹1家。
3、银行系2家、互联网系3家、3家消费金融公司有台资银行参与
新获批筹建的5家消费金融公司中,重庆蚂蚁消费金融的注册资本高达80亿元,和捷信消费金融并列第一。此外在5家消费金融公司中,银行系有2家(分别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和苏银凯基消费金融),互联网系有3家(分别为小米背景的重庆小米消费金融、蚂蚁科技集团背景的重庆蚂蚁消费金融以及唯品会背景的唯品富邦消费金融),同时3家消费金融公司有台资银行参与。
(二)第一家上市消费金融公司即将诞生
2020年9月7日,重庆银保监局批复了马上消费金融的首次发行A股上市申请(渝银保监复(2020)193号),意味着马上消费金融有可能会成为。我国第一家上市消费金融公司。
(三)已知正排队消费金融公司6家除30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外,另有5家消费金融公司处于拟设立进程中。1、除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外,华夏银行也在申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2018年8月9日,华夏银行在2018年半年报中提及设立华夏消费金融公司的计划(持股比例为51%)。2、地方性银行中,主要有富滇银行、吴江银行、宁波银行,其中,(1)富滇银行最早于2015年便已明确设立,且其消费金融公司已获得地方银监局批复同意。(2)吴江银行2016年8月计划与海航旅游等合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其同样已收到地方银监局的批复同意。(3)宁波银
行于2018年9月宣布申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4)2019年7月18日,国有独资企业申能集团宣布计划与新加坡大华银行共同出资5亿元在上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申能集团持股80.10%)。3、有两家消费金融公司虽然也处于排队中,但有一些特殊情况,(1)2017年11月,甘肃银行、金徽酒、广东奥马电器拟共同出资3亿元设立陇银消费金融,持股比例分别为54%、42%和4%。不过2019年5月14日,奥马电器表示“公司因亏损严重,已不具备继续推进消费金融公司的申报条件,终止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同时考虑到甘肃银行2019年以来的业绩坍塌,意味着谋划近两年的陇银消费金融进程被打断。(2)2019年5月,美的集团拟联手台湾永丰银行,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四)后续一些网贷机构等也有可能会转型为持牌消费金融公司2019年7月4日,互金整治领导小组和网贷整治领导小组联合召开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明确对于少数在资本金和专业管理能力等方面具备条件的P2P机构,允许并鼓励其申请改制为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实际上2019年11月21日获批的平安消费金融便是由陆金所转型而来的一家消费金融公司。
(五)2018年获批的平安银行汽车消费金融中心也应归属于消费金融体系虽然《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规定消费金融公司的消费贷款不包括房地产贷款和汽车贷款,但
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倾向于认为2018年11月19日获批筹建的平安银行汽车消费金融中心(批文为银保监复(2018)272号)也属于消费金融体系(具有金融许可证)。这主要是因为《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明确消费金融公司的名称中必须含有“消费金融”字样(且未经批准任何机构的名称中不得含有“消费金融”几个字)。2019年7月25日,平安银行的汽车消费金融中心开业获深圳银保监局批复,这意味着除徽商银行(奇瑞徽银汽车金融公司)以及西安银行(比亚迪汽车金融租赁公司)外,平安银行成立第3家拥有汽车金融牌照的银行,而这也是唯一一家汽车金融牌照中带有“消费金融”的案例。
二、30家消费金融公司全面梳理
(一)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申设进程
消费金融公司产生的背景是为了挖掘消费潜力、刺激经济增长,其大背景是2007-2008年金融危机。特别是2009
年一季度经济下行压力骤然上升时,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的大幕才正式拉开。
1、2010年试点四家消费金融公司由于我国之前尚未有类似的机构,因此最初是参照国外经验的部分城市试点且试点范围逐步扩大的方式(2009年试点城市仅有北京、上海、天津和成都四个城市),合计共批筹北银消费金融、锦程消费金融、中银消费金融和捷信消费金融等四家消费金融公
司。随后的三年(即2011-2013年),由于试点范围未放开,且受“一地一家”的原则限制,没有新的消费金融公司获批。
2、2013年试点范围扩大,2014-2016年合计批筹17家消费金融公司2013年在以上4个城市基础上继续增加沈阳、南京、杭州、合肥、泉州、武汉、广州、重庆、西安、青岛等10个城市参与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工作。同时根据CEPA相关安排,银监会还明确合格的香港和澳门金融机构可在广东(含深圳)试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2016年初,银监会召开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范围推广至全国。整体上看在2014-2016年三年期间合计批筹了17家消费金融公司,并将消费金融公司的数量由之前的4家提升至21家。
3、2017-2019年合计批筹4家2016年的一系列文件(如银监办的24号文和26号文等),明确消费金融公司可以延伸服务触角后,消费金融公司的设立进入常态化阶段,即便期间诸如校园贷、现金贷、网络小贷等业务一定程度上给消费金融公司笼上一层阴影,但实质上并未阻碍消费金融公司的设立进程。具体来看,2017年批筹1家(即张家口银行和神州优车的幸福消费金融)、2018年批筹2家(即台资背景的金美信消费金融和第1家信托系消费金融)、2019年设立1家(即平安消费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