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业务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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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业务协议书
甲方:
地址:
邮编:
经办人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接受乙
方人民币理财业务服务(以下简称“理财业务”)达成协议如下:
1.特别承诺
1.1本协议条款与《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共同构成甲乙双方就人民币理财业务相关事宜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在本协议书签署之前作出的其他一切书面和口头协议及承诺。如因任何原因使本协议书下的任何条款或内容成为无效或被依法撤销,本协议书其他条款或内容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
1.2甲方签署《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书》后,即视为甲方对乙方作出以下承诺:
1.2.1甲方保证资金来源合法,且系其合法管理,其购买本理财产品已得到相关授权,且不违反甲方公司章程的规定。
1.2.2同意乙方将甲方的理财资金进行相关运作,乙方取得该资金运营的收益权。
1.2.3如因甲方的过错,导致乙方在本理财计划中对其他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重要说明
2.1本协议书甲方是指购买本理财产品的客户。
本协议书乙方是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经办行代表总行签订本协议。
2.2银行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除《本协议》对应的《产品说明书》中明确保证投资本金外,乙方对甲方因购买理财产品导致的本金损失不承担责任。
2.3除《本协议》对应的《产品说明书》中明确保证的收益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甲方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乙方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
2.4甲方在做出投资购买决定、签署本理财协议前,应认真阅读协议条款及对应的《产品说明书》中全部条款与内容,并在确认函上签章确认,以确保完全理解相关投资风险与收益状况。如有任何疑问,应向乙方进行咨询,查询、查阅有关资料及寻求解释。甲方应在确认自身具有识别及承担相关风险的能力、确认拟进行的产品交易完全符合自身从事该交易的目的之后,谨慎作出投资决定,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5提前终止规定:本产品存续期内(1)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影响本产品正常运作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2)如因资产组合计划提前终止,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3)如出现其它必须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情形的,乙方亦有权相应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4)在经乙方允许情况下,甲方可以提前终止本计划。
2.6提前赎回规定:本产品存续期内,在经乙方允许情况下,甲方可以提前赎回本理财。
2.7本协议与对应的《产品说明书》及相关附件等共同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理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风险揭示
3.1最不利投资情形
最不利投资情形: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您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3.2甲方购买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3.2.1信用风险:理财产品收益来源于所投资资产兑付本金及收益,本理财计划可能面临交易对手信用违约,造成理财计划财产损失,并导致甲方投资本金和收益受损。
3.2.2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内在波动性,甲方购买本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产品存续期内若资产投资收益发生波动,则甲方面临绝对收益降低的风险。
3.2.3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根据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计而成,如遇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到本理财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工作正常进行。若出现上述情况,可能会导致甲方本金和收益减少甚至损失。
3.2.4延期风险:如因本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投资标的变现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本期理财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及收益,则甲方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
3.2.5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采用到期一次兑付的期限结构设计,如此时甲方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3.2.6提前终止风险:在投资期内,如果发生乙方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期理财产品的情况,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期理财产品。甲方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3.2.7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甲方留在乙方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未及时告知,乙方将可能在需要联系甲方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甲方的投资决策,
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投资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3.2.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甲方须自行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双方权利义务
4.1甲方接受乙方的投资理财服务,授权乙方根据产品说明对甲方的资金进行运作,投资风险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3.2列举的风险。
4.2甲方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以下简称“授权指定账户”),用于认购/申购理财产品及理财产品到期或赎回时的清算。甲方应向“授权指定账户”内存入足额的认购/申购资金,因甲方“授权指定账户”资金余额不足而认购/申购不成功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授权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4.3甲方根据自身独立判断,接受乙方提供的理财业务服务,投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4.4甲方授权乙方将授权指定账户内相应的理财资金于理财产品起息日划转至乙方理财投资专户。理财产品到期日或赎回日至收益支付日期间不计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