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建办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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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建设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
2、制订本级村镇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工作总体规划并负责上报及组织实施;
3、负责辖区内村镇建设项目的审核、监察、村镇建设和市政建设的管理,查处乱搭乱建和协调解决环境污染、卫生管理等纠纷工作;
4、负责辖区内的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有关工作;
5、负责村镇各项建设工作、规划图纸、统计资料的收集上报、归档工作;
6、承办乡党政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XXX乡村镇建设办
村镇建设审批程序
(一)私建项目:
1、由建房户向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由村、社区审核后,提交乡村建办受理;
2、由乡村建办人员会同土管所人员到现场踏看,提出规划意见,符合要求后填写申请表;
3、建房户选择有资质的个体工匠,签订施工合同,并提出有资质单位设计的图纸,缴纳有关费用后,属规划区外的,由乡政府审核合格后,核发建房许可证;属规划区内的,由乡政府审核后,上报审批,经县规划部门审核后,再发建房许可证;
4、建房户持许可证副本向土管部门报批土地手续;
5、各种手续齐全后,由乡村建办、土管所人员到实地放样,验收后,方可动工。
(二)公建项目:
1、建设单位持项目文件,规划红线图向乡村建办申请;
2、由乡村建办审核,提出规划要求,符合规划要求的,填写申请表,并上报审核;
3、由县规划部门审核合格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单位持用地许可副本,向土管部门报批土地手续;
5、再持土地手续、房屋设计图纸、消防、环保、气象等手续,到乡村建办填写申请表,并上报审核;
6、由县规划部门审核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建设单位再向有关部门办理质监、建工等有关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
8、待各种手续齐全后,由城建部门到场定位、放样和验收。
XXX乡村镇建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