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正式)

合集下载

2023年建立“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

2023年建立“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

2023年建立“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摘要:本文介绍了2023年建立“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并分析了该制度的实施情况及其对组织管理的影响。

该制度的建立旨在加强对各级管理层的层级检查和监督,确保组织的决策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并提高组织的绩效和效率。

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组织的不断壮大,组织管理变得越来越复杂。

为了提高组织的绩效和效率,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层级检查制度,确保各级管理层的决策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本文将介绍2023年建立的“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并分析该制度的实施情况及其对组织管理的影响。

二、“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目标“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是指在每次层级管理会议中,各级管理者都必须对上一级的决策执行情况进行探讨和检查。

具体内容包括:1. 管理者需要对上一级给出的指示和任务进行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探讨,明确执行计划和时间表。

2. 对决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进行分析和讨论,并制定相关的解决方案。

3. 对决策执行中的成果和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以便进行经验分享和改进。

该制度的目标是:1. 加强对各级管理层的层级检查和监督,确保上级决策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 提高组织的绩效和效率,推动组织的发展。

3. 培养和发展管理者的能力和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

三、“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的实施情况在2023年建立“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后,组织内部的管理文化和氛围发生了变化。

各级管理者对决策执行情况的关注度和重视程度有了明显提高,层级会议的质量和效果也有了显著的提升。

首先,各级管理者对上一级的决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更为全面深入的了解和探讨。

通过层级会议的形式,各级管理者对上级指示和任务进行了逐一分析和讨论,并制定了相应的执行计划和时间表。

这样,每个管理者都明确了自己的责任和任务,能够更好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

煤矿逢掘必探规章制度

煤矿逢掘必探规章制度

煤矿逢掘必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生产经营,保障煤矿工人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管理机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切实保证生产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二章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类规章制度,保证生产安全和生产效率的有序进行。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员工的责任与义务,切实保证生产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和整改安全隐患,切实保障生产安全。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对生产中出现的安全事故、隐患等情况及时、准确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爆破作业管理制度,确保爆破作业符合相关规定,做到人员安全、环境安全。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防尘、防火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煤矿生产现场的环境安全。

第三章煤矿生产安全工作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煤矿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设施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作业环境监测制度,对煤矿作业环境进行监测,确保环境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事故调查制度,对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及时纠正和改进管理制度。

第四章煤矿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对煤矿生产现场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探掘分离制度

探掘分离制度

有掘必探、探掘分离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探放水工作,探明xxxx矿及周边矿区的水文地质情况和采空区积水情况,按上级要求我矿特制定本项制度。

第一条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做到“物探先行、钻探跟进、探掘分离、不探不掘”。

第二条探放水队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地测科具体负责探水队的钻探工作。

第三条探放水队员,在探放水作业前必须认真学习探放水制度、探放水设计、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探放水队员必须经过专业的探放水技术培训并取得培训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第五条地测科要对探放水队每个工作面的钻探进尺进行验收,建立探放水记录牌板,按时班报(原始记录)、日报审阅和允许掘进(停掘)数据,严格执行允许掘进(停掘)通知单制度。

第六条探放水队必须按时将当日、当班钻探进尺日报,报送地测科,经审查满足设计要求,达到探水目的后,经地测科、总工程师签字后下达允许掘进通知单,才能将探水巷道移交掘进队施工。

第七条探放水队队员要不断加强设备使用与维修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钻探设备的结构、性能及操作要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第八条安监部指定专职安监人员对探放水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发现隐患及时进行现场处理,现场未能处理的的隐患必须及时汇报安全监察部和调度中心,并填写隐患台帐,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进行整改,完成后方可继续钻进。

第九条探水钻机必须固定牢靠,打好压柱,确保在钻进过程中钻机不移位。

第十条井下钻探设备必须挂牌管理,落实责任和人员,经常检查与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钻机必须安设在顶板完好、支护齐全、断面达到设计要求的地点。

第十一条钻进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钻机,并做到“一看”、“二听”、“三及时”。

即看操作(档位)把手震动、给进压力和进尺速度,看泵压表及回水情况,看水接头情况,听机器运转声;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钻进过程若发生机械施工或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动动力开关,用人力将钻提到安全孔段,以免埋钻。

第十三条施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扎紧袖口裤脚,以防钻杆缠住伤人。

“有掘必探、有疑必钻”工作管理规定xiugai

“有掘必探、有疑必钻”工作管理规定xiugai

关于下发《晋北公司“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矿属各单位: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及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为防止地质灾害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按照霍煤电地字[2011]424号文件《集团公司“地质灾害”防治的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予以下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晋北公司“地质灾害”实施细则》晋北公司“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细则一、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为了认真落实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集团公司地质灾害的有关规定,做好我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避免地质灾害事故,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条例》等有关规程,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山浪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

一、探放水领导机构及职责:1、领导机构:组长:矿长党支部书记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通风区长地质副总成员:调度主任机电科长生产科长地测科长安全科长通风科长供应科长救护队长综合办医院保卫科等相关人员成立探放水办公室设在地测科,主任地测科长(兼)成立抢险办公室设在调度室,主任调度主任(兼)2、领导职责:矿长:是矿井探放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长远规划和防治水目标制定,是矿井防治水重大工程决策者,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

总工程师:在矿长领导下负责矿井探放水技术管理,负责矿井探放水方案制定,日常探放水措施、地质及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审批把关,督促协调探放水工程实施。

生产矿长:在矿长领导下,负责矿井探放水工程实施和矿井综合治水工作。

安全矿长: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工作面探放水隐患进行监督,督促探放水工程进度,并做好事故处理的协调工作,负责监督探放水办公室对矿井各掘进头和采面的水害预报工作,负责督促对探放水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机电矿长:在矿长领导下,负责矿井排水、供电、通风、通讯工作,要确保排水系统符合要求,并负责探放水所需物资的储备和调拨。

建立“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范文

建立“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范文

建立“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范文标题:《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范文序言:为了加强组织内部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旨在明确“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的流程和要求,确保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切实执行工作任务,并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不断推动组织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一、制度背景:为了增进工作成效、优化工作流程和强化内部监督,建立“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成为当务之急。

本制度的实施将有力推动工作的落实,提高执行效率,确保组织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对下属工作的监督和检查要求,推动工作的全面落实和有效执行,确保工作目标的达成。

三、执行情况层级检查程序:1. 由上级制定下级工作任务,并明确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和绩效目标;2. 下级完成任务后,将工作成果和相关材料及时提交给上级;3. 上级定期对下级的任务执行情况进行层级检查,包括对工作进度、质量、成果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4. 上级负责人将检查结果向下级负责人反馈,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5. 下级负责人收到反馈后,负责制定改进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提交改进计划;6. 上级负责人对改进计划进行评审,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7. 下级负责人按照改进计划进行工作调整,并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改进任务;8. 上级负责人定期对改进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提供必要的反馈和指导。

四、执行情况层级检查的要求:1. 上级领导要明确下级工作任务,并设定合理的完成时间和绩效目标;2. 下级负责人要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3. 上级负责人要设定合理的检查频次,并确保检查结果的及时反馈;4. 下级负责人要认真分析检查结果,总结问题原因并制定改进措施;5. 上级负责人要对下级的改进计划进行评审,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6. 下级负责人要积极调整工作,按照改进计划完成任务;7. 上级负责人要定期对改进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提供反馈和指导。

建立“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模版

建立“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模版

建立“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模版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模板一、制度背景逢掘必探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原则,旨在确保在探索中充分发掘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及时进行解决,从而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为了更好地管理逢掘必探的执行情况,制定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是必要的。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逢掘必探的执行情况层级检查流程,确保问题的发现和解决得以及时有效进行,从而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部门/团队等组织单位的各级管理者和员工,以及相关工作任务的执行者。

四、制度内容1. 检查层级划分1.1 首先,对逢掘必探执行情况的检查划分为三个层级:一级检查、二级检查和三级检查。

1.2 一级检查由上级管理者对下级管理者执行逢掘必探的情况进行检查。

1.3 二级检查由同级管理者对各个部门或团队执行逢掘必探的情况进行检查。

1.4 三级检查由各部门或团队的管理者对工作人员执行逢掘必探的情况进行检查。

2. 检查流程2.1 检查周期(1)首先,确定逢掘必探的检查周期,例如每月、每季度、每半年等。

(2)其次,确定每个层级的检查时机,例如一级检查在每个周期的第一个工作日进行,二级检查在第二个工作日进行,三级检查在第三个工作日进行。

2.2 检查内容(1)首先,对逢掘必探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探索,是否能够发现问题和隐患等。

(2)其次,对逢掘必探的解决情况进行检查,包括问题和隐患是否能够及时有效解决,解决方案的执行情况等。

2.3 检查方法(1)首先,检查可以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现场观察等多种方式进行。

(2)其次,检查结果可以通过会议记录、检查报告等形式进行记录和通报。

2.4 检查责任(1)首先,对每个层级的检查责任进行明确,确保每个环节的责任人能够履行检查职责。

(2)其次,对检查结果的反馈和整改措施的跟进责任进行明确,确保问题能够及时有效解决。

五、制度执行1. 首先,各级管理者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层级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告上级。

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管理制度

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管理制度

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管理制度有掘必探有采必探是企业重点项目拓展管理的一种方法,其基本思想是针对市场的潜在需求,通过项目拓展来满足市场需求。

它是企业不断发展的核心策略之一,也是探索新市场,开拓新产品的重要途径。

在进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项目管理前,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该项目管理的有效性,实现项目目标。

1. 项目管理计划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管理制度中的首要环节是项目管理计划。

该计划包含了项目的基本信息,项目的目标、范围、时间、成本、质量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规划。

在该计划中,需要将项目分解为可管理的阶段,明确每个阶段的目标和产出。

2. 项目团队项目团队是有掘必探有采必探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项目经理需要组建一个能够执行项目任务的专业团队,并对团队进行有效管理。

团队成员需要具备项目所需的技能和知识,同时合理安排团队的任务分工,明确职责,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

3. 项目的质量管理有掘必探有采必探项目的成功与否,往往受到项目质量的影响。

在项目管理中,需要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标准、测试与验收机制等。

同时需要建立透明的报告机制,确保项目质量得到充分关注和监管。

4. 项目成本管理项目成本管理是项目成功实现的重要方面,需要合理规划项目成本,及时跟踪成本支出,确保不超出预算范围。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对成本进行定期审核,及时调整预算,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5. 项目风险管理项目风险管理是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管理制度中极为重要的一环,需要对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项目经理需要建立风险管理计划,并对潜在的风险进行预防和取前措施,以实现项目目标。

6. 项目评估和总结有掘必探有采必探项目的执行过程需要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以确认项目是否按计划执行。

项目评估需要根据项目目标、里程碑事件和成果点等指标进展,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

项目总结则是在项目结束后,对项目过程和成果进行总结和反思,发现问题,寻找优化措施。

煤矿“三专两探一撤”规定(正式版)

煤矿“三专两探一撤”规定(正式版)

煤矿防治水“三专两探一撤”规定2019年8月20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煤矿防治水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化解煤矿重大水害风险,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等,结合山西省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根据不同的水文地质条件,采取探、防、堵、疏、排、截、监等综合防治措施。

第三条煤矿防治水“三专两探一撤”是指煤矿按要求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专门的探放水队伍、配齐专用的探放水设备,采用物探、钻探等方法进行探放水,且在遇到重大险情时必须立即停产撤人等工作的统称。

第四条煤炭企业、煤矿必须落实防治水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治水责任体系。

煤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采取工程措施、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防治各种水害,特别要保证“三专两探一撤”规定的落实。

煤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是防治水技术管理总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三专两探一撤”各项规章制度、规划和计划、专项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实施“三专两探一撤”工作的专项资金使用建议。

定期组织开展水患排查活动,研究制定和落实治理措施。

煤炭企业、煤矿应当设立防治水机构、配备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防治水机构必须明确主要负责人、机构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

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必须具有地质或水文地质相关专业学历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主要协助总工程师做好防治水技术管理各项工作。

第五条煤矿除建立健全《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六条规定的7项制度外,还应当建立探放水作业优先制度、探掘分离制度、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含单孔和循环验收)及安全确认移交制度、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探放水日常巡检及绩效考核制度。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井工煤矿防治水工作。

露天煤矿防治水工作执行《煤矿防治水细则》有关规定。

建立“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模版

建立“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模版

建立“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逢掘必探任务的执行情况得到全面监督和检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逢掘必探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定义1. 逢掘必探:指在特定的情况下,对某个问题、过程、地点或活动进行必要的调查和探索。

2. 执行情况层级检查:指对逢掘必探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分层级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第四条检查层级1. 总部层级检查:由逢掘必探执行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2. 地方层级检查:由各地方逢掘必探工作组织或委托的单位组织进行。

第五条检查内容执行情况层级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逢掘必探任务的执行计划和进度;2. 参与逢掘必探的人员及团队的组织和协调情况;3. 逢掘必探过程中的数据采集和分析情况;4. 逢掘必探结果和建议的报告情况;5. 逢掘必探的成果评估和效果分析。

第六条检查方法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可以采用以下方法:1. 文件审查:通过审查与逢掘必探相关的文件和记录,了解执行情况;2. 调查访问:与参与逢掘必探的人员进行交流和访谈,了解执行情况;3. 现场检查:对逢掘必探相关的地点进行实地检查,了解执行情况;4. 数据分析:对逢掘必探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比对,了解执行情况;5. 绩效评估:对逢掘必探的成果进行评估,了解执行情况。

第七条检查程序执行情况层级检查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 任务分配:由执行主管部门或地方逢掘必探工作组分配检查任务;2. 资料准备:检查人员准备相关资料和工具;3. 检查实施:按照检查方法进行实施;4. 结果整理:对检查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检查报告;5. 问题解决: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和解决;6. 效果评估:对逢掘必探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第三章相关责任和权利第八条执行主管部门的责任和权利1. 组织和指导逢掘必探任务的执行情况层级检查;2. 对执行情况层级检查的结果和问题进行跟踪和督促解决;3. 根据执行情况层级检查的结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建立“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范本

建立“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范本

建立“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范本一、绪论本制度旨在建立逢掘必探(FFD)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以确保FFD策略能够顺利实施和达到预期效果。

本文将详细阐述该制度的目的、范围、适用者及责任分工。

二、目的FFD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1. 评估FFD执行情况,了解策略实施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2. 提供管理层决策的数据支持,以便及时调整策略和采取相应的措施;3. 促进信息共享和沟通,确保各层级间的协调和合作。

三、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FFD执行的员工和部门,包括但不限于高层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执行团队成员等。

四、适用者在FFD执行情况层级检查中,需要明确以下的适用者:1. 高层管理人员:负责监督FFD执行情况,协调资源和决策支持。

2. 项目负责人:负责指导和管理具体的FFD实施项目。

3. 执行团队成员:参与FFD策略的执行和工作,负责收集和整理执行情况。

五、责任分工1. 高层管理人员的责任:a. 指定FFD执行情况层级检查的频率和内容;b. 设定FFD执行目标,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c. 提供资源和决策支持,以及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d. 审查和批准各层级的执行情况报告。

2. 项目负责人的责任:a. 安排和指导FFD实施项目的执行;b. 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c. 收集FFD执行情况的数据和信息;d. 协调与其他部门和团队的工作和沟通。

3. 执行团队成员的责任:a. 遵循和执行FFD策略和工作计划;b. 完成所负责的工作任务,并及时上报执行情况;c. 协助项目负责人进行数据和信息收集;d. 及时沟通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六、FFD执行情况层级检查程序1. 制定FFD执行情况收集和报告的标准和模板;2. 收集和整理各层级的执行情况数据和信息;3. 评估执行情况,分析问题和挑战;4. 形成执行情况报告,并提交给高层管理人员;5. 高层管理人员审查和批准执行情况报告;6. 开展评估会议,对执行情况进行讨论和总结;7.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调整方案和改进措施;8. 定期监督和追踪项目的改进和执行结果。

建立“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

建立“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

建立“逢掘必探”实施水平检查制度
煤矿监督分局要切实履行煤矿水害防治日常监督职责,要把辖区受水威胁严重矿井和资源整合矿井作为监管重点,采取特殊措施,科学监管,切实加大对辖区内的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煤炭监管部门要将煤矿“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和管理与《煤矿安全层级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结合起来。

日常检查或跟踪检查时,要对煤矿“逢掘必探”建立标识牌、标识物用煤矿、县(市)监督检查地区验收制度的实施情况,并在现场检查笔录中进行描述清楚。

通过检查钻孔标识牌排序编号和间距,检查煤矿是否按照规定的超前距离施工下一组钻孔:通过检查钻孔内标识物,核对煤矿施工钻孔的实际深度和剩余深度:通过检查探放水写实记录,核实超前钻孔的剩余量是否与实际相符:通过检查钻孔施工验收单,核实煤矿是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施工超前钻孔实行申报制,煤矿必须在钻探前向分局报告。

如果煤矿未钻孔或钻孔不到位,除对煤矿进行严厉处罚外,给予驻矿员开除处分,包井人降薪二年,给予分局包片科长、副局长行政记大过处分,分局长行政记过处分。

对煤矿打钻施工队伍虚假打钻,二次验收人员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建立“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范文

建立“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范文

建立“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范文一、引言逢掘必探制度是现代管理理念中重要的一环,它强调在任何项目或任务开始之前,都必须充分调研、分析和评估,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取得成功。

逢掘必探制度的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是为了保证该制度能够有效执行而建立的一套层级检查流程。

本文将详细阐述逢掘必探制度的重要性,并提供一个范文,展示如何建立逢掘必探制度的层级检查流程。

二、逢掘必探制度的重要性1. 提高项目成功率逢掘必探制度的核心理念是在开始任何项目或任务之前,进行充分的调研、分析和评估,以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成功执行。

通过深入了解项目的需求、风险和可行性,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失败的可能性,并提高项目的成功率。

2. 减少资源浪费逢掘必探制度的执行可以帮助组织避免投入大量资源在没有经过充分探讨和评估的项目上。

通过在项目开始之前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可以及早发现项目的潜在问题和风险,从而避免资源的浪费和损失。

3. 提高决策的准确性逢掘必探制度的执行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以获取全面和准确的信息。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管理层做出具有科学依据的决策,从而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4. 加强团队协作逢掘必探制度的执行需要不同部门和团队之间的合作和协调。

通过共同参与项目调研和分析的过程,可以增强团队之间的理解和信任,从而提高团队的协作效果和合作质量。

建立“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范文(二)为了确保逢掘必探制度的有效执行,建立层级检查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是一个范文,展示如何建立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

1. 高层检查高层管理层应该对逢掘必探制度的执行进行检查,确保该制度得到适当的关注和重视。

高层管理层应制定明确的目标和指导方针,以促进逢掘必探制度的落实,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部门检查各级部门管理层应对逢掘必探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确保该制度在部门内得到充分贯彻。

部门管理层应将逢掘必探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日常工作考核和评估,以推动该制度的有效执行。

煤矿“逢掘必探、先探后掘”管理制度

煤矿“逢掘必探、先探后掘”管理制度

煤矿“逢掘必探、先探后掘”
管理制度
鸡东县隆达煤矿
矿审批栏
煤矿“逢掘必探、先探后掘”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充分发挥安全技术在煤矿安全生产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井巷工程施工前技术部门必须按规定时间按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无工程设计严禁施工,影响工程开工的按每班100元处罚。

二、井巷工程施工前地测部门提交井巷工程预想剖面(1:1000),施工前预先提交前方100m的1:200预想剖面,并说明前方预测地质、水文地质及瓦斯地质情况;施工过程中每施工80m必须预先提交前方100m的1:200预想剖面。

无地质预想剖面的严禁施工,影响工程开工的按每班100元处罚。

三、无工程设计、无地质剖面严禁施工,由安监部门监督执行,安监部门监督落实不到位的按每班100元处罚。

四、施工的井巷工程必须严格执行“逢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井巷工程施工前由打钻队进行钻探,施工过程中按地测部门控制的距离进行每循环钻探,未进行钻探的严禁开工。

五、地测科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计地质钻并现场收集钻探成果,根据钻探成果留设超前距,控制前方掘进距离,布置下轮钻探。

无钻探设计、钻探设计未按期提交的,影响工程开工的按每班100元处罚。

施工单位没有按规定进行施钻的按每班100元处罚队长,并停止掘进。

六、无钻探施工严禁施工,由安监部门监督执行,安监部门监督落实不到位的按每班100元处罚。

七、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队长要随时观测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并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和领导,未能及时反映情况的罚队长500元\次。

贯彻记录年月日。

“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实施办法

“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实施办法

“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杜绝小`窑老空积水、采空区积水、富水含水层、地表及浅层水等各种水害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以及上级有关矿井防治水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2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

本实施办法未做规定的,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以及上级有关矿井防治水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3条“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工作列入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与考核范围。

第4条公司各部门应按照本矿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防治水技术人员,建立专门的探放水队伍。

探放水队、掘进队必须实行分离管理;井下探放水钻机工为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5条公司必须配齐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

专用探放水钻机配备的标准:1、每个掘进工作面配备不少于1台(单巷掘进按1台配备,双巷掘进可按1台配备)。

2、本矿配备不少于2台钻机。

第6条探放水钻孔可兼做构造探测钻孔。

应充分运用探放水钻孔资料查明隐伏构造和煤层底板的起伏形态。

第7条公司制定衔接计划时,宜优先考虑施工井田边界或采空区一侧的巷道;应创造进行物探、钻探等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条件,杜绝交叉作业、平行作业等造成的不安全隐患和不佳的探测效果。

第二章职责第8条各部门要承担各自所辖区域“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的管理职责;负责对本部门“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的区域划分进行备案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并留有记录;对物探异常区探放水设计“有掘必探、有采必探”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9条公司领导的职责1、总经理为“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完善的防治水体系(防治水机构、人员、制度、探放水队伍、设备设施)。

2、总工程师负责:⑴、组织本矿进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区域划分。

⑵、组织编制、审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的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⑶、对“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物探超前探测成果进行分析认定;对物探异常区制定专项的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3、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工作。

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管理制度

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管理制度

“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管理制度为有效遏制煤矿水害事故发生,促进矿井安全生产,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消除矿井水害隐患,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组织机构矿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的日常管理工作。

组长:副组长:成员:调度室、安全科、技术科负责防治水人员。

二、职责分工(一)矿领导的职责:1、矿长为“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完善的防治水体系(防治水机构、人员、制度、探放水队伍、设备设施)。

2、总工程师职责:⑴组织进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区域划分。

⑵组织编制、审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的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⑶对“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物探超前探测成果进行分析认定;对带压开采、物探异常区制定专项的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3、分管衔接、生产的矿长负责组织“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工作。

4、安监处长负责对“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考核。

5、其他领导在分管职责范围内协助开展工作。

(二)各部门的职责1、技术科是“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的主管部门;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1)负责制定“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的管理制度。

(2)负责编制超前探测和探放水设计。

(3)负责对物探成果进行审查和备案。

(4)负责下发允许掘进通知书。

(5)负责“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6)参与超前探测和探放水施工措施的审查工作。

(7)负责成立专职探放水队伍。

2、调度室负责“有掘必探、有采必探”指挥、协调和应急处理工作。

3、通风队负责施工地点瓦斯和有害气体的检测工作。

4、采煤、开掘队负责提供“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的施工条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有掘必探”的相关内容;及时联系下次超前探测;超前探测牌板的管理。

5、安全科负责超前探测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6、职教中心负责探放水队伍员工的日常培训及协助探放水特殊工种证件的办理。

有掘必探管理规定(正式)

有掘必探管理规定(正式)

关于下发《有掘必探管理制度》的通知为了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有掘必探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掘进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先探后掘程序。

地测部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有掘必探管理制度》,现正式下发,出现于以往制度冲突事项,按本制度执行。

相关科室、队组务必认真学习管理制度,并要严格遵照执行。

一、掘进队组必须遵守三个基本原则1、巷道长度超过50m的,掘进前必须先打超前探钻孔。

2、钻孔打设要严格按照有掘必探措施施工。

3、当工作面发现地质及水文地质异常时,必须停止作业汇报地测部,地测部将根据情况进行探测。

有违反上述三个原则的,按事故进行追查,当班班长及现场责任人、安全员、瓦斯员无限期停工,责任单位负责人1000元。

二、钻孔施工程序1、地测部根据现场地质条件设计钻孔倾角,因设计误差大导致成孔率低于50%,处罚设计人员200元/次。

2、调度室负责打钻时期的统筹协调工作,保证打钻顺利进行,因协调不力导致打钻无法正常进行,按影响时间处罚调度科长100元/小时。

3、生产部要确保打钻场所煤墙顶板支护良好,排水系统完善,因以上原因影响正常打钻,按影响时间处罚生产科长100元/小时。

4、瓦检员负责现场的瓦斯和有毒有害气体监管,若出现瓦斯异常或有毒有害气体涌出,要立即停止打钻,及时汇报通风部,采取相应措施,因检测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对其开除处理。

5、安全员做好打钻现场的安全监管工作,因安全监管不到位出现安全事故,安监部按事故进行追查。

6、掘进队(抽采队)负责钻孔施工的全部工作,因人员组织不力,导致开钻滞后30分钟以上,处罚跟班队干200元/次,连带考核队长100元/次;人为原因造成掉钻杆(地测部负责界定)事故,按掉钻杆数量对打钻司机和换钻杆工进行考核,50元/根。

7、探放水队负责对钻孔参数进行定位及现场写实记录,若因探放水队现场责任人标定参数与设计不符,造成废孔,处罚200元/次;现场写实记录不完善处罚100元/次,若弄虚作假导致无计划揭露地质构造,开除处理。

煤矿“有疑必探”规定

煤矿“有疑必探”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1条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山西焦煤、集团公司等有关规定,为防止水害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2条“有掘必探”是指对掘进工作面前方、侧帮及顶、底板一定范围内,在掘进之前采用物探、钻探等手段,进行超前探测,查明老空积水、构造导水等情况;“有疑必钻”是指对掘进工作面前方尚未确定的异常区进行钻探验证,以查明原因及性质。

第3条实施“有掘必探、有疑必钻”是对《煤矿防治水规定》的“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深化和加强,是有效消除矿井各类水害威胁,防止无预报、无计划揭露老空水、导水构造等造成水害事故的根本措施,是确保安全掘进的重要保障。

第4条未探测清楚掘进工作面前方水害情况,严禁进行掘进作业。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5条探测工作坚持“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和“物探、钻探相结合”的原则,优先物探工作,有针对性的采取钻探手段。

第6条在生产作业计划、采掘衔接安排中必须首先考虑“有掘必探、有疑必钻”工作,合理安排探掘衔接,确保探掘循环作业正常、有序。

第7条“有掘必探、有疑必钻”工作必须作为掘进作业的一道工序,纳入掘进作业规程,认真落实。

第8条由于专业探放水队伍刚刚成立,需加强专业知识、专业技术培训后达到“专业化、科学化、系统化、过程化、个性化”五化要求的专业探放水队伍,严格落实“有掘必探、有疑必钻”工作。

第9条探掘循环作业坚持“通知单”制度,即:严格执行“停掘通知单”和“允许掘进通知单”。

由地质科负责签发。

第10条每次探测必须编制探测设计和探测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总工、地质副总及有关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11条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的矿井或接近水文地质条件极复杂的区域,探放水设计及措施必须实行“五人审批制”,即所在单位总工、矿长、集团公司地质处长、地质副总、总工程师签字,并存档。

第三章技术规定第12条地测科应根据掘进工作面所处水文地质条件的不同位置采取针对性的“有掘必探、有疑必钻”措施。

建立“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

建立“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

建立“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1.引言逢掘必探是一个重要的商业策略, 意味着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 我们必须努力寻找解决方案。

为了确保逢掘必探策略的执行, 我们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层级检查制度。

本文提出了一个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 以确保该策略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2.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层级检查, 监督逢掘必探策略的执行情况, 并提供反馈和改进建议, 以确保策略的有效实施和达成预期目标。

3.定义3.1 逢掘必探: 指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 我们必须努力寻找解决方案, 而不是退缩或放弃。

3.2 层级检查制度:指沿着组织的层级结构, 从高层管理人员到底层员工, 对逢掘必探策略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的制度。

4.检查流程4.1 检查频率: 每季度进行一次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

4.2 检查对象:层级结构中的各个级别, 包括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

4.3 检查方式: 采用问卷调查、面谈或现场观察等方式进行检查。

4.4 检查内容:4.4.1 目标和计划: 检查各级别是否理解逢掘必探策略的目标和计划, 并是否有相应的执行计划。

4.4.2 资源和支持: 检查各级别是否获得足够的资源和支持, 以实施逢掘必探策略。

4.4.3 沟通和协作: 检查各级别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情况, 是否存在信息沟通不畅、团队合作不足等问题。

4.4.4 绩效评估: 检查各级别是否根据逢掘必探策略设定相应的绩效指标, 并对绩效进行评估和反馈。

4.4.5 改进措施:检查各级别是否采取了改进措施, 以应对逢掘必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挑战。

5.反馈与改进5.1 检查结果反馈: 根据检查结果, 向各级别提供具体的反馈和评估, 包括优点和不足之处。

5.2 改进建议: 根据检查结果, 提供相应的改进建议, 包括制定更具体的执行计划、加强资源和支持、改进沟通和协作等。

5.3 改进措施落实:各级别应根据反馈和改进建议, 制定改进措施, 并在下次检查时报告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

山西焦煤地函【2015】276号

山西焦煤地函【2015】276号

山西焦煤地函…2015‟276号
关于下发加强“有掘必探、有采必探”
管理的七条规定的通知
各煤矿子公司:
为了认真吸取同煤集团姜家湾煤矿“4.19”透水事故教训,做好采掘工作面的超前探测工作,集团公司制定了“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管理的七条规定,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

规定如下:
一、矿井在采掘作业前,必须采用物探、钻探、化探等相结合的手段查清工作面及周边的含水层(体)、采空区积水情况、构造及其导水性,严禁水害未查清而进行采掘作业。

二、采掘工作面超前探测前,必须编制“有掘必探、有采必探”设计并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设计中要有物探、钻探内容,煤层厚度大于3米时要实行“长探加短探”,严禁未探强行施工。

三、工作面探测点附近必须悬挂有掘必探牌板,牌板内容要与设计一致,必须标明允许掘进距离、物探异常区、钻探揭露的异常现象等,严禁牌板内容欠缺、弄虚作假。

四、超前钻探必须使用专用探水钻机,作业现场必须保证一。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建立“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查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532-16 建立“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层级检
查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煤监分局要认真履行对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日常监管职责,要把辖区受水威胁严重矿井和资源整合矿井作为监管重点,采取特殊措施,科学监管,切实加大对辖区内的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煤炭监管部门要将煤矿“逢掘必探”执行情况和管理与《煤矿安全层级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结合起来。

日常检查或跟踪检查时,要对煤矿“逢掘必探”建立标识牌、标识物用煤矿、县(市)区验收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现场检查笔录中进行描述清楚。

通过检查钻孔标识牌排序编号和间距,核对煤矿是否按照规程规定的超前距施工下一组钻孔:通过检查钻孔内标识物,核对煤矿施工钻孔的实际深度和剩
余深度:通过检查探放水写实记录,核实超前钻孔的剩余量是否与实际相符:通过检查钻孔施工验收单,核实煤矿是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施工超前钻孔实行申报制,煤矿打钻前必须向所属分局进行申报。

如果发现煤矿没有打钻或打钻不到位,除对煤矿进行严厉处罚外,给予驻矿员开除处分,包井人降薪二年,给予分局包片科长、副局长行政记大过处分,分局长行政记过处分。

对煤矿打钻施工队伍虚假打钻,二级验收人员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