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名词化的概念内涵及其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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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名词化的概念内涵及其限制条件
摘要:英语语言中一个重要的语言现象是名词化,多年来都是研究的热点,但人们对名词化的概念内涵很少有深入的探讨。

从结构主义语言学、转换生成语言学以及系统功能语言学出发,分析了有关名词化的主要观点,进而解释名词化的概念内涵;同时,就名词化的限制方面也进行了初步讨论,以期更好理解这一语言现象。

关键词:名词化;概念内涵;限制
从古希腊时期开始,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就对名词化现象进行了研究,尽管他们没有明确提出名词化的概念,但明确地将词类分为2部分:名词性成分和动词性成分,同时也讨论了两者间的转换问题(刘国辉,2000:5)。

沿袭至今,各大语言学流派对名词化进行了相关研究,且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其中较为突出的是Jespersen[1-2],他最早将名词化研究纳入语法框架;Chomsky在转换生成语法框架下对名词化也进行了详细地研究;Halliday则在系统功能语法下对名词化进行了研究与讨论。

本文将着重依次探讨3大语言学流派对名词化的不同认识和理解,以使人们更好地掌握名词化的概念内涵;然后就名词化的限制条件也进行初步讨论。

一名词化的概念界定与理论定位
(一)概念界定
根据《现代语言学词典》(戴维?克里斯特尔,2000:240)的界定,名词化是“指从其他某个词类形成名词的过程或指从一个底层小句得出一个名词短语的派生过程”。

Matthews[3]把名词化界定为“名词或行使名词短语功能的句法单位从其他任何单位衍生出来的过程”。

这与Halliday[4]所给的定义相似:“使得一个成分或一组成分在句中发挥名词性短语功能”的结构特征。

Quirk[5]等人(1985:1288)则从词性转换的角度对名词化作这样的界定:“一个在形态上与小句谓语相对应的名词短语”。

从这里可以看出,名词化的概念其定义虽然有着不同的概述,但其实质基本一致,并且这3个对名词化的界定有他们相同之处:第一,名词化的结构既可是单个的名词也可是由一组词所构成的结构;第二,名词化结构在句中的功能就是充当名词;名词化结构是“过程”与“结构”的统一体,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是把“过程”作为手段,把“结构”视为目标。

(二)理论定位
1.名词化在结构主义语言学中的理论定位
在结构主义语言学中研究名词化现象较早的学者是Jespersen(1924, 1937)。

Jespersen在其著作《Analytic Syntax》(《分析句法》)中解释了英语中的名词化,阐述了由名词化所引起的一系列的问题。

在书中,他将名词化称作“主谓实体词”,并且把这类词分为2种:一类“动词性”,如arrival;另一类“谓词性”,如happiness。

显然,这种分类方法就是所谓的动词名词化和形容词名词化。

尽管表面
上看Jespersen的研究毫无新意,但他那种不局限于片面地对名词化进行研究,而是更广泛更全面地研究从句法到语义以及从形式到功能等深层次的问题的这一精神给了后人很多启示。

范文芳[6]指出:“Jespersen在研究名词化的过程中就已意识到日常语言和科学语言的差异,这种现象表明他初步认识到了语类的区别。


在20世纪初,以Bloomfield为代表的描写结构主义语言学家由于受行为主义(behaviorism)的影响,在语言研究中运用到了行为主义。

他们的主要观点是这样:区分具体词类和语法范畴的标准不是语义,而是词在语法结构中的填充类别。

这就表明,描写结构主义语言学家对词的分类是依据直接成分分析法,在他们看来,名词化是由派生基本词或者从属向心结构(修饰语加中心词)构成。

如“movement”和“impoliteness”,按层次可以把它们分解为:
这样,以这种理论定位的名词化是只有词在句中出现的时候才被当作是一个语法成分分析,而且也只有在句法系统中才会有意义。

2.转换生成语言学中的名词化
转换生成语法学派的代表人物Chomsky对英语中的名词化进行了相关研究,他在生成语法中提到了深层结构与表层结构,并指出表层结构是由深层结构通过转换规则而来的。

请看下面的例子:
(1)a: She finished the task wonderfully and the manager was pleased.
b: Her wonderful finishing of the task pleased the manager.
可以看出,a句中的两个并列句转换为b句中的一个简单句。

a 句中的一个并列句She finished the task wonderfully 转换为名词化结构Her wonderful finishing of the task。

这种转换,其实Chomsky(1968:107)在《Language and Mind》(《语言与心智》)这本书当中就指出:“名词化结构必须指出深层结构的特性。

”同时,他也指出,深层结构表达语义,而表层结构表达语音。

针对名词化的构成,Chomsky认为不能机械地用转换的观点来看待,也就是说,不可以将名词化看作是由一套固定的规则生成的。

从转换的观点来解释名词化问题还是有点苍白无力,同时Chomsky也认为名词化现象是极其不规则的,名词与相对应的动词在词形和语义学上有鲜明的个性,所以他还是主张从词汇意义的角度来解释英语中的名词化现象。

以“laughter”为例:laughter这个单词中的后缀-ter是英语当中唯一一个动词(laugh)的后缀。

但这所谓的规则是根本就没有普遍性的,所以就成不了规则。

自20世纪90年代来,Chomsky在新的理论中取消了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他认为名词化过程是句法变化的结果,但这样又带了新的问题:由于忽视了名词化其实也是语言变异的现象,若不考虑语境的因素,那么他的名词化与语篇类型就没有任何的关系,而这恰是他在解释名词化现象过程中所不
能够解决的问题。

3.系统功能语言学中的名词化
系统功能语言学家认为语言是具有交际功能的符号系统,由音系层、词汇语法层和话语意义层构成,主要以Halliday为代表。

他们从语法隐喻的角度对名词化现象进行研究,从新的研究视角来重新认识名词化。

系统功能语言学家将名词化分为3种类型:①把过程看作是事物;②把特征看作是事物;③把评价看作是事物。

下面以一些简单的例子来讨论系统功能语言学中名词化的3种类型。

对于第①种类型,系统功能语言学认为语言具有一致式的特点,过程是由动词体现的,但在非一致式中,过程也可用名词来体现。

比如:
(2)a: The policeman investigated this matter.
b: The policeman conducted an investigation into this matter.
(3)a: The witness described the suspect in a detail.
b: The witness give a detailed description of the suspect.
在上面例子中:a为一致式,b为非一致式,在a中investigate 与describe这2个动词用来表过程,分别转换为b中的名词investigation和description。

此为第①类,这就是Halliday所说概念隐
喻的范畴,这也是语言学中最被大家所关注的一类名词化。

名词化的第②种类型即把特征看作事物。

事物特征通常上来说一般由形容词体现,但是在非一致式中,此时的事物特征可以用名词来体现,也就是表达者把特征看作是事物(take quality as thing)。

比如:
(4) a: He was narrow-minded and I don’t like it.
b: I don’t like his narrow-mindness.
(5) a: I am rather proud of my work.
b: I take great pride in my work.
从第②类名词化类型中可以看出,变成事物的不是过程,而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某些特征(attribute)。

这类现象同样还是属于概念隐喻范畴。

第③种名词化的结构类型是把评价看作是事物。

在一致式中,情态动词或情态副词用来体现评价意义,但在非一致式中,评价意义同样也可以用名词来表现,即表达者此时把评价看作是事物(take assessment as thing)。

比如:
(6)a: You can go now.
b: You have got my permission to go now.
(7)a: He achieved what he could.
b: He achieved his potential.
可以看出:情态动词在这里具有口语的特点与非正式的风格,但相应的名词化表示出来的则显得正式与严肃。

上面这种名词化结构属于Halliday所说的人际隐喻的范畴。

二名词化的限制条件
上面所述是对语言学中3大流派对名词化现象所做研究的初步探讨,同时这也是名词化现象过程在发展中所涉及到的主要方面。

很显然的,并非任何动词、形容词等词类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名词化。

石毓智[7]在研究中指出:一旦动词或形容词被通过某种手段所定量化,或者其自身的语义特征就已经具有定量的语义,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些动词或形容词就不能名词化。

这里就表明:这些动词或形容词只有在没有赋予量之前,它们才有可能名词化。

这样看来,在名词化的选择过程中还是有一定原则应该遵循的,人们不能随心所欲地将动词或形容词转换为名词。

如果滥用名词化资源,可能会导致语义的模糊并产生歧义。

这样就有必要来探讨名词化限制的条件。

(一)语义表达
胡壮麟[8](1994:262)指出:名词化可看作一种对语法结构和语义常规的偏离,其意在于达到“突显目的”。

但在语言的应用中,名词化过程中一些句内词级的微妙改变就会引起一系列句法的变化,这样也就会造成语法层面的改变,有可能造成原有小句的语义部分丢失。

以下面例子为了来说明这个问题:
(8) a. You can absolutely correct the mistake if you pay more attention to it at that time.
b. Correction of the mistake is achieved by more attention.
a句中动作执行者you与表环境成分的单词absolutely在b句中完全丢失,加上部分语素也很有可能被省略,其后果就会导致话语重点发生转移,进而让读者对语义的理解产生偏差。

在名词化过程中,有研究表明:某些信息的丢失还有可能产生一定程度的歧义。

Thompson在《功能语法导论》中就对句子“Fears mount for ailing king.”的限制情况进行了具体阐释说明(Thompson 2005),他的理解有以下2种:第一种理解是由于国王身体不适,人们变得越来越担心;第二种理解则是一想到国王很有可能会死去,人们对自己因有这一想法而担心。

从表面上来看,第二种理解是有问题的,但是仔细琢磨下:句中是名词fears充当主语,使得该句中“过程”的“感受者”就变为了“显性的”(explicit),即fear的感受者是people,这一点很明确了;恰恰与之相反,所担心的“现象”却是“隐性的”(implicit),表现为人们担心的内容不是很明确,有可能是国王身体不适这一表面现象,也可能是由身体不适引起的结果。

通过上面这一经典的例子可以看出:在英语表达中,抽象名词做主语是极为常见的,但是有时带来语义模糊却又是很难避免的。

(二)语篇类型
Hassan(1977)指出语类即语篇类型,它与语境配置的语场有关,但是,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语场决定了交际中词汇的选择与语言的语法特征,这样看来就可说语篇的类型制约了词汇的选择。

王晋军[9]研究表明,名词化出现的频率与语类的正式程度是有关系的。

他统计了5种不同类型的语篇中小句总数、名词化总数,并算出名词化在不同类型的语篇中所占的比例,如表1所示[9]。

从王晋军的统计中发现,名词化比例与语篇类型正式程度是成正比关系,即名词化比例越高,语篇类型的正式程度也就越高。

同时,这也说明名词化具有一些特定的交际功能,并在特定的语篇中使用,名词化与语篇类型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从表1可以看出,名词化比例最高的是法律英语,其次为科技英语;而在新闻英语中名词化比例则较前2个而言又要低些,但比小说以及童话和寓言却又高出很多。

之所以会出现这一现象,正是由于名词化在科技语篇中的使用可以使语篇变得更简洁与精炼,此外,在科技语篇中名词化的使用往往会省略主语或动作的执行者,从而使语篇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特点。

正如Halliday(1994:342)指出:“隐喻表达方式是所有成人语篇的特点,不认为唯一不使用语法隐喻的语篇是儿童的话语、童谣和儿歌。

”同时,他还明确了名词化隐喻可能首先用于科技语篇中。

比较而言,名词化
结构在童话和寓言几乎没有,这恰是因为此类语篇的读者的缘故,他们大都是儿童或休闲爱好者,他们多关注的是人性的东西与具体的一些事件,因此童话和寓言的语言就应该写得浅显易懂,易被接受,写作者会尽量避免或减少名词化结构,从而降低阅读难度。

因此,名词化的选择也因读者对象、语篇类型以及说话者目的而异,而不是滥用名词化。

(三)语境因素
缪海涛[10]研究发现,不同语境中名词化的使用也很有可能会导致语义的模糊与歧义,因此,在选择名词化上应该充分考虑语境的因素。

例如:
(9) The audiences despised her performance in an aggressive manner.
a: the audiences’aggressive despising of her performance
b: the audiences’aggressive despisal of her performance
c: the audiences’despisal of her performance
d: the audiences’despisal
e: their despisal
f: the despisal
以上名词短语是按照最明显(a)到最不明显(f)的顺序排列,但是每个短语在这个句子“She was disappointed by…”中充当一个名词化的介词补足语的功能。

如果单独用一个抽象的或施事性的名词(agential noun)来充当名词短语,对应关系的不明显性就达到了极点:从“Despisal is very common.”可以看出,a-f的模糊性是依次增加,要正确理解说话人表达的含义,就应该参考具体的语境。

三结语
从分析可以发现,学者们对名词化的理解还是不尽相同。

虽然如此,但以下几个方面是大家都认可的:第一,名词化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词类的转换;第二,在文中对名词化的使用可使语言表达更加简练客观;第三,名词化为语篇的布局提供了方便。

同时,在名词化的使用过程中,我们也应注意到,由于通常对名词化转换而来的词多为抽象名词,从而有可能导致语义关系有时不明,进而造成语义模糊与歧义现象的发生。

所以在名词化的使用过程当中,名词化运用要有尺有度,防止由于名词化的使用过度而使语言显得艰涩难懂。

参考文献:
[1] Jespersen, Otto. The Philosophy of Grammar[M]. New York: W.W. Norton & Company,1924.
[2] Jespersen, Otto. Analytic Syntax[M].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1937.
[3] Matthews P H. Oxford Concise Dictionary of Linguistics[M]. 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0.
[4] Halliday M A K. An Introduction to Systemic Functional Linguistics[M]. London: Pinter,1994.
[5] Quirk R. A Comprehensive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M]. London: Longman,1985.
[6] 范文芳,汪明杰.论三大流派对英语名词化现象的研究[J].外语研究,2003(3):15-18.
[7] 石毓智.语法的认知语义基础[M].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00.
[8] 胡壮麟.语篇的衔接与连贯[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4.
[9] 王晋军.名词化在语篇类型中的体现[J].外语学刊,2003(2):74-78.
[10] 缪海涛.英语名词化限制的认知功能研究[J].外语学刊,2010(3):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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