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管理规定

中建三局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管理规定
中建三局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管理规定

中建三局项目机械设备

租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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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的管理与核算工作,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按地区编制《机械设备租赁台班费用定额》,施工项目所需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由公司(分公司)机械部门审定,通过租赁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项目机械设备来源的四种方式:

(一)从本企业设备租赁公司(站)租用的施工机械设备;

(二)从社会上设备租赁市场租用的施工机械设备;

(三)分包工程的施工队伍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

(四)企业新购的施工机械设备。

第四条设备租赁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要求。对大型起重设备和特种设备,租赁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租赁资质、设备安装资质、安全使用许可证、设备安全技术定期检验证明、机型机种在本地区注册备案资料、机械操作人员作业证明及地区注册资料,符合要求方可租用。

第五条机械设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有效操作证,才能上岗;其他机械操作人员也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第六条执行国家、上级有关规定和本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七条项目不得将租用的机械设备擅自转租。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

第二章租赁原则

第九条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选择所需机械设备的型号和数量。施工项目不得购置机械设备,所需机械设备一律实行租赁使用,实行统一管理、人随机走和独立核算。

第十条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应本着先内后外的原则,充分利用企业现有设备,内部调剂余缺,在本公司内部无法解决时可考虑向局内部及社会上租用。

第十一条外部租用的设备应实行招租,全面考评供方情况、设备状况、服务能力和价格等择优确定供方,招租时应由公司(分公司)机械部门组织进行。

第十二条租用的设备应选择整机性能好、安全可靠、效率高、故障率低、维修方便和互换性强的设备,避免使用淘汰产品。

第三章租赁计划

第十三条在开工前一个月,项目应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向公司(分公司)机械部门申报机械设备需用总体计划(包括机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划进退场时间等),由公司(分公司)机械部门审定后组织落实机械设备来源。

第十四条项目根据施工生产中的实际情况,依据总体计划编报季度、月度计划(含临时需用的设备、机具、配件等),编报的阶段性计划必须于季度末20日、月末20日前报公司(分公司)机械部门,若有较大的调整应提前一个月报公司(分公司)机械部门。

第四章合同签订

第十五条合同条款应包括机械编号、机械名称、规格型号、起止日期、月工作台班、台班单价、费用结算、双方责任和其它等有关内容。

第十六条合同签订

(一)内部提供的机械设备由机械设备租赁公司(站)与项目经理部签订租赁合同;

(二)外部租用的机械设备由机械设备租赁单位与分公司机械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再按公司内部租赁办法租给项目。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后,租用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若任何一方违反条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第十八条合同期满后,若项目需继续使用时,应提前通知机械设备租赁公司(站),续签合同;若提前终止合同,应协商终止合同。

第五章租赁设备进退场

第十九条租赁合同签订后,公司(分公司)机械部门应根据项目申请的设备进场计划,协助组织实施,监督租赁方按期将机械设备运至现场。

第二十条大型机械设备的进出场费、安拆费和辅助设施费等由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签订。

第二十一条租赁的设备进退场,项目应保证道路畅通和作业现场安全。

第二十二条租赁的设备在进退场时,租用双方共同交接清点并办理交接验收签字手续,公司(分公司)机械部门监督执行。

第六章台班费的结算

第二十三条项目租赁机械设备台班费依照《公司内部机械租赁台班费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项目中长时间租赁的机械设备一般每月按25个台班计算,不计算停置费;进退场当月不足半月按12个台班计,超过半个月按25个台班计算。也可采取按单位工程量的台班数包干方式。

第二十五条按天租赁的设备,不足四小时按半个台班计,四个小时以上按一个台班计,超过八小时按加班计。

第二十六条临时租用的机械设备可按实际台班计。

第二十七条项目租用的机械设备和机具每月结算一次。

第七章租赁双方责任

第二十八条施工项目:

(一)项目机械管理员(兼职),负责本项目租用的机械设备的管、用、养、修、租、算及有关资料的收集,并按时填报报表。

(二)项目应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及班组工作规章制度,机械管理员职责,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文明施工规程,并在设备旁悬挂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责任人标牌。

(三)项目使用的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严格执行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四)项目发生机械事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分公司领导及分公司机械部门,不得隐瞒不报。

(五)项目机械员要做好下列资料收集和整理:设备租赁合同;设备台帐;设备需用计划;机械运转记录;机械设备周检记录;机械设备交接班记录;机械设备维修记录;机械设备保养记录;机械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维修电工花名册;机械设备交接清单;设备月租赁结算单等。

(六)对于租用的塔吊,外用施工电梯还应做好下列工作:基础资料(属隐蔽工程需有基础图、测量数据、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安装、拆卸方案;安装后或顶升后的测量资料;技术试验报告;附墙资料(包括附墙图、予埋件图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塔吊、电梯每周、每月的自检情况。

第二十九条机械设备租赁公司(站)

(一)按合同规定日期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负责机械设备的完好、安全使用,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转。

(二)负责出租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验收、报检取证、拆卸退场和保险等工作。

(三)根据出租机械设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配备足够的管理及作业人员。

(四)在各类检查中,对机械设备本身提出存在的有关问题和整改意见要求,负责整改。

(五)遵守施工项目上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公司(分公司)机械部门

(一)分公司机械部门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定期检查项目租用机械设备的安全、合理使用和文明施工等情况,督促项目按搞好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安全生产。

(三)认真做好设备租赁结算工作。

(四)分公司机械部门经常组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五)应建立设备动态管理的数据库。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设备编号、设备状况、使用地点等。

第三十一条租赁双方共同遵守合同规定。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若与上级或国家有关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或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2002年11月12日起实施。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由局工程部负责解释。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22个doc)7

中建三局项目成本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局项目成本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及局项目成本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程项目成本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以工程项目作为成本核算的对象,在项目法施工过程中项目全额承包所发生的在项目成本核算范围内的全部生产费用的总和。项目成本管理是对工程项目成本进行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成本预测与计划,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分析,成本考核等,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本办法所称“公司”均指“公司或分公司”。 第二章成本预测与计划 第三条项目投标前应根据投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及资源配置情况,对投标工程预计投入项目成本费用和企业成本费用进行科学分析的预测,在确定合理利润水平的基础上参与投标报价。严禁各单位以低于成本

价进行投标报价。 第四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生产要素价格数据库,加强定额管理,为项目成本和企业成本测算提供依据。 第五条项目中标后,公司应进行项目成本策划,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明确项目自行完成及对外分包的工程内容、范围,制定总的成本控制措施、方法,并对计划分包的工程内容组织招标。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确定的项目承包范围进行项目承包基数的测算,确定项目上交比例,如属“三边”工程,应根据类似工程承包情况暂定上交比例,待资料齐全时重新测算调整并与项目经理部签定《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具体详见《中建三局工程承包内部管理办法》 第七条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对照承包基数,结合项目自身情况,预计各项费用的实际投入,编制总的成本计划,确定总的成本降低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成本控制措施。公司应在项目经理部总成本计划的基数上编制工程完整的总成本计划,确定工程总的毛利目标。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应按月编制月度成本计划,并测算保

公司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公司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河南十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0号

公司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发挥其在施工生产中的作用做好保质保量、节能增效的工作。根据相关精神,结合我司的目前施工生产现状,明确机械设备租赁各个环节中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机械设备,是指用于施工生产中的起重设备(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移动式起重机)、搅拌机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械、掘进机械、架桥机械、顶进机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和各类特殊大型机具设备。 第三条:管理机构:公司设备材料部为机械设备租赁主控部门对公司租赁的机械设备进行管理、使用和调配,并要具备详细的管理台账。 第二章:机械设备租用 第四条:机械设备租用的目的:根据各个施工生产任务内容、地域、时效等的不同要求之处,在必须优先租用公司自有机械设备的准则下,可以租用公司机械设备租赁供应商名库内的机械设备,从而满足施工生产任务。 第五条:机械设备需求计划根据施工生产任务的安排,由项目生产经理编制《机械设备需求计划》,明确机械设备名称数量、规格、各类技术指标、进场时间及使用周期。项目经理签字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报送设备材料部。 第六条:机械设备租赁供应商 1.由公司设备材料部制定公司机械设备合格供应商名库,并在公司信息化平台上公布,租赁机械设备供应商必须从合格供应商名库中选择。 2.机械设备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 ①.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 ②.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出租的特种机械设备要具有制造企业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证明、购买合同和发票。 ④.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⑤.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该种机械设备相符的特种

起重吊索具管理制度

. 起重设备吊索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厂区起重吊具工具的科学管理,做到使用有序管理、过程有效点验,报废有序审批,达到起重设备吊具工具安全使用的目的。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吊索工具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以及报废处理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概念 本制度规定的吊索工具是指在起重作业中用来提升起重物的固定和 提升系统(目前公司有钢丝绳、吊钩、吊链、吊钳、吊带等)。 第四条采购、领取与使用中的存放管理 1、采购:由需求分厂填写吊索具申请单向公司提出申请,采购部严 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向有资质的生产或供应商进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吊索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书。 2、钢丝绳和吊带等由仓库统一管理存放。吊索具发放前,必须建立 吊索具档案,由采购部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后由使用部门领取,分厂车间需要时填写材料申领单,到仓库领取。 3、各分厂车间根据厂区跨度,放置吊索具的专用放置架,编写各种 吊索具的编号(见附表1)、辨识颜色(附表2)附在放置架上。

4、各分厂车间、部门对起重吊索具要按照新旧分开、种类分开、质量分开等进行分类管理使用。 5、使用吊索具时要根据所吊物品的质量、物理形状、化学成份、温度高低、产品要求等选择合适的吊具,冷轧厂在吊成品钢管时原则上使用吊带。 6、建立起重吊索具管理台帐(见附表3),定期对起重吊索具进行点检,每月一次(见附表4)。 7、起重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时要填写《起重吊索具报废通知单》(见附表5),报废后的吊索具一律由采购物资供应部回收集中处理,杜绝报废后的吊索具再生使用。 第五条吊带的安全管理使用 1、使用吊带前,必须进行点检,要注意吊带的额定载荷标识,并参照吊装方式正确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使用,不允许采用栓结方法进行环绕。 2、吊带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12%。 3、吊装时,将吊装带直接挂入吊钩受力中心位置,不能挂在吊钩钩尖部位;不要交叉、扭转吊带,不要让吊带打结、打拧,以防影响拉力,损伤吊带。 . . 4、吊装有锋利、尖角、快口的物件,必须加护套、护角等来保护吊带,以免割伤吊带。

中建三局项目材料管理规定定稿版

中建三局项目材料管理 规定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项目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对项目材料的管理工作,发挥企业整体优势,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减少库存积压和浪费,降低工程项目施工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和大宗材料应由单位物资部门统一招标采购,按计划供给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施工项目所需的C类材料可由单位授权有项目经理部自行采购;项目经理部就编制采购计划,报单位物资部门批准后按计划采购; 第四条工程项目所需的A、B类材料,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各项目经理部应设材料组,是项目经理部管理层的组成部分,业务上受分公司、公司物资部门领导; 第六条根据工程需要,各项目应配备材料人员1-3人,其材料人员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物资部门同项目经理商定,报分公司经理批准。 第七条项目材料人员必须职责分工明确,杜绝一人包揽,严禁采购兼保管。 第三章计划与供应管理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在开工三天前,应向分公司物资部门提供“项目材料需用总体计划”。材料计划应明确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技术要求)、数量及进场时间等,需要及进场时间等,需要加工定做的料具,应附图纸并注明要求。 第九条项目参与询价、定价和采购合同的签订,提供价格信息和合格分供方,随时了解市场情况,以便分公司物资部门及时确定材料和品种和供应单位。 第十条分公司物资部门根据项目经理部定期编制的项目材料月度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将材料供应到现场。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业主)供应的材料,由分公司物资部门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材料供应办法,并与建设单位(业主)落实材料的选样工作。 第十二条全部材料按实际价格加运杂费计入项目成本,材料进退场及一、二次搬运所发生的人工费、运杂费计入项目成本。材料回收退库所发生的装卸人工费和运输费由项目组承担。 第十三条发生材料代用的量差(增)由项目承担。 第四章材料的验收和使用保管 第十四条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检验,作好相应的验收和标识的原始记录。数量验收和质量检验,应符合国家的计量方法和企业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村质证明(包括厂名、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试验检验单)和出厂合格证。要求复检的材料要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新材料未经试验鉴定,不得用于工程中。现场配置的材料应经试配,使用前应经认证。 第十六材料的计量设备必须经具有资格的机构定期检验,确保计量所需要的精确度。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使用。 第十七条对进场的材料发现质量不合格,应做出标识,按公司程序文件规定,挂上“不合格物资”标牌,及时通知分公司物资部门联系解决。 第十八条凡进入项目现场的材料,应根据现场平面布置规划的位置,做到四定位、五五化、四对口。现场大宗材料须堆放整齐,砂、石成堆、成方、砖成垛,长大件一头齐,要求场地平整,排水良好,道路畅通,进出方便。 第十九条应建立材料使用限额领料制度: 1 由负责施工的工长或施工员,根据施工预算和材料消耗定额或技术部门提供的配合比、翻样单,签发施工任务书和限额领料单。两单工程量要一致,并于开始用料24小时前将两单送项目材料组。项目材料组收到后,立即根据单位工程分部分项用料预算进行审核。审核工程量有无重复或超过预算,审核材料消耗定额有无套错,审核计算有无差错。审核无误后,送工长或施工员交承担的施工生产班组凭单领料。

中建三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局《资金管理办法》及《预算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以收定支、加快周转、开源节流、提高效益。 第三条项目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即项目工程款回收后全额转入公司(本办法均指公司或分公司)帐户,项目各项支出由公司按计划统一支付,零星支出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对远离公司所在地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则由公司根据审定的资金需用计划划拨给项目,由项目按计划支付。 第二章项目资金管理职责 第四条各级财务部门是本单位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资金回收及使用的日常工作,向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是项目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工程款回收与项目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款回收第一责任人,领导和管理项目资金工作,对项目资金回收、合理使用负责。 (二)项目内业技术员(或预算员、统计员)负责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业主报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申报,并催促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审定,为项目回收工程款提供可靠依据。 (三)项目预算员负责编制和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及签证等工作,协助项目内业技术员办理每月工程进度款和向业主报量的核对工作。 (四)项目成本员负责按月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并办理收取工程款相关手续。

第六条公司预算部门应及时解决涉及工程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协助项目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签证、工程进度款申报工作。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收集了解业主资金动态信息,提供业主欠款有关数据,协助项目收取工程款,并平衡审定项目资金收支计划。 第三章银行帐户管理 第八条为实现项目资金集中管理,各单位应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异地零距离资金管理,减少银行开户个数,避免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九条银行帐户实行集中管理。项目原则上不得开设银行帐户,远离公司所在地300公里以上或因特殊原因确需单独开户的项目,应报公司批准,并定期向公司报告帐户使用情况。 第十条对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其帐户由公司统一管理,并委托项目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严禁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项目银行帐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一条银行帐户预留印鉴实行分开保管制。单位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人名章由本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十二条项目单独开设的银行帐户,工程竣工后必须及时予以注销,预留银行印鉴章交公司财务部门统一保管。 第四章工程款回收管理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工程投标及合同评审程序,慎重承接垫资工程。确需垫资的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建三财字[2002]123号《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工程款回收的原则:全面深入了解合同条款,加强与业主的联络,及时取得业主资金信息,采取合法手段,及时回收各种款项。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成立回收工程款及清欠小组,负责工程款及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发挥其在生产中的作用,降低成本,保证质量,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对外机械设备租赁及使用管理均采用本制度作业。 第二章管理 第二条、项目部机料部是项目主管生产机械设备的职能部门,在项目经理和分管副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条、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项目部机料部管理机械设备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公司颁发的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及有关通知、决定、意见,结合自身实情,制定相应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本部门使用、管理的机械设备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建档立案;负责设备进出库清理与验收,运行中资料发放与收集;编写大修理报告和修理项目审核及资料整理。 3、实施、协助、参与公司生产工程管理部组织的设备对外租赁,对内承包工作。 第四条、经核定划拨给项目部的在用、库存机械设备及配件属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所有权属集团公司,项目部有使用权,但不得自行调出、转让、出售、报废、报损。

经集团公司批准的设备调动、调剂,其上缴折旧费,由新使用方承担。 第五条、机械设备档案是科学使用设备的依据。它主要有:随机的技术文件、验收报告、履历书。项目部在管理过程中,应认真填写设备档案,并如期向公司提供所需资料。 第六条、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设备,属本规定所称谓的机械设备范畴。一般不同时具备上列两个条件的,视为易耗品,特殊情况下,单位价值低于标准,但更换频繁,易于损坏的,可不列入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折旧费提取标准依照其形成时间、类别确定。一九九六年合并以前购置的,年综合折旧率5%;合并以后添置的,一般控制在年8-13%以内,运输机动车辆年折旧率为15%。 第七条、机械设备因操作正确,精心保养,使设备性能完好,延长修理间隔时间,节省修理经费,对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八条、凡经保养和维修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质量标准。中小修由项目部管理部门验收,凡合格的,项目部机料程部出示报销修理费证明文件;否则,其返工费,不予报销。因修理损坏零部件,视情况由当事人部分或全部赔偿。 第三章租赁、出租和处置 第九条、租赁的设备确实为项目部目前所必需,且项目部暂时无力购置或从成本上考虑目前不宜购置的设备。

吊索具管理制度

吊索具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吊索具管理,保护员工及公司财产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吊索具的申购、验收、配备、使用、保养、检修与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3、本制度使用于公司所有作业场所。 二、职责分工 1、采购部:负责吊索具的采购。 2、生产部各车间:负责吊索具的计划、储存、日常检查、使用和参与验收,建立本部门的吊索具的使用管理台账;负责吊索具使用过程中的借用、归还、检查等的管理;负责调度、安排吊索具的使用,确保按照使用规范要求使用;负责吊具的定期送检和保养,确保使用的吊具在鉴定的有效期内。 3、技术部:负责自制工装及吊索具的设计、校核以及吊索具的定期检验。 4、安全设备部:负责吊索具的验收、定期检验,以及吊索具各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考核,对吊索具的安全性进行监督。 三、采购和入库 各生产车间根据作业计划、工艺需求及吊索具使用情况申报购置计划,经生产部批准后,由采购部统一采购。 新采购的吊索具,安全设备部须按国家标准认真核对其技术证件及产品合格证书,每件吊索具必须标识负荷、出厂日期、吊索具的证书等,并应建档备检;选用自制的非标准吊索具必须由技术部出具产品设计报告、强度计算书、产品试验报告,

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四、领用和保管 吊索具入库后,由安全设备部和生产部按各生产车间提报的计划进行发放,并由安全设备部等记吊索具管理台账,挂鉴定标识,使用部门建立本部门吊索具台账。 使用车间、部门设置专人保管吊索具,设置专门地点存放,按照吊索具不同类型、规格摆放在专用架上或专用场地上,并由吊索具专管人员进行日常检查,记录日常运行状况、日常运行故障缺陷、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吊索具摆放要整齐,不得堆积,防止压伤、断股、扭结、锈蚀等现象的发生;禁止好坏混放、挪作他用。 使用人员根据生产计划和工艺规程借用吊索具,借用时跟吊索具管理人员办理借用手续,详细登记吊索具名称、编号、鉴定载荷、使用载荷、作业地点等相关情况,对于不符合装卸工艺要求、吊装方式不合理的严禁借用;吊索具借后要按期归还,在归还时正常损坏的,由吊索具管理人员验证后退还,非正常损坏的,由吊索具管理人员按规定处理。使用完毕后归还的吊索具,吊索具管理人员应当逐件严格检查,如有损伤损坏,应做好损坏损伤记录,及时送检,鉴定换牌。 五、使用、维护、保养 1、使用人员应熟知各类吊索具的性能,使用注意事项、报废标准。无吊装知识的人员禁止使用。 2、吊索具的选用必须符合工艺、安全使用规定。 3、专用吊索具只允许吊装规定的产品、工装或试验件;通用吊具不得吊装超过额定载荷的物品。 4、使用前,使用人员应认真检查吊索具,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6

中建三局项目成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规范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行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成本管理的原则是:开源与节流相结合;全员、全过程地动态管理;实行“标价分离”和项目成本核算制;责权利相结合等。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责任中心,项目经理对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成本管理及其经济效果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项目成本管理实行全额承包责任制和成本核算制,应根据《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本办法均指“公司或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共同测算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承包收入(或承包基数,下同),经双方认可后以责任书的形式确定。 第五条项目成本管理的内容包括成本预测与计划、成本实施、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经济活动分析、成本责任考核、工程款回收管理以及成本管理数据库的建设等。 第六条项目成本核算制一律采用制造成本法或责任成本法,即项目经理部只管理和核算承包范围内的成本盈亏情况,分公司汇总核算全部的工程成本。 第七条项目成本核算制包括预算成本(责任成本)、实际成本核算,两项成本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 第八条公司在项目成本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各项生产要素内部结算价格和劳务分包、材料采购等招标制度,建立内部模拟市场; 2、及时测算、调整项目承包收入,明确项目责任成本目标; 3、核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范围,协助项目催收工程款; 4、审核项目奖金发放标准; 5、管理、合并、汇总核算工程项目全部成本; 6、规范、检查和指导项目成本管理各项工作;

7、考核项目经理部的工作业绩; 8、负责收集项目成本测算资料,建立成本测算数据库。 9、负责规划、建立公司项目成本核算、资金管理网络系统,逐步实施项目成本核算、资金结算等业务异地零距离管理。 10、随时掌握市场投标报价情况,根据不同投标报价体系研究、制定项目承包的合理方法与水平。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成本核算制,包括人工费管理及结算制度、限额领料制度、物资盘点和实物计量制度、机械管理及租赁结算办法、费用开支办法、成本考核与奖罚制度、工程验工报量制度等。 第十条项目经理部应建立成本管理责任体系,主要包括项目各业务部门、岗位及作业层的成本管理责任制。成本管理责任制应有详细的量化责任目标和考核奖罚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各业务系统或业务员的主要成本管理职责为: 物资员:①建立健全各类材料收发、领用数量金额台帐;②按月编制各类材料的需用量计划和月耗报表,并报成本员;③制订材料费控制目标,严格执行限额领料;④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并做好盘点记录,及时将材料库存和耗用情况与成本员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帐证相符;⑤按月对材料费的节超原因进行分析并提供分析资料;⑥负责零星材料的采购及价款结算的审核工作,严格控制采购价格;⑦各类材料价格、实际消耗等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生产计划统计员:①建立健全各项生产统计台帐;②按月编制计划工作量;③严格按照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进行施工;④按月编制验工月报,并分析统计报量与结算收入产生差异的具体原因;⑤按月分析生产过程中各环节成本升降的原因,减少施工环节的各种浪费;⑥负责项目生产计划、统计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机械员:①建立健全机械设备使用台班、金额台帐;②根据月度计划工作量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和控制目标;③合理利用机械设备,减少设备闲置;④提供月度机械费节超原因分析资料;⑤负责机械设备使用情况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设备租赁管理,明确设备租赁流程,实行设备租赁招(议)标,规范租赁设备使用与结算,控制租赁设备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设备租赁经营活动。严禁在自有设备闲置的情况下租赁使用外部设备。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设备租赁是指为满足施工生产或提高既有设备利用率而进行的设备租用或出租活动,不含融资租赁。 第四条设备租赁管理原则:“依法合规,安全适用,招(议)标比价,分级管理,先批后租,使用签认,量化计价,消耗核算”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各级设备管理部门是设备租赁业务主管部门,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租赁管理体系。禁止非设备业务部门负责设备租赁。 第六条集团公司设备运输物资部设备租赁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股份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办法,制定集团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制度。负责单台原值200-3000万元设备租赁审批(3000万元以上报股份公司审批)。负责统筹协调各工程公司之间,与其它集团公司间的设备租赁。 (二)建立设备租赁市场价格信息公开机制,发布、更新设备租赁指导价并监督实施。

第七条工程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租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单位租赁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设备租赁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单台设备原值200万元以下、月租金1.2万元(含发票、1名司机工资)以上、租期1个月以上的设备租赁审批。组织做好租赁价格市场调查,组织、监督本单位设备租赁招(议)标、租赁限价执行等管理。 (二)掌握本单位设备闲置情况,在集团公司统筹下实施与其它单位间的设备租赁,建立项目设备租赁管理台账并定期分析上报。 第八条项目部设备部门设备租赁职责 (一)落实执行上级设备租赁管理制度。在做好市场调查和经济比选的前提下,上报设备租赁计划(说明计划完成工程量、使用环境、拟租赁设备、申报租赁单价);负责查验拟租赁设备营业执照、设备产权证明,特种设备还要查安装资质、设备合格证、安全使用许可证、操作人员资格证书等资料;按上级批复组织招(议)标,并执行租赁指导限价。负责设备租赁合同谈判,根据合同评审意见签订并履行合同。 (二)严格按租赁设备签认单(主要项目内容有完成工作量、单位工程具体部位、工作台班和小时)进行结算。使用PM系统管理进场租赁设备,及时收集上报租赁设备相关数据。 第三章租赁流程 第九条设备租赁业务管理流程 (一)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设备配置方案,调查设备来源并

吊索具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吊索及吊索具的检验、使用、维护、检查和报废管理,特制定本文件。2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吊索及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要求,适用于物探事业部所属单位。3编制依据 《海洋石油钢丝绳检验及检查要求》Q/HS 4004—2002 《吊索具安全使用、检查及报废要求》Q/HS 4020—2010 《吊索及吊索具的安全检查细则》海安办(海油分部天津安全监督处) 4主要应对风险 通过规范吊索及吊索具的安全管理,防止作业时发生吊索具断裂造成人身伤害 和财产损失事故。 5释义 吊索: 起重机械吊卸、移动物品时,系结在物品上承受载荷的挠性部件。 吊索具: 完整配备端部配件的吊索。 本文件吊索及吊索具泛指钢丝绳索、吊带、起重链条、吊网、环眼吊钩、吊索 主环、连接环、卸扣、导链(葫芦)、滑轮、滑轨、吊链、吊耳、活动旋转环 等。 6职责 健康安全环保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作业单元、制造维修中心负责吊索 及吊索具的管理工作。 7管理要求 7.1基本要求 1)吊索及吊索具应定期接受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的检验,检验机构的资质应

是属地作业者认可的。未经检验或已经超出检验期限的吊索及吊索具严禁 使用。 2)使用前应进行常规检查,若发现损伤超过报废标准不应使用。 3)任何吊索及吊索具严禁超载荷使用。 4)起重作业用吊索及吊索具最小安全系数为 6,且应满足其安全生产作业环 境的要求。 5)被吊索及吊索具出厂时应检查焊缝质量、连接部位牢固,结构安全系数不 低于 3,吊耳、吊点结构设计和强度计算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 5,出厂 前应做载荷试验。 7.2产品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书: 1)经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认可的发证检验机构颁发的产品认可证书; 2)出厂合格证; 3)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4)产品使用说明证书。 7.3限制使用条件遇有下列情况时,吊索及吊索具不应使用: 1)已达到报废标准或已报废的; 2)无标识的; 3)超过规定检验期限的。 7.4制造的条件除非具备以下所有条件,否则不允许自行加工制造吊索及吊索具: 1)非标准件且又是厂家非批量生产的; 2)因特殊需要,经作业者或承包者选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过负荷试验 的; 3)按作业者或承包者选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强度设计和计算的; 4)作业者或承包者认为有必要时,制造后的样品经过负荷试验的。 7.5检验 1)检验单位应有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资质。 2)正常检验周期为六个月。当有安全作业需要时,检验周期可以缩短。

办公计算机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办公计算机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有效解决办公用计算机设备需求与资源供给的矛盾,同时满足不同岗位对办公用计算机配置的需求多样化,进一步降低固定资产管理成本,公司鼓励符合条件的在职员工自行购置计算机用于办公,公司进行租赁。为规范租赁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2.1 公司内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的正式员工、经综合管理部审核确认的办公计算机设备已淘汰报废的员工、设备已无维修价值或折旧年限已满的员工适用于此办法。 2.2 公司同意新增便携式计算机的适用此办法。 2.3对现有办公计算机能满足工作需要,且达到“一人一机”标准的 部门,原则上不得申请新配置计算机。 2. 本办法适用前提是保障公司现有固定资产充分利用,在现有设备不能满足需求时方可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设备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归属 3.1 计算机设备所有权属于购买者本人,由公司支付了租赁费的计算机设备必须用于办公和充分保证办公需求,公司将不再另行为其配置办公用计算机。 3.2 公司支付的租赁费中包括了计算机使用中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和增加配置所需费用。 第四条购置方法

4.1 需购置的计算机设备按照工作需求及用途划分为日常办公和特殊用途(对配置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开发),由部门经理界定租赁类别。 4.2公司指定以下品牌作为计算机设备租赁的专用品牌:联想、戴尔、华硕、宏基、惠普、东芝、索尼。员工购买计算机必须满足公布的购置品牌,在约定租赁期内员工应确保公司租用的计算机能正常使用并满足工作需求。在此基础上,员工自行决定计算机型号及配置。 4.3 员工购买计算机所需资金以及维护、维修和增加配置等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员工个人承担。 4.4 购置审批流程 ●填写《员工计算机购置申请表》,按照表单要求规范填写后,需 上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主管副总逐一审批。 ●部门经理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对租赁设备的类别进行界定(日 常办公或特殊用途)。 ●人力资源部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确认员工是否转正。 ●综合管理部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当前有无闲置资源可供利 用调配。 4.5审批流程完成后,员工方可购置计算机。计算机购置后,员工应携带申请表、购置设备及发票原件到综合管理部办理新购设备租赁验收手续,填写《租赁计算机验收单》并以作为支付计算机租赁费的依据。 第五条租赁费的计算标准及租赁期限 5.1 经公司审批同意新购置的便携式计算机,在通过相关验收手续

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

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吊索具的配置、标志、使用、检查、报废等安全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的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过程。1.1 吊具是吊运物体的专用工具,它包括各种小型专用捆缚工卡具、吊环、吊耳、吊卡、吊钩、抬杠和抓斗、电磁吸盘等。1. 2 索具也称吊索。根据吊运物体的不同要求,有麻绳、尼龙绳、链条和钢丝绳吊2 职责2.1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吊索具的归口管理,负责吊索具采购供方的审批,对各部门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2.2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负责起重机械上配置的吊具的监督、检查、考核。2. 3 各设计开发部门负责在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设计产品吊运所必要的吊具、吊耳以及其他吊运结构。2. 4 工艺管理主管部门及各工艺管理部门负责根据产品生产工艺要求,设计产品吊运所需的专用吊具。2. 5 采购主管部门及各采购部门负责吊索具供方的调查、评价,负责吊索具的采购。2. 6 吊索具的使用部门负责吊索具的采购、制造、管理、使用、维护、检查、报废等过程的安全管理。3 管理内容和方法3.1 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要求3.1.1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组织

有关部门建立、实施吊索具的配备、使用、检查、维护、报废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吊索具的安全管理情况。3.1.2 使用吊索具的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吊索具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搞好吊索具的配置、管理、使用、维护、检查、报废等工作,确保吊索具的安全运行。3.1.3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购置、配备有关吊索具的技术标准,并在公司内有关部门中贯彻实施。3.2 吊索具的配置3.2.1 吊索具的采购3.2.1.1 订购吊索具必须到具有国家主管部门发给生产许可证的吊索具专业制造厂订购合格产品。3.2.1.2 各采购部门应按Q/SZ G55.36标准规定对提供吊索具的供方进行调查、评价,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参加对吊索具供方的调查、评价。3.2.1.3 各采购部门应按Q/SZ G55.10标准规定对吊索具的采购过程、采购合同、吊索具的进货验证等进行控制,确保采购的吊索具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3.2.1.4 订购的吊索具在交货时,吊索具的供方应提供吊索具的质量证明书,必要时应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3.2.1.5 采购的吊索具进厂后,应按相关标准等技术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采购主管部门采购的吊索具应由产品检验主管部门进行检验,其他部门采购的吊索具由本部门的安技员进行检验。3.2.1.6 对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大型吊具(如抓斗、电磁吸盘等),设备管理主管部门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53

中建三局项目周转料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动态管理和优化配置工程项目周转料具,发挥企业整体优势,减少周转料具的库存积压和浪费,降低工程项目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周转料具的管理应坚持“内部租赁,有偿使用、动态管理、优化配置”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分公司)物资部门统一管理周转料具,负责周转料具的购置、租赁和指导检查料具的使用、维修保养及统计资料等的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周转料具管理方面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推进料具管理的合理化,建立料具台帐,做到帐、卡、物、资四相符,及时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各种资料报表。 第四条公司应按地区建立周转料具租赁价目,并根据市场行情至少每年调整一次。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 第二章申请调剂、购置 第六条各项目应根据施工方案,提前20天向公司(分公司)物资部门提供“周转料具租赁计划”,计划中需注明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数量、进场及退场时间等要求并经生产技术部门审核。 第七条公司(分公司)物资部门根据项目的“周转料具租赁计划”进行平衡调剂。 第八条对于需新增加购置的周转料具,由公司(分公司)领导审批,统一购置,项目不得采购和自行外租。 第九条与使用项目签订周转料具租赁合同。 第三章验收保管 第十条凡新购入的料具,必须认真点交,检验料具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及产品合格证和质保单,然后建卡立帐,并进行刷漆上油等保养后,再发出使用。 第十一条新购或长期使用的料具,应进行抽检或定期抽检。排管架必须符合GB/3092-1995“低压流体输送焊接钢管”国家标准、扣件产品按GB15831-1995“钢管脚手架扣件”国家标准、脚手板按GB4822.2-84“钢材检验,尺寸检量”国家标准进行检测。

中建三局项目施工管理规定完整版

中建三局项目施工管理 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项目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第二条规范项目经理部的管理,确保项目的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各个项目经理部管理的协调一致性,每个项目经理部自身工程管理的连贯性。 第三条范围 第四条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在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及现场协调等的管理和控制。 第五条职责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负责监督和协调监理、施工单位等各供应商履行合同,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外部周边关系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关于本项目的工作,完成公司关于 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进度目标,协助成本管理部完成目标成本控制。 第七条主要内容 4.1施工准备管理 4.1.1相关手续的办理 4.1.2项目经理部负责现场的“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办 理施工临水、临电、场地临时排水及施工路口手续的工作。根据项目发展计 划并按照政府有关的规定及程序负责办理工程报建工作。 4.1.3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4.1.4在施工单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应要求总包单位在进一步熟悉施工图及现场 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编制WXVK-PM-PM07-FM01《施工组织设计/施 工方案审批表》,报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审查。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核项目部督促监理单位及时提交监理规划和监 理实施细则,并认真审核。 4.1.5施工图纸交底与会审

4.1.6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图纸交底和会审的工作,设计部、成 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参加,必要时由工程管理部外请专家咨询。对于“三边”工程,应分期、分批及时进行。 4.1.7开工报告的审批 4.1.8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开工申请报 告,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批准开工: 4.1.9 A 施工图已交底、会审; 4.1.10 B 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 4.1.11 C 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4.1.12 D 施工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 4.1.13 E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已审核 4.2合同管理 4.2.1施工监理合同管理 4.2.1.1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必须全面掌握监理合同基本内容,对监理人员的资质要 求、监理单位的工作任务、监理的工作内容、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对监理单位的奖惩措施、甲方应配合的工作都应该非常熟悉,并严格按此操作。 4.2.1.2对进场开展工作的监理人员进行资质审查,及时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4.2.1.3审核监理单位提交的各种文件报告,并签署意见;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对施工 单位提交的各种文件报告的审核情况。 4.2.1.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工程实体质量,检查监理单位的旁站、巡视、检测、 隐蔽验收等工作是否满足合同及规范的要求。 4.2.1.5定期检查监理单位的各种内业资料,是否满足合同和有关规范的要求,是否 及时、完整、正确。 4.2.1.6协助监理单位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树立监理单位的威信,为监理单位开 展工作创造外部环境,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监理费。 4.2.1.7督促监理单位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 法和采取预防的措施,为以后的项目总结经验教训。 4.2.2施工合同管理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1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1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为加强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专业化、系统化管理,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完善设备租赁管理,为工程施工配置设备资源,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并结合《项目管理体系文件》中《机械设备租赁市场管理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工程施工合理配置设备资源,保证施工生产任务顺利进行,公司对设备租赁单位、项目部、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责任,工作程序,设备租赁价格等做相应的调整和规定。其他设备管理业务、技术管理按公司《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采取租赁方式使用的设备,主要包括以下种类: 1、高速公路及综合市政工程设备;土石方施工设备;地下及基础施工设备;吊装、运输设备;砼拌和设备、沥青拌和设备及配套设备;路面维护、修补用设备及车辆等大型设备。 2、砼搅拌机;机动翻斗车;钢筋加工设备;焊接设备;木工机具;泵类及振捣设备等中小型机械、机具。 3、检测、测量、试验仪器与设备等。 4、建筑机械: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电动吊篮。 5、其他可采取租赁方式使用的设备。 第三章设备租赁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生产副经理职责:

负责签发机械设备租赁管理的规章制度,培育和规范机械设备租赁市场,持续有效地推动和改进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主管职能部门及基层单位的职责: (一)公司设备主管部门职责: 1、负责按《程序文件》中“设备管理程序”的规定,行使公司监控职能。 2、定期在公司信息平台上发布设备租赁市场指导价格。 2、指导设备租赁市场运作规划,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 3、配合公司经营部门监督机械费的使用。 4、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负责各单位外租设备合同的备案。 (二)设备租赁单位职责: 1、根据各项目施工生产的需要,积极参与项目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设备招标、议标或按工程量分包工作。以满足项目施工生产的需求。 2、设备中标后,及时与项目部签订租赁合同。负责设备租赁过程的全面管理,包括设备 进退场,安装调试,技术指导,保养维修,成本核算,经营管理等;为项目部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满意的服务。 3、收费标准参照公司在信息平台上发布的市场指导价。 (三)施工单位职责: 1、组织并制订项目施工“设备需求计划”及“机械费责任成本”,组织租赁设备招标、议标工作,及时签订租赁合同。公司内部设备合同由项目部经理或经营副经理与公司内部出租单位协商签订,外部设备合同由项目部经理签字后,及时上报公司经营部审批、盖合同专用章后,一份报材料设备部备案。外埠项目部的设备租赁合同由项目经理签字审批后报材料设备部备案。

机械设备内部租赁管理办法

北京信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内部租赁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公司和分公司各项目部租赁设备适用本制度。 2、公司所属的固定资产的特种设备、砼设备、通用设备等均属租赁公司租赁范围。 3、公司对设备拥有租赁权,设备属公司所有,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等对设备、机具具备有偿使用权。对主要设备向外出租须资产部经理审批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对外出租。 4、公司各项目应优先租用公司设备。在公司内部无法调剂、需要外租机械设备时,各单位必须报公司资产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5、设备租赁费用按设备的折旧费、大修费、经常修理费、设备利用率及管理费用开支等综合考虑后由资产部制定合理价格。 6、租赁使用期间,设备由各租用单位自行管理和保养,公司资产部负责监督、巡察。若发生遗失,或违章使用,据情节轻重按设备机具原值或净值进行罚款或赔偿。退库后的设备由公司资产部统一管理。 7、各租用单位和公司应督促设备管理人员自觉遵守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维护保养及检查制度。 8、机械设备及机具不得摔伤、扭曲、打洞,未经许可不得改制等、机械设备易损件的购买和更换必须向公司资产部提交申请,不得私自购买和更换。

二、租赁双方职责 (一)、资产部职责 1、按照工程项目提报的实施性机械配置计划负责调配公司内部机械,满足公司内部施工需要,内部机械实行有偿使用的租赁形式。 2、负责公司机械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使用、保养、修理、调拨、改造和报废报批及机械处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工作。 3、负责对全公司机械租赁费标准的制定、核算、收取、上缴。 3、协助项目经理部对设备使用性能技术交底,安装调试,并协助项目设备部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 3、协同人力资源部组织机械操作工技术安全培训。 4、负责现场租赁设备机具使用、维修、保养、安全的督促管理,并随时监督检查,对违章使用机电设备的人和事可给予警告或处罚。 5、负责出租设备维修保养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实施,及时供应有偿服务配件。 6、参与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7、及时传达公司对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或上级传达文件指示精神。 8、负责输出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人员。 (二)、租用方的职责 1、负责设备及机具进出场的运输,安装(大型设备除外)和调试等实施及费用,并为现场操作维修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 2、负责设备基础方案的编制及实施,符合设备说明书要求。

中建三局项目组织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组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规定了项目经理部的基本管理原则、项目规模的划分标准、项目经理部的组建、考核和分配原则、项目经理部的解体以及项目经理的资信和绩效管理等内容。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是施工项目现场管理的一次性组织机构,负责从工程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施工生产管理工作,在项目竣工结算后解体。 第三条小型及小型以上施工项目,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经理部,特小型项目可由公司(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一个项目经理部兼管,但不得削弱管理。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的设置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目的性原则;2、精干高效的原则;3、业务系统化管理原则;4、弹性原则;5、一次性原则。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应建立管理和技术人才数据库,根据项目的要求,做好人才储备、培训、调配工作。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 第二章项目规模的划分 第七条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和特点,一般划分为五个等级: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和特小型。其划分标准如下: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为特大型项目 ⑴40层以上房屋建筑工程;⑵高度24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⑶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⑷单项合同额1.5亿元以上的工程;⑸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达不到特大型标准者为大型项目 ⑴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⑵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⑶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⑷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⑸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 ⑹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工程;⑺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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