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深圳农村集体土地城市化转地问题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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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作品申报书
作品名称:深圳农村集体土地城市化转地问题调查报告
类别: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深圳农村集体土地城市化转地问题调查报告
摘要:
深圳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工作(简称转地工作),是指深圳市政府一次性将宝安、龙岗两区农民转为居民后,把原村民集体所有的全部土地转为国有,一次性给予原村民适当补偿的行政举措。对于非深圳市的公民来说,转地或许有点陌生,但是对于深圳宝安、龙岗两区的原村民来说,深圳农村集体土地城市化可能将带给他们足以影响他们一生的改变。本文阐述了深圳转地的背景,深圳实施转地政策的原因,转地后当地的变化,深圳市政府与原村民的冲突,并论述了深圳此次转地举措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对我国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启示和借鉴。
关键词:转地转地补偿转地安置违章建筑持续发展良性违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城市化
一、深圳转地的背景
2003年10月29日,深圳市出台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拉开了宝安龙岗两区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工作的序幕。这次深圳转地是全国首例,国土资源部的调查报告认为,此举“不宜模仿”,“下不为例”。这次转地工作已于2005年10月全面结束,至此深圳成为全国首个并且是目前唯一一个没有农民的城市。
所谓转地,是指深圳市政府一次性将宝安、龙岗两区农民转为居民后,把原村民集体所有的全部土地转为国有,一次性给予原村民适当补偿的行政举措。这次转地涉及宝安、龙岗两区21个街道、261个行政村、27万原村民,补偿范围约235平方公里1。转地与征地虽只有一字之差,却存在很大不同。征地是政府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将一个特定区域的集体土地通过相关程序征为国有。在出现转地之前,征地是改变集体土地的权属的唯一途径。征地程序重重,手续十分繁琐,如果涉及到基本农田的,还必须上报国土资源部门。而此次转地,深圳市政府先把所有农民转为城市居民,然后直接将农村集体土地收归国有,显然,对于深圳市政府来说,跳过了国家征用土地的重重程序,转地工作更容易操作,减少了很大部分的财政支出。另外,转地补偿与征地补偿最大的不同点是:深圳此次对城市化原集体土地的补偿不是“征地补偿”,而是对土地转变性质后的“适当补偿”。“适当补偿”的标准要比深圳此前的“征地补偿”略低,但原村
民在获得经济补偿的同时,还将得到政府在养老、医疗、就业、教育等多方面的非经济补偿2。
为了有效实施转地政策,深圳市政府先后制定了人事、社保、教育、城管、计生、民政等12项城市化配套政策,相继出台了《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土地管理办法》《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适当补偿标准》、《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实施程序规定》和《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文件。
二、深圳快速转地的原因
伴随着深圳二十几年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在宝安、龙岗两区经济较为发达的村镇,农民们自行开发农地,90%土地都被用于工商开发,而深圳市政府向农民征地变得越来越困难,因为靠租地生存的农民不愿低价出让土地。如果按照征用的途径,手续非常繁琐,要将宝安、龙岗两区现有956平方公里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将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
而农民粗放型的自主开发农地导致了大量宝贵土地的浪费,深圳建市至今才20多年,就出现土地资源枯竭的危机,经济特区面临了“地荒”的局面。截至2004年底,深圳市剩余可建设用地总量为257平方公里。据统计,1997年-2004年深圳市新增建设用地232平方公里,年均增加约32平方公里;以此速度,不到十年,深圳市将无地可供3,届时人口规模和土地总量的矛盾将更为尖锐。在此情况下,深圳市政府出台了转地政策,希望通过对土地进行统一控制、统一管理规划,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粗放性、低效益的土地开发,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
三、深圳转地后的现状
这次转地政策暴风骤雨般掠过了深圳宝安龙岗两个辖区,那么在这场暴风雨后,辖区的上空是否就真的出现了明丽的彩虹呢?从深圳实施转地至今已过了两年,与此息息相关的农民的生活状况发生了什么变化?社会各方面又受到什么影响?政府、原村民对此次转地有何评价?带着这些疑问,我们深入深圳基层展开调查,全方位了解此次转地工作。
因考虑到深圳此次转地涉及宝安、龙岗两区21个街道、261个行政村、27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