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材料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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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检验规范

1 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产品主要原材料的检验项目、内容、要求和方法,适用于产品原材料的进货检验。

顾客对产品原材料有特殊要求的应根据合同约定,参照本规范另行规定特殊要求的检验规范。

2 引用文件

GB/T222-2006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708-2006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709-2006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3618-2006铝及铝合金花纹板

GB/T15575-2008钢材产品标记代号

3主要检验项目内容、及方法

7钢板和钢带

7.1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厚度允许偏差

注:a、规定的最小屈服强度为<280Mpa~360Mpa的钢板和钢带的厚度允许偏差比表列规定值增加20%;

b、规定的最小屈服强度为>360Mpa的钢板和钢带的厚度允许偏差比表列规定值增加40%;

c、不切边钢板和钢带在距离轧制边≮40mm处测量;切边钢板和钢带在距离剪切边≮25mm处测量。

11铝及铝合金花纹板

12钢材化学成分

12.1 钢材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值见表19和表21。

12.2钢材成品分析所得的值,不能超过规定化学成分范围的上限加上偏差,或不能超出规定化学成分范围

的下限减下偏差。同一熔炼号的成品分析,同一元素只容许单向偏差,不能同时出现上偏差和下偏差。

12.3钢材化学成分允许偏差除在产品标准或订货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均应符合标准的规定。

12.4如供方保证并可提供质量证明书时,一般各类钢材化学成分主要检验元素分别如下:碳素结构钢:

为C、Mn、P、S四项,优质碳素结构钢为C、Si、Mn、Cr、四项,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为C、Si、Mn、P、S五项。

12.5在保证钢材力学性能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情况下,碳素结构钢A级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A级钢

中的C、Si、Mn化学成分可不作为交货条件,但其含量应在质量证明书中注明。

表20碳素结构钢材料的化学成分(摘自GB/T700-2006)

注:若需方同意,Q235 B的含碳量可不大于0.20%。

表21优质碳素结构钢材料和合金结构钢材料的化学成分(摘自GB/T699-1999和GB/T3077-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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