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县农业局各项规章制度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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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
2、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保持公仆本色,尽心尽力为群众办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从和服务于基层农业工作,为全市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而努力工作。
3、办事认真负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和领导交办的任务,要按时、按量完成。
4、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实事求是向领导反映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每个单位每年至少写出2—3篇调研报告。
5、要廉洁奉公,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觉抵制奢侈浪费、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一切不正之风。
6、树立全局观念和中心意识,各单位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合作,互相支持,为完成各项任务而积极努力。
7、努力学习和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8、严格组织纪律,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不乱串工作岗位,不高声喧哗、吵闹,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知法守法,依法办事,严禁赌博,酗酒闹事,中午禁止喝酒。9、要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要爱护公共财产,讲究个人和公共卫生。
1、按照局机关值班统一安排表,按时按要求值班。
11、要加强对机关印章管理。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农经科、法制宣传科盖章由正局长批准,其它科室站盖章经主管局长批准。
二、考勤制度
1、机关上岗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提前1分钟上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
2、上岗人员实行上班签到制度,无故未签或代签者按旷工论处。
3、建立请销假制度,严格请假手续,凡请假都应写请假条,到办
公室登记。局副职领导有事向局长请假;其它人员请假一天的由主管局长批准,超过一天由主管局长签字报请局长批准;凡未按手续请假缺勤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干部、职工请病假须持有市医疗保险中心指定医院的证明;长期有病不能上班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5、因公下乡或出差者,应填写下乡或出差条,经主管局长批准,并按期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要主动向主管局长联系。
6、个人有事请假每月超过两天者,第三天开始每天扣款1元。旷工一天罚款3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款1元,月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算一天旷工,年累计旷工3天的予以除名。
7、对年累计请事假一个月以上,病假半年以上,旷工5天以上,取消年终福利和评奖、评先、评优资格。8、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婚丧大事及本人结婚典礼允许请假7天,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可享受15天假期,探亲假、产假、节育手术休息等按国家规定执行,凡休假跨跃双休日、节假日的,时间应连续计算。
9、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周岁的老同志可以不参加考勤,自觉上班,一般每周应保持2—3天的工作日。1、机关考勤工作由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