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治理模式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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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治理模式的思考

陈志勇2007040198

关于中国与西方治理模式的不同,就我看来,其核心问题就在于一个问题:执政党能否长期保持先进性.

西方的治理模式总结起来,其核心在于分权制衡,而我国政府是由一个执政党领导的高度集权的国家,而且执政党的实力远远超越在野党与其他监督。就本质而言,党凌驾于政府与其他任何机构之上。

就我国现行这种统治模式而言,是一个敏感而又值得探讨的话题。

我们的制度,虽然有所欠缺,但总的来说还是基于实事求是,是正确的。但是造成如今社会众多矛盾的根源,我个人认为:问题在于我们的党,在长期执政的过程中,在养尊处优的统治中,渐渐失去了当年革命时期的活性。一个人的腐败不可怕,一个党的腐败才可怕。要知道,这股力量,强大到主导中国的一切,而又不会被替代,因此,当这股力量的使用者发生了变异,偏离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其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我们可以想象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国民党政府,是何其的强大,就因为腐败问题,最终陷入两难绝境“改,要亡党;不改,要亡国”。

作为一个忠诚的共产党员,我常常质疑自己,是不是应该想这些问题,毕竟党员要有党性,对组织的信任与对革命的信仰,让我尽量避免谈及我党领导合法性与合理性的问题。

但是作为一个社会青年,我有一腔报国之志的热血。我总觉得,对国家的忠诚,应该高于对党的忠诚。就像抗日战争时期,国共合作一样。抛开政见的分歧,共同报效祖国。而如今,我们常常看到社会上一些事件,深入思考,便会觉得,是不是我们的党对于掌握权力太过于执着了?为了党的利益,牺牲群众的利益。

当然,很多人会说,那不是党的问题,那是执政党员的个人问题。

但是我想说的是,要是我们的政府受到党的绝对领导,一个政府,却有两套班子,党委拥有对政府的绝对控制权,而司法又监督不力,没有独立于外(就事论事,根据生活中的实际情况而言),出了事责任却摊到政府来承担、人民来承担,这种权责不一致,低效行政的治理模式,是否应该及时纠正?

还是说,当相当大比例的党员都已经腐败,我们还能自欺欺人,相信组织的信仰,假设我党能自我完善,在不受任何监督制衡的情况下,能长期保持清廉执政,这是一种理性的认知吗?

我想说的是,我们是时候静下心来,抛开“党性”的制约,个人利益的成见,仔细思考一下关于中国治理模式的问题了。

中国的治理模式,有许多特点,我关注的是国企改制后的分配问题与国有资产的占有权问题。

国企改制后的分配问题:

首先,我们回顾一下历史。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提倡一个非常伟大的想法“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再让富起来的人帮助那些还没富起来的,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改革开放至今已经三十多年,我们发现的状况是,确实有一部分人利用政策

先富起来了,但是他们似乎并没有像当初设想的那样帮助穷人也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反而是贫富分化日益变大,穷人仇富心理严重,社会矛盾渐渐在暗地里变大。

我们知道,我国的制度决定了我们的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国有资产是属于人民的,由政府控制,因为政府代表人民的利益。但是事实上,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们目睹了许多不合理的现象。如果说改革开放初期,国企改制的政策造就了一大批代表国家经济中坚力量的企业家,如果说那时的企业家是因为具有战略目光而敢拼敢闯,是改革开放的先行者,那么他们因此获得财富也无可厚非。但是到了九十年代以后,大家都知道了一些“暴富经”、“潜规则”,当这只是少数现象时确实不用太杞人忧天,但这种现象成为主流时,大家都通过各种法子希望通过权力将国企“合法”私有化,例如国家曾经通过集资投入的企业,其股份被贱价卖给一部分“能人”,最终实现私有化。那么,国家那些数倍于收购价的投入资金就成为了这部分人扩充私人财产的成本。这无异于将大部分人的钱给了少数人,而且是通过“合法”的途径。

国有资产的占有权问题:

现今社会,一部分人被我们称为“暴发户”。他们的暴富模式有一个特点,就是凭借“国有资产”的先天占有权,而其获得占有权的源头,本身却是极为不合理的。

例如,我们的深圳,许多原住民(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农民),他们现在都成了腰财万贯的富翁。他们的财产多半来自于政府为了发展特区投入基建项目,而在租用或收购其土地时获得的赔偿。

我们仔细想一想,这些人之所以在这里拥有土地(准确说是土地使用权,因为土地属于国家资源,理应属于国家与全体人民),是因为他们几十年前是农民,国家按劳动力分配其耕地,也就是说是因为他们的身份是农民,他们才有资格享有土地。然而,当他们不再是农民,他们为何还能无常获得超高额的土地赔偿金?同样作为耕地来说,难道他们的土地就比别的耕地要矜贵吗?难道现今寸土万金的(特区)土地,天生就是属于他们的吗?那是用无数革命先烈的鲜血换回来的江山,但是许多革命后代因为户籍原因,也许并没有享受土地分配,因为他们是工人阶级。而那些农民,坐享其成,因为一个政策,便默认了其土地所有权,可以自由买卖土地,一下子成了亿万富翁,那么,公平何在?当农民不再是农民,他们为何还能享有土地资源为其带来的丰收?当耕地不再是耕地,我们又该如何教育我们的下一代?难道告诉他们,中国的农民最富有,因为他们实际上是收租的地主,他们有土地,而土地不是用来耕种,是用来盖写字楼、大商场、高层住宅……

同样的现象,还有那些土地下的资源…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们目睹了中国治理模式下的许多怪现象,我们一言以蔽之曰,这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因此板上钉钉的“不公平”变成了“具体情况不同,要特殊的事特殊办”…这样一切都似乎非常合理,最重要的是,这一切都是合法的。作为既得利益者,他们完全不想改变现状。对于已经富起来的人,他们的贪婪仍然强烈。

在这个时代,我们应该如何教育我们的下一代,这是中国特色的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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