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学教育的现状与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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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03期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No.03,2013
第29卷JOURNAL OF EDUCATIONAL INSTITUTE OF JILIN PROVINCE
Vol .29(总339期)
Total No .339
基金项目:高等法学教育改革研究,2012年吉林省社科项目阶段性成果,项目号:2012B192。

收稿日期:2012—12—27
作者简介:邹晓红(1970—),女,吉林九台人。

长春理工大学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教育学,知识产权法。

李娟(1978—),女,河南范县人。

长春理工大学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研究所,讲师,在读博士,研究方向:国外马克思主义。

高等法学教育的现状与困境
邹晓红,李

(长春理工大学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研究所,吉林长春130022)
摘要: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高等教育在社会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端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

但是,很多高等院校盲目培养法律人才,造成了法学高等教育处于比较混乱的局面,培养目标、培养质量、教学机制及师资力量都存在诸多问题。

关键词:高等法学教育;法律人才;现状;困境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3)03—0007—02
法学教育是整个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的法学教育已开展近50年,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加强,法学教育也蓬勃发展。

目前,我国已有
600多所院校开设了法学专业,学生人数达到数十万。

作为法学教育主体的法学专业本科教育正面临
着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
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
课程设置通识化与专业化等诸多矛盾,令人困惑。

因而,我们必须对传统的法学教育进行深刻的反省。

一、高等法学教育的现状
高等法学教育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得到了迅速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

随着社会的发展,高等法学教育也在不断延伸、深化,进一步达到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目标,实现人才培养的创新性和高等法学教育改革的有效性。

(一)国外高等法学教育的现状
西方国家的高等法学教育也经历了由“精英教育”到“大众教育”的转变。

国外的法学教育模式一般分为英国和欧陆模式,北美模式和澳大利亚模式,后两种模式主要是培养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人才。

1.英国的法学教育主要是以培养律师为主,在学生的学习和实践过程中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让学生学习理论知识和律师业务的相关知识及律师的职业技能。

第二阶段主要是实践,首先要为
“出庭大律师”当一年学徒,考核通过后才能成为大律师,才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当两年的实习生,考核通过方可成为事务律师。

英国这种教育模式比较注重实用性,培养出来的学生适应工作的能力强。

2.德国的法学教育是一种正规的大学教育,在德国只有具有法学教育传统的综合大学才设立法学院,要想取得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必须通过国家的两次考试。

德国法学教育采用一种“宽进严出、
逐层筛选”的方式,学生通过国家两次考试的人数只占学生总数的50%左右,因此,德国法学教育非常重视国家的考试,把考试当做中心任务,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3.日本的法学教育主要是法学本科教育,学制与中国一样也是四年,主要重视基础理论学习,较少涉及法律的实际应用。

但是,近年来,日本司法考试制度更加规范,成为日本最难通过的考试,年平均通过率为2.5%左右。

4.美国法学教育主要是研究生教育,
属于职业教育。

最初在美国,法学教育属于精英教育,后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学教育在本科阶段属于大众化教育。

目前,美国已经形成了由很多大学和学院构成的层次鲜明的法学教育体系。

综上所述,西方国家法学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为法律行业培养新人和对广大成员提供法律知识和意识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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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内高等法学教育现状
我国的法学教育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首先是“文革”前十几年的缓慢起步阶段,其次是“文革”十年的停滞阶段,再次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快速发展阶段。

1978年,中共中央批转了《第八次全国人民司法会议纪要》提出的“恢复法律系,培养司法人才”的要求,法学才得以重建。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家和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中国的法学教育模式与美国模式及欧洲模式形成了三足鼎立的态势,主要以法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为主体,以法律硕士为补充,把全日制高等法学教育作为从事法律职业的重要前提,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全日制高等法学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机构以国家设立的高等院校为主,法学教育属于大众教育,法学教学的内容经常变化,但教学改革进展缓慢。

自2000年以来,多所大学法学院都引入了诊所式教育,开设了诊所课程,加快了法学教学的步伐,很多高校在学生就业方面已经受益匪浅。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完善,已形成了一支法学教学研究队伍,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法学教学研究人员,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二、高等法学教育的困境
教育强省是我们省近几年的规划目标,对于高等法学教育问题,学者们已有较多论述。

有的学者认为高等法学教育制度不健全,有的学者认为高等法学教育课程体系设置不合理,等等。

总而言之,我国在高等法学教育方面有诸多不尽人意之处。

(一)培养目标不明确
目前,各高校法学专业的学生都能够掌握法学的基础知识和理论思维能力,但缺乏实际运用法律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能力。

换言之,就是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较弱。

在大多数院校,“填鸭式”的教学方式仍然存在,导致学生的实践能力较差。

因此,必须更新高等法学教育理念,重新定位教育目标,力争培养出能适应社会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较系统的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律事务知识的高级法律专门人才。

(二)教学运行机制僵化
在教学管理方面,教学质量监控及评估机制不健全。

针对教学效果的评价体系不完善,多数法学专业教师教学经验欠缺,教学质量难以保证。

在教学内容方面,课程设置存在诸多不合理的地方,比如,个别课程开设的学期及内容不合理,课程的比重失衡,理论课学时较多,实践课学时较少。

教师在授课时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忽视实践能力的培养,应建立“模块式”的教学体系,注重专业技能课程的设置。

在教学手段方面,多数院校采取“填鸭式”的课堂讲授法,而对于讨论式教学、案例式教学、情景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等教学方法运用较少。

教师在授课时较少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导致学生很少有渠道了解外国的前沿知识及典型案例,在本科的学习过程中很少得到实践锻炼。

在本科授课过程中,我们应充分利用投影仪、幻灯片、录像机、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开展教学,并通过多媒体技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成果共享。

(三)师资队伍力量不足
近年来,我国法学教育迅猛发展,各高等院校中具有法学专业的院校有600多所,多数院校都在培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等,法学专业每年的招生数额都处于递增趋势,多数人都认为法律职业较为崇高,对法律人才较为崇拜,导致法学每年的生源十分充足。

这一方面反映了市场经济的客观需求,另一方面反映了为追求经济利益,有些院校盲目招生,致使一些高等院校虽然物质资源较为匮乏,但却仍在坚持培养法律人才,不追求教学质量,不考虑师资队伍的强弱,一味地追求招生的学生数,造成了近两年法学专业在全国就业排名中倒数的局面。

纵观多数高等院校,教师普遍存在专业功底不强、教学精力投入不足、教师责任心不够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法学人才的培养质量,这就要求我们各高等院校应深刻反思,提高在校教师的业务水平,努力引进法律专门人才,改善法学教育环境,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

综上所述,针对我国法学教育的现实困境,必须积极进行改革,全面提升法学教育水平。

法学教育本身是一门应用性学科,具有较强的实践性特点,主要是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

所以,我国未来高等法学教育培养的主要目标应是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

[参考文献]
[1]孙国祥.中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矛盾性展开与破解[J].当代法学,2009(2).
[2]唐慧.高等法学教育中的素质教育透析[J].教育与职业,2006(20).
[3]夏雅丽.高等法学教育与发展的方向与实现途径[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2009(5).
[4]翟月玲.从比较的视角看我国法学教育的问题及对策[J].比较教育,2010(5).
[5]钟伟.论高等法学教育的缺陷与改革[J].高等教育研究,2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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