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生产现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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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DL/ZY-09-23 版本号:B /0
唐山市德龙钢铁有限公司
生产现场管理办法
编 写
审 核
批 准 受控状态
2012年5月28日发布 2012年6月1日实施
唐 山 市 德 龙 钢 铁 有 限 公 司 发布
受 控
发放号01
修订记录
生产现场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大生产现场管理工作力度,净化、美化厂区和岗位作业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厂区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3 组织机构
3.1 公司成立生产现场管理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成员:各生产厂、部室一把手;
现场管理委员会下设综合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安全部部长
办公地点:安全部
3.2 安全部为公司负责现场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公司卫生区域划分,明确卫生标准、工作环境要求,并监督执行,组织进行现场联查及不定期抽查,现场联查每月不少于四次,对不合格单位严令整改,并根据现场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进行考核。
3.3公司下属各有关单位为现场管理机构成员单位,确定现场管理员1名(兼职)。各生产厂现场管理员在本单位现场管理主管领导指挥下开展工作,在业务关系上,受安全部现场管理员直接领导,主要职责为:根据公司要求,建立健全现场组织机构,明确卫生区域划分,
确立责任人;根据公司要求制定适合本单位的现场管理方案、现场管理台帐、规章制度、奖惩制度,严格落实、严肃考核;组织本单位的现场联查与不定期抽查,参加安全部组织的现场联查与抽查,并按安全部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组织落实。
4 现场管理规定的基本要求
4.1 现场管理工作应符合以下总体要求:
4.1.1 一治:治理粉尘,废水污染
4.1.2 二见:设备见本色,岗位区域见整洁
4.1.3 三齐:劳保穿戴整齐,物料堆放整齐,器具摆放整齐
4.1.4 四无:无垃圾,无油污,无磕碰,无闲散设备
4.1.5 五清洁:设备清洁,操作间清洁,更衣室清洁,生产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区域清洁
4.1.6 六不漏:不漏水,不漏风,不漏电,不漏气(汽),不漏油,不漏料。
4.1.7 质量监察部对环境的要求
4.1.7.1力学性能
①温度:10-35度
②湿度:相对湿度≤80%
③无电磁干扰
④无震动
4.1.7.2金相分析
①温度:室温
②湿度:相对湿度≤70%
③无电磁干扰
④无震动
⑤无腐蚀性气体
⑥无强光照射
⑦无粉尘
4.1.7.3低倍
通风良好
4.1.8 炼钢化验室对环境的要求
4.1.8.1 化学分析室
①温度:18-20度
②湿度:相对湿度≤80%
③无震动
④无粉尘
4.1.8.2仪器分析室
①温度:18-20度
②湿度:相对湿度≤40%RH-60%RH
③无电磁干扰
④无震动
⑤无腐蚀性气体
⑥无强光照射
⑦无粉尘
4.1.9 炼钢、带钢、线材质检对环境的要求:炼钢、带钢、线材质检抽检产品外观质量和喷号,要求有合适的光线。
4.1.10物资及合金库对环境的要求:库内要防水、防潮,定期通风,保持库内干燥。
4.2 全面推行定置管理,实行定置管理挂牌制(现场的危险源点识别、管理,定置管理挂牌制详见公司危险源点管理制度),物件堆放在取得安全部同意后设立标志牌,要求标明物件名称、数量、责任人,凡物牌不符,按乱堆乱放处理,对无标牌堆放,加倍考核,做到有物必有位,有位必分类,分类必标识,按类存放,建立台帐,帐、物、牌一致;看着顺眼,拿着顺手,用着方便,存量合理。
4.3 强化工程现场管理,工程施工要兼顾现场管理,工程施工完毕现场必须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清理,并经过安全部验收合格后才允许撤离现场,否则不予办理竣工手续。现场管理标准见现场管理考核评价办法。
4.4 安全部为根据日常检查、定期抽查牵头部门,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
5 现场管理目标
5.1 总体目标:道路畅通、物放有序、环境优美、目视明确
5.2 以道路畅通为突破口,对道路进行分段管理,设置责任区划分指示标牌。
全面推行定置管理,对全厂范围的现场大面积进行排摸,确定哪些堆放是必要的并且是长期的,哪些虽是需要堆放,但只是临时性的,
哪些堆放是不合理的,必须予以清理的。长期必要堆放的,要设置标准的定置牌,并标明物件名称、数量、责任人;临时堆放的,设置临时标牌,标明物件名称、数量、堆放时间及责任人;乱堆乱放的限期清走。
5.3 强化道路畅通,严格控制入厂车辆,车辆有秩序进厂,厂区内无车辆乱停乱放,各交通路口设立标准的交通指示牌(相关规定按保卫部车辆管理规定执行)。
5.4设置标准的、能突出企业特色的文化标牌,树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形象。完成厂内道路的硬化,主要交通干道必须打水泥路。完成厂区各大门的合理规划与美化。
6 现场交通管理规定
6.1 各大门口卫生区域向两侧延伸20米,不准堆放垃圾、杂物,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各大门两侧20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发现一辆罚款100元;
6.2除生产用车和持有管理部门签发厂区内通行证的车辆外,严禁摩托车、三轮车等车辆进入厂内,发现一辆对放行门卫罚款100元。
6.3如发生交通阻塞,保卫部必须及时派人到现场疏通,疏通不及时一次罚保卫部100元。
6.4 各生产单位检修期间,厂内各施工单位用吊车时,在主要干道上不能随便支立吊车,如急需吊装必须通知安全部,经安全部同意后再进行作业,否则交通受堵时使用吊车的单位负主要责任,并对单位罚款200-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