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学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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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学诚
章学诚(1738年-1801年),清代史学家、思想家、方志学家。

字实斋,会稽(今浙江绍兴)人。

乾隆43年(1778)进士。

曾援授国子监典籍,主讲定州定武、保定莲池、归德文正等书院。

后入湖广总督毕沅幕府,协助编纂《续资治通鉴》等书。

早年博涉史书,中年入京,遍览群籍。

乾隆四十三年进士,官国子监典籍。

后去职,历主保定莲池、归德文正等书院讲习。

五十三岁入湖广总督毕沅幕府,主修湖北通志。

晚年目盲,著述不辍身处嘉乾汉学鼎盛之世,力倡史学,独树一帜。

以“六经皆史”说纠正重经轻史的偏失,反对“舍今而求古,舍人事而言性天”的学风。

主张“史学所以经世”“作史贵知其意”。

阐发史学义例,表彰通史撰述,重视方志编纂,提出“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目录学思想,建立了较为系统的历史学和目录学理论。

因其说与一时学术界好尚不合,直至晚清始得传播。

所编和州、永清、亳州诸志,深受后世推重。

代表作品为《文史通义》、《校雠通义》,学术价值甚高。

另有《方志略例》、《实斋文集》等。

后人辑为《章士遗书刊行》。

曾辑《史籍考》,志愿宏大,惜未成书,稿亦散失。

一生精力都用于讲学、著述和编修方志。

所著《文史通义》,与唐刘知几的《史通》并称史学理论名著。

曾编纂《史籍考》,拟尽收古今史部书叙目凡例,总目达三百二十五卷,但书未完成,稿亦散失。

所修方志,传世有和州、亳州、永清三志。

曾主修《湖北通志》,现存遗稿数十篇。

哲学上提出“道(理)寓于器(事物)”命题,认为“道”是客观事物之规律,“求道”应根据对事物的实际考察。

所提出“六经皆史”之说,主张治经以考证史料和发挥义理相结合,将治经引向治史,反映其解脱旧经学传统束缚学术趋向。

论文注重内容,反对拟古和形式主义倾向,批判了当时桐城派的流弊。

其学说至清末始为人重视。

1922年有《章氏遗书》刊行。

章学诚倡“六经皆史”之论﹐治经治史﹐皆有特色。

所著《文史通义》共 9卷(内篇6卷﹐外篇3卷)﹐是清中叶著名的学术理论著作。

其中《文德》﹑《文理》和《史德》等篇中涉及文学理论见解最多。

他反对“桐城派”的专讲“义法”﹐袁枚的专讲“性灵”。

他在《文德》﹑《与朱少白论文》中﹐认为作文要“修辞立诚”﹐要“主敬”﹐所谓“敬”﹐就是态度要严肃﹔“论古必恕”﹐就是从事批评应该设身处地﹐知人论世﹐通情达理。

在《文理》中﹐认为“是以学文之事﹐可授受者规矩方圆﹐其不可授受者心营意造”。

强调“读书养气之功﹐博古通经之要﹐亲师近友之益﹐取材求助之方”才
是论文的前提。

着重批评了舍本逐末的“文法论”。

在《史德》中﹐认为“气昌而情挚”﹐才是“天下之至文”。

在《答沈枫墀论学》中﹐提倡“文贵发明”(亦即是要有创新)﹐“亦期用世”。

在《古文十弊》中﹐反对“不达时势”﹑“画蛇添足”﹑“优伶演剧”﹑“削足适履”等等不良文风。

这些都具有针砭时弊的作用。

所作的文章也疏畅条达﹐以议论胜。

《文史通义》有近人叶长青注本。

另有《校雠通义》4卷﹐《方志略例》2卷﹐《文集》8卷﹐《外集》2卷﹐《湖北通志检存稿》4卷及《未成稿》1卷﹐《外编》18卷等﹐均收入吴兴嘉业堂刊本《章氏遗书》。

文史通义
《文史通义》"史所贵者义也,而所具者事也,所凭者文也"
《史通》问世之后,对于后世史论的发展,起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因此,宋元期间,相继产生了如郑樵的《通志》、范祖禹的《唐鉴》和吴缜的《新唐书纠谬》等。

继宋元之后,明清两代评史论史之风更盛,而章学诚的《文史通义》,堪称能与《史通》匹敌的第二部史学理论巨著。

章氏在《文史通义》中,不仅批判了过去的文学和史学,也提出了编写文史的主张。

他对编纂史书的具体做法,又表现在他所修的诸种地方志之中。

章学诚(1738-1801年),字实斋,浙江会稽(今浙江绍兴)人。

少年时酷爱文史书籍,且能举其得失。

后寓居北京,游于内阁学士朱筠之门,得以遍览群书,并与钱大昕、邵晋涵、戴震诸名流往还甚密,讨论学术源流及异同。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中进士,其后历主保定莲池、归德文正等书院讲席,纂修和州、永清、亳州等方志。

晚年,得到湖广总督毕沅的器重,入其幕参与《续资治通鉴》纂修,又主修《湖北通志》。

章氏著有《史籍考》、《文史通义》、《校雠通义》等。

章学诚为什么撰写《文史通义》呢?由于他对刘知几、郑樵、曾巩等人的史学成就,不是全部肯定,而是吸收他们有益的东西。

他说:"郑樵有史识而未有史学,曾巩具史学而不具史法,刘知几得史法而不得史意,此余《文史通义》所为作也。

"(《志隅·自序》)在章氏看来,刘知几、郑樵、曾巩在史学上各有优点,但却不全面,所以他才写《文史通义》,吸前人之长,加以补充发挥。

应当说,章氏的史学观点,正是发展了刘知几等人史学思想而形成的封建社会末期比较完整的史学体系。

《文史通义》共8卷,包括内篇和外篇两部分,内篇5卷,外篇3卷。

但是,由于该书版本很多,内容不尽一致。

1921年,吴兴刘承干所刻《章氏遗书》本,《文史通义》内篇增1卷,又增《补遗》8篇。

解放后,中华书局据刘刻本排印,又附增《补遗续》5篇。

另外,旧本《文史通义》卷前刊有章学诚次子华绂写的序文一篇,刘刻本未载,解放后排印本补入。

章氏撰写《文史通义》,大约始于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至嘉庆六年(1801年)为止,历时20余年。

由于版本不同,我们只好综合不同版本的内容,将其涉及史学理论的主要内容,简介于后。

其一,"六经皆史"论。

关于我国史学的源流,《文史通义》开卷便宣称"《六经》皆史也"。

又说:"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也。

"(《易教上》)在《浙东学术》中,进一步阐述:"三代学术,知有史而不知有经,切人事也;后人贵经术,以其即三代之史耳;近儒谈经,似于人事之外别有所谓义理矣。

"章氏提出"六经皆史"的命题,以为《六经》皆属先王的政典,记述了古代的典章制度,说明史之源起先于经,并且指明经术乃是三代之史而为后人所重视。

虽然"六经皆史"不是章氏的创见,在他之前王守仁已提出"五经亦史"的见解,但是在乾嘉时期,针对"汉学"注重"舍今求古"的考据和"宋学"专尚"空谈性天"的两个极端,"六经皆史"提出学术必须"切合当时人事",在客观上却有着积极的意义。

这个命题的提出,源自章氏史学"经世"的思想,不但将史学的产生上溯至《六经》之前,而且扩大了古史研究的范围,对先秦史学史和史料学的研究作出了贡献。

对于"六经皆史"的论述,《文史通义》的《易教》、《书教》、《诗教》、《礼教》、《经解》、《史释》、《浙东学术》等诸篇,均有涉及。

其二,有关历史编纂学问题。

这是该书的主要内容之一,散见于《史德》、《说林》、《书教》、《答客问》、《原道》、《释通》、《古文十弊》诸篇中。

章氏发展刘知几的史学理论,于"才、学、识"之外,提出"史德"问题。

他说:"史所贵者义也,而所具者事也,所凭者文也。

"(《史德》)具备"义、事、文"方可称为"史学"。

"义"指历史观点,"事"指历史事实,"文"则是表达的文笔。

在章氏看来,三者以"义"为主,而"事"与"文"不过是求"义"的根据和技巧而已。

然后,"义"毕竟是史家主观的东西,那么,如何使主观的"义"与客观的"事"一致呢?章氏认为,"能具史识者,必知史德;德者何?谓著书者之心术也。

"这是说,史家治史要有尊重历史真实的基本态度,即"填辨于天人之际,尽其天而不益以人"的态度。

这里的"天人之际",是指客观的史实与主观的史家而言,要求史家不以主观的偏见代替客观的史实。

所以,章学诚所说"史德"的内容,实际上就是"尽其天而不益以人"的治史态度。

只要按照这个要求去做,就"足以称著书者之心术矣"。

(《史德》)这是"欲为良史"的基本条件。

在章氏看来,古来史书就其性质而言,基本可分为两大类,即所谓"撰述"和"记注"(《书教》),或称为"著述"与"比类"(《报黄大俞先生》),又称之为"著述"与"纂辑"(《博约中》)。

虽然称谓不尽相同,而含义并无区别。

前者指史家的"独断之学",
即史学著作;后者属文献资料汇编,即史料纂辑。

章学诚可说是我国古代史学史上,第一个严格区别史著与史料的史学家。

在体例方面,章氏推崇通史,以为通史具有"六便" 清代史学家章学诚认为通史有“六便”和“二长”八个优点。

“六便”是:免重复,均类列,便铨配,平是非,去抵牾,详邻事。

“二长”是:具翦裁,立家法。

但也有“三弊”,就是:无短长,仍原题,忘标目。

对于纪事本末体,章学诚亦备加赞许,以为"文省于纪传,事豁于编年","决断去取,体圆用神"(《书教下》),兼有纪传史和编年史所不具备的优点。

其三,把方志作为一门专门的学问。

我国方志起源很早,《周官》载外史掌"四方之志",就是指当时的地方志。

自宋元以来,纂修方志之风日盛,清初修志之风更加盛行。

但是,把方志作为一门专门的学问,提出系统的理论主张,始自章学诚。

章氏不但对方志的性质、内容、体例等问题有独到的见解,而且将其主张贯彻于具体的编修方志的工作中。

章氏的有关方志的论述,如今仍保存在《文史通义》和《章氏遗书》中。

这是章氏对方志学的杰出贡献。

关于方志的性质,历来把它列入地理类。

章学诚认为,方志"乃史体",与地理不同。

而"地理之学,自有专门"(《跋湖北通志检存稿》),二者不能混淆。

从性质上划分了方志与地理的区别。

至于方志的内容,章氏认为,它既然属历史,专载一方,就不应只重地区沿革,而轻一方文献。

因此,在体例上,他主张方志立三书,即记载大事记和人物的"通志"、记载典章制度的"掌故"、记载文献诗文的"文征",以及作为附录的"丛谈"。

为了征集文献资料,便于编修方志,章学诚还提出了各州县建立志科的主张。

由于章学诚是封建社会末期史家,在《文史通义》中,有其高于前人的评论,但也摆脱不了宣扬纲常礼教之例,如他把谤君和怨悱的人说成"乱臣贼子"、"名教罪人"。

对于历代史学名著的评论,其观点仍有值得商榷之处。

书中所论史实,也存在错误的地方,如全祖望是清初有民族思想的人,他的文集大量表扬明末清初抗清的忠臣义士,章学诚仅从《鲒埼亭集》中看到全氏所撰碑传事有重复,即把全祖望表彰民族气节的一片真心,看成是为自己的文集争体面。

这些是我们在阅读《文史通义》时,应加以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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