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危废行业概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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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危废行业概况总结
1、行业管理
(1)危险废物治理行业规定
中国危险废物治理行业主管部门为各级环保主管部门,国家环保部负责对全国 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地方环保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 政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是该行业的自 律管理组织,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环境保护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 和监督管理,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相关调查研究和行业统计,收集、分析和发 布行业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服务。
1)危废经营许可资质管理体制
危险废物会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必须妥善处理。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 法规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危废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须具有危废经 营许可资质。危废经营许可资质按照经营方式,分为危废收集、贮存、处置、综合 经营许可资质和危废收集经营许可资质。
2)危废经营许可资质的分级审批
年焚烧1万吨以上的危废综合经营许可资质,或处置含多氯联苯、汞等对环境 和人体健康威胁极大的危废综合经营许可资质,或利用列入国家级危废处置设施建 设规划的综合性集中处置设施的危废综合经营许可资质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审批颁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废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危废收集经营许可证,由 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上述前三款规定之外的危废经营许可 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3)危废经营许可资质的重新申领
危废综合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危废收集经营许可证有效期3年。危废经 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危废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于危废经 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危废经营单位改变危废经营方式,增加危废类别,新建、改建或扩建原有危废 经营设施,经营危废超过原批准年经营规模20%以上的,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重 新申请领取危废经营许可证。
4)危废经营的日常监管机制
危废产生单位在转移危废前,须报批危废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 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转移联单,并应当在危废转移前3日内报 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 管部门。危废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危废核实验收。接受单位应当将 联单第1联,第2联自接受危废之日起10日内交付产生单位,联单第1联由产生单位自留存档,联单第2联由产生单位在2日内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单位将联单第3联交付运输单位存档,将联单第4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5联
自接受危废之日起2日内报送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危废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危废经营情况记录簿,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处置危废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危废经营情况记录簿应当保存10年以上,以填埋方式处置危废的经营情况记录簿应当永久保存。
2、行业整体状况
危废处理行业处于环保细分行业,受政策法规及监管力度影响较大,因危废种 类繁多,产生量大,性质复杂、危险性高,处理不当极易造成二次污染,所以,危 废处理行业是一个技术门槛高、跨行业、跨区域以及持证经营的法律、政策引导型 行业。
(1)危废定义
危险废物简称危废,根据2016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定义,危废为具有 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感染性等一种或多种危险特性的或者不排除具有 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或液体废物。
随意排放、存储的危废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会严重污染 水体和土壤,并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眼睛接触等方式引发毒害,或引起燃 烧、爆炸等危险性事故,长期接触包括重复接触则有一定概率导致中毒、致癌、致畸、致变等。鉴于危废对环境及人体的危害,危废处理是环境保护的重点和难点问 题,必须经由有资质的企业或机构妥善安全处理。2016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危险废物类别如下:
(2)危废处理方式
中国危废处理方式主要有资源化和无害化两种。资源化一般是指对被界定为危 险废物但是具有较高再利用价值的危废进行回收利用的处理方式。无害化一般是指
对危废进行一系列的处理,暂缓或消除其对环境或人体危害性的处理方式。
危废无害化处理技术包括物理法、化学法和固化/稳定化等,最终处置方式包 括:土地填埋法、焚烧法、堆存法、土地耕作法、深井灌注法和海洋处理法等。目 前土地填埋法和焚烧法是大多数国家最终处理固体废物的重要方法,也是最终处理 危废的常用方法。土地填埋法具有处理量大、能耗小的优点,但建设要求严格,资 金需求量大,且因占用土地资源面临选址难的问题,该处置方法减量化和资源化效 果差;相比之下,焚烧法的减量效果好,但投资运营成本高,依赖于国家补贴,最 终产生的飞灰、炉渣仍需填埋处置。
危险废物多具有双重性,同一物质在特定环境下是危险废物,而在另一环境下 可作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危险废物资源化处置可通过物理或化学反应,将废物直 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危废的资源化处置方式在保护和改 善环境的同时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有效解决了危废处理能力不足与资源短缺的难 题,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共赢。所以,资源化必将是危废处理 行业倡导先行的处置方式。
但目前来看,中国资源化处置技术相对落后,资源化处置利用不彻底,相关政 策配套不完善,目前危废资源化利用的主要方向集中在从危险废物提取贵重金属方 面。但是随着危废安全处置的监管愈加严格,处置企业之前需要付费购买高品位金 属含量危废的现象正在得到扭转,危废的资源化综合利用由于其资源循环利用的节约性以及避免后续处置负荷和二次污染的环保性,必将成为危废处理处置的发展方 向。
(3)行业发展情况
中国危废处理行业起步较晚,前期行业监管重视不足,危废处置技术及经验欠 缺,符合环保标准的处置中心较少,处置设备相对落后,缺乏设计、管理和运行, 危废整体处置率较低,使得行业市场规模较小。但随着危废产生量的不断激增,工 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的日益突出,迫于改变环保污染现状的需求,政府出台了一 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支持危废处理行业的发展,逐步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日趋严 格的监管力度助推了危废处理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中国危险废物主要来自工业废物、医疗废物及其它废物。从统计情况来看:产 生量最大的为工业危险废物,占全部危险废物产生量的70%以上,其次为医疗废物,约占14%。
中国2014年危险废物来源组成如下:
工业危废处理行业资源化整体现状仍有待提高,不同细分行业表现差异较大, 危废资源化利用的主要方向集中在从危险废物提取贵重金属方面,而对于其他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