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质量能力认证体系标准(Q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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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编 委 会

主 任:朱华荣

副主任:罗明刚 黄忠强 刘 波

总 编:李新强

副总编:贺国平 施海峰 张玉祥 李 伟 崔荣庆 范正文 詹樟松 李世华

主 编:曾祥丽 朱祥文 陈 盛 陈 东 袁昌碧 曾清勇 夏 晖 吴 杰 陈昌云 颜福容 张立强 汪仕刚

刘丙军 陈 炜

成 员:甘文洁 曹 勤 夏红艳 韩竞宇 赵金焕 雷 鑫 罗 艳 谢 珊 陈 攀 杨会玲 于庆生 任 强

袁丽英 于立群 胡 珺 刘 旭 付晓蕙 姜金函

在中国汽车工业发展的过程中,长安汽车以“引领汽车文明、造福人类生活”为使命,始终坚持走自主创新之路,现已成为中国自主品牌汽车的领军企业。

然而,随着汽车产业的迅速发展、市场竞争的愈发激烈、顾客需求的不断提升、国家法律法规的更加严格,对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优质的产品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为此,我们清楚认识到,中国自主品牌汽车质量与世界一流企业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长安汽车要想实现战略发展,实现“打造世界一流汽车企业”的愿景,就必须快速提升产品质量。

汽车产业,产品为王,质量是根基,零部件质量是核心。纵观世界一流汽车企业,依靠其完善的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了零部件质量水平,保障了整车质量。因此,长安汽车结合自身特点,建立了具有长安特色的供应商质量能力认证体系,希望通过该体系的实施和推广,加快零部件质量提升步伐,强化供应商体系管控能力,确保整车质量水平显著提升。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我们生存的根本。长安汽车将坚持“持续提升、客户满意、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与广大供应商一道,确保质量工作“一年提升、两年完善、三年精益”,为公司健康快速发展,打造世界一流汽车企业提供坚强的质量保障。

长安行天下!

前 言

!

世界一流的汽车企业,需要一流的供应商体系支撑。为此,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结合供应商体系规划,全力打造符合长安汽车发展的供应商质量能力认证体系(以下简称QCA)。该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将快速提升供应商的质量体系保障能力,有效支撑一流供应商体系建设,为打造世界一流的汽车企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了更好指导长安汽车的供应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工作,加快推进供应商体系战略,促进长安汽车和供应商双方的共赢发展,长安汽车特编写了《长安汽车供应商质量能力认证体系标准》(简称“QCA标准”)。

本标准共7个章节1.6万字,主要阐述了QCA的适用范围,术语及定义、评价体系组成、持续评价、认证流程等,详细介绍了QCA从供应商申请认证、现场评审、综合评估、资质授予、持续评价等全过程的管理规范和要求,是长安汽车QCA管理的标准文件。

本标准在2014年QCA试行版的基础上第一次修订,希望读者提出宝贵的意见,便于我们不断改进,以期更规范、更有效地指导QCA认证工作。

本标准的解释权归长安汽车采购部。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

目 录

1 范围 (1)

1.1 总则 (1)

1.2 范围 (1)

2 术语及定义 (1)

3 认证体系组成要素 (1)

3.1 合格的体系 (2)

3.2 持续的业绩 (2)

3.3 精益质量控制 (2)

3.4 满意度认可 (3)

3.5 评分标准 (3)

4 持续评价 (5)

4.1 合格的体系 (5)

4.2 持续的业绩 (5)

4.3 精益质量控制 (5)

5 资格撤销 (6)

6 认证步骤 (6)

6.1 自我评价与申请 (7)

6.2 资格初审 (7)

6.3 现场辅导 (7)

6.4 满意度认可 (7)

6.5 资格复审 (7)

6.6 现场评审 (8)

6.7 资格终审 (8)

6.8 颁证授旗仪式 (8)

7 QCA运用 (8)

附录A (10)

附录A.1 持续业绩评价标准 (10)

附录A.1.1 质量业绩 (10)

附录A.1.2 交付业绩 (12)

附录A.1.3 诚信原则 (14)

附件A.2 供应商制造能力评价(MCE) (15)

附录A.3 物流管理及评审体系(LME) (23)

附录B (28)

附录B.1 供应商QCA申请表 (28)

附录B.2 供应商QCA简报 (29)

附录B.3 QCA资格检索表 (33)

附录B.4 满意度认可书 (34)

1 范围

1.1 总则

长安汽车所特有的,卓越质量和管理要求,运用系统方法确保优质的实物质量和卓越的管理体系,帮助和引导供应商持续改进,打造成行业认可的质量品牌。

1.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应商要获得QCA资格需满足的合格的体系、持续的业绩、精益质量控制、满意度认可等基本要求,以及获得QCA资格的基本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长安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质量能力认证。

2 术语及定义

2.1 QCA:长安汽车供应商质量能力认证体系(QCA),是长安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追求卓越质量的基本要求,是长安汽车质量理念和企业文化在供应商的传递和诠释。

2.2 MCE:长安汽车供应商制造能力评价(MCE)是对供应商制造现场的质量要求。

2.3 LME:长安汽车供应商物流管理及评审体系(LME)是用来指导供应商物流管理体系建设和持续改进的一套程序。

2.4召回:投放市场的汽车,发现由于设计或制造方面的原因存在缺陷,不符合有关的法规、标准,有可能导致安全及环保问题,对已售出的汽车产品采取措施消除缺陷或隐患的活动。

2.5 停止发运:在一定时限内,因重大质量问题禁止商品车从库房流出。

3 认证体系组成要素

QCA认证体系包括合格的体系、持续的业绩、精益质量控制、满意度认可四个维度十三个要素。每家供应商QCA基础分数为1000分,获得或维持QCA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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