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展厅布展合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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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项目
2014年度*****展厅设计制作合同
甲方:X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会展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110-110-110-110 签约日期:20**年*月
签约地点:中国西安
XXXXXXXXX项目
2014年度XX展览会展厅设计制作合同
(甲方):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结合XXXXXXXXX项目的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承揽甲方在****展厅的设计、制作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执行。
第一条展厅形式、位置、数量、规格
1、展厅形式:具体样式详见附件一。
2、展厅位置:****展览会指定位置。
3、展厅数量:1个
第二条合同期限及合同金额
1、合同期限:自2014年6月25日至2014年7月20日止,合同期为25天。
2、合同金额为小写:(¥150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含税),本合同XX展览会展示制作费用为固定总价包干,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运输、型钢制作绑扎、预埋铁件、国标角钢制作安装、防腐防锈处理、标志吸塑字制作安装、现场接电路布线费、亚克力灯箱制作费、水电费、撤场拆除费、垃圾外运费、工作人员差旅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除上述费用外,甲方在合同期限内无须为完成展厅的设计制作、安装及拆除而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乙方展厅施工完成且于XX展览会结束后(2014年7月20日)前,展厅的拆除外运、场地清理、建筑垃圾等处理(须符合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银行账号
1、甲方分两次性次向乙方支付合同范围内的制作及安装费:
1.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即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
2.展厅制作及安装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并在XX展览会结束(2014年7月20日)前,展厅的拆除外运、场地清理、建筑垃圾等处理完毕且甲方确认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即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2、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票。
3、开具发票:支付制作费前,乙方应开具相应额度的正式国税发票给甲方,并提前十天将发票送至甲方财务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国税发票后支付相应款项。
4、甲方可将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支付至乙方以下账户,乙方应对该收账户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一致性负责:
开户行:**银行
户名:********会展有限公司
帐号:1011121101101010101
第四条质量要求和交付使用时间
1、乙方需保证展厅制作安全可靠,并承担展厅在会展期间所引起的一切安全责任,因该展厅所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由安全事故引起的诸如经济赔偿等任何赔偿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2、展厅画面的版权归甲方所有。
3、展厅安装:甲方提供有关广告画面设计素材、文案样稿及相关资料,乙方需保证安装的广告画面平整、无破损并达到甲方要求及图纸设计要求。
4、展厅安装完毕后,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收到通知后1个日历日内未验收,则按验收合格处理。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应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天内,向甲方移交完毕。乙方在XX展览会结束(2014年7月20日)前,展厅的拆除外运、场地清理、建筑垃圾等处理完毕,做到工完场清。
第五条承包方式及质量标准
1. 按投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实行固定总价包干,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包括材料制作、加工、运输、装卸、成品保护、场内运输、安装、验收、维护等)、包设计、包质量、包检验检测、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施工措施、包竣工验收、包移交、包保险、包保修、包括机械进出场费、所需要搭设的架子、吊装,安全文明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配合费、验收、保险、包施工期间水电费等一切为完成该工程所需的费用。
2.乙方保证承包范围内的交通指示牌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达到国家工程质量合格标准。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甘肃省及兰州市现行的标准及规范、规定组织施工及验收(以现行最高标准、最新规范为准)。
第六条结算
1、结算价格:本工程执行固定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在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第七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展厅在会展期里的安全与画面维护,确保展厅画面的外观整洁。如展厅设施及画面有损坏,乙方负责在2小时内免费维修或更换。如若无故推诿,视同违约,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20%,并在甲方出具现场照片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2、乙方负责展厅在会展期内的日常维修保养,及时更换损坏部件,使展厅处于正常发布状态。如展厅发生损坏,乙方应在2小时内抢修。重大故障应在发生故障之日起6个小时内修复,如因修复而停止使用的时间,乙方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以¥1000.00元/小时计取,小时数以会展正常开放时间计取)。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合同。
2、因政府行为,如城市规划、道路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项下展厅必须拆除或移位的,本合同可经双方协商同意而解除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反、终止或更改本协议,一方擅自违约的应支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20%。
第十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应指本合同签订日期后出现的、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任何一方履行
本合同的所有事件,而且该事件是本合同各方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如地震、台风、洪水、泥石流等原因造成展厅无法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保密
甲乙双方有义务保守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履行和解释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和纠纷,双方应首先考虑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有效期至届满前,任何一方未提出续延本合同的,本合同到期终止;
2、合同的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3、除非有对方的书面同意,否则双方无权将其任何本合同中权利和或义务转给第三方;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一、设计图纸;
附件三、合同预算书(报价书)
甲方(盖章):XXXXXXXXX 乙方(盖章):******会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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