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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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乡县农业委员会

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精神,要求切实加强我镇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提高我镇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我镇依法治理进程,现就我镇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作如下通知,请认真落实。

一、党委中心组成员是我委最高领导班子成员,是各项事业的决策者、组织者、管理者,是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因此,中心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学法用法、带头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为各级各单位做出好的样板。带头和促进其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健康发展。每个成员全年集中学法次数不少于4次。

二、普法办要将党委中心组学习列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全镇普法依法各项工作统筹安排、抓好落实。

三、党委宣传部具体负责党委中心组学法工作,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和安排学法的具体时间、内容,保障时间和学习质量。

四、理论中心组学习法律要做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学习议程,每年党委中心组学习不得少于4期,保证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每期学习均由党委主要领导主持,列出学习题纲,

探讨学习心得,并建立每个成员学法档案。

五、中心组学习法律与“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依据规划要求的形式、内容、措施、有条不紊地开展法律学习,形成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经常化。

六、中心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和严肃对待学习形式,要把学习法律做为提高自身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将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增强学习效果。本年度学法制度特规定如下:

武乡县农业委员会党委中心组成员要带头学法,要按照 1、

镇普法依法治理总体规划开展学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

2、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由镇党委副书记负责招集和主持,学习有计划有内容,每次学习要有考勤、有记录,无特殊情况中心组成员不得请假。

3、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计划要求和工作需要制定个人自学计划,保证自学时间每周不少于3—5小时,并做好自学笔记,每年不少于2万字。

4、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展开调查研究,中心组组成人员每年要撰写1—2篇理论研究报告。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林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通过完善和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促进国家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和表率,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第二章主要制度和措施 第四条健全完善局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十三道沟林场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列入各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落实长白森经局政法办公室专题学法制度。凡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决策前以及重要

法律法规规章出台后,应通过邀请专家辅导解读等方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第五条可充分利用召开党总支会议、党支部会议等各种会议的时机,结合会议议题,在会前组织领导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各党支部会议每年安排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 第六条各级各部门抓好领导干部集体学法、集中辅导的同时,领导干部要加强自学,每人每年学法时间应不少于40个学时,并联系工作实际,坚持撰写学法笔记或学法体会,以增强学法用法实效。 第七条坚持和完善法治培训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明确法治教育内容和要求。 (一)把宪法法律作为各级部门、各科室、学法用法制度,纳入主题班培训课程,完善法治课程体系建设。 (二)把法治教育纳入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必训内容,列入培训计划,结合不同类型培训实际情况,设置法治教育培训课程,加大法治内容比重。一个月(含)以上的进修班或培训班,应当安排一定的法律知识课时。 (三)单位、各部门、各科室结合党总支中心工作和工作实际,邀请法律专家、学者以法治讲座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专题集中学习辅导。每年举办全场副场级以上领导干部依

学法制度

麒麟街道办事处学法制度 为推进普法学习制度化、经常化,根据“五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要求,特制定人事编制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以努力营造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 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1、学习内容:主要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和专门法律知识两大部分。通用法律知识主要包括:邓小平行政法律理论、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宪法和规范我国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包括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专门法律知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人事编制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 2、学习形式:一是集中组织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二是业余自学,每月不少于20学时;三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学法培训;四是结合工作实际学习。 3、学习要求:一要通过学习提高法律素质,做到自身懂法、用法,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二要结合工作实际,写好学法心得笔记,提高依法思考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实现由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确保本职工作无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案,所管理的工作人员无违法犯罪行为;三要把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的宣传、学习、培训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充分认识坚持不懈地抓好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 1、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它人事编制法规规章。同时还要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国家保密法》等以及省、市有关普法规划中规定的其它必学法规。 2、学习形式:一是由本单位定时安排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二是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每月不少于20学时;三是组织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学法培训并结合工作实际做到边学边提高。 3、学习要求:一要通过学习能正确运用法律,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依法开展工作;二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切实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三要通过学法,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不出现违法行政、滥用职权、行政不作为等损害行政相对人利益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四是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的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其年度考核、任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局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现就“五五”普法期间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市服务,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干部队伍,为提高鹿邑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化水平、建设法治鹿邑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参加学法人员和学法内容 参加学法人员:局机关正、副科级及股级以上领导干部。 学习内容: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与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知识;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同时,应积极探讨与食品药品监管改革、发展、稳定相关的法治课题。 三、学法用法形式

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要结合各自的特点和实际,采取轮训、讲座、研讨、自学、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应以自学为主,注重运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局党组要将法律知识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季度进行集中学习一次。 (二)领导干部自学法律知识制度。各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对学法重要性的认识,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工作性质,确定学习内容,开展法律知识的自学,保证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40小时,努力做到持之以恒,注重实效。 (三)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学法制度。定期举办法制讲座,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领导干部在职法律知识的学习每年累计应不少于40学时。 (四)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探索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进行法律咨询和专家论证的做法,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并积极推进各单位法律顾问制度。 四、考核方法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激励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的考核,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的规范化、制度化。 (一)建立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考核制度,要把领导干部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
篇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通用) 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 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执政水平,营造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善于学习的良好环 境,使局党组成为学习型、研究型组织,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现结合实际,特 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上级党委关于 加强和改进理论学习的要求为指针,以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为 依据,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把 理论学习同学习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明确工作思路, 促进规划管理结合起来; 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高领导水平结合起来;使理论学习成为促进城 乡规划管理工作全面争先创优、闪光出彩的强大动力。 二、组织形式 1、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成员,由局党组全体成员、局长助理、助理调研 员组成。 2、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副组长,人教处 处长任学习秘书。 三、学习计划 1、学习秘书年初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年度学习计

划,包括目的要求、学习内容、具体安排和实施办法等,中心成员人手一份。 2、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制订阶段性学习计划,把学习内容分解到月份,阶 段性学习计划应包括学习重点、学习专题、参考书目以及思考题等,中心组成员 人手一份。 3、学习计划要讲究实效性和操作性,切忌做表面文章,流于形式。 4、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学习计划和总体安排,结合本人的工作情况,制订本 人年度自学计划,阅读规定的书目,做好学习笔记。 四、学习时间 1、每月第一周星期五原则上定为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可 作调整。 2、中心组年度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 12 天。 3、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心得交流。每次集中学习交流要明确主题,提前通 知,让中心组成员事先了解交流时间、内容和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并带好有关 的书籍、资料等。 五、考勤考核 1、严格实行签到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学习原则上不得缺席,凡因公外出 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凡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集中学 习的,应及时安排时间补学。 2、建立完整的学习台帐。学习台帐内容包括学习计划、学习通知、出勤情 况、讨论交流记录、重点发言材料和学习成果,每年装订成册,建档立卷。每次 集中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发言人和发言内容 等都要记载清楚。

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成员组成:党组学习中心组的人员:本单位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学习扩大会议的形式召集有关人员参加。 二、组织领导:党组学习中心组设组长一人,由党组书记担任,负责学习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领导。其职责:(一)对政治理论学习进行总体安排; (二)主持集中学习; (三)下达各成员的调查研究课题。 三、学习计划:学习中心组应当在每年初,对学习中心组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作出全年总体学习计划。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每次3天,重点学习、研讨一至两个问题,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 每季度未对下一阶段学习的内容和时间作出具体安排,制定各时期学习计划,要结合本单位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一个时期突出一个重点进行学习。 学习中心组应当在每年十二月将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的情况,制作书面总结材料,并根据要求上报县委组织部、政法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 四、学习内容: (一)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

(二)中央、省、市、县委大政方针的各类决议、决定、报告; (三)上级机构发布的重要文件;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知识,经济、历史、管理等社会科学知识; (五)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 (六)其他政治理论知识。 五、学习方法:学习中心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两种形式进行,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联系实际研讨,交流学习。 个人平时按学习计划确定的内容和进度学习,每周一般应安排2小时左右看书学习并做好读书笔记。 集中学习可以以轮流辅导讲解、组织现场参观学习、组织收听收看音像资料等形式进行。 执行中心发言人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安排1—3人作重点发言。重点发言人事先应写出发言提纲。每个专题学习告一段落后,学习中心组成员应撰写学习心得,把心得体会同总结实践经验结合起来。参加中心组学习情况和学习体会及时记入本人的学习和廉政档案。 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由学习秘书提出方案,经党组学习中心组组长同意后,提前三天通知参加学习人员。

学法用法制度

学法用法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进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理论学习集中学法制度。每年至少安排2次以上集体学法活动,每次学法时间不少于2小时。办公室要把学法内容列入理论学习年度学习计划之中,认真做好学法记录,并对学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二、法制讲座制度。结合工作和形势需要,就有关重要政策和法律问题,开展专题法律知识学习。建立健全日常工作人员学法和其它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1次法制讲座。 三、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把法制教育列入整体培训计划,精心组织实施。根据形势和任务要求,按时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法制专题培训班。 四、自学法律制度。结合环境卫生管理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坚持自学,持之以恒,并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 五、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健全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六、学法情况登记制度。对学法情况及时进行登记,主要记载参加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以及平时自学法律知识等方面情况。 各部门要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开展需要,推动学法经常化。坚持以自学为主的方法,联系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要利用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月、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充分运用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做好日常学法各项工作,推动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常态化。注重湖口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在学法中的运用,创新学法形式、丰富学法渠道。

干部学法制度.doc

干部学法制度 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根据省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通知》和《秦皇岛市干部学法制度》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局行政执法监督委员会负责领导干部学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专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干部学法工作。 二、学习对象 县国土资源局全系统的职工干部及各乡镇土管所干部职工。 三、学习内容 1、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理论; 2、依法治国基本知识; 3、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等基本法律常识; 4、《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 5、本县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四、学习形式 1、确定学法日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每月5日为学法日(遇公休日顺延),对学法内容作出妥善安排。 2、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每年有计划地举办2次以上法律知识讲座。 3、进行法律培训要采取聘请法律专门人员进行讲座,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培训班,对各级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学习。 五、学习制度 1、考勤制度 学法日要严格认真地进行考勤。(由各科室负责本科室考勤,统一报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汇总)。 2、检查制度 县局要经常检查督导本局干部学法,保证干部学法活动坚持经常,取得实效,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3、考核制度 县局负责组织本局的法律法规知识考核;负责组织。县政府组织的干部学法统一考试,其考试成绩将由县法制科分别填入个人普法档案,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送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结合干部执法、守法情况作为考核、任用的必要依据。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8-08-12 点击次数:119次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各县(市)区司法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 为增强我市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皖司通[2008]46号)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法治宣城建设,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切实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为加快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构建和谐宣城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三、学习内容 “五五”普法期间,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宪法学习读本》和中宣部、司法部编写的“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基本教材,重点学习和把握好以下内容:一要认真学习宪法,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二要认真学习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三要认真学习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四要认真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五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1、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要把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专题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2次,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2、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各级党政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每年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讲座内容要结合社会形势和实际工作。要采取措施确保到课率,提高讲座效果。 3、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要充分利用召开各种会议的时机,在会前根据形势和会议议题,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学法效果。 4、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各级党校要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培训规划和教学计划,把法制课作为领导干部必修课程进行安排。培训班或轮训班等主体班次的法制培训要形成教学单元或系列;其他班次要根据不同的类别和学员特

乡镇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乡镇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为全面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镇公职人员要积极参加普法培训学习和考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项事务,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认真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本职工作涉及的专业法知识。 三、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镇五大班子及各部门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集体学习法律知识,并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档案。 四、公职人员在自学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全年参加集中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48小时,并有笔记,有心得,有教材。 五、全镇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讲座,带头学法用法。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学习专业法律,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六、全镇公职人员积极参加省、地、镇组织的普法统考,同时还要参加本单位的学法考试。普法考试作为年度考核的基本依据,对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限期补考。 七、实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对镇委、人大、政府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任职前必须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取得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证书。考试不合格,未取得法律知识任职资格的暂缓任命或不予任命。 八、公职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原则,特别是执法人员要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使执法权,不徇私枉法,做到严格执法,廉洁奉公,执法为民。 九、坚持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合法行政,合理行政,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十、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分年度进行,由本单位组织考核,镇治镇办审核。要继续实行《干部学法用法考核证》制度,将公职人员学习内容,学习形式、考试成绩、考核结果等情况,认真填入《考核证》,除尘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对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考核可作为公职人员晋职内容之一。 十一、镇普法依法治镇领导小组每年对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学法用法情况,评估普法的效果,并将督促检查情况向全镇通报,对好的表扬,差的提

学校领导学法用法制度

XXX学校学校领导学法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精神,努力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我校制定学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带头学法守法,在全党全社会营造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历史任务而奋斗的骨干力量。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迫切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在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保证,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也将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总体上看,经过长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普遍增强。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有些地方一些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领导干部要从贯彻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观念,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做自觉学习和遵守宪法、法律的模范。 二、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指导思想、学习内容和基本要求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领导干部要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管理。 三、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保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真正落实。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结合工作和形势需要,就有关重要政策和法律问题,开展专题法律知识学习。建立健全办公会前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为了认真贯彻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使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文秘资源网原创特制定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一、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1、县委中心组和各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教材、学习笔记、主持人、参学人、学习记录、声像资料等。2、党委(党组)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与自学相结合,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3、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有学法专用笔记,每人每年写学法笔记不少于一万字。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心得和理论文章。4、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负责抓好分管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5、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6、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每年对全县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情况共同进行一次考核,并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1、在县委、党校成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中心,负责对全县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工作。2、由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县办、党校共同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年度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3、在组织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还要抓好各类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4、抓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三、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1、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县办共同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全县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情况进行考试考核。2、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一至两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3、党委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人大对拟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领导及法职人员,要坚持任前考法制度,对考试不及格者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应暂缓任用。4、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每年共同对各党委、党组学法用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把此项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选优、单位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评比的重要条件。此项工作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单位的,建议县委对主要责任

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

党组中心组学习考核制度 一、中心组学习领导小组每季对成员学习计划落实情况检查一次,采取查阅笔记,看心得体会的方法进行,并将检查情况向党组反馈。 二、每半年进行一次学习笔记、心得交流互查活动,并将互查评定结果作为年度干部考核依据。 三、坚持学习考勤制度,每季度统计一次学习考勤情况,并向全体中心组学习成员通报并作为年终干部考核内容。 四、指定的专题发言人要认真准备,撰写发言稿或发言提纲,报领导小组存档,领导小组每半年重点发言稿,发言内容进行评定,评定结果作为年度干部考核内容。 五、年终对中心组学习考勤,学习计划落实,论文和调研报告撰写,重点发言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评定情况作为年度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党组中心组学习述学制度 为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强化业务技能学习,从而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根据省市区要求,特制订云溪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中心组成员述学制度。 一、述学内容: 1、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会议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会议精神,基本专业知识可作为述学的报告内容。 2、学习方法:拟定学习计划,在年度述学报告中是参

加集中学习还是自学,是有的放矢学还是随意学等情况进行阐述。 3、学习成效:通过学习,理论信念是否牢固树立,思想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有无提高,是否解决了思想上和工作上的实际问题。 4、学习打算:报告本年度的学习情况和找出学习差距的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的打算。 二、述学方法: 与年度述职相结合,在述职的同时,增加述学的内容,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下一年初进行。 三、述学要求: 1、虚实结合,既报告学习内容,又报告学习成效,做到学习理论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2、写一篇学习论文。 党组中心组学习档案制度 一、档案管理原则 1、树立档案意识,凡反映党组中心组学习工作的一切有效资料和文字记录都属于本所档案应留存的历史资料。 2、要有档案敏感性,应主动跟踪各类档案的生成过程,主动向有关方面和人员索要相应资料。 3、中心组成员有义务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协助档案工作人员认定相关档案资料。 4、应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及时主动收集、整理、认定。

县总工会会前学法制度实施方案

县总工会会前学法制度实施方案 1 2020年4月19日

XX县总工会会前学法制度实施方案 县总工会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学法用法为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党委常委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定期会前制度,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实施纲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进一步抓好源头治理,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法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全面提高我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基本形式 在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以及部门办公会议前,专门安排时间,组织人员,以自学与她教相结合的方式,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 三、学习人员 XX县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 四、主要内容

1、时间安排: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中心组学习以及班子成员会前半小时由主要领导组织学习,坚持每月学习不少于一次,并做好相关讲稿笔记。适时邀请区相关部门、单位组织专题讲座,保证在年底完成不少于两次。班子成员要按照学习的法律法规与党纪政纪条规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 2、学习内容: (1)《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3)《工会法》。 以及其它有关依法治县、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 五、保障措施: “会前学法”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新举措,为保证“会前学法”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我会高度重视,凡班子成员在党委会所学的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必须在召开部门会议上组织全部职工学习。 1、凡参加学习人员一律按时参加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2、每次会议前学习30分钟,授课时不准处理其它工作事务。 3、学习时要集中精力,认真做好记录。 4、年终对所学内容进行测试并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之一。 3 2020年4月19日

最新离退休老干部学习制度

最新离退休老干部学习制度 离退休老干部学习制度 一、老干部党支部负责组织老干部学习~原则每月一次~次数、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要适时适量。 二、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法律等各方面知识的学习。 三、老干部党支部要准备学习材料~作好学习计划~切实保证学习效果。 四、学习方法、方式要灵活多样~通过集中学习~组织讨论、座谈等方法达到学习的目的。 五、严格遵守学习时间~不迟到~早退~学习时间一般不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老干部党支部请假。 六、学习期间保持室内卫生~禁止吸烟。 联系和走访老干部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站在和谐建设的高度~把老干部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中~不断地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特建立如下制度: 一、每个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不定期走访5位老干部。 二、每个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和3位老干部保持联系。 三、及时将走访老干部征求的意见和发现的突出问题,汇报给镇党委办公室。 四、每半年召开一次镇领导小组会议~具体解决征求意见和突出问题的落实情况。 五、征求到的意见和发现突出问题~镇领导小组成员能解决的当天解决~三天内不能解决的上报镇领导小组10天内集体解决。

老干部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领导。要把这项工作当做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要确定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定期到离、退休人员家中进行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生活中的困难~对于他们提出的一些合理要求~要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对于一些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也要给讲清原因。 二、认真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离、退休人员的党组织生活、政治学习、生活福利、医疗等均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对于生活福利~要和在职职工一样对待~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给予照顾。 三、建立离、退休干部定期阅读文件和听报告制度。凡是离休后享受提格待遇的干部和离退休前是科级以上的干部~每月十一号到阅览室~按照阅读范围~阅读有关书刊~今后凡是重要的报告会、传达文件、要按要求通知相应级别的离休干部参加。 四、建立召开离、退休人员座谈会制度。一般每年召开两次离、退休人员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困难。 五、坚持节日慰问离退休干部制度。保证每年春节要慰问一次。对于生病的离退休干部要及时登门看望慰问。 六、今后要组织离、退休人员参加适当的社会活动~使他们 发挥余热~对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七、在条件具备时~每年组织离、退休人员旅游一次。 老干部活动室制度 老干部活动室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是镇老干部之家~为了使其成为文明、健康、整洁、安全的活动场所~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1、开放时间 :每天上午8:00-12:00~双休日照常开放~每月11日为老干部集中活动日。

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

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 一、组织领导。学习中心组由党委组成,党委书记兼任学习小组组长。组长是抓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中心组学习工作负责,与全体成员一道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并主持中心组的学习和研讨。学习成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须经学习组长同意,方可准假。 二、学习要求。中心组学习要切实做到“五个有”。即有年度学习计划、有学习出勤登记、有个人学习专用笔记、有集中学习讨论记录、有学习体会文章,并做好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三、学习形式。中心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两种形式。集中学习主要采取封闭形式进行,集中精力学习某一专题,然后进行讨论,设中心发言人,形成书面发言材料。个人自学必须做到:(1)认真学习规定必读的篇目;(2)做好学习笔记,要求每人1万字以上; 四、学习交流。中心组成员应加强学习交流,学习交流应做到:坦诚相见、互相切磋、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形成讲大局、讲团结、讲协作、讲纪律、讲奉献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真正做到学有所得,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以法治校工作。 为了切实加强对局党委中心组学法的领导,确保学习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1、组织落实。镇党委成立党委中心学习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亲自抓中心组的学习。 2、制定计划。中心组学习结合我镇工作的实际,制定好学习计划,做到年度有计划、学习有安排。 3、保证时间、严格考勤。每月安排一天作为学法日,坚持每月集中学法一次。严格考勤登记制度,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须事先请假。 4、突出重点,学以致用。中心组学法要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每次重点研究一、两个问题,重视集中学法前的调查研究,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大胆探索的勇气和科学求实的精神统一起来,研究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定期检查。党委中心组每半年自查一次,主动解决发现的问题。把党委中心组的学法情况列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 6、中心组学法的考核。领导干部学法考评以每年年度的普法考试为主要考核指标,考试不合格或学法时间不达到60个学时的,要补考或补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矿专业技术人员的从业技能及业务素养,实现一专多能的目标,更好地发挥专业技术对安全生产的指导作用。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结合我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训,要以科技兴安为理念,以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为重点,以解决我矿安全生产的实际问题为任务,不断提高我矿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养,全面提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技术水平。 二、学习培训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训主要以在职、短期、矿内培训为主,脱产、矿外培训为辅,主要包括自学、专题研修、举办讲座等。 三、组织机构及参学人员 组织机构:学习培训工作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成立学习班,生产技术部长任班主任。 参学人员:全矿专业技术人员。 四、考核管理 1、培训期间严格实行课前、课后考勤制度,培训学员应提前5分钟进班,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培训学员原则上一律不得请假,确因工作原因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班主任请假,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课; 3、培训学员要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课,严禁课堂上交头接耳、随意走动。 4、培训学员上课时,手机一律调至振动状态或关闭,不得随意接 第 2 页共 4 页

打电话。 5、培训学员要认真做好听课笔记,听课笔记将作为学习培训考核的一项依据。 6、培训考核分为考勤、笔记、考试成绩三个部分,满分为100分。考勤占总分的30%,笔记占总分的10%,考试成绩占总分的60%。全年培训考核成绩将作为刘桥一矿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工作的一项依据。 五、学习培训时间、内容 学习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原则上按照公司安排进行。 第 3 页共 4 页

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煤山镇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为全面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镇公职人员要积极参加普法培训学习和考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项事务,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认真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本职工作涉及的专业法知识。 三、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镇五大班子及各部门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集体学习法律知识,并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档案。 四、公职人员在自学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全年参加集中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48 小时,并有笔记,有心得,有教材。 五、全镇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讲座,带头学法用法。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立足本职工作,

认真学习专业法律,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六、全镇公职人员积极参加省、地、镇组织的普法统考,同时还要参加本单位的学法考试。普法考试作为年度考核的基本依据,对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限期补考。 七、实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对镇委、人大、政府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任职前必须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取得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证书。考试不合格,未取得法律知识任职资格的暂缓任命或不予任命。 八、公职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原则,特别是执法人员要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使执法权,不徇私枉法,做到严格执法,廉洁奉公,执法为民。 九、坚持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合法行政,合理行政,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十、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分年度进行,由本单位组织考核,镇治镇办审核。要继续实行《干部学法用法考核证》制度,将公职人员学习内容,学习形式、考试成绩、考核结果等情况,认真填入《考核证》,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对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考核可作为公职人员晋职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会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内设各办公室主任。 二、本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 (一)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 (二)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 (三)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知识; (五)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三、由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本会领导班子每年度法制学习不少于30小时,要做好专门的记录。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对全体职工学法情况进行检查,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五、坚持法制培训制度。由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

导小组每年度分期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并纳入年度领导干部培训计划。 六、坚持举办法制讲座制度。由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举办4次适合本单位干部需要的法制讲座,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学法进行辅导。 七、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本单位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法内容,加强自学法律知识,每年自学法律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八、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本单位领导干部要学以致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事务的能力,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九、不定期专题召开办公会,研究解决全区工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 十、由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度组织一次学法用法考试工作。

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

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根据xx市印发的《xx市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七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完善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适用对象 本《实施意见》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学习内容 国家工作人员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新要求,围绕全县各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党内

法规,深入学习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标准,积极推进国家工作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主要制度和措施 (一)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 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每年集中专题学法不少于4次。 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实行党委(党组)会、政府常务会、行政工作会等会前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制度。重要法律法规规章出台后,应邀请法律顾问通过辅导解读等方式进行学习。凡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必须把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决策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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