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法规知识点归纳整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2年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重要知识点归纳(串讲)
一、应利用公平原则加以理解的一些情形
表1 公平原则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体现示例
表2 有关“撤销、撤回”的归纳
三、有关“转让”的归纳见表3。
[理解]千万不要认为“可撤销”的也就“可转让”,因为撤销只涉及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而转让则必然涉及第三人,如果不考虑第三人的权利就会造成不公平。如中标人可以放弃中标(需接受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惩罚),但是不能转让中标;又如委托代理关系,当事人可以单方面撤销(有合同约定限制条件的除外),但却不能在未经对方同意时单方面转委托。
表3 有关“转让”的归纳
四、生效的时机
某些法律文书、合同文件的生效,分别遵循到达生效、签收生效、知道或应当知道起生效(或开始起算)等原则,
视具体情况而定,见表4。
表4 生效的时机的归纳
五、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汇总归纳
连带责任指债权人可以向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个或者多个债务人请求履行任何比例债务,债务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对债务分担比例有约定而拒绝履行(债务人应先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后,再根据债务人之间的约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汇总归纳见表5。
比如总分包模式下,对于分包工程的质量问题,不管实际责任方是总包商还是分包商,业主都既可以要求总包商承担全部责任(基于合同关系,“约定”),也可以要求分包商承担全部责任(基于连带责任。“法定”)。
表5 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汇总归纳
六、计时一般应“赶早不赶晚”
此处主要指当出现多个时间点时(如合同签订、工程竣工等),表6所示的三种情况均以第一个时间点为准,当然必须保证以这个记时点起算的事件有效(如合同应为有效合同,工程验收应该合格等)。
表6 计时应“赶早不赶晚”的归纳
七、对“约定不明”的处理原则归纳
表7 “约定不明”的情况归纳
八、有关时限的归纳
表8 有关“应至少多长时间一次”的归纳
表9 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归纳
表10 向政府备案的时限及要求的归纳
表11 应特别注意的“起始”、“终止”的时限归纳
表12 其他一些常考的时限归纳
招投标的时限……
还有不全的、余下的,请学员们自己完善归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