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标准42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技术标准

(完整版)标准42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技术标准
(完整版)标准42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技术标准

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的基本功能以及设计、安装、管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安装和使用管理。

并标准适用于晋煤集团所属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MT/T1126-2011 煤矿瓦斯抽采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50471-2008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

AQ1076-2009 煤矿低浓度瓦斯管道输送安全保障系统设计规范

AQ1027-2006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

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主要用来监测煤矿瓦斯抽采系统管路中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压力、流量、温度、抽采泵状态、阀门状态等,并实现参数异常声光报警、瓦斯抽采泵和阀门控制等功能的系统。同时也对抽采泵站内环境甲烷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并预警。

3.2 传感器

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3 执行器

将控制信号转换为被控物理量的装置。

3.4 声光报警器

能发出声光报警的装置。

3.5 断电控制器

控制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等的装置。

3.6 分站

系统中用于接收来自传感器的信号,并按预先约定的复用方式远距离传送给传输接口,同时,接收来自传输接口多路复用信号的装置。

3.7 主机

主要用来接收监测信号、校正、报警判别、数据统计、磁盘存储、显示、声光报警、人机对话、输出控制、控制打印输出、与管理网络联接等。一般应选用工控微型计算机、双机或多机备份。

3.8 馈电异常

被控设备的馈电状态与系统发出的断电命令或复电命令不一致的现象。

3.9 瓦斯抽采主管路

用于抽排和输送整个矿井或几个井下抽采区域内瓦斯的管路称为瓦斯抽采主管路(简称主管)。

3.10 瓦斯抽采干管路

用于抽排和输送整个抽采区域中的一个采区或部分抽采区域瓦斯的管路为瓦斯抽采干管路(简称干管)。

3.11 瓦斯抽采支管路

用于抽排和输送一个回采工作面或掘进区域内瓦斯的管路称为瓦斯抽采支管路(简称支管)。

4 基本功能

4.1 系统应具有抽采管道、泵站、设备等模拟量和开关量参数采集、显示及报警功能,主要参数有:

A 抽采管道参数

包括甲烷浓度、流量、压力、温度、一氧化碳浓度等;

B 瓦斯抽采泵站参数

包括室内甲烷浓度等;

C 设备参数

包括电机温度、抽采泵轴温等设备参数;电流、电压、功率因素等供电参数;供水水量、供水水压、冷却水池水温、水位等供水参数。4.2 系统应具有瓦斯抽采泵运行状态、阀门开关状态、供水状态等开关量采集、显示及报警功能。

4.3 系统应具有瓦斯抽采混合量的纯瓦斯量等累计量监测、显示功能。

4.4 系统宜实现瓦斯抽采泵开/停、管路阀门开关状态等自动或手动调节控制功能。

4.5 系统应具有以地点和名称为索引的存储和查询功能:

A 甲烷浓度、流量、压力、温度、一氧化碳浓度、阀门开关状态等模拟量实时监测值;

B 模拟量统计值(最大值、平均值、最小值);

C 瓦斯抽采泵开/停扥开关量变化时刻及状态;

D 瓦斯抽采混合量和纯瓦斯量等累计量;

E 设备故障/恢复正常工作时刻及状态等;

4.6 系统分站应具有自动存储功能,当系统通信中断时,分站自动存储累积量的监控信息,系统通信正常时,将存储监控信息上传至中心站。

4.7 系统分站应具有线性校正、超限判别、逻辑运算等简单的数据处理能力,对传感器输入的信号和传输接口传输来的信号进行处理,并控制执行器工作。

4.8 系统应具有列表显示功能,具体显示内容如下:

A 模拟量显示内容应包括:地点、名称、单位、报警上(下)限、控制上(下)限,管理瓦斯浓度、管道温度、管道压力、管道流量、一氧化碳浓度、阀门开关状态等监测值、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传感器工作状态、报警及解除报警状态及时刻、闭锁/解锁状态及时刻;

B 开关量显示内容应包括:地点、名称、瓦斯抽采泵开/停时刻、状态、工作时间、开/停次数,传感器工作状态、报警及解除报警状态和时刻、闭锁/解锁状态及时刻;

C 累计量显示内容应包括:地点、名称、单位、抽采瓦斯混合量和纯瓦斯量累计量值、时间。

4.9 系统应具有模拟量实时曲线和历史曲线显示功能。

在同一坐标上用不同颜色显示多地点参数值曲线;并设时间标尺,可显示出对于时间标尺的模拟量值和时间等。

4.10 系统应具有开关量状态图及柱状图显示功能。

注:显示内容包括:地点、名称、最后一次开/停时刻和状态、工作时间、开机率、开/停次数、传感器状态等,并设时间标尺。

4.11 系统应具有模拟图显示、修改功能。

注:显示内容包括:瓦斯抽采系统图、瓦斯抽采泵开/停状态、阀门开/闭状态、管路中甲烷浓度、流量、压力、温度、环境中甲烷浓度等。

4.12 系统应具有系统设备布置图显示功能。

注:显示内容应包括:传感器、执行器、分站、电源箱、控制器、传输接口和电缆等设备名称、相对位置和运行状态等。若系统庞大一屏无法容纳,可漫游、分页或总图加局部放大。

4.13 系统应具有报表、曲线、柱状图、状态图、模拟图、初始化擦拭等打印功能。

注:报表包括:抽采日(班、月)报表、模拟量日(班)报表、模拟量报警日(班)报表、开关量报警日(班)报表、开关量状态变动日(班)报表、监控设备故障日(班)报表、模拟量统计值历史记录查询报表、累计量日(班、月)报表、累计量日(班、月)报表等。

4.14 系统宜设置缺水控制、环境浓度控制等功能。

5 设计和安装

5.1 建有固定瓦斯抽采系统的矿井都应安装矿井瓦斯抽采监控系统,系统应具有有效的煤安标志证书,相关参数并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联网管理。

5.2 编制矿井、采区抽采设计时,应有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设计。设计内容包括:

A 设备的种类、位置、数量和相关参数。

B 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连接、敷设;

C 设备布置图、系统图。

5.3 矿井瓦斯抽采监控系统的主井应双机或多机备份。24h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井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

5.4 系统必须具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供电时间不小于2h。

5.5 矿调度室及通风部门应设置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显示终端,当监测参数发生异常时及时发出报警信号。

5.6 接入矿井瓦斯抽采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相关规定。

6 传感器设置

6.1 一般要求

A 传感器安装区域应无强电磁环境,如大型风机、电动机、变频、变压器等。

B 管道气体流量传感器前后应有足够长的直管段,不同流量传感器直管段长度应符合产品自身的安装技术要求,无具体说明时,进气上游侧最短直管段长度宜≥7D;出气下游侧最短直管段长度宜≥4D,(其中D代表管道内径)。管道气体流量传感器应选用体积流量传感器。

C 泵站内流量、温度、浓度和负压传感器在管道上的安装孔宜开在流速稳定、震动较小的抽采管道上。

D DN200以上的管道应使用插入式安装方式的传感器。

E 传感器宜安装在管路上方。安装处管道应平直、无积水。

F 瓦斯抽采管道各个测点的传感器应具有对管道瓦斯流量、浓度、压力、温度等参数进行准确监测并转化为模拟型号或数字信号的能力,实现就地显示(流量显示为标准状态下数值)。

G 传感器应具有在高湿、高尘、高负压管道瓦斯环境下具备长期可靠运行能力。易于维护、更换、调校。

H 用于测量浓度、压力的传感器监测点应留有人工检测口。

I 各类传感器参数技术规格应符合附录A要求。

6.2 瓦斯抽采泵站传感器设置要求

6.2.1 固定瓦斯抽采泵站室内环境瓦斯浓度传感器设置地点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泵站抽采泵房内应至少设置2台环境甲烷浓度传感器,地面泵房相邻的管道间、仪表室、值班室、控制室时,每个房间应至少设置1

台环境甲烷浓度传感器,其报警浓度为≥0.5%CH4;宜实现甲烷浓度超限断电功能,其断电浓度为≥0.5%CH4,断电范围为泵站内所有非本安电气设备。

B 设置在室内的甲烷传感器应布置在屋顶的最高处,应垂直悬挂,距屋顶不大于300mm,距墙壁不小于200mm,并应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维护方便。

6.2.2 抽放泵站每一趟进气管路中应至少分别设置1台甲烷浓度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自然煤层)、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一氧化碳报警浓度为≥0.0024%CO;甲烷浓度、流量、压力波动范围达到±50%以上报警。

6.2.3 直接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浓度传感器、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为≤30%CH4。

6.2.4 瓦斯抽采泵及电机、加压泵和循环水泵应安装供水水量(状态)传感器、轴温传感器、设备开停传感器。

6.2.5 抽采泵及循环水泵应安装供水监测传感器对供水状态进行监测。在排空管应设置监测瓦斯排空量的流量传感器。

6.2.6 泵房冷水池、冷水箱均应设置水位传感器。当水位低于最低水位线时,水位传感器能发出报警信号,提醒值班操作人员及时检查排除。

6.2.7 防回火安全装置上宜设置压差传感器。

6.3 瓦斯抽采管路系统传感器设置要求

6.3.1 传感器应符合相关计量标准要求。

6.3.2 计量测点布置应当满足瓦斯抽采达标评价的需要,在泵站、主管、干管、支管及需要单独评价的区域分支、钻场等布置测点。

6.3.3 传感器与管路的连接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6.3.4 安装地点应选在不易积水的直管段,直管段管道应通畅、内壁无沉积物,其直管段长度应满足各种传感器对前后直管段的要求。若气体含水量大,则还应在传感器前端加装自动放水器。

6.3.5 瓦斯抽采管路系统中的每趟主管、干管、支管上均应至少安装一套监测瓦斯流量、压力、瓦斯浓度、温度的传感器。

6.3.6 当进行采空区抽采时,管道进气侧应设置CO传感器;其他CO传感器的安设适用于自然发火矿井。

6.3.7 井下瓦斯抽采支管汇入干管时,应在支管上安装流量、浓度、压力、温度传感器,且计量装置应安装在汇流点30m-150m范围以内。

6.3.8 需要单独评价的瓦斯抽采单元汇流管应单独装设一套计量装置,主要对流量、甲烷浓度、压力数据进行测定(流量测定量程下限

为0.01m3/min)。

6.3.9 需要单独检测的瓦斯抽采钻场汇流管上至少安设一套计量装置,主要对负压、甲烷浓度、流量、温度数据进行观测(流量测定量程下限为1m3/min)。

6.3.10 在设有专用抽采巷道的封闭墙外巷口50米范围内应安设一套计量装置,主要对负压、甲烷浓度、流量、温度数据进行观测(流量测定量程下限为1m3/min)。

7 现场管理

7.1 传感器应按规定定期调校,传感器经过调校检测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应立即更换。具体调校周期见附录B。

7.2 所有传感器应实行挂牌管理,牌版内应标注传感器型号、安装位置、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包机人、安装日期、调校日期等。

7.3 抽采泵站、抽采主管路传感器安设地点应留有人工检测口,瓦斯抽采泵站每1h对测量参数进行一次检测和记录。

7.4 瓦斯抽采检测工应每班使用便携检测仪对所辖范围内的各类传感器进行对照,瓦斯抽采管路系统和抽采钻场参数每7d至少人工检测对比一次,并进行汇总分析,检测结果记入现场管理牌板。

7.5 矿井瓦斯抽采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更换和故障处理期间应采用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记录。

7.6 矿井应按季度绘制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图,监测数据实时上传。

7.7 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各类传感器备用量不少于20%。

8 瓦斯抽采系统各监测参数传感器一般技术要求见附录A;传感器检定、调校周期见附录B。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安防监控系统技术协议新

合同号: 金川集团有限公司中小学及幼儿园安防视频监控系统 技术协议 签订地点:甘肃省金昌市

目录 1 技术说明 2 设备清单 2 设备设计、制造标准 3 设备组件说明 4 设备防腐及外观 5 供货范围 6 包装运输 7 检验及验收 8 责任和权利 9 技术服务 10 技术文件 11 质量保证及供货周期 12 其它

金川集团有限公司(承租方)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分公司(出租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金川集团有限公司中小学及幼儿园安防视频监控系统中的有关技术内容、系统安装调试、线缆敷设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技术说明 出租方在承租方中小学及幼儿园安防视频监控系统1套。 1.1系统整体架构及概述 金川公司中小学及幼儿园安防视频监控系统接入金昌电信全球眼平台,系统由四部分组成前端单元(Peripheral Unit简写 PU)、客户端单元(Client Unit简写 CU)、传输网络、全球眼监控业务平台四部分组成,系统结构网络简单拓扑如下图所示: 摄像头2 摄像头2

1.2安防视频监控系统各部分功能简述 1.2.1甘肃电信的监控业务平台(该平台已建成): 通过前端单元和客户单元设备的交互,完成对网络视频监控业务的统一控制、统一资源调度和管理,以及对用户设备的接入、控制和管理。同时,实现本地、省和全国性业务开展中必须的用户接入认证、计费、调度管理、网络管理、用户管理、资源管理等功能。业务平台由用户登录服务器、认证、授权、计费(简称AAA)服务器、网络管理服务器、中心管理服务器、用户应用服务器、网络录像单元、视频处理单元组成。 用户登陆服务器(简称ULS)在整个视频监控业务网中只需部署一个,为客户端用户提供全网统一的登录接口,并根据用户所归属的平台重定向到相应的中心管理服务器(简称CMS)上。 AAA提供对系统设备及相关业务用户的合法性认证、权限控制以及计费信息记录功能,能同时为多个平台服务。 NMS主要提供对AAA、CMS、VTDU、NRU及PU等视频监控设备的远程管理,为网管人员维护此类设备提供支撑平台,具体服务包括配置管理、故障管理、性能管理、安全管理、日志管理等。 CMS是中心服务平台的核心控制单元,实现PU、CU的鉴权和接入、信令转发处理、信息管理、对VTDU和NRU等媒体设备的控制、以及CMS之间的级联,以实现分布式部署。 UAS可存储用户分组信息、用户自定义视图、用户应用数据(如电子地图)、以及前端设备分组等相关信息,用来为CMS的管理服务提供支持。 VTDU作为中心服务平台的媒体处理单元,负责音视频的请求、接收和分发,实现多级级联和分布式部署。一路视频通过VTDU可以被复制成多路送给不同的访问方。每个VTDU仅接受本域CMS的管辖,同时可为其它域提供媒体访问接口。 NRU是中心服务平台的网络录像单元,可实现媒体数据的数字化存储,并提供媒体数据的检索、回放和管理。可在CMS的统一调度下,根据一定的调度策略,进行分布式部署和灵活调度。 1.2.2传输部分

山西环境自动监控设备验收实施方案

附件: 山西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验收实施方案 根据省环保局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全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验收工作,确保建设和技术质量,确保自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特制定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验收实施方案。 一、验收原则 验收按照统一技术要求、统一调试和校正标准、统一数据传输方式和统一数据确认的原则进行。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必须经过各市环保局初步验收后由省环保局对各市正式验收,全省统一验收内容、验收依据和验收程序,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进行验收;成熟一个验收一个,逐一验收逐一建档。 二、验收内容 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设备验收内容如下: (一)生产设施产污环节生产是否正常(生产负荷不低于85%); (二)治污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运行负荷不低于85%); (三)排污口、取样口是否规范; (四)自动监测设备、净化设施监测设备所监测数据是否完整、准确; (五)控制报警系统信号反馈是否准确、远程控制是否可靠。 三、验收依据 (一)《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76-2007 (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 (三)《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 (四)《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

(五)《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 (六)《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 (七)《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HJ/T352-2007 (八)《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 (九)《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暂行)》环发[2008]25号 (十)晋环函[2007]791号文件:《关于下发<山西省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数据输出、采集、传输技术要求>的函》 (十一)晋环发[2008]34号文件:《关于印发<山西省污染源连续(在线)监测系统强制校验、比对测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十二)晋环发[2008]349号文件:《关于下发<山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十三)晋环发[2008]441号文件:《关于加快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四、验收方式 采取各市组织初步验收,省局对各市的验收结果以抽查抽测方式进行正式验收的方式进行。 五、验收程序 (一)各市初步验收。 1、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工程竣工后,污染源所属单位和在线监控设备供应商共同向所在市环保局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并分别填写附表1

煤矿井瓦斯监测系统

煤矿井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合同 甲方:荔波县巴合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贵州祥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对其煤矿原有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实施升级改造建设,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以其代理的井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KJ70N(KJ70X),对甲方 煤矿井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施工。 2、乙方保证所安装系统符合最新标准(AQ-1029、AQ6201),经双 方友好协商,乙方提供煤矿标准系统报价为:元, (大写:元),详细清单附后(若需增加设备,费用甲方负责)。 3、此合同由设备购销和安装调试两部份组成,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付 设备款10万元后合同生效,在设备进场后付款5万元,设备安装调试正常合格运行后付清余款,原则上在6月6日前安装试运行完成(由于厂家货物紧张,非人为因素,设备不能如期到达,调试时间往后推)。 4、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的时候,甲方有义务提供尽可能的配合(提 供人力),以保证乙方在系统安装顺利进行,乙方尽可能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及培训。 5、乙方在设备调试完成后即开始对甲方新购设备实施为期一年的 免费维护(人为或自然因素如雷击电压过高损坏除外),在一年中除收取消耗品费用外其它一律免费(一年后维护费另行协商)。

6、设备出现故障维修需要换相关元件时收取相关费用,此费用以市 场价为准。 7、KJ70N(KJ70X)系统出现故障,甲方无法排除时,乙方保证在24 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设备硬性故障除外)。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荔波县巴合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乙方:贵州祥瑞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及考核细则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及考核细则正式版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及考 核细则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原则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必须始终坚持人机结合的原则,实行专业全面管理制、主机定期巡查制、设备定期调试更换制、24小时监视汇报制、专职监督制、相关人员定期检查制、人员包干制的管理体系。 二、管理职责及负责范围 1、监控室负责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全面管理工作。 (1)负责安全监控中心主机至井下分站的安装、维修调校,并对主机系统进行

适时调整和各类传感器的定期校对。 (2)按照采掘接替安排,及时对分站、各类传感器的拆装作出安排,指导各使用单位正确使用、监护好监控系统的设备、缆线等。 (3)认真填写维修、调校记录,建立安全监控设备、仪表、缆线、各类传感器等台帐,并按规定绘制监控系统布置图。 (4)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负责打印监测瓦斯报表。每日必须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接头是否正常,根据风量、瓦斯变化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变化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将监测瓦斯日报表报送有关部门和领导审阅。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 1 应用范围 本要求规定了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技术规范,是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建设、评审、检测、验收的依据之一。 本要求的技术内容适用于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前端图像采集由模拟摄像机加编码器组成的系统也适用于本标准。 2 定义 2.1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图像的前端采集、传输、控制及显示记录等采用数字设备组成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传输构成模式可分为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和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2.2 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图像在前端采集后经压缩、封包、处理,具有符合TCP/IP特征,传输数字信号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如:由网络摄像机、模拟摄像机加编码器等相关设备组成的系统)。 2.3 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图像在前端采集后未经压缩、封包即传输数字信号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如:由SDI摄像机等相关设备组成的系统)。 3 总体要求 3.1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符合下列规范及标准: GB 50198-2011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11-2007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技术工程规范 GB/T 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GB/T 21050-2007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交换机安全技术要求 GB/T 25724-2010 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 GB/T 28181-201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 669.5-2008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第5部分: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Y/T 157-2000 演播室高清晰度电视数字视频信号接口

视频监控技术协议详情

实用文档 合肥新启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新站区磨店社区、沿河村农业种植 20+20MW 光伏电站工程 视频监控系统技术协议 2015年10月

目录 1 总则 (3) 2 标准和规范 (3) 3 设计技术原则 (5) 4 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 (6) 5 工艺及可靠性要求 (18) 6 工作内容和供货范围 (18) 7 培训和服务 (20) 8 备品备件 (21) 9 试验和验收 (21) 10 设计联络会 (22) 11 图纸和资料 (22)

1 总则 1.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合肥新启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新站区磨店社区、沿河村农业种植20+20MW光伏发电工程安保及视频监视系统设备,它提出了设备的功能、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用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协议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4本技术协议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合同实施过程中,买方和设计方的建议、要求不能减轻卖方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及功能应该承担责任。 1.6本技术协议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2 标准和规范 除本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照最新版本的电力行业标准(DL)、国家标准(GB)和IEC 标准及国际单位制(SI),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技术条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条件。表1为变电站图像监控系统设计遵循的主要标准和规范。 表1 变电站图像监控系统设计遵循的主要标准和规范

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视频监控技术规范书 第一章概述与总体技术要求 1.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视频监控系统主要设备的技术要求、系统级联方式、监控图像传输、显示、存储及应用,以及系统测试、验收和维护管理的相关规则。 1.1.1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1.报警与监控系统。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综合运用安全防范、通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等技术,构建具有信息采集、传输、控制、显示、存储与处理等功能的能够实现不同设备及系统间互联、互通、互控的监控综合系统。利用该系统,可对需要防范和监控的目标实施有效的视频监控、报警处置,并可为城市应急体系建设提供相应的信息平台。 2.监控设备。用于监控的信息采集、编码、处理、存储、传输、安全控制等设备。 3.监控资源。监控设备和各类监控系统提供的图像、声音、报警信号和业务数据等资源信息,主要分为社会监控资源和公安监控资源。社会监控资源,指社会各企事业、个人主导建设的监控资源。公安监控资源,指公安机关主导建设的监控资源。 4.监控平台。对联网系统内的资源进行集成和处理,对设备和网络进行管理,提供相关业务服务的平台。用户通过调用监控平台的服务来进行监控管理、业务处理。 5.监控中心。对各类报警与监控资源进行集中监控管理和指挥调度的场所。 6.用户。是资源使用者,通过共享平台的接口访问,来使用共享平台提供的资源和服务,进行监控管理和业务处理。主要包括用户终端和应用系统。 7.视频专网。专用于承载监控系统信息的传输和交换,是一个完全独立的网络,并且与其他网络物理隔离。 8.流媒体。能以一定策略控制、可连续传输、以稳定的码流速率输出、可连续实施播放的数字视频、音频数据流。 9.卡口监控系统。利用光电、计算机、图像处理、模式识别、远程数据通信等技术对经过卡口的车辆图像和车辆信息进行全天候实时采集、识别、记录、比对、监测的系统,利用该系统可完成布/撤控、报警、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 10.卡口前端车辆图像捕获率。卡口前端摄像机记录的有效车辆数与实际通过卡口的车辆数的百分比。11.号牌捕获率。号牌被自动识别的车辆数与号牌信息有效的车辆总数的百分比。 12.SIP协议。由IETF组织制定的多方多媒体通信的框架协议。它是一个基于文本的应用层控制协议,独立于底层传输协议,用于建立、修改和终止IP网上的双方或多方多媒体会话。 13.SIP设备。支持通信协议SIP的监控资源和设备,主要有网络摄像机、编码器、报警、出入口控制与存储设备等。 14.SIP网关。负责在SIP网络和非SIP网络之间协议转换,以实现网络之间的信息交互。用于不同标准的监控系统之间对接的协议转换。 15.边界接入平台。保证与监控平台不在同一安全域内的监控资源接入监控平台的安全性,不在同一个安全域内的资源的系统不能直接接入和进行访问,需要通过边界接入平台才能进行IP方式的接入。 16.高清视频。由美国影视工程师协会确定的高清标准格式,指经过视频编码后的图像分辨率达到1080P 以上(含)的数字视频,即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像素的监控图像。 17.高清摄像机。指摄像机图像分辨率达到1080P以上,本规范未指明的均为1080P以上的高清摄像机。18.网络摄像机。网络摄像机是拥有独立的IP地址和嵌入式的操作系统从而实现网络监控的智能化产品,它可以通过LAN,或者是无线网络适配器直接连接到网络上。 1.1.2 符号及缩略语 720P 分辨率为1280×720逐行扫描的视频图像

监控系统工程技术协议

附件一: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协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项目内容 1.1监控设备的安装 1.2布线施工 1.3监控设备的调试以及人员的培训 二、技术要求 2.1摄像机安装点位、安装高度以及走线图 XXXX厂总共设计16个视频监控点,监控范围以厂区为主,其中正大门、侧大门及建筑外围设置11个监控点,办公楼区域设置5个监控点,监控室设置在正大门门卫室。(摄像机位置如图示)

工厂厂区建筑物外围的高清摄像机(6#、7#、8#、9#、10#、11#)用摄像机专用支架固定在相应车间墙壁上以及值班室墙壁上,安装高度为3M(如有特殊环境,摄像机安装高度会做相应调整)。智能高速球型摄像机(1#、2#、3#、5#)用三角支架固定在车间两侧钢架上,安装高度为3~4M,需要立杆的智能高速球型摄像机4#,立杆埋于地下0.5M,杆高于地面2.5M。 办公室内部的摄像机安装高度在办公室走道天花板下方,高度为 2.5M (如有特殊环境,摄像机安装高度会做相应调整)。 备注:监控通讯线缆的走线线路以甲方弱点综合布线线路图为主。(如有冲

突,双方现场协商解决)监控室设置在厂正门值班室。(如图示) 产品参数: 摄像机 (1)规格 / 型号SF-3051FH 成像器件 1/3"Sony 感光面积4.9mm(H)×3.7mm(V) 电视系统 PAL/NTSC 最低照度 IR ON Olux 信噪比 More than 48dB 电子快门 PAL:1/50s-1/100.000s 伽马校正 0.45 增益控制 Auto 白平衡 Auto 背光补偿 Auto 同步系统 Internal Synchronization 镜头安装标配F=6mm (or8mm) 视频输出 1.0vp-p.75Ω,BNG Connector 电源DC 12V ±10% 耗电流 90mA(IR ON MAX 470mA) 工作温度 -30℃~+50℃ (2)规格 / 型号SF-3036BH 镜头:F=3.9-85.8MM,具有背光补偿,自动增益功能,可手动控制开/关 成像元件 1/4"SONY Super HAD CCD 水平解析度 480线 成像像素 752(H)X582(V) 440K 镜头 270倍彩转黑超低照度(27倍光学,10倍电子)

监控系统检查、验收与维护标准

起重设备监控系统 检查、验收及维护的标准 (架桥机) 编制日期:二零一七年三月 编制单位:中国建筑土木建设有限公司设备运营事业部

目录 第一章概述 (3) 第二章检查与验收标准 (3) 第1节视频监控 (3) 第2节传输电缆 (3) 第3节传感器、编码器与限位装置 (3) 第4节信号处理单元及控制器 (4) 第5节监控系统软件及系统集成 (4) 第6节远程监控(选配) (4) 第7节安装人员与司机的交接工作 (5) 第8节资料验收 (5) 第三章日常维护 (5) 第1节易损件统计与储备 (5) 第2节常见问题的处理 (5) 第3节使用注意事项 (6) 第4节设备安拆注意事项 (6) 第四章配件清单 (7)

第一章概述 起重机监控系统是独立的,能自动检测出起重机所吊载的质量及吊具所处的空间位置,并能显示出其额定载重量和实际载荷、天车运行的速度及位置。起重机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检测起重机工况,自带诊断功能,快速危险状况报警及安全控制。具有黑匣子功能,自动记录作业时的危险工况,为事故分析处理提供依据。目前用于轮轨式提梁机、轮胎式起重机、和铁路架桥机等机械设备。 第二章检查与验收标准 第1节视频监控 1.1 摄像头清晰、有效且安装方式正确; 1.2 车载显示器画面清晰; 1.3 影像或参数的存储容量满足现场需要; 第2节传输电缆 2.1 信号线具备屏蔽能力、不受其他因素干扰; 2.2 电缆的线号清晰、明确且不易丢失; 2.3 信号线、电源线走线时可余留少许的线缆长度,不可过多冗余; 2.4 线缆走线整齐且均用消防水带或波纹管包裹,不可裸露在外;2.5 线缆外表无破损处、无过度氧化部位; 2.6 线缆规格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第3节传感器、编码器与限位装置

煤业有限公司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

煤业有限公司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 运行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山西省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确保我矿安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信息采集准确、可靠、反馈及时,充分发挥防止瓦斯事故“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信息中心、通风等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安全汇报制度、考核办法。 二、机构设置 第三条:组建信息中心,负责对瓦斯监测监控网络信息进行全面管理。 第四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不间断人员值守,值守人员必须具有瓦斯监控知识,了解瓦斯监测信息系统网络的构成情况,掌握瓦斯监测系统的结构及运行操作技能,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及瓦斯异常时的应急处理程序。 第五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人员按特殊工种对待,要进行培训、考核、发证,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培训工作按上级要求统一安排。 三、日常信息管理 第六条:信息中心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执行上级管理部门关于瓦斯监测信息的文件、指令、通知,履行对瓦斯监测网络的监管、汇总及信息上报。 2、对瓦斯监测监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瓦斯超限报警等事故隐患信息,及时下达整改或停产指令,并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做好记录。 3、跟踪监督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异常情况和瓦斯超限,报警等事故的处理情况,并向总工程师和有关领导及上级部门汇报,做好记录。

4、及时查询各种瓦斯监测系统的图纸、记录、监督图纸及基础数据的更新情况。 5、检查监督监控中心站及有关监测系统维修人员的上岗情况及岗位作业情况。 四、监测系统地面中心站值班人员职责 第七条:监测系统地面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不间断监视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的记录,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系统各分站、测点的生成、修改及模拟图形的生成更新及调度显示系统的维护工作; 2、负责系统各测试点数据的统计及故障报警数据的打印; 3、负责监测系统日报表及班报表的打印工作; 4、当系统发生故障,测点超限报警,局扇、主扇停风报警时,及时按程序向上汇报,同时通知通风部门“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跟踪处理结果,监测中心站值班人员应做好相应记录。 5、 五、监测队职责 第八条:监测队除组织职工根据《规程》要求搞好监测系统的安装维护工作,还应做好如下工作: 1、24小时留守值班人员,当系统出现故障时(干线短路、设备故障、传感器故障等)应在2小时内恢复,处理情况要有记录备案,并汇报调度、信息中心; 2、负责监测分站及线路的维修。 3、根据《规程》要求建立健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并健全设备管理台帐及各类图纸、技术资料。 六、瓦斯监测异常情况界定及处理程序

工厂监控工程合同书

监控系统工程合同书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甲方现委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担监控系统工程。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认真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有限公司厂区监控机安防项目 2、工程地点:**区***厂区院内 3、工程内容:(详情见附表) 4、承包范围:厂区院内所有可设监控点 5、材料要求:根据乙方提供材料按照样本为准,进行制作安装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工程图纸、楼层施工用电、用水;并提供施工现场专用的有安全防范措施的仓库,以保证乙方能如期完成工程工期。并承担以下义务: 1、按时对工程、施工及工程进度实施监控和验收。 2、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设备的集成和安装调试工作。

三、工程的时间和进度 工期为自开工之日起至验收完毕。如遇下列情况,乙方可顺延工期: 1 、施工现场电源未接通,或障碍物未清除,影响施工; 2 、因甲方签约时未曾说明的施工限制而影响进度; 3 、甲方对双方签约认可的设计、配置提出改动而影响工程进度; 4 、因甲方决策不及时而影响工程进度; 5 、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有关款项而影响工程进度; 6 、因不可抗力而延误工期。 工程中甲方对监控点进行增减,则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工程总价:详见附表(工程价格汇总表) 合同金额:&000.00(元) 大写:***万元整(元) 五、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附表1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 2、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3、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瓦斯监控系统常见故障处置

“一通三防”信息化建设与创新实践 一、“一通三防”信息化创新建设前的基本情况 (一)“一通三防”信息化建设的起源和发展历程 坤升公司是全省挂号的高瓦斯矿井,自1990年矿井鉴定为高瓦斯矿井以来,瓦斯涌出量逐年增加,瓦斯绝对涌出量和相对涌出量连续多年居全省第一,2006年,矿井瓦斯涌出量虽为近五年来最低的一年,但相对瓦斯涌出量和绝对瓦斯涌出量仍分别达到21.54m3/min、25.967m3/t,治理瓦斯工作成为“一通三防”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从80年代开始,以瓦斯监测技术为代表的“一通三防”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和推广,使传统的“一通三防”管理手段和方法人为影响因素大、监测内容单调、方法落后、可靠性差等缺点越来越凸显出来,研究新的管理技术和方法很有必要。 针对以上情况,坤升公司较早就介入“一通三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1988年5月,投资23万元,建立了第一套瓦斯监控系统(MJC-100A型煤矿集中监控系统),开始对矿井瓦斯进行实时监测,随着传感器技术、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和信息传输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矿井监测系统由单一的甲烷监测和就地断电控制的瓦斯遥测系统和简单的开关

量监测模拟调度发展起来,不断发展和完善,逐步从MJC-100A、KJ-2逐步发展到KJ95监控系统,直至目前使用的KJ76监控系统,功能也更加完善和强大。以KJ76监控系统作为平台,“一通三防”信息化建设蓬勃开展起来。 (二)改造创新前的信息化水平 坤升公司原有的“一通三防”信息化工作主要依托山东瑞安特公司生产的KJ76监测系统实现。 1、KJ76矿井监控系统组成 坤升公司使用的KJ76矿井监控系统是一个基于网络化的监测监控系统,可以实现灵活组合的联网监测功能。其主要由监测终端、监控主机(中心站)、通信接口装置、井下

标准42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技术标准

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的基本功能以及设计、安装、管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安装和使用管理。 并标准适用于晋煤集团所属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MT/T1126-2011 煤矿瓦斯抽采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50471-2008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 AQ1076-2009 煤矿低浓度瓦斯管道输送安全保障系统设计规范 AQ1027-2006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 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主要用来监测煤矿瓦斯抽采系统管路中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压力、流量、温度、抽采泵状态、阀门状态等,并实现参数异常声光报警、瓦斯抽采泵和阀门控制等功能的系统。同时也对抽采泵站内环境甲烷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并预警。 3.2 传感器 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3 执行器 将控制信号转换为被控物理量的装置。 3.4 声光报警器 能发出声光报警的装置。 3.5 断电控制器 控制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等的装置。 3.6 分站 系统中用于接收来自传感器的信号,并按预先约定的复用方式远距离传送给传输接口,同时,接收来自传输接口多路复用信号的装置。 3.7 主机

视频监控系统技术协议-1215

新余江能光伏电业有限公司棠浦煤业20MW光伏发电项目 (视频监控技术规范) 采购方: 供货方: 2015年12月

1 范围 1.1 总则 1.1.1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新余江能光伏电业有限公司棠浦煤业20MW光伏发电项目的安防监控系统。 1.1.2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详尽陈述与之有关的规范和标准。供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国家有关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必须完全按其执行。 1.1.3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1.4 本规范书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供方对整套系统负全责,即包括分包(采购)的产品。确定分包(或采购)产品的制造商需由需方认可。 1.1.6 本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1.1.7 供货文件要求: 供方在供货时,必须至少提供以下技术要文件3套供需方审查: A.供货技术说明书; B.所提供设备及系统的详细说明,包括系统性能,系统结构以及其它有关技术文件和产品样本; C.全套设备的供货范围,包括所有硬件、软件、施工、服务和有关图纸资料等; D.本工程组织计划、质量控制与计划保证; E.所提供的安防监控系统在同类型电厂应用业绩清单; F.本技术条件书所要求的其它说明、资料等。 1.1.8合同签定后六日内需方提供给需方设计部门资料(5套纸质版,1套电子U 盘版),至少包含:

a、系统各设备安装图、接线资料 b、系统各设备安装、运行、注意事项、维护使用说明书。 c、设计与用指导资料。 d、电缆联系图。 e、各盘(柜)的面板布置图,底脚开孔尺寸、外型尺寸等。 1.1.9供方在组织设计前需了解项目现场,摄像机安装地点,地质等情况。合理配置摄像机等设备,本项目室外设备能适应当地多风沙、冬季低温等气候条件。。 1.2供方的工作范围 1.2.1 供给完成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功能、满足其技术指标要求的整套监视设备和安装材料。 1.2.2 完成整套设备的现场安装施工和调试工作,并按期随光伏系统投入正常运行。 1.2.3 需方运行及维护人员的培训工作。 1.2.4 设备保修期内的技术服务工作以及备品备件的供应。 1.3 需方的工作范围 1.3.1 系统的安装协调。 1.3.2 对供方最终完成的系统进行验收。 1.3.3 协调解决现场仓库,物品保管和施工工作电源。 2 技术要求 2.1规范和标准 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DB32/181-1998 建筑多媒体化工工程设计标准 GB-50198-94 建筑闭路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JGJ/T16-92 建筑电器设计规范 GB7401-87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管评价方法

瓦斯监控系统制度汇编

目录 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3) 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5) 三、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7) 四、煤矿监控中心值班制度 (8) 五、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9) 六、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10) 七、瓦斯监控监测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11) 八、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 (13) 九、瓦斯监测工安全操作规程 (14) 十、监控系统防雷保护措施 (19) 十一、故障期间安全措施 (19) 十二、甲烷传感器中断追究制度 (20) 十三、煤矿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21) 十四、监控室监测日报制度 (22) 十五、瓦斯监测监控人员值班制度 (22) 十六、甲烷传感器检验制度 (23) 十七、瓦斯监控系统设备调试、校正制度 (24) 十八、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制度 (24) 十九、系统故障信息传输制度 (24)

二十、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25) 二十一、系统故障信息反馈制度 (26) 二十二、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 (26) 二十三、瓦斯超限信息反馈制度 (26) 二十四、瓦斯信息传输制度 (27) 附录、相关表格样式 (28)

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监控系统是为了实现对井下瓦斯涌出量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超限报警、断电、闭锁的数据采集监控系统。为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有效提高安全管理,充分发挥监测系统功能,确保监测系统监测的连续性、准确性、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工种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2、矿井安全监测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 3、该系统的使用由监测室统一管理。 4、监测中心主任负责全系统稳定运行的协调领导工作并负责组织各具体操作人员的组织和故障处理工作。 5、系统维护人员进行日常维护、检验工作。 6、值班人员负责当班故障报告与处理,运行日志记录、报表打印等工作。 7、当监测巡检工负责日常巡检,传感器位置调整,校验对比等日常工作。 8、监测维修工负责对井下传感器及各分站、监测电缆、井口至监测室的线路维修维护工作由监控维修工负责。 10、井下工作面搬家,监测设备及电缆的移动由监测中心、机电科、生技科共同完成,并确保传感器首先工作。 11、掘进工作面传感器要悬挂在距工作3-5m的地方,距顶板小于

视频监控技术协议

合肥新启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新站区磨店社区、沿河村农业种植 20+20MW 光伏电站工程 视频监控系统技术协议 2015年10月

目录 1 总则 (3) 2 标准和规范 (3) 3 设计技术原则 (5) 4 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 (6) 5 工艺及可靠性要求 (18) 6 工作内容和供货范围 (18) 7 培训和服务 (20) 8 备品备件 (21) 9 试验和验收 (21) 10 设计联络会 (22) 11 图纸和资料 (22)

1 总则 1.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合肥新启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新站区磨店社区、沿河村农业种植20+20MW光伏发电工程安保及视频监视系统设备,它提出了设备的功能、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用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协议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4本技术协议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合同实施过程中,买方和设计方的建议、要求不能减轻卖方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及功能应该承担责任。 1.6本技术协议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2 标准和规范 除本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照最新版本的电力行业标准(DL)、国家标准(GB)和IEC 标准及国际单位制(SI),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技术条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条件。表1为变电站图像监控系统设计遵循的主要标准和规范。 表1 变电站图像监控系统设计遵循的主要标准和规范

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

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 GB17681—1999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acceptance for safety monitoring,controlling and early warning system Of inflammable and explosive tank farm 前言 本标准旨在为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在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预评估和竣工验收”工作中提供技术支持,也是为具体执行这一任务的工作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综合技术依据,以保证新建、改建、扩建的易燃易爆罐区具有相应的安全监控技术水平。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安全生产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原劳动保护检测技术中心、东华工程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志民、徐炳华、吕武轩、汪国华、缴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储存气体或液体介质的易燃易爆罐区内设置的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的验收。凡本标准未作说明者,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74—1984石油库设计规范(含95.10局部修订条文) GB/T15408—1994报警系统电源装置、测试方法和性能规范 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60—199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6—19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一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3 定义 3.1安全监控预警系统safety monitoring,controlling and earlywarning system 为限制、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用检测、控制仪表和器材等设施所装备的,以实现预测、预报和警示事物安全状态的工程技术整体系统。 3.2安全预警参数safety early warning parameter 能够预测、预报,表征事物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的物理量或化学量。 4 区域划分 应按GB50058和GB50160规范中有关规定要求划分的区域实施监控预警。 5 安全预警参数检测仪表的设置 5.1确保检测参数具有代表性,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5.2温度检测点应选择有代表性的部位。测量罐内介质温度时,可根据罐的容量和介质特性设置单个或多个具有代表性的温度检测点。 5.3设有蒸汽加热器的储罐,配备能够控制介质温度的相应设施。

瓦斯监控系统制度大全

目录 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监控系统是为了实现对井下瓦斯涌出量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超限报警、断电、闭锁的数据采集监控系统。为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有效提高安全管理,充分发挥监测系统功能,确保监测系统监测的连续性、准确性、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工种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2、矿井安全监测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 3、该系统的使用由监测中心管理组统一管理。 4、监测中心主任负责全系统稳定运行的协调领导工作; 监测中心副主任负责组织各具体操作人员的组织和故障处理工作。 5、系统维护人员进行日常维护、检验工作。 6、值班人员负责当班故障报告与处理,运行日志记录、报表打印等工作。 7、当监测巡检工负责日常巡检,传感器位置调整,校验对比等日常工作。 8、监测中心负责对井下传感器及各分站进行维修校正。 9、井下监测电缆、井口至监测室的线路维护由监测中心负责。 10、井下工作面搬家,监测设备及电缆的移动由监测中心、机电科、生技科共同完成,并确保传感器首先工作。 11、掘进工作面传感器要悬挂在距工作3-5m的地方,距顶板小

于30cm,距巷帮大于20cm处,打炮时要把探头移至放炮员躲避地点,炮后再挂回规定的标准位置,这个工作面组长或放炮员完成。 1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传感器应悬挂在距回风巷口10-15米的地方,标准同上,由监测巡检工完成。 13、进入被串工作面风流中设置的传感器应吊挂在局扇前3-5米的地方,标准同上。 14、回采工作面的传感器应吊挂在回风顺槽,距工作面3-5的地方,距回风10-15米的地方,标准同上。 15、监测巡检工每天必须对传感器校正对比一次,并有对比记录。 16、监测巡检工每天对监测系统进行巡查,及时与瓦检员核对传感器显示的瓦斯浓度是否与光瓦检仪检测的一致,如不一致要及时校正。 17、监测巡检工入井时要携带必要的工具和材料,对监测系统进行中出现的故障要在24小时内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在24小时内更换,要向地面监测室汇报具体情况,并做好记录。18、监测巡检工对传感器吊挂错误,强制送电,或者擅自甩掉系统不用的现象,有权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有权停止作业,并向安全指挥中心汇报进行严肃处理。 19、瓦检员要对所辖区域内的监测系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维修工联系,如果维修校正工不在,要安全指挥中心或者监测中心汇报。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14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914 2 / 2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条 维修人员对瓦斯监测系统的运行全面负责,完成系统分站,探头的安装,调试和拆除工作。 第二条 负责正常的设备维护,维修及故障处理,完成探头的校验工作。 第三条 维护人员要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当班出现的故障要及时下井处理。8小时内必须处理完,否则,立即更换设备,严禁甩开断电装置进行检修。 第四条 任何人不得破坏监控设备,如发现严肃处理,进行设备安装维护时,必须编写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条 维护人员完成监测数据,故障维修登记表的处理装订工作做好故障维护登记和设备仪表台帐的记录工作。 第六条 维护人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擅自脱岗,离岗。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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