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媒与著作权.ppt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案例及典型事件一]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6、电影和类似电影方法制作的作品的著作权人
《著作权法》规定,这类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享有, 但编剧、导演、歌曲的词曲作者和摄影者都享有对自 己的创作部分的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 合同获得报酬。这类作品中可以单独适用的剧本、音 乐作品,作者有权单独行使自己对作品的著作权。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1、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
职务作品是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 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职务作品的界定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职务作 品的作者需要同本单位存在隶属关系,二是职务 作品需是有关人员接受上级布置或者虽然上级未 布置但属于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作品。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
《世界版权公约》 《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 《录音制品公约》 《罗马公约》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二、著作权的客体
(一)定义:著作权的客体是指作者创作的 以某种具体形式表现出来的文学、艺术和自 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第七章 大众传媒与著作权
教学目的和要求:
本章通过介绍著作权的基本知识及大众传媒中的著 作权问题,使学生在大众传播的语境下熟练掌握著作权 制度的基本内容,锻炼学生在大众传播实践中运用著作 权的能力,最终将著作权制度应用于新闻传播的实践活 动,在传播活动中一方面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方面 对他人的著作权不造成侵害。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
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三、著作权的主体: (一)定义:
著作权的主体是指著作权所有者,即作品的著作权人。
第七章 大众传媒与著作权
重点:
著作权制度中的基本概念; 传播者所享有的传播者权
难点: 新技术产生所带来的著作权制度的变化; 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
本章纲要
第一节: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著作权和公共利益的平衡 第三节:传播者的权利 第四节: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一、定义和法源 (一)定义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公民、法人依照法律规 定对于自己的科学或文学、艺术等作品所享有的 专有权利,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人 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二)法源:
我国法律法规: 《宪法》 《民法通则》 《刑法》 《著作权法》(2001)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1)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002)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06)
属于受托人。”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4、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 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 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 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著作权。”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5、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规定:“汇编若干作 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 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 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 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职务作品的归属有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为一般情况,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但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第二种情形是特殊情况,“特殊情况”是指: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 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 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二)著作权客体的构成要件:
实质要件——有独创性 形式要件——可复制性 注: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 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 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三)著作权客体的种类: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2、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合 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 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3、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人
委托作品是委托人通过订立委托合同,委托 受托人就特定目的和要求而创作的作品。我国 《著作权法》第十七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 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四、著作权的各项权利内容 (一)人身权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因 创作活动而产生的与人身利益紧密联系的权利。 不能转让、继承。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1、发表权
发表权是作者享有发表或者不发表自己作品、 何时以何种方式发表作品的权利,也就是作者 决定是否将自己作品公之于众源自文库权利。每种作 品只能发表一次,发表权也只能实施一次。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2、署名权
署名权是指作者表明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在网络环境中,署名权发展为“权利管理信息” (rights management information)的概念。权利管理 信息是指识别作品及其作者、对作品拥有任何权利的所 有人的信息,以及有关作品使用的条款和条件的信息, 这些信息都必须在作品的每件复制品上或向公众传播时 出现,未经许可不得去除或改变。《信息网络传播权保 护条例》对此作了具体的规定。
(二)著作权主体的种类: 1、作者: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继受著作权人:自然人或组织、国家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三)著作权的归属
通常情况下,著作权归属于作者。《著作权 法》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 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这是判断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但在特定环境 下产生出来的作品其著作权的归属依法律来界定。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6、电影和类似电影方法制作的作品的著作权人
《著作权法》规定,这类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享有, 但编剧、导演、歌曲的词曲作者和摄影者都享有对自 己的创作部分的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 合同获得报酬。这类作品中可以单独适用的剧本、音 乐作品,作者有权单独行使自己对作品的著作权。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1、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
职务作品是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 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职务作品的界定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职务作 品的作者需要同本单位存在隶属关系,二是职务 作品需是有关人员接受上级布置或者虽然上级未 布置但属于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作品。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
《世界版权公约》 《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 《录音制品公约》 《罗马公约》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二、著作权的客体
(一)定义:著作权的客体是指作者创作的 以某种具体形式表现出来的文学、艺术和自 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第七章 大众传媒与著作权
教学目的和要求:
本章通过介绍著作权的基本知识及大众传媒中的著 作权问题,使学生在大众传播的语境下熟练掌握著作权 制度的基本内容,锻炼学生在大众传播实践中运用著作 权的能力,最终将著作权制度应用于新闻传播的实践活 动,在传播活动中一方面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方面 对他人的著作权不造成侵害。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
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三、著作权的主体: (一)定义:
著作权的主体是指著作权所有者,即作品的著作权人。
第七章 大众传媒与著作权
重点:
著作权制度中的基本概念; 传播者所享有的传播者权
难点: 新技术产生所带来的著作权制度的变化; 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
本章纲要
第一节: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著作权和公共利益的平衡 第三节:传播者的权利 第四节: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一、定义和法源 (一)定义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公民、法人依照法律规 定对于自己的科学或文学、艺术等作品所享有的 专有权利,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人 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二)法源:
我国法律法规: 《宪法》 《民法通则》 《刑法》 《著作权法》(2001)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1)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002)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06)
属于受托人。”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4、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 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 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 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著作权。”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5、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规定:“汇编若干作 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 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 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 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职务作品的归属有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为一般情况,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但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第二种情形是特殊情况,“特殊情况”是指: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 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 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二)著作权客体的构成要件:
实质要件——有独创性 形式要件——可复制性 注: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 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 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三)著作权客体的种类: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2、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合 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 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3、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人
委托作品是委托人通过订立委托合同,委托 受托人就特定目的和要求而创作的作品。我国 《著作权法》第十七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 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四、著作权的各项权利内容 (一)人身权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因 创作活动而产生的与人身利益紧密联系的权利。 不能转让、继承。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1、发表权
发表权是作者享有发表或者不发表自己作品、 何时以何种方式发表作品的权利,也就是作者 决定是否将自己作品公之于众源自文库权利。每种作 品只能发表一次,发表权也只能实施一次。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2、署名权
署名权是指作者表明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在网络环境中,署名权发展为“权利管理信息” (rights management information)的概念。权利管理 信息是指识别作品及其作者、对作品拥有任何权利的所 有人的信息,以及有关作品使用的条款和条件的信息, 这些信息都必须在作品的每件复制品上或向公众传播时 出现,未经许可不得去除或改变。《信息网络传播权保 护条例》对此作了具体的规定。
(二)著作权主体的种类: 1、作者: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继受著作权人:自然人或组织、国家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三)著作权的归属
通常情况下,著作权归属于作者。《著作权 法》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 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这是判断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但在特定环境 下产生出来的作品其著作权的归属依法律来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