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筹备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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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筹备组工作报告

业委会筹备组工作报告

广厦华庭永隆苑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母舒氏工作报告

广厦华庭永隆苑全院业主:

广厦华庭永隆苑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按照《武汉市建筑工程办法》和《武汉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指导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政策的规定,进行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和听证会召开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筹备组成立情况

()街道办事处/乡镇县政府辰年于年月日指定(姓名),(身份

证号)担任本物业投资项目首次联络员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组长。

(二)筹备组组长于年月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布组成员招募告,在报名日期内共接到名业主报名,经条件核实以及(推选方式:如集

体讨(其他单位代表)名,共名人员组成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筹备组成员详细细看名单及告情况见附件)。

筹备组创设时间为年月日。二筹备组工作原则

()筹备组组长召集和主持筹备组会议;

(二)筹备组作出一致同意应当经筹备组中具有表决权的过半数

成员同意;成员需要进行表决时应当在决议上签字,注明同意反

对或本人弃权。持保留意见的成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决议的效力。

(三)筹备组应当对会议进行第二份本人录,筹备组组长应

论民主选举等),确定业主代表名建设单位代表名

当对会议本人录签字确认;

(四)筹备组的成员不能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但成员是法人或本人其他组织的除外;

(五)筹备组有权自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一次首次业主大会法团会议;

(六)业主大会成立后,筹备组应当将物业相关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因筹备组成员辞职或本人因其他原因造成筹备组不能行使职权选任的或本人逾期未完成筹备工作的,筹备组应当在自始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宣告并说明理由,当月中央局自告之日起自动解散,符合十条规定的,业主可以重新成立申请成立党委会。

三筹备组工作日程表

时间年月日讨论内容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辩论召开方案(草案)及征求意见运营管理规约(草案)及征求意见决议情况示告时间全体通过未通过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发布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告候补委员招募告全体通过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及简历管理规约(草案)及征求意见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征求意见情况总结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表决稿)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征求意见情况总结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表决稿)全体通过过半数通过过半数通过注:该表格内容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成功进行调整。会议本人录决议本人录和示告具体内容见附件。四首次业主大会市人大会议召开情况2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结果为:

1.管理规约:2.业主大会会章:3.业主委员会委员:4.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确定物业管理方式:5.:(三)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召开时间为年月日,推选(姓名)为主任委员,(姓名)为副主任委员,。

五首次业主大会听证会费用费用情况

()首次业主大会联席会议费用预算总额为(大写),实际使用

总额为(大写),具体明细见附件。

(二)费用来源为建设单位提供更多/业主垫付/业主捐赠/其他:

业主垫付的,按照元/每户或本人元/每平方米计算。

(三)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结余为(大写),经协商,结余费用

按照退还建设单位/转为业主大会活动经费/其他:方式处理。

附件:1.筹备组成员名单

2.常务委员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

3.物业表决权数确定办法

4.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工作人员催生例会办法

5.业主委员会委员候

选人及候补委员产生办法6.筹备组会议本人录及决议情况7.各项其他

工作征求意见情况统整汇总

8.街道办事处乡镇上海市人民政府指导意见9.各项工作示

告情况汇总

10.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本明细表使用明细11.

筹备组组长声明

本人应受街道办事处/乡镇民政局指定,参与指导监督本指引本人

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会议召开业主委员会民选的全过程。筹备组全体成员共同完成此工作报告,并将此报告于年月日至全体在

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年月日业主进行告。分析报告筹备组有效

保证上述报告本人载的情况内容真实程序规,符合法律法规

规章和相关相关政策的规定新规定和要求。如有隐瞒为客户提供

料不真实等行为,筹备组将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

筹备组组长签字(签章):

年月日

扩展阅读:首次会议市人大会议筹备组工作报告

附件8:

北京市住宅区第三度上海市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工作报告

使用说明

本筹备组工作报告本为示本,北京市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应

当遵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工作报告撰写规,结合物业项目的互

补实际情况并参照本示本撰写工作报告。

二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工作报告应当自撰写完成之日起3日内,将报告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大幅度位告,告时间不少于7日。

三但非住宅区可以参照使用本示本。

首个业主大会会议首次筹备组工作报告

(名称应当与前期物业或致服务合同致)

(物业项目名称)全体业主:

(物业项目名称)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省局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

办法》和《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进行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和召开工作,现

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筹备组成立情况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戊日和于年月日指定(姓名),

(身份证号)担任本物业项目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组长。

(二)筹备组组长于年月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筹备组成员招募告,在报名日期内共接到名业主报名,经条件核实以及(推选方式:如集

体讨(其他单位代表)名,共名人员组成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筹

备组成员详细之列及告全体人员情况见附件)。

筹备组创办时间为年月日。二筹备组工作原则

()筹备组组长召集和主持筹备组会议;

(二)筹备组作出决定应当经筹备组中重新考虑具有表决权的过

半数成员同意;成员进行表决时须要在决议上签字,注明同意反

对或本人弃权。持保留意见的成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决

论民主选举等),确定业主代表名建设单位代表名

议的效力。

(三)筹备组应该对会议进行应当书面本人录,筹备组组长应当

应当对会议本人录签字证实;

(四)筹备组的成员不能代理人参加会议,但成员是法人或本人

其他组织机构的除外;

(五)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共完成筹备工作,群众

组织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六)业主大会成立后,筹备组应当将相关资料移交住户给业主

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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