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调整出具文件程序

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调整出具文件程序
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调整出具文件程序

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调整出具文件程序:

1、建管处出文到县政府,同时抄送县林业局;

2、县林业局出文到市林业局,同时抄报县政府;(县林业局和建管处签订补偿协议,价格可商议,一般在40万左右,如县政府支持也可10万左右)

3、县政府出文到市政府,同时抄送市林业局;

4、市林业局出文报省林业厅,同时抄报市政府;

5、市政府出文到省林业厅;(上报文件要附上湿地功能调整报告,及建管处和县林业局签订的补偿协议,补偿费用直接给县林业局)

6、省林业厅出文报省政府;(林业厅保护处召开评审会,并根据评审意见修改评审报告,将修改后的报告报省政府)

7、省政府批转至省环保厅;

8、省环保厅出具意见上报省政府;(环保听生态处代表省政府再次召开评审会,根据意见修改后报省政府)

9、省政府根据省环保厅和林业厅意见做出同意或不同意调整的批复。(批复给林业厅,林业厅批给市林业局,市林业局批给县林业局及建管处)

注:如是国家级的湿地则要环保部评审批复,最重要国务院办公厅批复)

同时需开展的其他工作:

1、县林业局出文前需要与其签订保护区补偿协议;

2、市政府出文前需要编制完成保护区功能区调整论证报告;

3、省林业厅出文前需要对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报告进行技术评审,并核实是否签订了保护区补偿协议;

4、省环保厅出文前需要代表省政府对林业厅提交的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报告进行再次评审。

环评程序(国家级)

环评单位出具环评报告——交通厅附报告报给环保部

交通厅附报告报给交通部,交通部队报告进行初评——将初评结果报环保部

委托水利厅技术单位出水土保持方案——报水利厅评审批复——将结果报环保部

如有农业部划定的保护区也需农业部批复并报环保部

最终环保部收到所有文件后评审批复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简介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八仙山 简介 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距蓟县城东北30公里,地处京、津、唐、承四市之腹心,东临金碧辉煌的清东陵,西接巍峨壮观的黄崖关长城,南濒碧波荡漾的翠屏湖,北依雄奇险秀的雾灵山。这里是天津市地势最高、群峰汇集的地方,900米以上的山峰有19座,主峰“聚仙峰”海拔1052米,是天津市最高峰。其总面积达5360公顷,森林覆盖率达95%以上。 八仙山原名“八仙桌子”,相传铁拐李等八位散仙遨游东海经过此地,被这里云遮雾罩的奇峰、峡谷、幽林、秀水所吸引,便降下祥云,在一块两米见方的巨石旁野餐小憩,后来人们把这块巨石称为“八仙桌子”,这万亩山林因此得名“八仙山”。 八仙山在清朝时期被划定为清东陵的“风水禁地”,封闭达280多年,这里乔木伟岸,灌木丛生,芳草萋萋,藤萝蔓绕,人迹罕至,故“藏在深闺人未识”。八仙山动植物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95%以上,这里是天津市地势最高,山峰最多,降水最多,森林覆盖度最大,生态环境最优越,生态系统最完好,群峰奇秀,谷壑幽深,万木争荣,风光诱人的地方,独特的天然落叶阔叶林生态系统,不仅在华北地区,即使在世界同纬度地区都是罕见的,1995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99年被国家科协批准为全国首批科普教育基地,是国家地质公园——峰林峡谷景区最典型的代表,被专家誉为中国北方的“西双版纳”,而且享有“津门第一山”的美誉。 八仙山景区地质遗迹丰富多样,其中最具观赏价值和科研价值的品牌遗迹是石英岩峰林峡谷地貌,峰林上栩栩如生的动物奇石,刀劈斧剁般的天梯,峡谷中河流高阶地,万卷天书地层,美丽壮观的石瀑布,世界奇观

太古界与元古界地层之间8亿年跨越,太古界25亿年长寿石等。 一、珍奇丰富的植物种类 保护区内的森林,起源于距今七千万年前的新生代第三纪时期,到清朝中叶仍保持着原始森林的面貌。清朝末年以来,由于人为影响,使原始森林遭到破坏。后来在原始森林泯灭的地方,又萌生出次生林,历经沧桑演绎至今,形成了次生阔叶林区。 在保护区内,生长着热带、亚热带、暖温带、温带、寒带等区域多种植物,据初步考证,保护区内有高等植物1000余种,其中属国家重点保护的植物七种,区内主要森林植被类型有:油松林、落叶阔叶杂木林、蒙古栎林、栓皮栎林、辽东栎林、榆木林、山杨林、核桃楸林、栾树林、枫树林、白蜡林、丁香林、悬钩子林等。藤本植物种类多、数量大、穿插攀援林中,形成特殊的密林景观,著名的野生猕猴桃满山遍野,藤蔓上一簇簇的果实,碧绿翠滴,营养价值,药用价值被誉为“水果之王”。每年9月25日至10月5日,八仙山都要举办大型幽林采珍活动,届时有成千上万游客到这里可采摘到:猕猴桃、山核桃、野山楂、野葡萄、甜酸梨、木耳、蘑菇等上百种山珍野果。 八仙山是一座天然大花园。各种花卉争奇斗艳,从春到秋,花开花落接连不断。春季有迎春花、山杏花、山桃花、山梨花、迎红杜鹃等等,夏季有东陵八仙花、中华秋海棠、山梅花、丁香花、照山白等等,秋季有石竹花、旋复花、角蒿花、野菊花、百日红等等,其中被科学家称作“模式植物的花卉”有“东陵八仙花”、“迎红杜鹃花”,弥足珍贵。 这里也是天然中草药宝库,区内生长着各种名贵中草药200多种。主要有:丹参、桔梗、知母、柴胡、玉竹、沙参、百合、远志、黄岑、地黄、苦参、藿香等,品种极丰富,在林下和山阴沟谷潮湿之处可见到多种蕨类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有效保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环境、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指在国内外有典型意义、在科学上有重大国际影响或者有特殊科学研究价值,并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自然保护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 范围调整,是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部界限的扩大、缩小或内外部区域间的调换。 功能区调整,是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部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范围的调整。 更改名称,是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原名称中的地名更改或保护对象的改变。 第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工作。 第五条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不得随意调整。 调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原则上不得缩小核心区、缓冲区面积,应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得到有效保护,不破坏生态系统和生态过程的完整性,不损害生物多样性,不得改变自然保护区性质。对面积偏小,不能满足保护需要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鼓励扩大保护范围。 自批准建立或调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进行调整。 调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当避免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在范围上产生新的重叠。

第六条存在下列情况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可以申请进行调整: (一)自然条件变化导致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发生重大改变; (二)在批准建立之前区内存在建制镇或城市主城区等人口密集区,且不具备保护价值; (三)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需要。国家重大工程包括国务院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列入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且近期将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 (四)确因所在地地名、主要保护对象发生重大变化的,可以申请更改名称。 第七条主要保护对象属于下列情况的,调整时不得缩小保护区核心区面积或对保护区核心区内区域进行调换: (一)世界上同类型中的典型自然生态系统,且为世界性珍稀濒危类型; (二)世界上唯一或极特殊的自然遗迹,且遗迹的类型、内容、规模等具有国际对比意义; (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物种。 第八条确因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需要调整保护区的,原则上不得调出核心区、缓冲区。 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工程建设生态风险评估,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 除国防重大建设工程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因重大工程建设调整后,原则上不得再次调整。 第九条调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向国务院提出申请。由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的,应事先征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意见。 调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或更改名称,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抄

环保部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试行)的函

环境保护部函 环函[2009]195号 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试行)的函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中科院、海洋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的各种功能,提高管理水平和保护效果,现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试行) 二○○九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环保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导则函 附件: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的各种功能,制订本导则。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参照执行。 一、目标 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目标明确,资源本底清楚,管护设施完备,管理队伍专业,管理制度健全,规划科学合理,社区协调发展,资源管护、科学研究、环境教育等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保护成效显著。 二、规范化建设 (一)总体要求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应符合本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要求,有利于生物多样性和自然遗迹的保护和管理。 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应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 建设内容和规模应与自然保护区的类型、面积大小、保护对象特征以及管理目标相适应,与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相协调,不得盲目求大、求全、求高档。 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应同当地的自然景观和谐一致,并体现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尽量采用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区内的供电等线路应尽量地下铺设。 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各项设施设备,不得重复建设。管护、科研、宣教、办公设施尽可能集中建设,并兼顾各项功能。 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动物救护站(中心、点)、珍稀植物繁育场圃、涉及地质遗迹保护的建设项目以及开展生态恢复工程的,应进行科学论证。 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保护区应在办公用房、保护管理站(点)、界碑界桩、宣传牌等位置尽可能使用自然保护区区徽。 (二)管护设施建设 1、保护管理站(点) 自然保护区应设立保护管理站(点)。 保护管理站(点)数量及其管理范围应该确保工作人员能够迅速控制进出自然保护区的主要交通路口,到达保护区内主要人为活动区域。 保护管理站(点)的设置应根据自然保护区的类型、主要保护对象的分布、保护管理任务、自然地理条件、交通条件、人为活动特别是居民点的分布状况确定。 保护管理站(点)应当建立在居民点、人为活动频繁地区及人员和车(船)经常进出自然保护区的道路路口或其他要塞处。 单个保护管理站的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300m2,配备办公、消防、野外调查、日常巡护、执法、通讯、交通及必要的生活设施设备。 在进出保护区的重要路口和要塞处可设立保护管理点(哨卡、检查站等),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80m2。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法制日报——法制网 2016-11-02 原标题:城市规划动态维护机制拟建立核心指标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布 法制网北京10月31日讯记者王开广国务院法制办今天发布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促进规划有效实施的建议和措施,建立城市规划动态维护机制。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总体规划评估报告进行汇总,并将核心指标实施情况等重点内容向社会公布。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征求意见稿提出,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为城市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存在违反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变相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并要求其责令有关机关改正。 根据征求意见稿,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用卫星遥感、信息化等技术手段,通过规划督察员、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等强制性内容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 此外,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分为年度评估和阶段评估。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年度评估情况应当纳入城市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同时报上一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阶段评估应当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相结合,一般每五年开展一次。阶段评估报告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报告,同时报原审批机关和上一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提高城市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规划地位)城市总体规划是全局性、综合性规划,在城市发展中具有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是合理配置城乡资源、优化空间布局、指导城乡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四条(规划原则)制定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应当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区域协调、城乡统筹、集约节约、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共安全。 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推进两图合一。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 编制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不得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五条(管理体制)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省、自治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中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名录

中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名录我国目前国家公园概念上的建设类型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森林公园。由国家林业局批准设立。1982年,我国第一处森林公园——湖南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批准建立。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建立森林公园2067处,总经营面积1569万公顷。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660处,经营面积1125万公顷,省级森林公园955处。 2.自然保护区。 1956年,我国建立了第一个自然保护区——广东鼎湖山自然保护区。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各界环保意识的增强和环保法规体系的日益完善,我国自然保护区事业才步入依法桃源洞国家森林公园发展的“快车道”。2003年初,国家环保总局宣布,我国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197处,各类自然保护区1757处,总面积近1.33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3.2%,已超过世界平均水平。 3.风景名胜区。 截至2004年,中国已经建立风景名胜区677个,其中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77个、省级风景名胜区452个、市县级风景名胜区48个,总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以上。 4.生态示范区。至2000年,全国已有首批33个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的地、县和单位被国家环保局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5.国家地质公园。至2004年,中国地质公园建设工作已推进了3年多,国家地质公园的数量已达到了85座。 另外,还有国家级的湿地保护区、国家海洋类型自然保护区等。 森林公园 北京 西山国家森林公园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蟒山国家森林公园小龙门国家森林公园云蒙山国家森林公园鹫峰国家森林公园西山国家森林公园大兴古桑国家森林公园大杨山国家森林公园霞云岭国家森林公园黄松峪国家森林公园北宫国家森林公园八达岭国家森林公园崎峰山国家森林公园天门山国家森林公园喇叭沟门国家森林公园天津 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 河北 海滨国家森林公园塞罕坝国家森林公园磬棰峰国家森林公园金银滩国家森林公园石佛国家森林公园清东陵国家森林公园海滨国家森林公园辽河源国家森林公园山海关国家森林公园五岳寨国家森林公园白草洼国家森林公园天生桥国家森林公园黄羊山国家森林公园茅荆坝国家森林公园响堂山国家森林公园野三坡国家森林公园六里坪国家森林公园大茂山国家森林公园白石山国家森林公园武安国家森林公园狼牙山国家森林公园前南峪国家森林公园桃源洞国家森林公园驼梁山国家森林公园木兰围场国家森林公园蝎子沟国家森林公园仙台山国家森林公园丰宁国家森林公园 山西 五台山国家森林公园天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关帝山国家森林公园恒山国家森林公园云岗国家森林公园龙泉国家森林公园禹王洞国家森林公园赵杲观国家森林公园方山国家森林公园交城山国家森林公园太岳山国家森林公园五老峰国家森林公园黄河口国家森林公园老顶山国家森林公园乌金山国家森林公园中条山国家森林公园太行峡谷国家森林公园黄崖洞国家森林公园管涔山国家森林公园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申报书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申报书 自然保护区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说明 一、申报书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编号,申报单位不填。 二、“地点”指自然保护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名称。 三、“地理坐标”指自然保护区所跨的经纬度范围。 四、“固定经费”指行政事业性经费和管护经费等具有固定来源的经费。 五、“基础设施概况”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现有业务用房、辅助用房、生活用房、交通工具、通讯手段、重要仪器设备的情况。 六、“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后科学研究概况”主要包括在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之后到目前为止已完成的科研项目名称及成果、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名称、科研计划及国际合作交流计划等内容。 七、“功能区调整后土地权属状况”是指自然保护区在功能区调整后,其土地权属、土地权属使用证认领变化状况及是否存在新的土地使用权属纠纷。 八、“功能区调整后管理协调状况”包括功能区调整后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与区内有关部门的关系协调状况,变化后的区内是否有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及国家重大基础建设工程。 九、“功能区调整后自然环境状况”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在功能区调整前后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的变化对比以及概况、现存和潜在的环境问题等内容。 十、“功能区调整后自然保护区及其周围地区社会经济状况分析及其评价”指范围调整前后自然保护区内社会经济的对比分析与评价,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人口分布、密度、民族状况、主要生产方式; 2.生产布局、产业结构及运输等情况; 3.土地与其他资源的开发状况; 4.与当地政府及群众的关系; 5.主要社会、经济活动对保护对象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其预防措施。

城市总体规划方案修改论证报告

第1章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结论 一、对城市建设起到积极指导作用 1、城市发展方向基本一致 近几年来汉川市基本是按05版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进行建设,即向北以充实完善为主,适当向西;新河开发区主要向南,沿霍城大道和老荷沙公路布局大量工业用地;马口主要发展方向西北,与庙头呈现一体化发展态势;城隍主要向东承接中心城区功能的扩散。超出05版总体规划的发展方向主要位于荷沙一级公路以北区域以及马口镇依托汉宜快速铁路站点及白石湖的开发有向南拓展的趋势。 2、主城空间总体结构框架为城市发展提供了一定指引 六年来,汉川主城区基本按照上轮总规确定的结构框架进行建设。老城关组团逐步实施旧城改造,承担商业、居住、休闲的主导功能进一步凸显;城北组团已成为市级行政办公用地主要集中布局的空间,同时吸纳老城区的人口转移;北桥和华一工业组团是近几年新增工业用地比较集中的区域,主要沿霍城大道两侧集中分布;新河开发区综合组团依据总体规划,编制了汉正工业园规划并进行了开发建设,同时汉川电厂三期扩建、达利、银露等食品加工业相继入驻,为汉川与武汉吴家山产业园区的对接提供平台。 3、将马口纳入城区范围适应了城市经济产业及空间发展的需求 上轮城市总体规划,充分考虑到马口为湖北省著名纺织基地,是汉川襄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96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以来,逐渐成为重点开发的地区,新区包括居住、行政办公、商业服务等各种功能,在建筑、景观等方面均达到了较高的水准,为汉川市民提供了现代化居住、工作、交通等设施和场所。 二、05版总规对某些问题的判断存在失误和不足,导致实施中问题突出 1、对城市发展目标的制定考虑不够长远 在经济发展指标的制定方面未能准确预测汉川近年来的发展速度,导致经济的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城市发展空间需求也突破了上轮总规的预测,城市建设用地

七星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简介

七星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简介 七星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三江平原腹地,距宝清县城65公里,总面积两万公顷,有高等植物有74科174属386种,其中有药用植物21种、纤维植物20种、饲用植物15种、淀粉植物6种和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野大豆等。脊椎动物5纲75科263种,其中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丹顶鹤、东方白鹳、玉带海雕、白头鹤4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枕鹤、白琵鹭、大天鹅等17种。其中鸟类201种,占全省鸟类总数的53.60%。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丹顶鹤、东方白鹳、白头鹤、白琵鹭等珍稀物种随处可见。先后被评为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国际重要湿地、中国白琵鹭之乡、AAA旅游景区、黑龙江省水利风景名胜区。 保护区地处中纬度欧亚大陆东岸,属湿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明显,具有冬季严寒干燥,春季气温回升快,多大风,夏季温暖多雨,秋季降温剧烈,降水变率大等特点。年平均气温2.3-2.4℃,全年活动积温为2500-2700℃。冬季雪深33cm。 保护区年降水量551.5mm,4-9月降水量占全年的85.3%,地表补水河流为七星河,主要的湖泡为西大泡,面积为500hm2,三角泡面积为600hm2,人工湖面积450hm2。常年主导风向为南风,年平均风速4.8m/s,最大风速18m/s。

保护区地貌类型为低河漫滩,地貌特征为“两草一水七分苇”,地势平坦低洼,泡沼星罗棋布,平均海拔54m,西高东低,土壤类型以白浆土(包括草甸白浆土和浅育白浆土)、沼泽土(包括草甸沼泽土、腐殖质沼泽土和泥炭沼泽土)为主,是三江平原地区保存最完好的原始湿地之一,是三江平原原始风光的缩影。 鲜明的气候特征造就了七星河湿地独特的自然景观,最为突出的便是“湿地八景”: 一、苇海泛舟:广茂的湿地生长着一望无际的芦苇,似一块绿色的绸缎从空中铺天盖地覆下来,汇成了一望无际的茫茫苇海。微风轻拂,百鸟微语,蒹葭静默,苇海中星罗棋布的点缀着无数大大小小的湖泊、泡沼,无数条河道如藤蔓般把这些湖泊、泡沼串连起来,水清澈见底,游鱼可数。 坐船使入湿地可近距离感受大自然的独特魅力。芦苇一丛丛、一束束在船边摇曳,一簇簇水草轻轻舒展,清幽诱人,耳边掠过原野的风声鸟鸣。一缕缕含带着许多远古清野的香气扑面而来,让人不由得想起那远古诗经中的佳句。“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二、苇荡芳草:站在环湖大堤上,呼吸着青草和野花的清香,极目远眺,蒹葭萋萋,鸥鹭齐飞,心情怡然而惬意。空旷的苍穹下,尽收眼底的是满眼醉人的绿浪,两万多公顷的土地上长满了芦苇、大小叶章、香蒲等植物。萋萋的芳草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Ningbo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15年修订)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已获得了国务院批复,现将总规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编制目的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作为指导城市发展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较好地引导和促进了宁波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随着区域发展背景的重大变化,宁波城市面临着新的发展问题,为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分为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市域范围为宁波市行政辖区,面积9817平方公里,重点研究区域协调、市域空间结构、市域基础设施布局及重点城镇发展等。 中心城区范围包括三江片、镇海片、北仑片,是本次总体规划修改的重点地域。中心城区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市区行政区域,面积2560平方公里,该区域的建设和发展实行统一规划与管理。

三、规划期限 本次总规修改期限至2020年。 四、城市性质 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五、城市职能 国际贸易物流港、东北亚航运中心深水枢纽港、华东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长江三角洲南翼重要对外贸易口岸、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核心。 六、城市规模 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395万,城市建设用地420平方公里。 七、市域空间布局 1.市域总人口和城市化水平 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控制在1000万以内,城镇化水平达到75%以上。 2.市域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核两翼、两带三湾”多节点网络化市域空间格局。其中一核为宁波市区;两翼为由余姚市、慈溪市和杭州湾新区组成的北翼和由奉化市、宁海县和象山县组成的南翼;两带为东部滨海城镇产业带和西部山区生态人居带;

最新47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2018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 > 自然保护区请输入关键字 最新47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 中国林业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c4417125.html,/2018-06-09来源:野协 【字体:大中小】 打印本页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 (2018年5月·474处) 北京市(2个) 百花山、北京松山 天津市(3个) 古海岸与湿地、八仙山、蓟县中上元古界地层剖面 河北省(13个) 青崖寨、驼梁、昌黎黄金海岸、柳江盆地地质遗迹、小五台山、泥河湾、大海陀、河北雾灵山、茅荆坝、滦河上游、塞罕坝、围场红松洼、衡水湖 山西省(8个) 灵空山、黑茶山、阳城莽河猕猴、历山、芦芽山、五鹿山、庞泉沟、太宽河 内蒙古自治区(29个)

毕拉河、乌兰坝、罕山、青山、古日格斯台、大青山、阿鲁科尔沁、高格斯台罕乌拉、赛罕乌拉、白音敖包、达里诺尔、黑里河、大黑山、大青沟、鄂尔多斯遗鸥、鄂托克恐龙遗迹化石、西鄂尔多斯、红花尔基樟子松林、辉河、达赉湖、额尔古纳、大兴安岭汗马、哈腾套海、乌拉特梭梭林-蒙古野驴、科尔沁、图牧吉、锡林郭勒草原、内蒙古贺兰山、额济纳胡杨林 辽宁省(19个) 楼子山、葫芦岛虹螺山、青龙河、大黑山、章古台、大连斑海豹、蛇岛老铁山、成山头海滨地貌、辽宁仙人洞、恒仁老秃顶子、丹东鸭绿江口湿地、白石砬子、医巫闾山、海棠山、双台河口、努鲁儿虎山、北票鸟化石、白狼山、五花顶 吉林省(24个) 通化石湖、集安、白山原麝、四平山门中生代火山、汪清、靖宇、黄泥河、波罗湖、松花江三湖、伊通火山群、龙湾、哈泥、鸭绿江上游、查干湖、大布苏、莫莫格、向海、雁鸣湖、珲春东北虎、天佛指山、吉林长白山、园池湿地、头道松花江上游、甑峰岭 黑龙江省(49个) 北极村、公别拉河、碧水中华秋沙鸭、翠北湿地、太平沟、老爷岭东北虎、大峡谷、中央站黑嘴松鸡、茅兰沟、明水、三环泡、乌裕尔河、绰纳河、多布库尔、友好、小北湖、扎龙、黑龙江凤凰山、东方红湿地、珍宝岛湿地、兴凯湖、宝清七星河、饶河东北黑蜂、大沾河湿地、新青白头鹤、丰林、凉水、乌伊岭、红星湿地、三江、八岔岛、洪河、挠力河、牡丹峰、穆棱东北红豆杉、胜山、五大连池、呼中、南瓮河、黑龙江双河、盘中区、平顶山、乌马河紫貂、岭峰、黑瞎子岛、七星砬子东北虎、仙洞山梅花鹿、朗乡、细鳞河 上海市(2个) 九段沙湿地、崇明东滩鸟类 江苏省(3个) 盐城湿地珍禽、大丰麋鹿、泗洪洪泽湖湿地 浙江省(11个) 临安清凉峰、浙江天目山、象山韭山列岛、南麂列岛、乌岩岭、长兴地质遗迹、大盘山、古田山、浙江九龙山、凤阳山-百山祖、安吉小鲵 安徽省(8家) 古井园、铜陵淡水豚、鹞落坪、古牛绛、金寨天马、升金湖、安徽扬子鳄、安徽清凉峰 福建省(17个) 峨嵋峰、闽江河口湿地、茫荡山、汀江源、雄江黄楮林、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君子峰、龙栖山、闽江源、天宝岩、戴云山、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漳江口红树林、虎伯寮、福建武夷山、梅花山、梁野山 江西省(16个) 婺源森林鸟类、铜钹山、赣江源、庐山、齐云山、阳际峰、鄱阳湖南矶湿地、鄱阳湖候鸟、桃红岭梅花鹿、九连山、井冈山、官山、江西九岭山、江西马头山、江西武夷山、南风面 山东省(7个) 马山、黄河三角洲、昆嵛山、长岛、山旺古生物化石、荣成大天鹅、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 河南省(13个) 高乐山、大别山、新乡黄河湿地鸟类、河南黄河湿地、小秦岭、南阳恐龙蛋化石群、伏牛山、宝天曼、丹江湿地、鸡公山、董寨、连康山、太行山猕猴 湖北省(22个) 巴东金丝猴、洪湖、南河、大别山、十八里长峡、堵河源、木林子、咸丰忠建河大鲵、赛武当、青龙山恐龙蛋化石群、五峰后河、石首麋鹿、长江天鹅洲白鱀豚、长江新螺段白鱀豚、龙感湖、九宫山、星斗山、七姊妹山、神农架、长阳崩尖子、大老岭、五道峡 湖南省(23个) 西洞庭湖、九嶷山、金童山、东安舜皇山、白云山、炎陵桃源洞、南岳衡山、黄桑、湖南舜皇山、东洞庭湖、乌云界、壶瓶山、张家界大鲵、八大公山、六步溪、莽山、八面山、阳明山、永州都庞岭、借母溪、鹰嘴界、高望界、小溪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1-2030年) 文本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3.2 项目名称: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1-2030)委托方(甲方):宜昌市规划局 承担方(乙方):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家事业法人代码:40001083—0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甲级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建]城规编第(081001)

院长:(李晓江签名章)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总规划师:(张兵签名章)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院规划设计成果专用章:

规划设计编制完成时间:2013 年 2 月 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建所 主管所长:尹强,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主管主任工:鹿勤,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编制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罗赤,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李家志,城市规划师 项目参加人:李海涛,高级城市规划师 龚道孝,高级城市规划师 涂欣,城市规划师 袁少军,高级工程师 孙亮,城市规划师 李婧,工程师

付新春,助理城市规划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策略 (3)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5) 第一节城镇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战略 (5) 第二节市域资源与环境保护 (8) 第三节市域城镇结构与经济区划 (10) 第四节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14) 第五节市域旅游规划 (17) 第六节市域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8) 第四章规划区规划 (21) 第五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24) 第六章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25) 第七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27) 第一节对外交通规划 (27) 第二节城市道路系统 (27) 第二节公共交通系统 (29) 第三节公共停车场 (32) 第八章中心城区公共设施规划 (34) 第一节布局原则 (34) 第二节公共设施规划布局 (34) 第九章居住用地规划 (39)

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

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区的环境、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自然保护区,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生物物种的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和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自然保护区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其中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分为省级、市级、县级自然保护区。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東。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调整等工作。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钯。 自然保护区建立,是指依法建立新的自然保护区或依法晋级的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调整包括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撤销、更改名称。范围调整,是指自然保护区外部界限的扩大、缩小或内外部区域间的调换;功能区调整,是指自然保护区内部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范围的调整,以及对未划定功能区的自然保护区划定功能 0 / 12

区;撤销,是指依法撤销已建自然保护区;更改名称,是指自然保护区原名称中的地名更改、自然保护区类型改变、主要保护对象改变。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肤。 第四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自然保护区建立、调整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自然保护区建立、调整和建设管理工作。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杂。 第五条设立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有条件的县可设立县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建立和调整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进行评审,提出审批建议,报请省人民政府审批。地级以上市、县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同级自然保护区建立、调整评审工作,提出评审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未设立县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的地区,由市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组织县级自然保护区建立、调整的评审工作。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龔。 第二章自然保护区建立 第六条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建立自然保护区: (一)典型的自然地理区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以及已经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够恢复的同类自然生态系统区域;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鈞。 (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 (三)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湿地、内陆水域、森林、草原; 1 / 12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更改名称申报书

附件三: 编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更改名称申报书 自然保护区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说明 一、申报书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编号,申报单位不填。 二、“地点”指自然保护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名称。 三、“地理坐标”指自然保护区所跨的经纬度范围。 四、“固定经费”指行政事业性经费和管护经费等具有固定来源的经费。 五、“基础设施概况”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现有业务用房、辅助用房、生活用房、交通工具、通讯手段、重要仪器设备的情况。 六、“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后科学研究概况”主要包括在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之后到目前为止已完成的科研项目名称及成果、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名称、科研计划及国际合作交流计划等内容。 七、“土地权属原状”是指调整前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土地权属、土地权属使用证认领状况及是否存在土地使用权属纠纷。 八、“范围调整后土地权属状况”是指自然保护区在范围调整后,其土地权属、土地权属使用证认领变化状况及是否存在新的土地使用权属纠纷。 九、“范围调整后管理协调状况”包括范围调整后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与区内有关部门的关系协调状况,变化后的区内是否有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及国家重大基础建设工程。 十、“范围调整后自然环境状况”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在范围调整前后保护区内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的变化对比以及现存和潜在的环境问题等内容。

十一、“范围调整后自然保护区及其周围地区社会经济状况变化分析及其评价”指范围调整前后自然保护区内社会经济的对比分析与评价,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人口分布、密度、民族状况、主要生产方式; 2.生产布局、产业结构及运输等情况; 3.土地与其他资源的开发状况; 4.与当地政府及群众的关系; 5.主要社会、经济活动对保护对象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其预防措施。 十二、“范围调整和更改名称的理由”包括申请理由及项目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报告。 十三、专家论证意见由申报单位在申报前组织专家论证后提出,须经专家签名方为有效。 十四、申报书所要求的附件必须齐全,其他附件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 十五、申报书须填报一式32份。 十六、申报书一律用A4纸印制,翻印申报书时不得改变其格式和内容。 十七、申报书须于每年5月31日前报送,逾期则作为次年度申报处理。 十八、申报书的内容和填报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 强制性内容的思考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 强制性内容的思考 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利用土地,进行工程建设必须依法取得城市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方能进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土地利用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对符合城市规划的项目颁发规划许可,这是我国城市规划实施的基本制度。 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都是法定规划,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上位规划和下位规划的关系。下位规划是对上位规划的深化、细化和具体化,下位规划应服从上位规划。上位规划是下位规划编制的依据。从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性质、作用、内容来看,城市总体规划是属于战略性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属于战术性的(操作性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我国法定城市规划体系中的重要层次是城市规划科学的巨大进步。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成为城市具体规划与建设实施之间从战略性控制到实施性控制的核心层次和重要手段,是引导和控制城市建设发展最直接的法定依据,也是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规划管理最为直接的法律依据。 从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控制性详

细规划在编制中调整城市总体规划特别是调整总体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具有一定普遍性。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城市人民政府必须组织论证,就调整的必要性向原规划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年8月29日建设部颁发),这一规定基本上没有得到执行落实。从国家到地方(省主管部门)对此有着不同的看法和认识:一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是违规,问题突出,必须查处;二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应区别对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科学的角度,应坚持实事求是,本人更倾向于后者。 一、应当允许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予以适当调整,这个裁量权应当是地方政府的。 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城市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第一,城市总体规划属于战略层面,其内容、深度的规定有很多是概括性的要求,很多内容做不到具体指导实施、引导和调整城市建设发展的要求,达到这种要求和深度只能是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去深化、具体化和实现。第二,由于小比例尺地形图的限制,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也难以对各类性质用地边界具体确定,包括总体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城市用地性质(包括用地兼容)、用地

黑龙江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

黑龙江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黑龙江省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省级自然保护区,是指按照《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经省政府批准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范围调整,是指省级自然保护区外部界限的扩大、缩小或内外部区域间的调换。功能区调整,是指省级自然保护区内部的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范围的调整。更改名称,是指省级自然保护区原名称中的地名更改或保护对象的改变。 第四条省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监督管理工作。省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工作。 第五条对省级自然保护区不得随意调整。调整省级自然保护区应当避免与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区域在范围上产生新的重叠。调整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

要占补平衡,严格控制减少自然保护区的总面积,原则上不得缩小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面积,应当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得到有效保护,不破坏生态系统和生态过程的完整性,不损害生物多样性,不得改变自然保护区的性质。对面积偏小,不能满足保护需要的省级自然保护区,应当鼓励扩大保护范围。 第六条存在下列情况的省级自然保护区,可以申请进行调整: (一)自然条件变化导致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发生重大改变; (二)在批准建立之前区内存在建制镇或城市主城区等人口密集区,且不具备保护价值; (三)国家或省重大工程建设需要。国家重大工程包括国务院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列入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且近期将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省重大工程包括省政府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列入省政府规划且近期将开工建设的大项目。 (四)确因所在地地名、主要保护对象发生重大变化的,可

2019年整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料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介绍 又称“自然禁伐禁猎区”(sanctuary),自然保护地(nature protected area) 等。自然保护区往往是一些珍贵、稀有的动、植物种的集中分布区,候鸟繁殖、越冬或迁徙的停歇地,以及某些饲养动物和栽培植物野生近缘种的集中产地,具有典型性或特殊性的生态系统;也常是风光绮丽的天然风景区,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质剖面、化石产地或冰川遗迹、岩溶、瀑布、温泉、火山口以及陨石的所在地等。 自然保护区是一个泛称,实际上,由于建立的目的、要求和本身所具备的条件不同,而有多种类型。按照保护的主要对象来划分,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生态系统 类型保护区、生物物种保护区和自然遗迹保护区3类;按照保护区的性质来划分,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科研保护区、国家公园(即风景名胜区)、管理区和资源管理保护区4类。不管保护区的类型如何,其总体要求是以保护为主,在不影响保 护的前提下,把科学研究、教育、生产和旅游等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它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都得到充分发展。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截止到2007年8月有303个。 华北地区 1.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百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天津 1.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蓟县中、上元古界地层剖面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3.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河北 1.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3.泥河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4.大海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5.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6.围场红松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7.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8.柳江盆地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9.塞罕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0.茅荆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山西 1.阳城莽河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3.庞泉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4.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5.五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陕西 1.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3.长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4.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5.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6.汉中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7.子午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8.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9.天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东北地区 1.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成山头海滨地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3.蛇岛-老铁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4.仙人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理分布特征分析

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理分布特征分析 本文以我国第一批动物保护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1988年版)中所列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分析其在我国各动物地理省内的分布情况,对我国重点保护动物空缺分布进行了研究。首先对《动物名录》中重点保护动物进行认真校对并逐一核实,明确了《动物名录》中的110科、254 属共441种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通过查阅全国自然保护区的科考资料,在以获得我国各保护区科学考察报告的基础上,详细收集《动物名录》中重点保护动物基本数据,并结合“国家自然保护区名录(2007)”构建重点保护动物在保护区分布的数据库。采用资料分析法,围绕该数据库展开分析。 本文对数据库中国家一级陆生脊椎保护动物保护状况进行了重点的研究。分析得出目前我国一级陆生脊椎动物在各个动物地理区内以及在国家级保护区内 保护空缺状况,确定了我国目前需要优先保护的一级陆生脊椎动物的动物地理区。 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发展现状进行了研究,明确了需优先扩建或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动物地理区。本文得出以下结果:(1)目前,有332种国家陆生脊椎保护动物得到了我国自然保护区的保护。 明确蜂猴等77种一级陆生脊椎保护动物在我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得到了保护,台湾猴等20种国家一级陆生脊椎保护动物在国家级保护区保护内分布状 况并不明确。(2)我国共有蜂猴等69种一级保护动物存在动物地理区和行政区的保护空缺:其中戴帽叶猴等15种国家保护动物未在其分布的地理区内得到保护;川金丝猴等18种保护动物地理保护率不到50%;蜂猴等36种保护动物地理保护 率在50%以上;间蜂猴等28种重点保护动物无保护空缺。

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

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 为了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对报经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程序和内客进行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报经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修改适用本工作规则。其他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本工作规则制定。 二、城市总体规划修改,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促进城市经济社会与生态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城市总体规划: (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三)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五)国务院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四、拟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人民政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结合城市发展和建设的实际,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报告要明确原规划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分析论证修改的必要性,提出拟修改的主要内容,以及是否涉及强制性内容。 五、拟修改城市总体规划涉及强制性内容的,城市人民政府除接规定实施评估外,还应就修改强制性内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专题论证,编制专题论证报告。 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一)规划区域范围; (二)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 (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四)水源地和水系; (五)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 (六)环境保护控制性指标; (七)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范围; (八)城市防灾减灾设施用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修改城市总体规划,应按下述程序进行: (一)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向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要求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经审查同意后,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报送要求修改规划的请示。直辖市要求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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