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英荷战争时期的英国海军战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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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英荷战争时期的英国海军战术
1664年的整个秋冬,英国舰队都在朴茨茅斯休整,11月9日,詹姆斯抵达舰队并接管了指挥权。

两天后,他将舰队分为三支分舰队,并在16日与22日发布了新的航行与战斗训令。

航行训令与之前共和国时期的大同小异,只是以Admiral取代了之前的General头衔,此外增加了在白昼与夜间弃锚漂流的命令。

而《为了国王陛下的舰队在战斗中更为有序的训令》(Instructions for the better ordering of His Majesty's fleet in fighting)包括十六项条文,与共和国时期的训令也十分类似。

不同之处在于第二条与第三条,这与共和国训令中的第三条对应,但不再仅仅命令舰长“保持直线(to keep in the line)”、“与司令官一道组成一道战列”(to get in a line with the Admiral),而是要求舰长“使他们自己进入战前命令中指定的位置与序列”(put themselves into the place and order which shall have been directed them before in the order of battle)(第二条),随后“按照指定的阵型与敌人交战”(to engage with the enemy according to the order prescribed)。

(第三条)显然,战舰在战斗中应处于战列线的某一位置应该是在接敌之前决定好的。

此外,新的训令还认为共和国时期一再严控的在战斗中夺取战利品的规定仍不足以防止舰队的
战术组织在关键时刻遭到破坏。

共和国训令的第十条原本规
定,被俘的敌舰应在救援乘员后立即击沉或烧毁,因此“己方战舰的行动就不会因为分出人手或划艇去接管敌舰而被
打扰,这一点需要我们所有指挥官非同一般的留心。

”(that our own ships be not disabled or any work interrupted by departing of men or boats from the ships, and that we require all commanders to be more than ordinarily careful of.) 新的战斗
训令则规定,“战舰不应在战斗过程中进入追击状态,去拖延、纠缠、夺取、烧毁他们(受创的敌舰),以免因此丧失了更为重要的行动机会,但可以等待指挥官的指挥,当他们认为这样做的时机到来之时。

”(ships in condition of pursuing the enemy are not during fight to stay, take, possess or burn any of them [disabled enemy ships], lest by so doing the opportunity of more important service be lost, but shall expect command from the flag officers for doing thereof when they shall see fit to command it.)
詹姆士的战斗训令的最后两项(第15、16条)是全新的。

它们规定了在左舷或右舷逆风时组成纵队的情形,并规定当战舰进入合理交战距离而不开火的指挥官应受到军事法庭
的严厉惩处。

这些战斗训令与战舰在分舰队中的安排构成了舰队组织的
早期范例。

尽管桑维奇仅仅提到了分舰队,但有理由推测舰队组织还有更进一步的构成:三支分舰队可能继续下分到全舰队共计9位指挥官,而实际的战斗序列也会事先公布,给每艘船规定各自的战列线位置。

对此的证据来自1665年2月1日桑维奇率领由15艘战舰组成的分舰队从唐斯出海时额外发布了4篇训令,其中包括5项没编号的信号与条文。

第一项是在指挥官两侧组成一道横队,“这样的阵型在锚泊而战机出现时是最为便捷的,但如有时间,他们应以前述姿态航行”(in such berth as opportunity shall present most convenient, but if there be time they are to sail in the foresaid posture),即按照事先已发布的分舰队航行或战斗序列。

这是自然是詹姆斯在朴茨茅斯发布的总舰队序列之外的独立序列。

第二和第三项信号是为了从横队向左舷或右舷转换为纵队。

而第四项是为了转换为“每艘战舰按照预先指定的序列组成的阵型”(this posture, every ship in the place and order here assigned),再次涉及提前安排好的航行或战斗序列。

第五项训令是让舰队中较弱小的船只待在舰队未交战的一侧,当信号打出时应在总旗舰后方列阵。

第一项信号似乎暗示着,当舰长们无法抵达其正确位置时,应先取得他们认定的最合适的位置。

事实并非如此,在困难的情境中,这无异于让他们找到逃跑的借口。

这里的情况与
后世的豪、圣文森特、纳尔逊时代所说的让舰长自由的“选择相互支援的阵位”完全不同。

在桑维奇的时代,战斗序列还是一样新规定,其目标是为每艘战舰指定其战列线位置。

当舰长们发现自己无法抵达正确阵位时,他们应尽快先组好战列线。

直到很久之后,舰长们才取得信任,被允许利用其专业技能尽其所能地取得最大的战斗优势。

1665年3月23日,詹姆士抵达在泰晤士河口Gun Fleet锚地休整的英国舰队。

在四月间,整个舰队的战斗组织再次得到更新。

整支舰队被划分为分属詹姆斯、鲁伯特亲王与桑维奇的三支分舰队,发布了新的战斗序列。

其中,每艘旗舰受到2艘强大邻舰的支援的观念尚未被接受,与之相反,6艘旗舰邻舰中的5艘是相当弱小的战舰,似乎处在旗舰的庇护之下而非庇护旗舰,可能只发挥辅助舰艇的作用。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分舰队下的分队前卫司令与后卫司令的邻舰上,尽管此处的战舰实力差距不如旗舰那么明显。

在鲁伯特的白色分舰队中,他的前卫司令和后卫司令距离分舰队末端都只有两艘战舰。

在桑维奇的蓝色分舰队中,他的前卫司令和后卫司令距离末端都只有一艘战舰。

毫无疑问,这反应出两者都希望增强舰队两端的战斗力,同时,指挥舰上更为可靠的人员较私人战舰的舰长们能够更好地领导舰队执行战术。

这一点在八年之后得到了爱德华·斯普拉奇将军(Admiral Sir Edward Spragge)的再次强调。

1665年4月1日,詹姆斯发布了与共和国时期十分相似的航行训令,4月10日又将去年11月22日的《为了国王陛下的舰队在战斗中更为有序的训令》(Instructions for the better ordering of His Majesty's fleet in fighting)重新发布。

不过在4月18日,他们增加了10条《附加战斗训令》(Additional Instructions for fighting)。

其总的目的似乎是增强舰队的战斗纪律性,同时试图建立一些简单清晰的战术原则。

在第一条中,指挥官被明确要求“应尽力将舰队保持为一条纵队,尽可能地保持战前预定的战斗序列。

”(to endeavour to keep the fleet in one line, and as much as may be to preserve the order of battle which shall be directed before the time of the fight.) 第四条提出,战舰应在天气合适时在半链(at half a cable's distance, 一链为十分之一海里,半链约90米)距离上同敌人交战。

第二、三条则规定,如果舰队要迎击从上风驶来的敌人,先导舰队应“驶向敌军舰队的首端”(steer for the headmost of the enemy's ships),如果舰队迎击来自下风的敌人,则“指挥官们……应尽力将舰队的战列保持在紧靠上风的位置。

”(Commanders . . . shall endeavor to put themselves in one line close upon the wind.) 第六到第八条涉及如何防止舰队的战术凝聚力被战损与追击受创敌舰的行为破坏:
第六条:在敌军主力溃逃或被瘫痪之前,陛下舰队中的任何战舰都不应追击任何少数的敌舰。

第七条:任何战舰的追击行动都不应超出旗舰的视野,所有追击战舰必须在夜间返回。

第八条:被瘫痪的战舰,如果没有陷入沉没或被俘的危险中,便由最后方的友舰加以救援,而舰队的其他部分应通过痛击敌人的方式支援我方受创战舰。

该条文取代了总训令第四与第五条中关于要求邻舰提供救援的规定。

两天后,詹姆斯又加上了,名为《对纵火船、轻巡航舰与轻帆船舰长与舰员的激励措施》(Encouragement for the Captains and Companies of fireships, small frigates and ketches)的训令。

这是潘恩在1652年3月29日发布的训令的翻版,但具有更多的细节与优待规定。

如果纵火船向40炮以上的敌舰发起攻击并将之烧毁,每位舰员将能得到10磅的赏金,舰长还能得到一枚金奖牌。

如果摧毁的是敌人的旗舰,奖赏加倍。

而从纵火船袭击下解救了我军五级或以上战舰的反纵火船
辅助舰队(the anti-fireship flotilla)的成员则能得到40先令的奖赏。

被租借作为纵火船或反纵火船辅助舰艇的私人船只如果在战斗中损失,船主能够获得来自海军财政金的补偿。

不管真实执行的情况如何,是否与纸面规定相反,这些承诺无疑清楚地展示出王国海军需要比共和国海军更强的激励措施,只有提供危险工作额外补贴,才能招募到纵火船与那些
反纵火船辅助舰艇。

在4月27日与5月3日——洛斯托夫特海战的仅仅四天之前——詹姆斯再次发布了额外的训令,主要包括对应一系列战术行为的信号:“所有战舰立即组成预定战斗阵型”、“在总司令降帆减速时其他分舰队扬帆加速”、不同分舰队展开追击、以及最后一条:四级及以上的大型战舰“尽最大帆力、尽快、尽可能地向总司令集结并组成战列线,同时其他分舰队司令应重复打出这一信号。

海军史家朱利安·科贝特爵士与之后的赫伯特·里士满将军(Admiral Sir Herbert Richmond)认为,这些命令制止了对单艘敌舰的追击,最终导致如同第21条那样的所谓的“永久航行与战斗条例”(permanent Sailing and Fighting Instructions)
的出现,将之视为形式主义与过度管制的不幸典型,从此剥夺了舰长们自主的积极性。

里士满将军就此进一步推论,正是因为后世的海军将领接受了这些有问题的条文,
掌握一支舰队并以之获取全面胜利的原始概念与这种糟糕
的形式主义混而合一……集结起来的舰队只是为了在攻击
下保全自己,这样的观点在漫长的和平时期成为主流,使防御凌驾于攻击。

然而,谴责当时发布的这些训令条文是没有道理的。

组织一支中型规模、秩序良好的舰队与掌控一支规模庞大的、因秩序难以维持而尚未获得战术执行能力的舰队完全不是一回事,诸如“形式主义”一类的词语只能用于形式与秩序多少已经存在的场合中。

没有明确证据显示这些训令是詹姆斯在潘恩的建议下制定的,因此,科贝特对于这两位是空谈家、而鲁伯特与阿尔比马尔是注重自主积极性的反教条派的分类似乎基于可疑的先入之见。

这里有必要对战斗训令在纸面上的规定与实际海战执行情况作出区分。

王政复辟后的将军们发布的战斗训令是用理想状况下的完美状态作为指导,那些制订者们深知这些理想状况在激烈的战斗中用尽全力也无法达成。

战斗序列的概念才刚刚被接纳,这足以证明之前的原始战术方式是什么样子。

如果像里士满将军这么说,Wimbledon、Lindsey与Northumberland并不完全禁止战舰去追击逃跑的敌舰,似乎表现出一种更明智的控制,但另一方面,也可以说他们完全看不到有效执行此类禁令的希望。

在颇为英明且追求改革的指挥官们的领导下,王政复辟后的英国舰队得以在共和国将军们推行或尝试的战术发展的初
步成果上直接起步。

固定的战斗序列是他们取得的最为重要的新进步,尽管要强加于某些保守的舰长,甚至付出某些代价。

英国海军的将领们深知让战术退化到单舰决斗与小组混战的害处,他们深知通过登船夺取敌舰获取荣耀的诱惑,正如深知让缺乏训练的骑兵在陆地上发起一次包抄机动或者他们一旦忘记自己的战术角色而投入对敌军辎重的盲目攻击时的危险。

他们尤其深知那些贵族舰长们或征用商船舰长们不可靠的本性,一心只想着俘获战利品。

在1665年的英国舰队中,106艘战舰之外还有19艘征用商船。

这样多的船只无论在哪一方,都极难保持任何的凝聚力。

因此,如果敌人的舰队在某些区域开始出现小规模溃逃,不管是受创、丧失战力、士气低落还是某种诡计,出于常识,指挥官只能将力量完全集中于敌人的主力上,尽可能夺取、击沉或瘫痪尽可能多的敌舰,包括敌军旗舰。

将这种状况与纳尔逊时代那种训练精良的小型舰队相比较是没有意义的。

第二次和第三次英荷战争时期的海战到底是怎样的呢?尽管在将领日志及其他材料中有一些记叙与观察,能证明有效的战术凝聚力的材料仍是很少。

红色、白色、蓝色分舰队的指挥官主宰着战斗的格局,但他们甚至无力制止自己分舰队的前卫或后卫指挥官陷入独立的小队战斗。

更加严重而令人惊恐的是,由于所谓战列舰在炮力上的差别,搭载着舰队指
挥官的重型战舰往往成为此类局部战斗的中心。

于是,指挥官们强烈地意识到了相互合作、特别是解救苦战友舰的需求。

预计最近敌舰下一步行动的敏锐判断力也成为重要的品质,由此便能采取行动,掩护或解救其他分舰队或分队的友舰,而不仅止于保护自己。

这一切正是一百三十年后被称为相互支援的可敬品质。

不过,他们源于战术上的无序[1]而非形式主义,巧妙地忽视了——在这个时代仍是必要的——那些复杂而精密的职业指挥官。

战术上的无秩序自然会降低火力的效率。

A. H. Taylor少将在分析于1666年进行的四日海战时指出:
两支舰队的大多数交战是以相反航向相互驶过、在200码或以上的距离进行的。

这里至少有十次这样的穿梭,每次大约三小时;英国战舰每门火炮携带了40轮射击的弹药,最后所有战舰还都剩下10轮以上的弹药;这样算来,每轮火炮在每轮反向交战中仅能射出3轮,即每门炮每小时射击一次。

除却反向交火的问题,战舰组群、分队甚至整支分舰队多次驶过或穿过敌军阵列,而未能取得或失去任何明确的战术优势。

切断战线、突破敌阵,分割、冲锋,或是通过敌军战列线都被视为非主要的战斗方式,因为无可避免的是,炮火在
这种情形下无法集中于某一目标。

战舰的舰体十分坚固,只有水线上的持续打击能使之开裂漏水,让战舰失去速度和机动能力,成为舰炮与纵火船的靶子。

但即便如此,被重创的战舰也可能退出战列线,安全返回母港。

在1665年5月31日,荷兰舰队第一次被发现的一天前,桑维奇在战前会议上提出,舰队中共计24艘的临时征用的武装商船应该与主力舰队分离,独自组建为一支后卫分舰队,交给三位将领进行指挥。

这意味着国王陛下海军的战舰能够将力量集中在一段更短的战线里(约为1里格,[译著:即3英里])……他们将会得到极大的强化,给敌人任何一部都能留下深刻印象,且能抵挡住敌人针对我们的任何联合攻击。

他们不会受到糟糕水手的阻碍。

国王陛下的战舰指挥官更加团结,能够互相提供帮助,而不会因他人陷入恐慌。

约翰·劳森爵士一天之前提到了这个,其他人似乎也愿意接受,但没人直接说出来,都如此认可我们之前确定的战斗序列。

这个将征用商船从战列线中脱离出去,同时集中舰队火力的想法十分具有进步性,且符合海军实际。

但此时距战斗开始的时间已经太近,因而未被采纳。

1665年6月3日,第二次英荷战争中的第一次海战在洛斯托夫特外海爆发,这一时期海军战术的大多数弊端都在这场战斗中得到展示。

桑维奇记下了他的观察:
尽管我们制定的战斗序列要求排列成直线,每艘战舰应找到自己的位置参与战斗,并避免误伤友军,可许多我们的战舰甚至在第一次驶过敌阵时就未能注意到这些。

他们向上风方向转舵,把阵型叠出3层、4层甚至5层宽,行驶到敌人够不到的远方,越过前方的我军开火,好些误伤了自己人。

这些对事实真相的一手观察足以说明纸面上理想的战斗训令与实际战斗中的情形存在着多大的差距。

三个月后,1665年8月29日,统领英国舰队的桑维奇在索斯沃尔德湾中召集了一次全体舰长作战会议,在会上,他“以我方在航行与战斗中的优势训诫某些战舰的指挥官。

”(did admonish the commanders of some ships for our advantage in fighting & sailing) 他认为舰队需要在洛斯托夫特海战的结果中好好上一课,而他的这一课有力地总结了英国海军以之获胜的战术原则。

战斗命令:一,首先尽可能的占据战斗序列所规定的阵位。

二,如果在百余艘战舰中出现任何意外事故,那么无论序列怎样,先确保他们组成战列线,用侧舷对着敌人三,在战斗中转向或航行时需特别留心,避免干扰友舰造成巨大危险。

四,如果因意外事故退出战列线,保持谨慎,不要穿过友军队形向敌人射击,而应抓住机会使敌人进入安全射界。

五,我们将与一支包括战舰与东印度商船组成的混编舰队相遇,任何人不得在战斗明确获胜之前夺取商船。

航行命令:一,选择合适的锚地,避免因转向使战舰受创或陷入混乱。

二,保持特别谨慎,不得离开舰队的队伍,违令者将被拖上军事法庭。

三,在统帅打出信号前不得擅自进行追击,违令者将被拖上军事法庭。

四,航行阵型应该是你能够最快转入战斗位置的阵型。

桑维奇显然是一位现实主义者,他知道宏伟的战术设计如果不能得到合适的航行队列的支持,结果必是徒劳的,因此他特别增加了第四条航行训令。

他的舰队中有95艘战舰,除非队形已有所准备,否则便不可能在遭遇敌军时临时组成战列线。

1666年战役在约克公爵詹姆斯与桑维奇爵士不再担任海军指挥官后,鲁伯特亲王成为英国舰队的唯一高级指挥官。

而在1666年战役中,乔治·蒙克,阿尔比马尔公爵,
被任命与之共同指挥舰队。

鲁伯特一上任就重新颁布了詹姆斯的《对纵火船舰长与舰员的激励措施》,当舰队还在为航海季节的战役做休整时,他与阿尔比马尔就共同颁布了《为了使国王陛下的舰队在航行中更为有序的训令,发布于诺尔湾的皇家查理号,1666年5月1日》(Instructions for the better ordering of his Majesty's Fleet in Sailing, Given under our hands aboard the Royal Charles at the Boy [sic] of the Nore, the 1st day of May 1666) 航行训令与之前共和国在1653年颁布的训令的大同小异,只是增加了最末舰首先转向与在白昼与夜间弃锚漂流的命令。

鲁伯特的《附加战斗训令》(Additional Instructions for fighting)颁布时间不明,我们所知的是斯普拉奇在四日海战(1666年6月1日至4日)的第四天、威廉·贝克莱(William Berkeley)阵亡后被任命为蓝色分舰队前卫司令(vice-admiral of the Blue squadro)时收到了这样的训令。

其中的第二条规定一个信号代表“所有航行良好的战舰应尽其所能与敌军交战,因此我方舰队的后卫便能尽快赶上,一旦敌军准备迎击,他们就应尽力以最好的秩序攻向敌人。

”(all the best sailing ships are to make what way they can to engage the enemy, that so the rear of our fleet may better come up; and so soon as the enemy makes a stand then they are to endeavour to fall into the best
order they can) 这些训令显然产生于当时的战斗经验氛围中,但朱利安·科贝特先生似乎错误地认为第二条预示了“一个世纪后纳尔逊时代所受欢迎的英军信号,迫使不愿交战的敌人参战,或进行全面追击,或让战舰采用合适的阵位相互支援、自主交战。

”(by a century the favourite English signals of the Nelson period for bringing an unwilling enemy into action, ie for general chase, and for ships to take suitable action for mutual support and engage as they got up) 两者的背景是完全不同的,因而此一分析是误导性的。

鲁伯特所统帅的并非一支均质化的舰队,一些战舰还只是征用来的商船,另一些则水手素质低下,或船只设计落后。

他的目的是尽量使用新的战列线战术迫使他们投入战斗。

而在纳尔逊时代,指挥官的目的更多是用乱战战术对付指挥效率因法国大革命而极巨
削弱的敌方舰队。

此时已没有多少素质低下的水手,而整个战术概念已发展到相当复杂的程度,高度专业化的舰长能够自如地选择各种战术选项。

如果让纳尔逊面对德鲁伊特,他恐怕也不会选择冒险乱战。

四日海战的情形是极不寻常的。

在战斗的前三天,阿尔比马尔率领大约54艘战舰在泰晤士河口与84艘荷兰战舰进行了实力悬殊的苦战。

荷兰舰队由德鲁伊特统帅,科内利斯·艾弗森与科内利斯·特龙普(Cornelis Evertsen (the Elder) and
Cornelis Tromp)担任分舰队司令。

同时,鲁伯特亲王率领英国舰队中最好的20艘战舰进入海峡,因为错误的情报而向并未出现的法国人进行一场毫无意义的搜寻,直至战斗的第四天也是最后一天才加入战场。

在战斗的第二天,双方以常规的相向驶过的机动开局,双方舰队航向相对,从前卫到后卫依次通过对方阵前,在后卫脱离接触后全体转向,再次进行类此机动。

之后荷军特龙普的分舰队被英国舰队分割,德鲁伊特被迫前往救援,此时的英国舰队实现了非同寻常的力量集中,似乎已取得了明确的优势。

但双方毕竟实力悬殊,由于遭到严重损伤,阿尔比马尔选择了撤退。

他用第三天的时间缓慢地进入了泰晤士河口,用后来被称为“撤退阵型”(order of retreat)的方式掩护其受创严重的战舰。

皇家王子号,这艘最初由菲尼亚斯·佩特(Phineas Pett)为英王詹姆士一世建造的巨舰,在加洛普沙洲(Galloper)搁浅后被荷军俘获并烧毁。

当日夜间,鲁伯特终于与阿尔比马尔会和,并约定由他在次日组成舰队前卫。

双方实力恢复相等,而在最后一天的大约十二小时的苦战后,夜间的浓雾迫使双方脱离接触。

尽管德鲁伊特战技更佳,并在前三天中拥有更强的兵力,荷军并未取得压倒性的胜利。

英军损失了10艘战舰而荷兰损
失了4艘,此外还要分别算上双方的6艘与5艘纵火船。

在舰队休整之时,英军指挥官们陷入了对未来海军战术思考的焦虑中。

由于舰队规模如此之大,而构成又是如此复杂,特别是他们从未接受过任何战术训练,导致阵位难以保持的散漫和低能几乎是无望解决的。

除此之外,分舰队甚至下辖分队的指挥官常常在战斗中保持或允许保持某些独立性。

在纪律严明、高度管制的情形下,这种独立行动可以说是宝贵的,然而在当时那种纸面规定的战术理念从未落实于行动中的情况下,这只能算是毫无秩序。

在1666年7月18日,下一场行动——爆发于7月25日的圣雅各日海战——的仅仅一周之前,鲁伯特与阿尔比马尔发布了《增订战斗训令》(Further Instructions for fighting),开门见山地提出“将敌军保持在我军的下风位置”(To keep the enemy to leeward):
如果我们占据了敌军的上风位置,敌军冲着我们驶来,我们也冲着他们驶去,那么我军前卫舰队应该保持上风位置,当与敌军后卫舰队拉开适当距离后便停下等待,直到我军的整条战列线赶上来并与敌军前卫也拉开同样距离,然后我军整条战列线应转舵为与敌方一致的航向,同时保持上风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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