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湖北商品经济的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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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湖北商品经济的发展状况
在探讨明清时期湖北社会变迁时,必须对该区域商品经济的发展状况有一个客观的把握。如是,才能对有关问题进行准确的历史定位。笔者在研究湖北市镇史之际,对湖北地方志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同时参照此前学者的研究成果,认为明清湖北商品经济的发展状况大体上可从如下四个层面加以考察:
(一)湖北粮食生产的商品化程度日益加深
宋代,江汉平原广泛挽堤围垸,导致湖北的农业生产有了长足发展,余粮率稳步上升。明清时期,湖北的粮食亩产最高已达6石,普遍达到2石5斗或2石。据清乾隆《荆州府志》卷17《风俗》:“荆土卑湿,不宜蚕桑。农民尽力南亩,附郭膏腴之田,每亩收获不下五六石。”学术界对明清时期湖北的粮食亩产量评估不一。或认为,1500~1599年湖北亩产平均数为1.56石,1600~1699年为1.62石,1700~1799年为1.73石,1800~1899年为1.92石[1](P431~436)。或认为,清前期(1840年前夕),湖北粮食亩产为2.6石,合351市斤/市亩[2](P385)。据龚胜生等人的研究成果,清乾隆十二年(1747)湖北耕地面积约为52万顷,水田比重约为56%,水稻种植面积约为29万顷,平均亩产稻谷约为2石,最高总产稻谷约为5422万石,平均水稻收成约为81%,平均稻谷总产约为4392万石。到清同治十二年(1873),除了水田比重下降为52%,平均水稻收成下降为61%,其他各项均有增长。具体情况是,耕地面积增长为59万顷,水稻种植面积增长为31万顷,平均亩产稻谷增长为3石,最高总产稻谷增长为8745万石,平均稻谷总产增长为5334万石。彼时流行的“湖广熟,天下足”民谚,当指稻谷的剩余,因此湖北余粮率主要取决于人均占有的水田面积。明正德年间,两湖人均水田只有3.3亩,平均亩产稻谷为1石余,余粮率很低。明万历年间,两湖人均水田达到13.4亩,亩产稻谷虽不及2石,但余粮率却大幅攀升,有“楚中谷米之利,散给海内几遍”之称。清康熙、雍正间,两湖仍保持这种人地关系,使“湖广熟,天下足”的民谚得以流传,直至清乾隆晚期方告消退。是时,两湖地区每年至少有400万石大米向外省输出,最高时接近1000万石,约占两湖稻谷总产量的8~17%。这表明,两湖地区在18世纪的稻谷商品率平均可达13%。其中,湖南余粮率高于湖北,当时湖北人均剩余稻谷量只有湖南的41~44%[3](P115,260,266~268),[4]。
余粮率是我们研究明清区域经济史的重要指标之一。因为保持较高的余粮率,是明清时期两湖农业商品化的前提条件。当时,邻近省份特别是江南地区对两湖粮食的市场需求十
分巨大,遂使两湖成为全国商品粮生产的重要基地。
应该指出,明清时期湖北地区大兴水利,为粮食高产及其商品化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清雍正六年(1728)奉上谕:
据湖广总督迈柱奏称,湖广各属堤塍,历系业户按粮派出夫土,逐年岁修。今各业户感戴皇恩轸念民生至计,莫不踊跃欢呼,自出夫土,照上年水痕加高修筑。其支河淤塞之处,业户亦照岁修之例,自行挑浚等语。朕念修筑江堤,疏浚河道,该地方既有岁修之定例,今百姓踊跃从事,加高修浚,甚属可嘉。用沛特恩,助其力作。查康熙五十五年,湖北、湖南地方兴修堤垸道工程,蒙圣祖仁皇帝特沛,赏助米粮人工之费,共计银六万两。今朕遵照此例,将帑银赏赐六万两,令柱于湖北、湖南二省酌量工程多寡,分派散给。并饬地方有司实心料理,使小民均沾实惠,工程永远坚固,以副朕爱养楚民之至意。(乾隆《湖南通志》卷21《堤堰》)
可见朝廷对堤工之重视。翻阅明清时期的湖北方志,水利建设均大书特书,其经济效益十分可观。一般都可灌溉百亩至千亩,灌溉面积达数千亩者亦较常见,甚至有达到灌溉万亩者。如靖同治《南漳县志集钞》记载:“朱铭,寿州人,万历间任南漳县,修复闸口水利,灌溉泥湾一万五千余亩,至今民受利益。”堤堰之于农业生产的积极影响不可低估,对市镇发展也颇有益处。它使得城镇居民免遭水患,日常生活及商业贸易能够有序进行。例如,湖北汉川县的市镇多与垸田密不可分,如李家集在南湖垸西,道人桥集在涓河南十八里上垸(光绪《汉川图记征实》第5册《镇集》)。
在粮食商品化的带动下,湖北农业生产的商品化程度得以加深。清雍正元年(1723),上谕户部“使湖广、江西、安庆等处米船直到苏州,苏州米船直到浙江,毋得阻挠,庶几有无流通,民皆足食,以副朕爱养民之意”(光绪《荆州府志》卷9《积贮》),清楚地勾画出清代粮食流通的运行图,足证湖北已成为中国商品粮产销之大省。
余粮率的 提高,自然是广大农民辛勤劳作的结果。明清时期尤其是清代,自耕农及佃农拥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尤其是佃农的地位上升较快,有助于发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湖北应城县的情形可作为参照。清咸丰《应城县志》记:“……四民之中,为农最苦,而应邑则不尽然。俗耻躬耕,佣佃是赖。佣佃与田主相衡敌,未耕先索牛种,乐岁犹多刁勒,稍旱潦颗粒不偿。业主之输将无计,而佃户之瓶有余栗,亦习弊之宜救者也。”毫无疑问,佃农社会地位的改善之于农业生产有积极影响。
(二)棉
花、苎麻、茶叶、烟草等具有市场潜力的经济作物在湖北广泛种植
两湖地区种植棉花的历史可上溯至元代。《元史·世祖纪》记载,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五月,置湖广木棉提举司,“责民岁输木棉十万匹”。明清时期,棉纺织业已成为两湖地区最重要的手工业之一。垸田的开发及推广,不仅加快了粮食生产的商品化进程,而且促进了棉花种植业的发展。据清光绪《汉川图记征实》,棉籽分白、黑、绿3种,白籽又分为黄金都、白鱼脬等。“白鱼脬籽,壳内仁四离,籽轻绒重,垸田多种之,山田种此者十仅二三。滨襄垸畈,自分嘴迤上,皆以白籽为大宗”。湖北荆州府之棉纺织业已形成专业化生产,“江陵有京庄、门庄之别。监利车湾者佳,蜀客贳布者相接踵,南门外设有布厂”(光绪《荆州府志》卷6《地理志六·物产》)。应城所出棉布有大布、条布之分,山庄、水庄之别,“行北路者名山庄,行南路者名水庄。亦有染色而售者,四乡皆出,舟车负贩,络绎不绝”(咸丰《应城县志风土下·物产·布帛类》)。汉川县的棉花及棉纺织品的产量及销量极为可观,市场营销态式良好。史载:“邑当水陆之冲,地鲜硗确闲旷,则财货殖焉。但使江汉安澜,百谷之余,产棉恒广。富商大贾携金钱而贩运者,踵相接也。租赋待于斯,家哺给于斯。一遇水夺,则裹足不入矣。布有大布,有小布。近而襄樊楚南,远而秦晋滇黔,咸来争市焉。当农事甫毕,男妇老幼共相操作,或篝灯纺绩,日夕不休;或机声轧轧,比屋相闻,故业此者恒劳且也。”(同治《汉川县志》卷6《疆域志·物产》)清同治《广济县志》记载:“广济上乡纺织老布,谓之家机布,密厚匀细,远乡争购。”棉纺织业手工作坊应运而生,“村市皆有机坊,布皆机匠织之”(注:同治《增修施南府志》卷10,《典礼志·风俗》。另参见同治《来凤县志》卷28,《风俗志·女功》。)。由上可见,明清时期棉纺织业成为湖北广大乡村农户最主要的家庭副业,棉纺织品也因此成为乡村市场最主要的商品之一。
在湖北,比棉纺织业起步更早的是麻纺织业和丝纺织业。检索《新唐书》、《通典》、《宋史》等文献,湖北武昌府、汉阳府、黄州府、德安府、安陆府、襄阳府、荆州府等出产的苎布、葛布、绢绫等,均为土贡之品。明清时期,这些传统产业得以进一步发展。明人陶允宜《黄陂葛》诗云:“楚人种葛不种麻,男采女织争纷拿,黄陂所织尤精嘉。光洁匀细眼不斜,皎如白苎轻如纱,进之内宫传相夸。”足证黄陂葛布质地精美,明代成为贡品。清光绪《武昌县志》卷3《物产
·布之属》记载:“有绵布,出葛店者佳,紫色者名紫花布,……。有苎布,可为帐及汗巾。有罗布。有葛布,出马二里者名马二贡葛,极细者名女儿葛。取葛藤,用针擘破如丝,长数丈,惟女儿目liào@①,始能治之,颇不易得。马二里有溪水浣之,色尤佳也。”
茶,是明清湖北地区重要的经济作物。披阅《唐书·刘建锋传》、《宋史·食货志》、《文献通考》等史籍,均有两湖地区岁贡茶叶之记载。元元统元年(1333)十月,复立湖广榷茶提举司。清季,湖北羊楼洞成为名扬中外的茶区。
烟草的推广是明清湖北经济作物获得发展的重要标志。在市场利润的诱导下,农民放弃粮食生产而转向利润数倍于粮食的烟草种植。湖北的烟草种植业在清季发展得较快,“近者乡多种烟草,姚旋露书所云淡巴菰是也。种来八闽,收当三伏。县之艺以获利者,几胜五谷。而六湖山地尤胜此,亦不免妨农。而小民骛利,难以骤禁者也”(同治《石首县志》卷3《民政志·物产》)。同治年间,已是“邑中随处种之”。清同治《崇阳县志》称:“秋叶黄时,采而阴干,粗者卷为筒,细则切为缕。吸用竹木长管,曰旱烟;用铜为筒,贮水其中吸之,曰水烟。邑城乡市镇俱有烟店,士民老少男女吸者十居七八。宾客入门,必先奉茶烟,此旧俗也。近来西洋所传鸦片烟,别是一种,吸者大有损。”(同治《崇阳县志》卷4《食货志·物产·货类》)
(三)湖北的商品流通日益活跃
明清时期,湖北商品流通的渠道堪称畅达。就产地而言,粮食(晚清再加上茶叶)是湖北所产、由本地市场向外地市场输出量最大的商品,食盐则是外省所产、由外地市场向本地市场输入量最大的商品。仅从淮盐在鄂境运销商路即可窥见食盐实为大 宗商品。兹抄录有关文献于下:
淮南纲盐自江苏仪征出口,由长江入湖广界,抵汉口镇。停集分销各地口岸,俱由汉镇起。
盐船自汉江顺流浒黄,直向阳逻,由鹅公颈入口,进支亭,至宋埠,抵麻城县止。又大江东下,由李坪达黄州,入武昌,逆樊口,又自巴、兰二镇进蕲水,接连罗田县止。复过蕲州下田镇,分销广济县龙坪、武穴,直达黄梅清江嘴止。往东南入富池,过兴国,通大冶,入杨辛河,达通山县。以上东南一带,运销武昌、黄州二府属口岸。
盐船自汉江南上绕武昌,过金口,历pái@②洲,上嘉鱼,东进六溪口,由车埠、新店抵蒲圻,至崇阳、通城县止。往西南过茅埠,泊新堤,进荆河口,挽舟逆上,直达荆南石首、公安、松滋,对荆州过虎渡河,抵枝江、宜都、长阳县止。以上
南路一带,运销武昌、荆州、宜昌三府属口岸。
盐船北由汉河分入五通,进滠口,至黄陂县。又自汉口从汉川进yún@③口,上刘家隔,至赤岸,分达应城、孝感县。往东北入永兴店,直达安陆县,分运应山、随州止。以上北路一带,运销汉阳、德安二府属口岸。
盐船运潜、沔二属,自江入湖,水陆不一。经北囤、仙桃镇,南渡小河口,入沙湖,环绕沔阳州,运销监利县朱家河止。又西南进策口,过张牙嘴,历长湖,至草市,径抵荆州府止。以上由仙桃镇一带,入湖分运汉阳、安陆、荆州三府属口岸。
(嘉庆《湖北通志》卷24上《政典七·盐法·口岸》)
从湖北淮盐分销口岸之繁多,水陆运输之畅通,即可知晓食盐的商品流通量之大。为了论述的必要,再摘录额派数据以为佐证。据悉,清代湖北额食淮盐557092引,每引正课银1两1钱7分2厘零。盐每引重364斤,解作44包,每包重8斤4两,每包定价2钱9分9厘零,每斤定价3分6厘零。湖北额行淮盐有安、梁二种,安盐比梁盐色黑,每包减银2厘。又因封闭巴东盐井,增额2526引,未入州县分销口岸。湖北施南府属6县及宜昌府属长乐、鹤峰2州县,地处万山之中,且与川省接壤,向食川盐,共计额行云水等县2020引,此外各府州县均食淮盐。分销各府之淮盐,从汉口起算(另附川盐),详情见表。
清代湖北各府额派淮盐及川盐数 单位:引
附图
资料来源:嘉庆《湖北通志》卷24上,《政典七·盐法·额派》;卷24上,《政典七·盐法·成本》。
据章学诚所著《湖北通志检存稿》统计,清代湖北市场的商品流通十分可观,商品种类多达18类230余种。计有山陕的木材、皮毛,江汉平原的棉花、布匹,湖南及鄂南的茶叶、粮食,吴越的丝绸、海产品,赣闽的瓷器、果品,云贵的木耳、生漆,两广的洋货、鸦片,安徽的茶叶、笔墨,四川的桐油、药材,以及南北各种土产。在传统的乡村社会中,进入商品流通渠道的产品绝大多数是农民家庭手工业品、土特产及最普通的日常生活消费品(如蔬菜)。湖北汉川县的商品构成颇具典型意义。粮食之外,汉川县“所可货者,布为大宗,棉花次之,丝又次之。蔬菜之莱菔,瓜类之冬瓜,果类之莲芡,草类之薄包、芦席,鳞类之银鱼、虾米,又次之。其余皆以有易无,勤力之家咸利赖焉”(光绪《汉川图记征实》第4册《物产上》)。
渔业是湖北的传统产业,鱼类品种繁多,丰富了城乡市场。翻检明清湖北百余种方志,“物产”项下均有“鳞之属”之详述,足以证明鱼类出产之丰富。矿冶业也是明清湖北的一项重要
手工业,与市场关系密切。明清时期,中国的石膏业以湖北应城县最发达。应城石膏甲于天下,“出县西诸山洞中,光莹细腻,较胜他处。土人募人凿取,返运汉皋。额设膏关,收取其税”(光绪《应城志》卷1《舆地·物产·货之属》)。此外,湖北煤炭蕴藏丰富,方志多有记载,不赘。
明清时期,长江流域出现以江西移民为主干的大规模移民浪潮。涌入湖北的移民主要从事商业贸易,也有不少移民从事农业生产(注:同治《汉川县志》卷首所刻“县境全图”,标有“江西垸”,似可推断为江西移民的生产及生活聚落。有关两湖移民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参见张国雄著:《明清时期两湖移民研究》,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人口流动给湖北带来了全国各地的粮食品种,清同治《蒲圻县志》所记稻种,即有桂阳黏、郧阳早、西湖谷。同时,人口流动也带来了新的商机。诚如史家所言:“其工匠无土著,率四方来者,取相通而食。凡开张百货,通盐利者,又皆西吴徽歙之人。”(注:光绪《黄州府志》卷3,《疆域志·风俗》,引明人曾维伦风教论。)从事长距离贩运的外地商帮,其足迹遍及湖北各地。清同治《宜昌府志》称,“至郡城商市,半皆客民,有川帮、建帮、徽帮、江西帮以及黄州、武昌各帮”。各 地商帮在湖北建立了大量的同乡会馆。据清乾隆《荆州府志》,沙市有7处会馆,石首有2处,监利有3处,以福建、江西、徽州会馆为主。清光绪《光化县志》亦录有西蜀公所、河南会馆、抚州会馆、福建会馆、怀庆会馆、山西会馆、陕西会馆等。这些会馆已成为明清时期湖北商品经济的历史标识。
由于人地关系紧张,本地劳动力也有向外流动的趋势。咸宁县堪称典型,该地区“山多田少,人满于土,不愿工作,多事贸迁。查邑乡镇,除典质外,本薄利微,非长袖善舞者也。若汉口、沙市、襄樊诸繁盛地,悉谋生理,家累巨万,未可一二数。各省大小马头皆有咸帮会馆,操奇计嬴,称极盛焉。俗尚浮华,亦由于此”(光绪《续辑咸宁县志》卷1《疆域·风俗·商贾》)。纵观明清千姿百态的商帮,咸宁商人无疑占有较为重要的一席。再如宜昌府之商贾,“土著者什之六七,即士农亦必兼营。上而川滇,下而湘鄂吴越,皆有往者”。劳工输出是明清长江流域人口流动的组成部分。如宜昌府,“依川江之便,民多逐末,然亦无大资本。贫民或为人负土货出境,往来施南,以佣值资其生”(同治《宜昌府志》卷11《风土·风俗·职业》),这种现象绝非少见。
(四)湖北的商品经济在晚清跃上新的台阶
众所周知,湖北汉口镇自清咸丰十一年(1861)正式开埠后,迅速成长为仅次于上海的商业都市。以此为契机,湖北地区的贸易结构、商品流通、市场发育、城市化水平、区域经济地位均发生重大变化,挑战与机遇并存,兴盛与衰退同在。笔者对此已有专论(注:参见陈钧、任放著《世纪末的兴衰——张之洞与晚清湖北经济》第3章《以“商战”为风帆的商业贸易》,第6章《兴盛与溃疡:由“湖北新政”说开去》,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不赘。
由于国际市场对华茶需求量很大,所以两湖茶叶的商品化进程加快,其贸易地位迅速攀升,超过米、盐成为最重要商品。汉口镇成为两湖茶叶的集散地,如湖南醴陵县“土产货物输出县外者,清光绪间首推红茶”。乡民的贸易兴趣发生转移,清代前期“扬帆外贸,则仅渌口附近之谷米商而已。光绪初,红茶业兴。邑人制茶贩运汉皋者,获利倍蓰。自是来龙门一带,每届春日,制茶拣茶列厂恒数十”(民国《醴陵县志食货志·工商》)。湖北蒲圻县所属之羊楼洞茶区,晚清成为茶叶生产的基地,已达到规模经济的水平。史称:
龙泉山产茶味美,见方舆要览。今四山俱种,山民藉以为业。往年,茶皆山西商客买于蒲邑之羊楼洞,延及邑西沙坪。其制:采粗叶入锅,用火炒,置布袋揉成,收者贮用竹篓。稍粗者,入甑蒸软,用稍细之叶洒面,压成茶砖,贮以竹箱,出西北口外卖之,名黑茶。道光季年,粤商买茶。其制:采细叶暴日中揉之,不用火炒,雨天用炭烘干。收者碎成末,贮以枫柳木作箱内,包锡皮,往外洋卖之,名红茶。箱皆用印锡,以嘉名茶。出山则香,俗呼离乡草。凡出茶者为园户,寓商者为茶行。邑茶引,旧四十八两。同治初,加六两零三分二厘五丝,茶非有加于旧也。自海客入山,城乡茶市牙侩日增,同郡邻省相近州县各处贩客云集,舟车肩挑,水陆如织。木工、锡工、竹工、漆工、筛茶之男工、拣茶之女工,日夜歌笑市中,声如雷,汗成雨。食指既多,加以贩客搬运,茶来米去,以致市中百物一切昂贵,而居民坐困。至于乞丐无赖、奸民盗贼溷迹其中,为害益不可胜言矣。(同治《崇阳县志》卷4《食货志·物产·货类》)
生产者(园户)与销售者(茶行)有明确分工,市场管理者(牙侩)大量涌现,茶叶专业市镇形成,这是专业化生产在达到相当规模后的必然结果。在商品流通的环节,各种专业人员有着极为细致的分工,有木工、锡工、竹工、漆工、筛茶工,男女混杂,人数众多,形成了一支专业化的茶业大军。茶叶的专业化生产使大量劳动力脱离粮食种
植业而食用商品粮,所谓“南亩不禾者去其半矣,货殖之家,他植之亩,竟浮亩数矣”。这一现象导致茶区对粮食需求的增加,促进了粮食的商品流通,加强了区域经济的互补性,并刺激市场粮价上涨,影响及于其他商品。
新式机器工业应运而生,使湖北经济在技术层面呈现二元结构。湖广总督张之洞及其“湖北新政”为我们提供了典型的历史文本,武汉地区因之成为中国近代化的样板(注:在中国近代化的历程中,“湖北新政”的重要性在于,它是近代中国唯一的新政内容博杂的区域文化实体。相比之下,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刘坤一等朝廷要员都未能长期致力于某一地区的新政事业,他们或四处播种,或顾此失彼。于是,“湖北新政”便具备了某种超出一省之隅的广义内涵,在一定程度上为研究近代中国历史(尤其是所谓“洋务运动”)准备了丰富的历史材料,提供了新的视角。也许,在近代中国历史与近代湖北历史的交叉地带,早已潜藏、孕育着认识论上的某种突破。参见陈钧、任放著:《世纪末 的兴衰——张之洞与晚清湖北经济》第2章《近代工业框架的耸立》,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苏云峰对湖北地区的近代化历程亦有深入研究,参见该氏《中国现代化的区域研究(1860~1916)——湖北省》,(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1年版。)。一批留学生从海外归来,纷纷在家乡创办新式工业,立志改造传统产业。湖北枣阳县的李克恭“游学日本归,购机肄,织布销售”。另有人从日本归,“种桑饲蚕,颇获微利”。职业技术教育方兴未艾,“枣人有学于日本铁道学校、欧美工业学校及武昌甲种工业学校者,工始萌芽,是在劝百工者有以奖进而策励之耳”(民国《枣阳县志》卷14《食货志·农工商业》)。
从上揭材料看,明清湖北商品经济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同时应该看到,这种发展受到诸多限制:
第一,清嘉、道年间后,人口过剩问题成为阻挠湖北社会进步的沉重包袱。人口过剩使农业过度开发,由此导致弊端丛生。如,梯田——这一破坏生态的耕种方式悄然而生。清光绪《武昌县志》记载:“县境所隶,水居其七,山二,土田一耳。灵溪马迹乡多山,生齿繁,不足以供食,乃垦为地,螺旋而上,高下相承天少隙,播种番薯、秫豆之类。土脉浮薄,稍旱则槁,骤雨则沙土俱下,溪涧日淤,春夏霪雨乃有水患。”这种以破坏自然生态为代价的粗放式耕作方式,其结果必然是生产效率低下。
第二,安土重迁、不习商贾,是湖北地区不利于商品经济发展的社会习俗。所谓“楚民质朴,其刚
介则不如西北山陕之人,其智巧又不及豫章、苏杭诸处。本薄利微,见迂识浅,非长袖善舞者也”(嘉庆《善化县志》卷22《风俗·商贾》)。这种不善经商的形象,于史有证。据清雍正《湖广通志》所载湖北风俗,嘉鱼县居民不远行商,崇阳县舍末务本,黄陂县寡游贩,罗田县无商贾、百工、方伎之术,黄梅县不事商贾、游侠,应城县男不轻商,石首县不趋商贾,直隶归州少商贾、鲜积蓄。
第三,广大边穷山区成为湖北经济增长的重负。湖北地区在地形上以山地为主,平原湖区仅占1/5。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山区沦为经济落后、教育落后的“双重滞后”地区。清光绪《兴国州志》坦陈:“州境山多湖多,山不可种稻。近湖田,小涨辄没。惟高阜之田,不绝水利,又非气冷之区,斯能有获?故稻虽荆土所宜,而兴国则非诸杂粮不瞻也。”又如,湖北通山县“田少山多,稻不足食,土甚瘠也。幸有山粮之可疗饥,且有山货之可利用”(同治《通山县志》卷2《风土志·土产》)。
第四,明清时期,湖北的市场发育虽然较之唐宋时期有所突破,但市场机制远不够完善。如:计量单位杂乱不堪。清同治《崇阳县志》记载:“权量不一,物价之低昂因之。城中制斛,大于乡斛一二斗不等。秤,十六两为一斤,或二十两,有多至二十四两者,曰接半。近年,远客买红茶,多至三四十两售。田,上乡多计斗,下乡多计亩,丈尺长短亦略有不齐。山翁年老,稀至城市,故易受欺。”通货亦不统一,市面流通钱币乱七八糟且折耗太多,不利于商品交换。再如,传统商人在组织上缺乏创新,具有法人性质的商会迟至清末才登上历史舞台。晚清时以汉口、宜昌、沙市三大商埠为中心的湖北外贸出口沦为国际市场的附庸(注:参见陈钧、任放著《世纪末的兴衰——张之洞与晚清湖北经济》第3章《以“商战”为风帆的商业贸易》,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值得注意的是,汉口、宜昌、沙市蜕变为近代化通商口岸(或称“约开商埠”)的基础各不相同,汉口、沙市均是传统市镇,商业机能十分突显;而宜昌则是典型的府州城市,其政治色彩与商业功能同样醒目。)。
总之,在一个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传统社会里,湖北商品经济缺乏强劲增长的支点。重农抑商是秦汉以降中国历代王朝的既定国策,明清时期也不例外。这种制度安排,极大地妨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自然经济本身所具有的结构性调整功能,使传统社会的农民游刃于农、工、商多重产业之间,既限制了手工业的专业化发展水平,又束缚了职业商人及专业市场的成长,反过来又影
响到农业的技术创新及制度变革。综上所述,明清湖北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不可高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