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农民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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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农民工管理
今年3月28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颁发施行以来,国家对农民工工资、就业、技能培训、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公共管理和服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土地承包权益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政策性规定,要求关心、善待农民工,做到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强化服务,完善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同时要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搞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培训,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切实为农民工提供相关公共服务,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工作的领导。
一、深刻认识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的重大意义
农民工是中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新型劳动大军,是中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造社会财富的重要力量。在我国未来的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中,农民外出务工将是个长期现象,农民工队伍将进一步扩大,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是一个重大战略问题。
目前,我局平均每年使用农民工10万人左右。处理好农民工问题,直
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速度、发展规模和发展质量,“成也劳务,败也劳务”,其重要意义就在于此。
二、健全管理体系,落实管理职责
(一)成立局和公司农民工管理协调领导小组
局成立由分管局领导和工程部、安全和环境管理部、法务合约部、人力资源部、工会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农民工管理协调领导小组。
协调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是联系企业实际,研究制定落实国家有关农民工的政策规定;二是指导、督促局属单位依法使用、管理分包队伍,善待农民工;三是宣传涉及农民工管理的先进经验,审议拟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四是审定主管部门拟订的加强农民工使用管理的工作规划、方案、措施、制度等,检查、评价落实情况。
(二)加强直接招聘使用的农民工管理
(三)指导督促分包队伍管好农民工
三、加强基地建设,大力储备资源
积极推行基地化管理工作。建立基地对分包用工实施有序化、规范化管理,有利于理顺劳务管理和劳动用工关系、保证企业合法用工;有利于多渠道开发社会劳动力资源,为企业培养储备丰富优质的生产要素。
基地实行集中管理,局负责基地管理相关文件的制定及基地的选择和建
立,建立合格分包商资源库。公司根据本单位施工生产的需求,负责在局建立的基地采购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队伍。
四、狠抓制度落实,努力实现“四化一监督”
“四化一监督”管理工作是保证农民工合法利益的有利措施。局陆续下发了规范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以及劳务用工管理的15个系列文件。文件内容涵盖了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以及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全过程管理,已形成了较完整的制度体系。要通过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来解决农民工问题。
1.加强合格分包商注册管理
对分包队伍的分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农民工劳动合同、农民工持证上岗、企业的用工制度、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等方面进行严格资质审核,确保分包队伍用工合法。
2.加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招议标管理
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招议标是管理农民工工作的源头,必须严格执行局相关文件规定。被邀请参加招议标的分包队伍,要具有相应的分包资质,首先保证用工主体合法。分包队伍拟派往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持证上岗。
3.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利
要求分包队伍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关管理规定,组织农民工进行职
业技能培训,为农民工办理相关社保、劳保,以及大病和工伤保险等。
4.建立农民工工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农民工工资问题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核心。积极发挥“农民工工资协调处理领导小组”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处理小组”的作用。严格执行局《劳务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5.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和用工承诺书制度
分包队伍在进场前,必须按中标总价的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分包队伍在进场时,必须出具《建筑劳务企业规范用工承诺书》。
6.强化现场农民工安全卫生管理
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严格执行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事可能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的要求。给工人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7.建立劳务纠纷应急预案
各公司和项目经理部都要制订劳务纠纷应急预案,依据法律法规和制度精神,负责本公司和本项目的劳务纠纷处理工作。
8.搞好现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强化分包队伍对农民工的岗位培训责任。要求劳务企业新进场工人必须
经过培训取证。
9.加强局组建劳务公司的规范用工管理
劳务公司要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合法用工。劳务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局制定的《劳务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做好员工的招聘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劳动纠纷处理等工作。同时按照当地规定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五、积极推进组建劳务公司工会和建立项目联合工会工作
农民工是现代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主管部门和各级工会组织要根据局《关于指导、协调劳务队伍建立工会组织的实施办法》,指导协调劳务队伍建立工会组织。要求在施工现场的劳务队伍都应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建立起工会组织。局及各公司在进行分包招标时,要将参与投标的劳务队伍是否有健全的工会组织列为考察内容,并要求劳务队伍在进场后一个月内建立工会组织。以公司、区域公司、项目为基本单位与劳务队伍分层次建立工会联合会。
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职责,在进一步加大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的同时,要切实关心、关注农民工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职业安全、职业卫生等问题,帮助他们解决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有效畅通农民工表达意愿和诉求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