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旅游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旅行社发布旅游广告行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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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旅行社发布旅游广告行为

的规定

【法规类别】旅游服务机构导游人员管理

【发文字号】沪旅[2009]237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旅游局

【发布日期】2009.12.04

【实施日期】2009.12.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旅游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旅行社发布旅游广告行为的规定

(沪旅〔2009〕237号)

本市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各旅行社:

近期对本市旅游市场监测发现,部分旅行社在向游客提供旅游服务信息或者发布旅游广告时涉及超范围经营旅游业务,并以虚假低价招揽旅游者、广告不注明旅行社名称和经营许可证号码、以旅行社营业部名义发布旅游广告等违规行为。此类情况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误导了旅游者,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严重扰乱本市旅游市场秩序。依据《广告法》、《旅行社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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