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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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在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房上部及塔顶上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时,应立急 停止工作,工作人员马上撤离现场。
2 高处作业
2.2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
2.2.9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2.5米以上,并 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2.2.10高处作业所用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 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 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帽
3 动火作业
3.3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3.3.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 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3.3.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
2 高处作业
2.2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
2.2.6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且必须从指定的路线 上下,禁止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工具、物体或杂物等,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 ,工作完毕时应及时将各种工具、零部件等清理干净,防止坠落伤人,上下输送大型物件时,必须使用可 靠的起吊设备。 2.2.7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的负荷强度。几何尺寸、性能要求,要按照《建筑
4.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4.2.6检修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取样,且取样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
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其中: 4.2.6.1有毒有害气体含量符合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5%21%。 4.2.6.2有毒气体或粉尘浓度低于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或低于允许进入的时间及浓度; 4.2.6.3其他可燃性气体低于其爆炸下限浓度的20%以下; 4.2.6.4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4.2.7使用具有挥发性溶剂、涂料时,应做连续性分析检测并加强通风措施。
2 高处作业
2.3高处作业的审批
2.3.1由申请作业单位下达任务,并介绍作业周围环境,接受作业任务的单位,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最后按 规定办理登高审批手续。
2.3.2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进行高处作业需向安全环保科提出申请,
由安全环保科负责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 2.3.3生产过程遇有一般临时故障,必须马上登高处理时,班长要亲自监护(或指定专人)。并且穿戴好必
2 高处作业
2.1高处作业各人员职责 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 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高处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 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
高处业;
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 业;高处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
违章行为;
安全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
2 高处作业
2.2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
2.2.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 2.2.2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的栓挂 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遇有六 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付总 (或总工程师)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2.2.3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 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2.2.4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网、防护碰等安 全设施,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否则不准作业。 2.2.5凡高处作业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
3 动火作业
3.4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3.4.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 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3.4.2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 理干净。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严格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 作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方可进入容器。
3.4.4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
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3.4.5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
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安保科同意。
3.4.6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在5米以上。
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3.3.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
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4.2.4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理。 4.2.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证》;
4.1.2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前对有限空间进行通风置换,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 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4.1.3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
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4.1.4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厂安全环保科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3 动火作业
3.4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3.4.7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 、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3.4.8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 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 3.4.9动火完毕,电焊人员应熄灭余火,切断电焊机电源,关掉乙炔和氧气发生器,检查确保安全
,并有专人监护。
2.2.11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 2.2.12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2.2.13在危险物品生产的界区内或附近有放空管线工作时(即危险部位),要与操作者建立联系信号,设置 突然发生异常现象所带来危害的防护用品,以便突然停车、发生故障、突然大量排放有害物质,便于自然 防护及迅速撤离现场。
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必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10m以下的一般高处作业及工况高处作业,由安全部主管审批签字,为一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10m以上的一般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危险部位高处作业,由安全部部长审批,为二级高处作业许可
证。
2.3.4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几点说明: 高处作业许可证为两联,一联审批单位存查,一联交施工单位,以 便及时检查,一旦发生事故,按照相关规定追查责任。
1.2 危险作业的分类
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
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受限空间作业: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窨井、坑(池)、下
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临时用电作业:凡属永久性固定用电外,如因施工、检修需要,加接线路、增设临时施工变电器、 接入电焊机、潜水泵、电动工具、通风机、照明灯具等一切临时性负荷。 动火作业:指煤气设施或其它易发生严重事故后果的要害部位运行及检修时的动火焊接与切割作 业。 吊装作业 :在施工或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 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门等危险设备内残留物必须尽量排放或移液,清理干净。
4.2.4根据危险设备内的介质类型用蒸汽、水、热水、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等方式进行介质的清洗 和置换;
4.2.5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
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4 受限空间作业
1.2 危险作业的分类
断路作业:在企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
正常交通的作业。 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 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抽堵盲板作业:盲板抽堵作业是指在设备抢修、检修及设备开停工过程中, 设备、管道内可能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 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
后,方可离开。
3.4.10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将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用水清 洗)安排清理,以防意外。
3.4.11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
人必须指定代理人。
4 受限空间作业
4.1工作程序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 4.1.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环保科负责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
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安全要求。
2.2.8进行高处作业前,应检查脚手架、跳板等上面是否有水、泥、冰等,如果有,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当结冰、积雪严重而无法清除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轻型材料)、瓦楞铁、塑
料屋顶工作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玻璃时必须加以固定。
4.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4 受限空间作业
4.2.1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
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4.2.2停止危险设备的运行和使用,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 门必须进行可靠隔绝,如装设盲板、拆卸连接部位,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 挂牌标示; 4.2.3对危险设备可靠切断后,打开设备上所有人孔、手孔、放散阀、排空阀、出气阀、料孔和炉
危险作业安全知识培训
2017年11月
1.1 危险作业的定义
危险作业是指当生产、检修过程中,不适于常规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
术规程,安全风险较大,潜在职业危害性较高,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工艺设 备事故,需要采取特殊安全防范控制措施和特殊防护用品的非常规作业。 危险作业主要包括: 危险化学品处置作业、危险化学品生产设备检修作 业、八大危险作业等作业项目,且作业的工艺系统或部位处于全线或局部停 产状态,内部介质已经排放干净、清洗置换检测分析合格、加装盲板隔离, 作业设备处于拆卸或打开,环境空气相连同的自然通风状态。
3 动火作业
3.1动火作业的职责
3.1.1安全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 况。
3.1.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3.2工作程序
3.2.1禁火区的划分 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 动火证制度。
2 高处作业
2.2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
2.2.9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2.5米以上,并 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2.2.10高处作业所用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 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 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帽
3 动火作业
3.3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3.3.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 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3.3.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
2 高处作业
2.2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
2.2.6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且必须从指定的路线 上下,禁止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工具、物体或杂物等,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 ,工作完毕时应及时将各种工具、零部件等清理干净,防止坠落伤人,上下输送大型物件时,必须使用可 靠的起吊设备。 2.2.7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的负荷强度。几何尺寸、性能要求,要按照《建筑
4.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4.2.6检修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取样,且取样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
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其中: 4.2.6.1有毒有害气体含量符合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5%21%。 4.2.6.2有毒气体或粉尘浓度低于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或低于允许进入的时间及浓度; 4.2.6.3其他可燃性气体低于其爆炸下限浓度的20%以下; 4.2.6.4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4.2.7使用具有挥发性溶剂、涂料时,应做连续性分析检测并加强通风措施。
2 高处作业
2.3高处作业的审批
2.3.1由申请作业单位下达任务,并介绍作业周围环境,接受作业任务的单位,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最后按 规定办理登高审批手续。
2.3.2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进行高处作业需向安全环保科提出申请,
由安全环保科负责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 2.3.3生产过程遇有一般临时故障,必须马上登高处理时,班长要亲自监护(或指定专人)。并且穿戴好必
2 高处作业
2.1高处作业各人员职责 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 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高处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 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
高处业;
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 业;高处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
违章行为;
安全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
2 高处作业
2.2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
2.2.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 2.2.2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的栓挂 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遇有六 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付总 (或总工程师)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2.2.3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 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2.2.4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网、防护碰等安 全设施,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否则不准作业。 2.2.5凡高处作业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
3 动火作业
3.4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3.4.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 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3.4.2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 理干净。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严格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 作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方可进入容器。
3.4.4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
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3.4.5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
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安保科同意。
3.4.6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在5米以上。
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3.3.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
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4.2.4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理。 4.2.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证》;
4.1.2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前对有限空间进行通风置换,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 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4.1.3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
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4.1.4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厂安全环保科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3 动火作业
3.4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3.4.7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 、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3.4.8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 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 3.4.9动火完毕,电焊人员应熄灭余火,切断电焊机电源,关掉乙炔和氧气发生器,检查确保安全
,并有专人监护。
2.2.11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 2.2.12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2.2.13在危险物品生产的界区内或附近有放空管线工作时(即危险部位),要与操作者建立联系信号,设置 突然发生异常现象所带来危害的防护用品,以便突然停车、发生故障、突然大量排放有害物质,便于自然 防护及迅速撤离现场。
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必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10m以下的一般高处作业及工况高处作业,由安全部主管审批签字,为一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10m以上的一般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危险部位高处作业,由安全部部长审批,为二级高处作业许可
证。
2.3.4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几点说明: 高处作业许可证为两联,一联审批单位存查,一联交施工单位,以 便及时检查,一旦发生事故,按照相关规定追查责任。
1.2 危险作业的分类
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
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受限空间作业: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窨井、坑(池)、下
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临时用电作业:凡属永久性固定用电外,如因施工、检修需要,加接线路、增设临时施工变电器、 接入电焊机、潜水泵、电动工具、通风机、照明灯具等一切临时性负荷。 动火作业:指煤气设施或其它易发生严重事故后果的要害部位运行及检修时的动火焊接与切割作 业。 吊装作业 :在施工或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 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门等危险设备内残留物必须尽量排放或移液,清理干净。
4.2.4根据危险设备内的介质类型用蒸汽、水、热水、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等方式进行介质的清洗 和置换;
4.2.5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
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4 受限空间作业
1.2 危险作业的分类
断路作业:在企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
正常交通的作业。 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 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抽堵盲板作业:盲板抽堵作业是指在设备抢修、检修及设备开停工过程中, 设备、管道内可能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 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
后,方可离开。
3.4.10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将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用水清 洗)安排清理,以防意外。
3.4.11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
人必须指定代理人。
4 受限空间作业
4.1工作程序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 4.1.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环保科负责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
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安全要求。
2.2.8进行高处作业前,应检查脚手架、跳板等上面是否有水、泥、冰等,如果有,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当结冰、积雪严重而无法清除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轻型材料)、瓦楞铁、塑
料屋顶工作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玻璃时必须加以固定。
4.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4 受限空间作业
4.2.1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
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4.2.2停止危险设备的运行和使用,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 门必须进行可靠隔绝,如装设盲板、拆卸连接部位,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 挂牌标示; 4.2.3对危险设备可靠切断后,打开设备上所有人孔、手孔、放散阀、排空阀、出气阀、料孔和炉
危险作业安全知识培训
2017年11月
1.1 危险作业的定义
危险作业是指当生产、检修过程中,不适于常规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
术规程,安全风险较大,潜在职业危害性较高,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工艺设 备事故,需要采取特殊安全防范控制措施和特殊防护用品的非常规作业。 危险作业主要包括: 危险化学品处置作业、危险化学品生产设备检修作 业、八大危险作业等作业项目,且作业的工艺系统或部位处于全线或局部停 产状态,内部介质已经排放干净、清洗置换检测分析合格、加装盲板隔离, 作业设备处于拆卸或打开,环境空气相连同的自然通风状态。
3 动火作业
3.1动火作业的职责
3.1.1安全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 况。
3.1.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3.2工作程序
3.2.1禁火区的划分 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 动火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