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停电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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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停电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生产经营顺利开展,即时作好停电(正常、非正常)恢复使用工作,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1.设备科统一管理全公司的供电设备并且负责全公司的用电安

全,总经办对公司内的用电安全有督导职责。

2.设备科为箱变供电设备的负责单位,负责其使用和维护以及日

常工作中的相关操作。

3.当总经办接到停电通知后,应立即张贴停电通知,各部门做好

停电准备工作。

4.正常工作时间里,发生的任何停电情况,由设备科人员及时进

行恢复送电工作,并告知总经办停电原因及相关工作情况。

5.非正常工作时间段内,公司发生停电,门卫应在第一时间通知

设备科或总经办停电情况,由设备科协调总经办,并通知相关人员(通过培训或授权)进行送电操作并向总经办汇报后续处理结果。

6.供电局的日常来访工作中的接待工作由总经办负责,具体的相

关业务工作由设备科进行配合完成。

7.一般情况下,禁止使用外接临时线,必须使用时,须经过设备

科协调总经办批准。临时线的安装应由总经办通知电工按有关安全规程安装好,设备科现场监督,不得随便乱拉乱拽,且应按规定时间拆除。公司内所有外接用电由设备科负责,公司外的外接

用电安全由总经办负责,设备科有义务监督维护所有临时用线的安全。

8.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电气设备用电故障或事故,由设备科及时处置,总经办有义务配合设备科并协调其工作。

9.公司内的所有电气设备用电安全由总经办督导,设备科总负责全公司的电气设备用电安全管理。

XXXXX有限公司

201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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