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修改(草案)》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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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修改(草案)
一、总规修改的背景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以下简称总规)于2007年经国务院批复,在总行总规的知道下,有效地发挥规划对城市发展的调控和引导作用。城市中心地位得到提升,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城市建设发展方向和布局得到落实,“一主三副六团生态带”的城市格局初步形成,在名城保护、风景旅游、生态环保、公共服务于民生保障、城市更新、交通市政建设等方面实施成效显著。但是城市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新问题:一是新的功能载体不断出现,城市转型升级压力增大;二是城市用地快速扩张,人口疏解却滞缓;三十城市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仍需强化;四是资源约束进一步加剧,生态环境面临较大压力。
为实现美丽中国建设样本的目标,落实新型城镇化的战略要求,进一步强化杭州作为长三角南翼中心城市的功能,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强区域统筹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增强保障民生的能力,应对新的发展形势,解决新的问题,经国务院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杭州市开展了对现行总体规划的修改。
二、总规修改的原则
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认真总结现行总规实施中的成功经验,对现行总规不适应的
内容有针对地进行修改,切实解决现行总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杭州转型升级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总规修改的原则是:
(一)坚持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方向。
(二)坚持实现美丽中国建设样本的目标。
(三)坚持构建多规融合的规划体制和机制。
(四)坚持近远结合、着眼期内的工作要求。
三、总规修改的重点任务
杭州正处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要紧紧未然杭州发展的战略要求,加强对影响杭州城市未来发展的重大战略型、宏观性、创新性、关键性问题的研究,把握总规修改的战略方向和重点任务。总规修改以“破解问题、谋划长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任务是:
(一)围绕增强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提升杭州城市发展目标定位。
(二)围绕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严格空间开发管制和规模调控。
(三)围绕增强城市发展活力,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引导要素合理集聚。
(四)围绕增强城市支撑保障能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五)围绕增强城市魅力,加强历史文化遗存和特色景观风貌保护。
四、总规修改的内容
(一)城市发展目标
根据国家和省委政府对杭州发展的新要求,城市发展目标修改为:以美丽中国建设的样本为目标,充分发挥科教优势和历史文化、山水旅游资源优势,建设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和国际重要的旅游休闲中心、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全国文化创意中心、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使杭州成为国家首美之地、创新智慧之都、东方品质之城。
(二)区域城乡空间布局
市域内形成市域中心城市(1个)—县(市)域中心城镇(5个)—地方中心城镇(22个)—一般建制镇(41个)四个等级。
市域城市空间依湖拥江、沿交通走廊进行拓展。东部地区以杭州市区为基础,呈组团式、多中心、网络化发展;中西部地区以富阳、桐庐、建德各县(市)为发展极,以杭新景高速公路、杭徽高速公路和杭淳一级公路为三条城镇发展主轴,形成点轴布局结构;西南部地区即淳安县,以环湖公路为依托,结合山区特点,形成一环多点布局结构。
(三)空间管制
为优化城镇空间资源配置,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城镇建设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统筹协调,按照不同地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划分适建区、限建区和禁建区三类地区,并提出分区政策与分级管制要求。
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占市域面积的比重控制在10%左右。市区确保65%生态保育空间。市区适建、限建和禁建三区面积比例为3.5:1.0:5.5。
(四)城市空间结构
规划期内保持“一主三副、双心双轴、六大组团、六条生态带”空间结构,撤销塘栖组团、增加瓶窑组团,并与行政区划相对原则,主城、副城和组团范畴相对调整。
双心即湖滨、武林广场地区和临江地区。双轴即东西向以钱塘江为轴线的城市生态轴和南北向以主城——江南城为轴线的城市发展轴。“一主”为主城,“三副”为江南城、临平城和下沙城,“六大组团”为余杭组团、良渚组团、瓶窑组团、义蓬组团(大江东新城)、瓜沥组团和临浦组团。六条生态带为各组团之间、组团与中心城区之间规划控制的六大绿色生态开敞空间。
(五)发展规模
根据对杭州现状人口及增资趋势分析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判断,至2020年,市区常住人口控制为745万人左右,其中城镇人口规模678万人。
杭州未来发展空间将从“量”的扩展转向质的提升,挖掘存量土地、控制新增用地,实现高效集约发展。至2020年,市区城镇建设用地为729平方千米,新增城镇建设用地130平方千米,其中主城新增31平方千米,三副城新增44平方千米,六组团新增55平方千米。
(六)中心体系及公共服务
构建以二个市级中心为主体,六个城市副中心、八个主城次中心(主城范围内)和九个地区次中心(副城和组团内)为骨干,居住区级中心为基础,小区网点为补充的多层次、多中心、多元化、网络型城市公共中心体系。提升副城与组团公共服务水平,引导优质医疗、文化、教育资源向副城和组团布局。加强养老服务设施不点及建设,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社会服务体系。
(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将西湖文化景观、临安城遗址、良渚遗址、大运河(杭州段)等保护范围和要求纳入总规。进一步明确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工业遗产、教育遗产、历史村落、乡土建筑等的保护要求。
(八)综合交通体系
明确杭州萧山机场、铁路三大客运枢纽的功能定位和规模,规划都市圈高速公路环线,调整优化国省道线位。
总规修改形成“二环五纵五横多连”的快速路网体系,实现城市快速路网服务延伸至三副六组团,并加密过江通道,预留跨铁路、高速、运河和山体的通道,优化城市道路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