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基础(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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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科的研究对象与范围 (p5-6)
1、对象与范围:几种重要主张——
(1)音乐的物质材料与感知过程。(赫尔姆霍尔 茨:19世纪60年代),视为自然科学的组成部分。 希望将人文学科“上升”为“实证科学”,20世 纪初已被放弃。 (2)音乐的历史发展和演变(19世纪末),视为 历史学的组成部分。这反映了19世纪末音乐学学科 的实际状况。也就是:西方音乐史研究即音乐学, 非西方音乐研究即民族音乐学。
2、特点
(1)赫尔姆霍尔茨:作为“实证科学”进行研究:音 响物理学和音响生理学——自然科学之一部分。自然 科学和学术的考察启动了音乐学的研究。当然,它至 今仍是音乐学的基础部分之一。 (2)西方(欧洲)音乐研究的一个传统是历史研究 (自17世纪始),已近两百年,它是音乐学的一个最 深厚的基础。 (3)音乐研究领域的扩展,学科内涵的深化。 (4)俞人豪先生同意《新音乐词典》的观点,但作了 重要补充,“有关音乐的一切事物”,强调两点:1、 长时段(原始社会到今天),从“书面”到口头(乐 谱传统到民间传统);2、音乐行为(历史和现在的 一切民族、种族和个人与音乐相关的活动。)
六、20世纪
音乐学研究以各学科为基础朝着精细、严密和 深入的方向发展。 1、音响学、音响生理学、音响心理学:利用测 量工具,进行更深入、更精细、更大范围的研究。 2、比较音乐学、民族音乐学:赫恩波斯特尔、 萨克斯、施奈德及拉赫曼等人的研究。 3、音乐史学:哈德《牛津音乐史》;阿德勒 《音乐史纲要》;大型百科全书:16卷本《音乐 的历史与现状》(50-60年代德文版);20卷本 《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词典》(70年代英文 版)。 4、国际音乐学术团体。
2、思辨的方法 以理性的、逻辑的方法探求音乐存在和发展的 一般规律(如音乐哲学等)。
四、小结:音乐学学科性质


音乐学研究人的音乐,总体说属于“人文科学” 范畴。 把握本节内容,注意三点: 1、如上所述,音乐本身包含有诸如物理、生理、 艺术文化等多重因素,但从主要方面看,是以艺 术的面貌呈现于社会、服务于社会的。 2、音乐学的诸多分支学科具有“双重”或“多 重”性质,是多学科的综合;如音乐美学、音乐 教育心理学等。 3、音乐(Music),在古代欧洲,即在欧洲的 学术传统中,包含了音乐实践和音乐研究双重含 义。
二、中世纪(公元4、5-15世纪)
基本状况 教会音乐理论成为支配;音乐理论的宗教神学 化解释,如四音列的四音被解释为:成人、死亡、 复活、升天。
1、音响学的研究
波埃提乌斯(480-524)的《音乐纲要》,继承 古希腊以数学为基础的理路,将音乐作为数学中 的四们学科之一:算术、音乐、几何、天文。影 响了中世纪的大学教育。
4、音乐基础理论研究
拉莫(1683-1764) 的“和声研究”,贡献1、 奠定了和声优于旋律的地位;2、确立了功能和声 的理论基础;3、建立了以物理学为基础的和声学。 音乐理论的物理学转向。 5、音乐美学 马泰松《登龙门的基础》(情感论主张)等。
五、19世纪
音乐研究全面发展,诸多学科先后建立。 1、音乐史方面:专门的、大型的史书:基色维 特、菲提斯和安布罗斯的三部“欧洲音乐通史”。 2、音乐教育的发展:大学讲座:布莱顿斯 (1826,波恩大学)、马克斯(1830,柏林大学)、 安布罗斯(1869,布拉格大学)、汉斯利克(1856, 维也纳大学)等 。 3、重要的音乐专著:汉斯利克《论音乐的美》 (1854);赫尔姆霍尔茨《音感觉论》(1863); 埃利斯《论诸民族的音阶》(1885);阿德勒《音 乐学的范围、方法和目的》(1885)等。
2、欧洲的重要人物及观点:两个取向:1)数理实 验取向——毕达哥拉斯(约前580-500)注意到数 学和音乐的关系,并进行了测定;2)和谐论,强 调感官取向——亚里士多塞诺斯(前354?)《论 和谐》,“和谐”是人耳的主观判断;3)道德教 育取向——亚里士多德(前384-322)、柏拉图 (前428?-348?)“美育论”。 中国和希腊的早期音乐理论研究有一些相似取 向,如:对“音乐音响的研究”和对“音乐的教 育和道德要求”的看法。
2、记谱法的进步 公元4世纪的古希腊已有记谱法,后不断演进。 9世纪中期,有了纽姆记谱法,11世纪有了圭多记 谱法。13世纪,佛朗哥1216年对记谱法的系统化 使音乐音响有了书面表达形式,促进创作的专业 发展。 3、理论书籍的编撰 14世纪,穆尔斯编撰音乐理论丛书,成为后世 大学音乐教育的基础。
三、文艺复兴时代(14-16世纪)
(4)有关音乐的一切事物。(p7)日本《新音乐词 典》:“音乐学是运用各种学术性方法(如从自然 科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方面)研究有关音乐 的一切事物的学术领域之总称。”(1977年) 这一看法明确要求音乐成为学术的研究对象,从 总体上要求各门学科对音乐进行研究。于是,各 门以音乐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如音乐考古学、音 乐文献学、古谱学、音乐图像学、音乐音响学、 乐器学、音乐心理学、民族音乐学等)相继进入 音乐学的学科领域。
四、17-18世纪
音乐研究全面深入。除技术研究外的研究,音 乐史料的收集与编纂发展迅速。主要成果: 1、史料:梅依波姆“古代音乐资料集”、普列特 里乌斯《音乐大全》等; 2、音乐史著述:17世纪,普林茨的“音乐史”; 18世纪,马尔布鲁克“音乐通史”;波尔德“中 世纪音乐史”等; 3、音响学研究(物理实验研究有别于数学研究): V〃伽里略的“感应振动研究”;J〃索维厄的 “泛音列研究”等;
(3)音乐艺术。(p6)《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词 典》:“音乐学是一种知识领域,这种知识领域 是把音乐艺术作为一种物理的、心理的、美学的 和文化的现象的研究当做它的对象的。”(1980 年)即从物理的、心理的、美学的和文化多角度 观察音乐现象。 这一定义把人类全部音乐成品的主体部分的音乐 艺术的性质规律作为学科的研究对象。
第二节 音乐学的学科分类体系
一、欧洲音乐学体系
(一)古罗马体系

古罗马时代(公元前),昆提利安:(两分法: 理论和实践)
1、理论部门: 1)学术性部门——数学、物理;2)技术性部 门——和声、节奏、韵律。 2、实践部门: 1)作曲法——旋律、节奏、做诗;2)实际表 演——器乐、声乐、戏剧。
(二)阿德勒体系
二、小节 欧洲音乐学学科分类特点: 1、类别:主要有二分、三分和五分三大类; 2、近代的音乐学体系由奥地利音乐学家阿德勒建 立,称阿德勒体系。特点是历史和体系两分,是 欧洲音乐学学科体系的基础; 3、德奥音乐学家对音乐学学科的建立和发展有着 重要的贡献; 4、阿德勒以后的体系最大的变化有两点:一是强 调了音乐实践研究,二是民族音乐单列出来; 5、从这里的分类可以注意到音乐的特点,同时也 是音乐学学科的特点:目前来看,音乐学是对历 史(纵向)、体系(横向)和民族(文化)三个 领域的研究。
(四)维奥拉体系 德国维奥拉撰百科全书《音乐历史与现状》 (1961):(三分法:历史、体系和民族)
1、音乐史。 2、体系音乐学:1)音响学、生理学、心理学;
2)体系性音乐理论(技术理论);3)音乐作品 考察(形式与内容分析);4)音乐美学、哲学性 的音乐学(审美特点和本质、哲学思辨等)。 3、音乐民族学和民俗学:1)自然民族的音乐;2) 欧洲民间音乐;3)近东和远东的音乐。
三、学科研究方法论(p8)
总体看,有三大学科——人文、社会和自然, 其方法也可分为这三大类型。从音乐学的研究方 法的特征看,可举出两大类别:“实证的”和 “思辨的”。 1、实证的方法(两类): (1)以自然科学测定为手段的定量化的研究方法 (如音高研究)。
(2)以对音乐直接(观察、感受、调查)或间 接(文献、实物)的认识的经验性方法(如音乐 史学、民族音乐学等)。
(五)艾尔舍克体系 斯洛伐克艾尔舍克《当今音乐学的分类方法和对 象》《音乐学分类法当前的问题》和《新的音乐 学分类法草案》(1973)(两分:理论和地区)
1、理论音乐学:1)自然科学范畴——音乐声学、
乐器学、音乐生理学、音乐心理学;2)社会科学 范畴——音乐美学、音乐评论、音乐社会学、音 乐哲学、音乐理论;3)音乐技术范畴——音乐图 示、音乐歌词演绎、音乐演绎、音乐教育学。 2、地区音乐学(从历史社会层面):1)与历史和 现代相关的音乐研究——艺术音乐、交际音乐;2) 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民间音乐、部族共同体的 音乐。



5、音乐学的研究对象是有关音乐的一切事物,它 们包括人类历史的和当今的全部音乐成品与行为。 (俞人豪) 音乐成品:应包括人类一切时代,从原始时代直 到现今所创造的全部音乐,而不仅仅是那些被称 为艺术的音乐。 音乐行为:应包括历史与现在一切民族、种族和 个人与音乐相关活动,涉及心理、审美、创造、 表演、接受和学习诸多行为。
第三节 音乐学研究历史总述
一、古代
1、中国古代的理论研究:两个取向:1)数理取 向——《管子〃地员篇》(大约前七世纪)记载 了“三分损益法”,发现数与音的关系算出五音; 《吕氏春秋〃音律篇》算出十二律。2)社会取 向——战国至秦汉重音乐的道德教化作用:“移 风易俗,莫善于乐”(孔子语)、“乐者,通伦 理者也”(《乐记》)。
音乐学导论
李方元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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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此课的目的,在于作为研究生,其要求是开阔 本科知识的知识领域,研究生撰写必须建立在研 究生相对开阔的知识领域基础上。 作为学习音乐的学生,要知道自己所属学科“音 乐学”的来源、发展历史、特点和其知识领域。

本教材“音乐学概论”中包括:音乐史学、音乐 考古学、音乐图象学、音乐音响学、音乐美学、 音乐心理学、音乐社会学和民族音乐学等分支学 科。 课程的重点是介绍其中最主要的六门学科:

音乐考古学、音乐音响学、音乐美学、音乐心理 学、音乐社会学和民族音乐学。
读书:关于理解问题
如何理解 这段话, 又有何含 义?
与我国相对 比,体察其 中的意味?
第一章 音乐学总论

第一节 音乐学的定义

第二节 音乐学的学科分类体系
第三节 音乐学研究历史总述


本章学习要点
重点介绍三方面内容: 1、音乐学定义的内涵 2、音乐学体系及其内容 3、音乐学知识分类的变化
(三)德列格体系

20世纪50年代,德列格《科学学手册》(1955) (五分法:历史、体系、民族、社会和应用) 1、音乐史:1)乐谱学;2)音乐理论史;3)音 乐文献史;4)乐器学;5)音乐图象学;6)音乐 表演实践史。 2、体系音乐学(同前,略) 3、音乐民族学、民俗学。 4、音乐社会学。 5、应用音乐学:1)音乐教育学;2)音乐批评; 3)音乐工艺学(乐器制造)。
总体特点:艺术摆脱神学束缚,人文主义观点 初现。 1、14世纪初,格鲁契奥要求区别数学的音乐科学 与艺术。15世纪,廷克托里斯、列里安、扎林诺 在理论上创建,进一步强化了音乐的人文性质和 意义:“对于音乐的一切作用,耳朵是评判员。” (扎林诺语) 2、音乐词典的出版。廷克托里《音乐术语定义集》 (1473)

19世纪80年代,阿德勒《音乐学的范围、方法和 目的》(1885),《音乐史的方法》(1919)(两 分法:历史与体系) 1、历史的音乐学:关于时代、民族、地区、城市、 流派、艺术家个人的音乐史 2、体系的音乐学:1)音乐法则原理——和声、 节奏、旋律;2)音乐美学和心理学;3)音乐教 育学和教授法——一般音乐教育学、和声法、对 位法、作曲法、配器法、声乐与乐器教授法;4) 音乐学(民族志与民俗志比较研究)。

第一节 音乐学的定义
一、学科名称的由来 (p4)
1、几个重要的时间与人物 (1)“音乐学”概念的出现:“音乐学协会”名称 (Societaet der musikalischen Wissenschaft,米茨勒:1738) (2)“音响科学”(Tonwissenschaft,福格勒:18世纪40、 50年代) (3)“音乐科学”( Musikwissenschaft,加提:作为学科 的分类,从科学分类的角度将音乐视为一门科学[学科]。) (4)“音乐学”(克里桑德,音乐学学科的确立,《音乐 年鉴》,1863年) (5)“音乐学”(阿德勒《音乐学的范围、方法和目的》, 完整地提出了一个学科的理论架构:1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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