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关于重新确认浙江省卫生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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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关于重新确认浙江省卫生村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爱卫[2011]1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1.01.05

【实施日期】2011.0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重新确认浙江省卫生村的通知

(浙爱卫[2011]1号)

各市、义乌市爱卫会:

根据《浙江省卫生村申报考核与监督管理办法》,按照《浙江省爱卫办关于2010年卫生创建工作安排》的有关要求,在各地上报的基础上,省爱卫办对2005年命名的浙江省卫生村进行了抽查暗访,现决定重新确认杭州市江干区丁桥镇沿山村等132个村为浙江省卫生村。希望上述省级卫生村做好巩固提高工作,为改善全省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0年确认的浙江省卫生村名单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

附件

2010年确认的浙江省卫生村名单

杭州市(40个)

江干区丁桥镇沿山村、西湖名胜区西湖街道双峰村、滨江区长河街道江一村、滨江区长河街道张家村、滨江区西兴街道七甲闸村、萧山区闻堰镇山河村、萧山区河庄镇建一村、萧山区河庄镇同一村、萧山区临浦镇横二村、萧山区临浦镇临北村、萧山区临浦镇浦二村、萧山区临浦镇浦南村、萧山区临浦镇新河村、萧山区临浦镇苎东村、萧山区临浦镇苎萝村、萧山区宁围镇丰东村、萧山区宁围镇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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