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关于重新确认浙江省卫生村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重新确认浙江省卫生村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爱卫[2011]1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1.01.05
【实施日期】2011.0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重新确认浙江省卫生村的通知
(浙爱卫[2011]1号)
各市、义乌市爱卫会:
根据《浙江省卫生村申报考核与监督管理办法》,按照《浙江省爱卫办关于2010年卫生创建工作安排》的有关要求,在各地上报的基础上,省爱卫办对2005年命名的浙江省卫生村进行了抽查暗访,现决定重新确认杭州市江干区丁桥镇沿山村等132个村为浙江省卫生村。希望上述省级卫生村做好巩固提高工作,为改善全省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0年确认的浙江省卫生村名单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
附件
2010年确认的浙江省卫生村名单
杭州市(40个)
江干区丁桥镇沿山村、西湖名胜区西湖街道双峰村、滨江区长河街道江一村、滨江区长河街道张家村、滨江区西兴街道七甲闸村、萧山区闻堰镇山河村、萧山区河庄镇建一村、萧山区河庄镇同一村、萧山区临浦镇横二村、萧山区临浦镇临北村、萧山区临浦镇浦二村、萧山区临浦镇浦南村、萧山区临浦镇新河村、萧山区临浦镇苎东村、萧山区临浦镇苎萝村、萧山区宁围镇丰东村、萧山区宁围镇金二